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办法【模板】
XX艺术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XX艺术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XX艺术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XX艺术学校制度【2013】1号1.总则1.1教师考核办法是在明确各岗位人员工作任务、职责基础之上,根据学校发展和战略目标、部门任务计划,规范与提升教职工行为的过程和考核员工行为结果的办法和制度。
通过对在职教职工一段时期内所从事本职工作所表现的能力、努力程度和工作绩效进行分析、评价,从而把握员工的工作执行和适应能力,确定学校人力资源的建设和培训方向,合理的配置资源,明确教职工的职业生涯。
1.2为建立有效的监督与激励机制,考察教职工素质、能力与职务岗位匹配情况,合理对教职工的常务工作行为情况进行合理的约束、引导、帮助、优化和监督。
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素质,激发教职工潜能和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1.3学校各分校及下设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2.考核原则2.1以绩效为主导的原则。
依据业绩和岗位责任,实事求是而全面考核评估教职工,以岗位的实际业绩为主,以日常工作中可以观察到的工作行为事实为辅。
2.2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
在考核内容、考核流程和考核标准上求合理、科学、适当增强透明度。
通过透明度使部门负责人提高监督指导能力。
使被考核人向着自己工作岗位目标改进工作。
2.3量化考核原则。
2.4多方面考核原则。
3.考核周期一般情况下绩效考核按照季度分为四个周期开展。
具体考核时间为:3月30——4月5日;6月30——7月5日;9月30日——10月5日;12月30日——第二年1月5日。
4.考核者和被考核者4.1考核者,教职工的考核者为教研组主任、分校长,教研主任考核者为教学主任和分校长,分校长的考核者为学校办公室和校长,管理岗位直接对校长负责受校长考核。
4.2被考核者,这一办法适用于转正后的所有教职工,但是下列情况除外:◆违背用工合同签署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拒不改正的员工。
◆季度考评期内累计不到岗15个工作日的员工。
4.3学校办公室组织并监督考核的过程,将评估结果汇报给校长。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模板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模板,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模板1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法》《教师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激励”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更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考核及分配对象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街镇中心校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
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表现”原则。
要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正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
考核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坚持“全面统筹、激励先进”原则。
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同时,还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工作实际。
6.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
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要立足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力求考核方案科学合理。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范文模板(精选8篇)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范文模板(精选8篇)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范文模板篇1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 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范本7篇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范本7篇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范本篇1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⑴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
(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二、出勤情况(权数10分)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
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加强教职工岗位聘用与管理工作,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发展,根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及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目的。
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促进教职工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教职工的聘用(聘任)、岗位调整、职务升降、工资分配、奖励惩罚、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提供依据。
第三条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民主测评、领导评议、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人员类别和管理权限,坚持分类考核和分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思想政治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突出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简便易行,宜于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单位(院系、部门)可依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范。
第二章考核范围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册在编以及编制外合同聘用的所有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根据人事管理权限,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由干部主管单位负责考核,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干考核按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由学校组织部组织按相关规定另行实施。
学校各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应按照本办法要求、相关聘用合同或教学、科研、人才工作任务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第六条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三种形式。
以年度考核为主要形式,平时考核为参考,考核实行得分累积制度,聘期考核分数由年度考核分数累积求和得出。
年度考核一般在自然年的12月进行。
聘期考核在聘期期满前1个月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七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现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以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学院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在册正式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聘用制人员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双肩挑”人员(指党务行政兼课人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以其主体岗位为考核重点。
第六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与出勤、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一般在每年年末进行。
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
第七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八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意识;(四)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五)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教师绩效考核制度范本

