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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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一、总则医疗废物暂存处是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保证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职责1. 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监督医疗废物的接收、存放和转运工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3. 确保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和修理故障。

4. 负责医疗废物的登记、统计和报告工作。

5. 监督医疗废物的分类、分包、标识等工作。

6. 其他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医疗废物暂存处由以下组成部分:1. 负责人:负责整个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其他人员的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接收、存放、分类和转运等工作。

3. 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四、工作制度1. 接收和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接收和存放医疗废物。

接收时应查验废物包装和标识符合规定,并及时登记记录。

2.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分包: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进行分包处理。

3. 医疗废物的标识和标注: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将医疗废物的容器进行正确标识和标注,包括废物的名称、类别、数量、来源、存储时间等信息。

4. 定期清理和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消除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5. 设备和设施的维护:设备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6. 工作记录和报告: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医疗废物的接收、暂存、转运等情况,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7. 技术培训和演练: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演练,提升专业水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五、工作安全1.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安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2. 对于有化学、辐射、细菌等特殊性质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一、前言医疗废物的正确收集、转运和暂存是医疗机构运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医疗废物的不当处理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医疗废物管理的安全高效,本文将制定一套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暂存的管理制度。

二、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制度1.收集容器规范医疗机构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符合规定的颜色和标识,容器应具有一定的密封性和抗冲击能力,以防止泄露和扩散。

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洁和消毒,且不得混装其他废物。

2.收集分类要求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四个分类进行收集。

分类收集应有相应的标识和指示,以保证废物被正确收集和处理。

3.收集过程管理医疗机构应制定废物收集的具体操作规程和责任人员,由经过培训并持证人员进行操作。

废物应定期收集,收集车辆应经过消毒处理,并配备必要的装卸设备。

收集过程中应注意废物的安全运输,防止泄露和环境污染。

三、医疗废物转运管理制度1.转运车辆规范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车辆应具备必要的密封性和防震能力,车厢内部应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

转运车辆司机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2.转运车辆装载规范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应按照收集容器分类进行装载,防止不同种类的废物混淆和交叉污染。

废物在装载过程中应保持密封,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注意防止振动和碰撞。

3.转运记录和监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转运记录,记录转运车辆的出发时间、路径、到达时间以及废物的数量和类别等信息。

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转运车辆的检查和监管,确保转运过程的安全和合规。

四、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1.暂存环境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应具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通风、排水和消防设备等。

暂存场所应保持干燥清洁,并采取必要的虫害防治措施,以防止废物被污染和传播疾病。

2.暂存容器要求医疗废物暂存容器应与收集容器相匹配,保持废物的密封性,容器表面应清洁无污物。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时储存地点、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时储存地点、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制度1、各科室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

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1、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2、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人员衣帽整洁,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手。

13、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4、医疗废物由专人每日2次到各科室统一收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工作制度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护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操作,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保障医疗废物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工作。

三、工作原则1、尽可能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通过资源节约、耗能减排等措施降低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污染。

2、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严格执行不同类别的收集、运送、暂存和处置方案。

3、对于医疗机构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确保其被专业的运输公司分别运输到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集中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四、工作内容1、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应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并在其容器或外包装属性明显标识,不得混置或试图篡改。

(1)一类医疗废物:包括生物制品、人体器官、组织、卸载驱动装置和污染的动物尸体等。

(2)二类医疗废物:包括注射器、输液器、针刀、贴面、连续导尿管、吸嘴、润滑剂、消毒器等。

(3)三类医疗废物:包括医疗纸张、尿液、粪便、呕吐物、胃容积、被污染后的床垫、护理床单、护理衣物等。

2、医疗废物收集医疗废物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收集。

收集设备应配备安全可靠的密闭装置,并设有醒目的标志和警示语。

(1)一类医疗废物应进行单独收集,使用防护措施,由专业公司进行处置。

该类废物应在收集时加盖完好的密闭容器,并于当天及时运往集中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2)二类医疗废物应按规定分类后装入专用容器内,密闭包装,并于当天及时运往规定废物收集场所进行处理。

