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审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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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根据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建住房[2003]131号《业主大会规程》,对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做出如下建议:成立条件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成立流程1、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2、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3、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4、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

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5、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前15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6、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7、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示范稿)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示范稿)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示范稿)-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佛山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佛山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佛山1、开发商或者业主向当地房地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建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2、符合业主大会筹建条件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3、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30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4、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等领导成员;5、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6、持备案证办理刻制印章和银行开户等手续。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1)收集、登记选票;(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二、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2、解决问题后,若业主仍不愿意交纳物业费,在进一步沟通的同时,可以发放物业费催缴通知书,给予其充分的考虑时间是否交纳物业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对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费抄告制度,将不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和未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干部职工名单抄告给各单位,督促其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并及尽快交纳物业费。

4、经过上述沟通后,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介入受理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的案件。

三、业主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1、业主维护自身权益,应该从明确自身权益哪里受到损害出发,业主是小区的主人,有问题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但最好的办法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因为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力量要比个人大些;2、收费是否过高要有依据的,我国规定业主委员会没成立前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向物价局申报,物价局审批公布或下文后就是合法的;如果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物业管理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一致后再向物价局备案后就是合法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流程手续1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流程手续1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流程手续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和表格

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和表格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附件1)二、告知县(市)、区房管局在街道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附件10)(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有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去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文件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文件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普通程叙文件【文本内容】恭敬的业主们:根据小区业主自治的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管理,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和表决,决定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

现将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程叙文件公告如下:一、委员会的名称小区业主委员会二、委员会的职责1.代表业主行使业主大会赋予的权力,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2.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确保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安全;3.监督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促进物业管理的改进;4.处理小区业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5.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活动,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委员会的组成1.主任委员:张先生2.副主任委员:李女士3.委员:王先生、陈女士、刘先生、赵女士、杨先生、黄女士四、委员会的任期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五、委员会的选举程序1.发布候选人公示:业主大会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公司将在小区内公示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发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2.选举产生委员会:业主大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选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3.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将在小区内公示,确保透明公正。

4.委员会成立:选举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六、委员会的运作方式1.定期会议: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管理事务,并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参预。

2.决策程序:委员会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原则,主任委员具有决定性投票权。

3.信息公开:委员会将定期向业主公开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接受业主监督。

4.业主参预:委员会鼓励业主积极参预小区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委员会的解散1.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新的委员会。

2.如委员会在任期内未能履行职责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业主大会有权解散委员会。

八、委员会的生效本文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并成为小区居民共同遵守的规范。

希翼各位业主能够理解和支持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共同努力,共建夸姣的居住环境。

民法典关于业委会成立流程

民法典关于业委会成立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首先由五名或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筹备申请,接着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报备居民委员会,最后经过选举投票,审议表决章程等项目,点票并宣布结果即完成。

成立需要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业主五名以上联名向该小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

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五日内将其掌握的业主列表、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报居民委员会。

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组十日内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

提醒您,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
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尽到以下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7.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8.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9.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10.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流程审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

流程审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一个由业主自愿组成的居民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协助管理、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促进邻里和谐关系,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和纠纷等。

在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之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审批。

本文将围绕流程审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过程进行讨论。

第一步:准备材料在着手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之前,首先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1. 业主名单:获取小区内所有业主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2. 规约:制定或修订小区规约,明确小区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规范;3. 提案:准备提案,详细说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意义和目的。

第二步:征集签名一旦准备好了必要的材料,需要开始征集业主的签名。

在小区内张贴提案,并邀请业主们签署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愿书。

为了确保公正性和透明度,应该设定一个固定的时间段来征集签名,并确保所有业主都有机会参与。

第三步:召开业主大会在征集签名的过程中,最好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讨论和表决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重要场所。

会议应该提前通知所有业主,并明确会议的目的、时间和地点。

第四步:表决通过在业主大会上,提案的支持者应该向所有业主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意义。

然后,开展投票程序,通过无记名表决的方式进行。

为了确保公平和透明,建议邀请一名中立的人担任计票员。

如果提案获得大多数业主的支持,即表决通过,则可以继续进行下一步。

第五步: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提案通过后,需要进行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业主大会可以通过提名和投票的方式,选出一定数量的业主作为委员会成员。

这些委员会成员应代表业主群体的多样性,能够全面代表业主的利益。

此外,还需要选出委员会的主席或领导人,以便协助组织和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六步:成立注册一旦确定了委员会成员和主席,需要将其信息提交给相关部门,以便正式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

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需要填写相关注册表格并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

成立业委会程序及参考文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一、前期准备。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步骤,首先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在业主大会上,业主们需要通过表决决定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举产生筹备小组,确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二、筹备小组工作。

筹备小组成员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制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同时,筹备小组需要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收集业主的建议和意见,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

在筹备小组的指导下,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业主委员会章程是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组织规范,包括业主委员会的名称、组织机构、职权、责任、选举程序、换届程序等内容。

章程起草需要充分考虑业主的利益和实际情况,确保章程合理、公正、合法。

四、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完成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起草后,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通过。

在业主大会上,筹备小组成员需要向业主介绍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解答业主的疑问,最终通过表决确定业主委员会章程。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关键环节。

根据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进行选举,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和管理。

六、成立业主委员会。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就职仪式,宣誓就职,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七、业主委员会工作推进。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好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责,推动小区事务的健康发展。

业主委员会需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物业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业主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

八、定期换届。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定期换届。

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持续运转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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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并传上来,供有志于参加华龙美晟业委会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参阅。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