教师绩效考核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绩效考核是指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上的工作质量、工作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教师绩效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注重教师的教学效果和科研能力。
二、考核对象与范围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学校全体在编教师。
第五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包括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工作。
三、考核指标与标准第六条绩效考核指标分为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四个方面,每个方面设有具体的考核指标。
第七条教育教学方面的考核指标包括: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堂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改革、学生满意度等。
第八条科研方面的考核指标包括: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奖励等。
第九条管理方面的考核指标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团队合作、项目管理、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等。
第十条服务方面的考核指标包括:师德师风、社会服务、对外交流、师生满意度等。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标准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责的要求,分别设定。
考核标准应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第十二条绩效考核分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学期考核主要用于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年度考核用于评价教师一年的工作绩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采取自我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填写《教师绩效考核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考核小组负责对教师绩效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
五、考核结果与运用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八条对绩效考核优秀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给予警示,并督促其改进工作。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模板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模板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1.教学工作(50%):包括教案设计、教学过程、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2.学科竞赛和科研工作(20%):教师是否参与学科竞赛的组织和指导,是否开展科研项目等。
3.教育科研成果(20%):包括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情况等。
4.师德师风(10%):教师是否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等。
三、考评周期每学年度为一个考评周期。
四、考核指标和标准1.教学工作:(1)教案设计:针对不同学科和不同年级的教学任务,教师应合理设计教案,确保教学内容的全面和有针对性。
(2)教学过程: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保证教学过程的生动、活泼。
(3)课堂教学效果:教师的课堂教学应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
2.学科竞赛和科研工作:(1)学科竞赛:教师需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提高竞赛成绩。
(2)科研项目:教师应关注学科前沿动态,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提升学科水平。
3.教育科研成果:(1)学术论文:教师应主动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并积极发表学术论文,提升学校的学术影响力。
(2)获奖情况: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杰出成绩应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认可和奖励。
4.师德师风:(1)教师职业道德:教师需要始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对学生负责,对工作负责。
(2)学校活动参与: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发挥带头作用。
五、考核程序1.教师自评:每学年度末,教师需填写自评表,自行对自己的教学工作、学科竞赛和科研工作、教育科研成果以及师德师风进行评价。
2.学校评价:学校成立教师绩效考核小组,由该小组对教师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价,并填写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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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我院教师教学工作绩效考评管理体系,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科研、创作展演积极性,提升教师教育的品格和境界,体现教师使命感、责任感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学院办学水平,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
根据《**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 全面考核的原则。
教师的工作量由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三大部分组成。
教学是教师的基础职责,科研和艺术实践工作是教师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分类考核的原则。
教师的教学、科研创作、艺术实践工作量按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教学与非专业教学、课程类型、授课对象等因素进行分类确定。
3. 量化考核的原则。
教师的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工作均采用量化计分的方法,坚持全院以同一标准量化教学、科研和艺术实践业绩。
4. 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坚持同一量化标准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教师的学术创造性,教师在完成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可按照指标体系导向,自主设计个人的发展规划,既适应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又满足个人学术的发展需要。
二、工作量的具体内容教师的工作由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三大部分组成。
具体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生指导、教育研究、质量工程项目、科研成果奖励、教学成果奖励、艺术创作展演奖励、论文著作、编写教材、知识产权、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业务学习和其他有关工作的工作量。
三、教师工作量的比重工作量是衡量每一位教师是否完成本职工作的基本尺度,教师的工作量由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三部分的工作量组成。
1. 教师工作总量TT=每学年40周,每周5天,每天8小时=40×5×8 =1600小时。
2. 教学工作量JJ=T×70%=1120小时。
3. 科研创作、艺术实践工作量RR=T×30%=480小时。
四、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教学工作量指直接对学生进行教学的工作量,包括:备课、编写教案、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考试、阅卷、教研以及指导学生艺术实践、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
以学时为工作量的计算单位,课堂教学每学时为45分钟。
1. 课堂教学(含实验教学):每学年34周工作总量的65% J1。
J1=34周×每周5天×每天8学时×65%≈880学时2. 实践教学:艺术实践、社会实践、教学实习每学年2周J2。
J2=2周×每周5天×每天8学时=80学时3. 考试命题、考试考查及阅卷评分每学年4周J3。
J3=4周×每周5天×每天8学时=160学时五、教学工作量核定(一)本科教学工作量本科教学工作是每位教师应当承担的基础性工作,是评价教师系列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1. 课堂教学※专业理论课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1%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
※专业课教学班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4%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0人。
※专业理论课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1%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
