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税等级对应公式

个税等级对应公式2011年我国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使得缴纳个税的人数从8400万降到了2400万。
那么个人所得税究竟是怎么计算的呢?这里有个计算公式:个税=[(工资-三险一金-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1、工资: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写的收入)2、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属于五险- “金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算在这里)3、起征点:自2011年起,起征点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4、税率:由3%上涨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应纳税额对应5、速算扣除数:由0上涨到13505,也有7个等级,与不同税率相对应:全月应纳税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不超过1500元3% 0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 105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 555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 10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 2755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5505超过80000元45% 13505举例:假设您的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地点是广州(这个城市的三险一金标准是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8%)。
那么:应纳税额=6000-6000x(8%+2%+1%+8%)-3500=1360(元)查上表可知,与136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此:个税=1360 x 3% -0 = 40.8 (元)也就是说,在广州月工资6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0.8元。
虽然最后实际到手只有4000多元,但至少现在知道了,“少了的钱”几乎都用来缴纳五险- - 金了,只有极少一部分用来缴纳个税而已。
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尽版)并附新个税法

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工资、薪金计算公式: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个税起征点:现行起征点20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以及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个税缴税方法。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各地国地税文件点2011-04-29 20:55:03 阅读41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为公平税负,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等规定,现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由雇主负担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公告如下:一、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一)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二)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三、对上述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应扣缴税款。
即: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 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计算实例讲解(2011注税教材)

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内容:11个税目计算(分类分项计算方法)、15项特殊问题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
自2008年3月1日起,减除费用由1 600元调整为2 000元。
因此,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2 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 000元(二)减除费用的具体规定——月扣除4 800元1.附加减除费用。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2.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
(1)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才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2)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例题·综合题节选】(2010年)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09年3月,M公司派陆某到境内N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N公司工作期间,M公司继续向陆某支付工资,但取消职务奖金,由N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补助。
2009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5 000元。
(2)1~2月份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4 000元。
(3)3~12月份从N公司每月取得补助6 000元。
(4)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30 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N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工资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元。
A.475.00B.777.27C.825.00D.1 425.00[答疑编号1752020401:针对该题提问]『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在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每个月支付工资代扣代缴的时候,只有雇佣单位N公司扣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excel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excel计算公式1、2011年9月1日开始,个税计算公式个税=ROUND(MAX((A6-3500)*{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0),2) A6是工资减去应扣减的五金之后的余额。
2、2011年9月1日开始,税后算税前公式(倒算税前)税前=IF(3500<(ROUND(MAX((A5-350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1-{0.03,0.1,0.2,0.25,0.3,0.35,0.4}))+3 500,2)),(ROUND(MAX((A5-350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1-{0.03,0.1,0.2,0.25,0.3,0.35,0.4}))+350 0,2)),A5)A5等于税后工资,不含应扣的社保费用等。
3、2011年9月1日开始,根据缴纳个税算应税工资应税工资=ROUND(MAX(A5/({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3500,2) A5等于缴纳的个税注意:年终奖时不适用4、2011年9月1日开始,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年终奖个税=ROUND(IF(A13/12>1500,IF(A13/12>4500,IF(A13/12>9000,IF(A13/12>35000,IF(A13/12>55000,IF(A13/12>8 0000,IF(A13/12>80000.0001,(A13*0.45-13505)),(A13*0.35-5505)),(A13*0.3-2755)),(A13*0.25-1055)),(A13*0.2 -555)),(A13*0.1-105)),(A13*0.03)),2)注意:(1)如果当月工资不小于3500元时,则设A13为年终金;(2)如果当月工资小于3500元时,则设A13为年终金+当月工资减去五金等可扣除项后的余额5.无效年终奖区间这些无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一是每个区间的起点都是税率变化相应点;二是相对无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随税前收入增加、税后收入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如年终奖为18001元时,相应的个税为1695.1元,税后收入为16305.9元;而年终奖为18000元时,应缴的个税为540元,税后收入为17460元。
201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201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缴纳的个税=[(应发工资-四金或三金)-3500]×税率-速纳税范围: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的区别是什么?答: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某些个人所得收入采用税后收入的概念,比如支付税后多少多少金额。
这时,需要将税后的收入按一定公式换算为应税所得,然后再按照一般方法计算应交的税款。
否则,将导致税款的少征。
这里,在换算为应税所得过程中需要适用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不能按照含税级距的税率表来套用,必须使用不含税级距的税率表。
这就是不含税级距税率表产生的原因。
这里的不含税级距指的是“税后收入”级距。
至于两者之间的联系,实际上两个税率表是一回事,只是将含税级距税率表中的应税所得,按照数学方法,换算为不含税级距税率表中的税后收入,以方便对税后收入进行征税的计算工作,仅此而已。
来源:个人所得税计算器:/ppt/(来源:嘻嘻网)我国个税基本情况:2008年个人所得税构成表详细报道:2008年个税收入3722亿元工薪阶层个税占总收入50%来源:财政部网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4837.17亿元(预算2542亿元)2010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4837.17亿元,同比增长22.5%,比上年同期增速加快16.4个百分点。
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为73202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
2010年,个人所得税4837亿元,比上年增加888亿元,增长22.5%。
2009年个人所得税收入3949.27亿元(预算2366.72亿元)2009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3949.27亿元,其中,工薪所得个税收入2483.09亿元,占个税收入的比重约为63%,同比增长10.8%;储蓄利息所得个税收入139.33亿元,同比下降57.4%;房屋转让所得个税收入77.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79.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600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税法及条例的规定精神,现将一些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如何掌握“习惯性居住”的问题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
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三、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的问题(一)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2011年09月13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键词: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点击231285次5条评论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注:1。
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注:1。
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
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延伸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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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缴纳的个税=[(应发工资-四金或三金)-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的区别是什么?
答: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某些个人所得收入采用税后收入的概念,比如支付税后多少多少金额。
这时,需要将税后的收入按一定公式换算为应税所得,然后再按照一般方法计算应交的税款。
否则,将导致税款的少征。
这里,在换算为应税所得过程中需要适用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不能按照含税级距的税率表来套用,必须使用不含税级距的税率表。
这就是不含税级距税率表产生的原因。
这里的不含税级距指的是“税后收入”级距。
至于两者之间的联系,实际上两个税率表是一回事,只是将含税级距税率表中的应税所得,按照数学方法,换算为不含税级距税率表中的税后收入,以方便对税后收入进行征税的计算工作,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