(3)三类医疗废物应当按规定分类放置于专用容器内,并于当天及时运往规定废物收集场所进行处理。

3、医疗废物运输医疗废物应由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公司运输,运输设备应符合相关规定且维护保养良好。

(1)一类医疗废物应要求专业危险废物运输公司进行,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规和管理制度。

(2)二、三类医疗废物可由医疗机构自行组织交通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数量、种类进行运输。

医疗废物内部暂存与运送制度

医疗废物内部暂存与运送制度

医疗废物内部暂存与运送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内部暂存与运送,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暂存、运送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三、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各类废物应分别收集,不得混合。

四、医疗废物暂存1. 暂存地点: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在医疗机构内部,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 暂存设施:暂存处应具备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等安全措施,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应进行防渗处理。

暂存处内应设置照明设备、通风设备,以及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3. 暂存要求: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放置于符合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容器应有明显的废物类别标识。

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避免腐败发臭。

五、医疗废物运送1. 运送人员: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特性及运送要求,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 运送工具: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应具备密封、防渗、防漏等功能,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 运送路线:医疗废物运送路线应尽量简短,避免穿越人口密集区域,确保运送过程中的安全。

4. 运送时间: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的時間进行运送,确保废物及时送往处置单位。

5. 安全防护: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物泄漏、扩散,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六、医疗废物处置1. 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应交由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2. 处置要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七、监督管理1.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暂存、运送和处置进行监督。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范文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可能具有传染性、毒性或其他危害性的固体、液体、气体物质等。

医疗废物的正确管理对于防止环境污染和保障人员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和暂存能够安全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份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范文,请参考。

一、总则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转运和暂存,并防止环境污染和人员感染。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和暂存工作。

3. 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和暂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1. 医疗废物按照传染性程度分为四类:一类传染性废物、二类传染性废物、三类传染性废物、特殊医疗废物。

2. 医疗废物按照性质分为:有创伤性废物、药品残渣废物、化学废物、放射性废物、一般垃圾。

3. 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按照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收集、转运和暂存。

三、医疗废物收集管理1. 每个科室设立医疗废物收集点,废物容器应选择不可重复使用的一次性密封容器。

2. 医疗废物容器应具有防渗漏和防污染能力,并进行密封。

3. 废物容器上应标明医疗废物的分类、产生单位、日期等信息。

4. 废物容器应定期清理和更换,不得溢满。

5. 废物容器需要密封后送到指定的收集点进行集中存放。

四、医疗废物转运管理1. 医疗废物转运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不得由非授权单位和个人进行转运。

2. 医疗废物转运前,必须进行包装、标识和记录。

包装时应选择密封性好、耐压、耐冲击的容器。

3. 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漏、防碰撞、防撞击的措施,保证废物不泄漏和扩散。

4. 转运车辆应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五、医疗废物暂存管理1. 医疗废物的暂存应设立封闭、通风良好、干燥、无害、安全的暂存场所。

2. 暂存场所应设立门禁系统,严格控制进出人员,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确立“来源治理、分类收集、专人专车、定点集中、安全处置”的基本管理原则。

2.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废物处理保障系统。

3.确立健全医疗废物治理档案,建立医疗废物全程跟踪管理机制。

4.保护职业健康,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收集、转运和暂存1.种类划分(1)感染性医疗废物:兼具传染性和致病性,具有强烈生物危害,比如病原体培养物、临床废弃物等(2)药品废物:指过期药品、过剩药品、生产废液等(3)病理性医疗废物:取自手术、检查、尸检等过程中的废物(4)其他医疗废物:如废材料、废玻璃器皿等2.收集和分类处理(1)各科室生成的废物必须按照废物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分开收集,不能混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2)家属及病人手术所产生的系列废物必须在操作室或指定地点集中处理;(3)临床实验室将感染性废物和非感染性废物进行严格区分后集中处理;(4)收集单位须配备专门的废物保管人员,统一管控各科室产生的废物,确保收集和分类处理的质量。