※专业课教学班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4%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
※专业理论课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1%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
※伴奏课以0.8为系数计算。
※专业课教学班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4%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
※专业理论课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1%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
※伴奏课以0.8为系数计算。
※专业课教学班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4%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
※专业理论课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1%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
※专业课教学班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4%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0人。
※专业理论课学生每增减1人,课堂教学工作量按增减1%计算,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
※计算机基础课每增减1人,按2%加减工作量。
原则上每班不超过60人,不少于30人。
※外语每增减1人,按2%加减工作量。
原则上每班不超过60人,不少于30人。
※体育课每增减1人,按1%加减工作量。
原则上每班不超过60人,不少于30人。
※其他文化基础课教学标准班为50名学生,每增减1人,按1%加减工作量。
原则上每班不超过200人,不少于40人。
※重复课以0.9为系数计算。
2.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指带领、指导学生的校外艺术实践、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等教学活动。
(1)外出专业教学工作量按每天6学时计算,实际完成工作量按专业课堂教学学生数标准和相应系数计算;(2)外出专业理论课、文化共同课教学工作量按每天5学时计算,实际完成工作量按专业理论课、文化共同课课堂教学学生数标准和相应系数计算;(3)市区范围的外出教学工作量,均按实际安排学时计算。
(4)体育教师代表学院带队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工作量按参赛时间的150%计算;组织学院各类体育赛事,工作量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5)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艺术展演等艺术教学实践活动,工作量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3. 指导毕业创作、毕业演出、毕业设计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按满教学工作量计算。
4. 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按专业理论课教学标准计算,即:290学时为满工作量,指导一篇计20学时。
5. 凡新开课的教学工作量,以1.2的系数计算教学工作量。
6. 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按相应类别课程的工作量计算方法计算。
7. 凡安排有主讲教师,主讲和助教辅导完成的教学科目,主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该课程完成教学工作量的80%计算,助教按50%计算。
8. 院内兼职管理。
聘任在管理岗位及教辅岗位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在完成受聘岗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可以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
为保证做好本职工作,聘任在学院管理部门和教辅部门的每周不得超过6学时;聘在教学单位的“双肩挑”管理人员,每周一般不得超过8学时。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按教学计划规定时间计算。
教师承担研究生课程班、教育硕士班等非全日制教学任务,参照全日制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但不计入正常教学工作量。
1. 公共课程:外语、政治理论、公共基础课×1.2。
2. 专业课:3. 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每生补贴15个工作量。
(三)教学工作量的考核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由职能部门或所在教学单位对在职在编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每学期考核一次,作为教学工作量绩效依据。
未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形式:教学检查、督导督查组检查、系处干部听课、学生评教以及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对教学质量的综合考核。
六、科研创作、艺术实践工作量(一)工作内容1. 承担国家、省、部、厅、局和学校的纵向科研课题和由政府(含中央各部门、省市部门)、企事业单位、公司、团体或个人委托我校各部门或个人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设计施工或协作研究等各类横向课题,包括国际间企业合作项目及与港澳台的合作项目。
2. 教学质量工程、教学建设成果、教学成果奖。
3.教师自主完成的论文、专著、编著、教材、调研报告、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研制等。
4.艺术理论、美术、设计、音乐与舞蹈、戏剧与影视创作展演。
5.由上级部门与学校共同委托并获得表彰奖励的或学校委托的设计创作及文字撰稿工作。
(二)成果范围1. 各级科研机构认定立项并已完成的科研课题。
2.取得国家专利发明证书的科研成果。
3. 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编著、教材(教育主管部门认可教材)、工具书、参考书、个人作品集、电子出版物,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备案的科技类、人文社科类、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不包括报导性文章、文学作品、考前辅导材料),具有国内刊号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等。
4.在国家或省级政府(包括省级行业主管厅、局)、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各协会、省级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各协会以及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专业社会组织、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省级专业社会组织组织的展演活动。
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正式备案的科技类、人文社科类、专业类期刊以及具有国内刊号的作品集上发表的表演、表现类作品。
(三)工作量的核定标准科研工作量标准分别为每一学年:助教6分;讲师15分;副教授20分;正教授25分。
(四)工作量的计算[立项L+成果C+获奖H]×合作人系数组成D。
所有科研成果计分只按立项、发表、获奖等一次性计算最高标准得分,不重复计算。
1.学术著作的计分方法:(1)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参考书等均为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具有独立书号。
字数均指纯文字字数。
20万字以上每万字加1分,25万字以上不计,20万字以下减10分;(2)介绍性编著或资料汇编及高考辅导教材不算科研成果,不计算分值;(3)电子出版物所附带的文本印刷品不再重复计分。
(4)发表、出版、获奖项目按当年度计算分值。
2.学术论文的计分方法:(1)我院指定的A类期刊6千字以上加2分,3千字以下减2分;(2)非专业杂志不计算分值;(3)论文2000字以下不计算分值;(4)同期刊物、论文集(含电子出版物)发表多篇论文最多只计两篇;(5)被SCI、ISTP、EI、CSSCI收录论文须正式发表;(6)论文须经正式发表。
A类期刊的增刊、专刊、专集上发表论文等同于其他刊物发表论文分值;(7)发表、出版、获奖项目按当年度计算分值。
(8)A类期刊以**大学、**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3.表现类成果的计分方法(1)非专业类杂志不计算分值;(2)编著、论文和人物介绍、报道文章中引用的设计、美术作品不计算分值;(3)金奖、银奖、铜奖按一、二、三等奖计算,高于金奖的特别奖加50%;(4)如有其它奖项名称根据展览级别对应一、二、三等奖项级别计算;(5)影视作品获奖等同于同级别的设计作品、美术作品获奖,系列片的播出、获奖均作为一件作品计算;(6)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应有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7)联展2-5人,分值求平均值。
(8)发表、出版、展览、获奖项目按当年度计算分值。
(9)A类期刊以**大学、**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4.表演类成果的计分方法(1)非专业类杂志不计算分值;(2)金奖、银奖、铜奖按一、二、三等奖计算,高于金奖的特别奖加50%;(3)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应有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4)联合演唱会2-5人,分值求平均值。
(5)集体项目(剧目)总分值×2,带头人占总分值的比例:5人以上,总分值×0.30,其他团队成员求总分平均值。
(6)发表、出版、展演、获奖项目按当年度计算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