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二、筹备小组主要的工作(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⑴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⑵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⑴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⑵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⑶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⑷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筹备小组后期主要工作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⑴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⑵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⑶业主委员会选票;⑷业主代表选票;⑸业主授权委托书;⑹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⑺业主委员会章程;⑻业主公约;⑼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

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成立业主大会的目的是什么?答: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实现业主自治;二是通过建立业主大会,以及建立各种制度,使业主的资产及相关的公共物业实现保值并增值。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类型?答:一种是在开发商、物业公司或当地小区办的支持、扶植、同意下形成的。

它具有合法性,因为通常这种业主委员会是到小区办进行备案的。

一种是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到小区办备案。

(三)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有何不同?答:《条例》有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中明确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等。

这里面很清楚讲明:小区物业管理事务的“话事权”在业主大会,而不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产权人、使用人通过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该物业区域内产权人、使用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

也可以说,将来业主的大事情由大家决定,小事情则由业委会来处理。

(四)启动首届业主大会的前提和法律依据是什么?答:首届业主大会即社区第一次成立的业主大会。

通读《物业管理条例》、理解条例内容是召集启动业主大会的前提。

业主大会不是所谓的自发组织,更不是违法组织。

召开业主大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规程》和房地局颁布的相关文件。

(五)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到底由哪些人组成?答:开发商、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人员、物业公司代表、业主代表都可以组成。

开发商成为筹委会成员是合理合法的。

开发商在实现销售前拥有业权大家都比较熟知;同样,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也需要实现包括产权证、管理权在内的权利的转移,实现开发商和业主的权利交接。

从某种程度上讲,开发商一般情况下仍或多或少拥有小区的物业,也是业主之一,具备筹备组主体资格。

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也必不可少。

随着政府对业委会在小区内活动的重视,以及从业主们长久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政府又要求业委会从筹备阶段就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指导。

特别提醒: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不必是业主本人,可以是业主的亲戚、律师,但要有代表身份证明。

而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代表人必须是业主本人。

(六)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如何产生?答:代表的人数以十人左右为合适,容易形成决议。

如果自荐人数超过所需人数时,所有自荐人应首先决定自荐人数。

对于多余人选的淘汰,有以下三种方式:1.自动退出。

2.无人自动退出时,全体自荐人应先制定集体文字协议,并在所有自荐人认可签字(或录像存证)后,再进行互相推选。

3.当所有自荐人不能形成集体协议时,可在小区中进行“海选”。

在小区全体业主中“海选”出业主代表。

但是这种方法成本很高。

(七)筹备组工作的公正性如何保证?答:筹备组代表的产生应坚持自荐的形式,反对领导推荐和“钦定”。

《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应的解释为:首届业主大会的建立由房屋建设部门和业主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

虽就一句话,却是实际操作中最困难的事情。

如果业主希望参加筹备组,需要将自荐材料张贴在社区布告栏内。

如果没有严格的候选人产生程序,即便筹备组号称与业主商议之后推荐产生了候选人,也将因这个“商议”没有确定的程序和规则而无法被公开监督,自然会导致候选人的产生遭到业主的广泛质疑;如果筹备组直接推荐候选人,更将被业主们称为“黑箱操作”产生的候选人。

即便这些候选人通过了选举程序,也由于他们的产生过程受到质疑而无法开展实质性的工作。

(八)筹备组的经费怎么筹集?答:费用可由业主募捐、或开发商支付、或垫付、或物业公司垫付。

一方面,在业委会筹建初期,工作十分的繁杂,很多发起人都在利用业余时间承担着超过一般工作时间和负荷的事务。

另一方面,委员们的工作是他们大量时间和智慧的结晶,而受益人又是全体业主,而且印选票,召开会议的花销也都很大。

所以,由全体业主支付相应的酬劳和补偿似乎是合理的。

由于《条例》中没有严格限制,故业主大会产生的决议,可以解决这些花费的合法性问题。

从资金的来源上说,让业主在物业管理费以外再筹集业委会的费用是不现实的。

而目前物业管理企业在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时,又没有这笔开支。

这个时候,业委会的人力资源和资金资源就显出匮乏。

在“包干制”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由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该笔额外费用又显得不那么“公平”,也会造成“这儿多花了钱,那儿就少花”的借口。

所以,与物业管理公司友好协商;在有条件的小区,适时推广物业管理的“酬金制”合同;政府修改相应的收费标准等,都是目前可以参考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九)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需注意什么问题?答:1.到场人员。

全体参会人员的名字都要写入首次会议纪要,争取让其签字。

有条件的情况下拍照、录像、录音。

2.确定成员。

写清被选出的筹备组成员的资料;表明成员的产生程序;选举出筹备组组长、副组长;如有政府部门愿意成为筹备组的成员,则要写清其是否有投票权。

3.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少数服从多数,或者说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就是业主大会的决议。

4.用不用公章、用什么公章来代替筹备组公函、公告形式。

5.工作计划。

(十)财务问题。

特别建议:会议均应邀请物业公司代表参加,特别是首次会议有政府权威部门代表在场时,要请物业公司代表表态。

然后就会议今后的公告张贴、会议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甚至获得物业公司的协助。

就此业主大会筹备组才算正式成立,可以开展工作。

(十一)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确定哪些事项?答:需要确定业主委员的名额;业主委员的工资待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限划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

(十二)业主如何实现自治?答:主要依仗《业主大会公约》。

《业主大会公约》实质上是形成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相互约束。

《业主大会公约》告诉给业主的绝不是先享受某种权利,而是要求业主先尽的义务和责任。

权利的行使是建立在不影响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的。

《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详细阐述了业主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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