3.转运和暂存(1)转运车辆必须配有安全指示灯和安全报警装置,行驶中必须严格按照毒物运输要求进行操作;(2)医院内部临床废物应每日清运,转运途中严格执行隔离、包装、标识等工作及时运往指定地点;(3)医院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卫生无害化暂存。

三、废物处理1.热力熔化感染性废物、药品废物、医用输液袋等物品采用温度高达1200℃的热力熔化技术处理,确保完全消毒无害化;2.化学方法采用化学方法处理病理性医疗废物,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3.化学反应对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浸渍液等采取化学反应处理技术,实现无害化。

四、处罚规定1.对不按技术要求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严禁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泄露医疗废物性质、来源、转运路线等机密信息,对故意泄密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完成医疗废物管理工作;2.本制度有关条款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员不得违反或无视本制度的规定;3.对于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而涉及到管理工作的问题,有关国家相关规定和文件,以及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准。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运输、暂存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运输、暂存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运输、暂存工作制度一、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每天按规定时间(14:30)、规定路线、用专用运输车及时回收全院产生的医疗废物。

专用运输车有明显的标示,可封口,并易于清洁和消毒。

专用运输车不得用于其他物品的运输。

二、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应穿工作服、裤,戴口罩、帽子、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回收过程中不能用手直接接触废物,用大火钳取物。

三、回收的医疗废物应按袋计数登记,并称重记录,各科室登记情况应与回收站相符,双签名。

每袋袋外应有明显的标识(即标有回收时间、科室、废物类型)。

登记本保存三年。

四、回收过程严防垃圾外漏,及时封扎好垃圾袋口,如有破损应重新加强包装。

沿途严禁松散、泄漏。

五、回收后的垃圾按分类装入密封箱内,不得仅使用包装袋运送。

六、每日清洗、消毒垃圾容器及垃圾运送工具。

七、所有医疗废弃物不得私自出售,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外运医疗废物时,暂存点工作人员与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的运输人员进行交接、登记、双签名后备案。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管理的收集、运送、贮存保管人员做好卫生安全检查防护工作、发放防护用品,定期健康检查。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受到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疾控中心。

十、医疗废物暂存点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十一、保持医疗废物暂存点内整洁,有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十二、每次转运工作结束,应当及时用对暂存点的地面、墙面及工具等等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并记录。

夏季每日喷洒除蚊蝇剂。

十三、生活垃圾不得混放于医疗垃圾中。

十四、每天及时清运堆放的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堆放不得超过二天。

十五、垃圾包装袋不得破损,封口严密,垃圾不许外露。

十六、医疗废物外运时按箱计量并在登记本上记录,垃圾暂存点工作人员与医疗废物处理站运输人员双签名后备案。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 年。

十七、暂存点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危险物品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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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的工作制度
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工作、院长成为第一负责人、感染管理科为常设管理机构、履行监控职责、制定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医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方案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各科室应建立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小组,组织本科室人员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类别收集处理,分别置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

三、运送人员应使用防渗漏、放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规定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远送到暂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四、医院设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室,设管理人员一名,负责贮存室的管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对收集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医疗废物暂存室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化学性废物等报废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过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或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
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七、监控措施。

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别对医疗废物分类、收
集、运送、贮存及各交接环节进行监控;护理部负责对分类、收集过程进行监控;总务科负责医疗废物运送及贮存进行监控;感染管理科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处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露、扩散等问题。

八、健全报告制度,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处理中发生流失、
泄露、扩散等问题及时向管理小组汇报,并责令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九、对违反《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部
门和个人,根据影响和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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