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签证、索赔流程及证据收集

工程变更、签证、索赔流程及证据收集
工程变更、签证、索赔流程及证据收集

建设工程停工后的签证与索赔

建设工程停工后的签证与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的主体多等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性会出现各类非合同所能涵盖和预期的事项,这就需要合同各方主体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断根据各类变更事项,通过签证予以补充和确认,对涉及质量变化、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工期增减、价款调整等事项进行及时的确认,这就是签证。签证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合同法、建筑法中没有签证的概念定义,这是建筑行业约定俗城的一个称谓。 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对方的违约、过错而给己方造成的损失,需要通过提出经济赔偿、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求得补偿。 签证是各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行为,索赔是主张未得到认可,从而向对方行使权利的单方行为。签证是确认变更的事实,旨在固定证据,为索赔成功打下基础;索赔是主张权利的行为,索赔是否成功有待签证单据的支持,所以在建设工程合同的施工过程和结算过程中,做好签证和索赔工作非常关键、重要。作为承包商来讲,做好签证和索赔是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是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重要环节。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承包商要以较高的、理想的价格中标,难度越来越大,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增加的工程施工内容、工期停工、窝工等事件,必须要做好签证工作。

据统计,目前国际上签证款一般占合同总造价的7-10%左右,我国没有一个统计数据,但根据我们这些年经办的案件来看,签证款在工程总造价中的比例也不会低,可能会高于7-10%的比例。 因此,一个专业、规范、成熟的施工企业,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签证与索赔的管理,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个项目的盈亏、损益,极有可能决定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证于索赔工作的成功与否。 借今天的机会,与大家交流的是建设工程停工后的签证与索赔。我们讲的建设工程停工,是指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因为发包方的原因或者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专讲因为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签证、索赔实务。 一、因为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主要几种情形 1、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导致 工程停工; 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导致工程停 工;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或不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导 致工程停工; 4、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未及时进行中间结构的验收导致 下步工程无法施工而致工程停工;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 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 规定目的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1.1 特制定本流程。合理性和经济性,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第二条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 100000元(含)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 100000元以上的。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第三条(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第三条、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汇工程部)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第四条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号(如怡丰森林湖项目18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1页,编号应为 YF-SLH-18-JZ-1-1 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设计变更的控制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1.1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保证使用功能:1.2 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 . 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变更签证索赔流程及证据收集

项目部的工程签证与索赔 一、签证与索赔 1、工程签证是按合同约定,工程施工工程中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经济、工期等方面的调整所进行的签字确认行为,一般以技术核定单、签证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体现。是工程技术与管理资料的组成内容,也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工程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 2、工程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干的工程,结算时更是要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据以正确地计算索赔费用。 3、工程签证/索赔单报送时必须一式四份,分为签收回执联、审批回执联、报送监理联、报送甲方联(审批方要求增加时按要求增加),其中签收回执联在送达时要求建设方或授权的监理方代表在该联上签收,并由项目合约管理责任人保存至该签证/索赔报告的报送得到有效合理确认。严禁采用以收发文登记方式处理签证/索赔文件的报送回收。如建设方或监理恶意拒收时,应采用专递邮件或公证送达等有效方式报送。

4、工程签证一般按以下流程办理: (1)以日常技术文件或工程师指令为基础的技术经济签证: (2)以材料认质认价、专业单项工程认价等为基础的认质认价签证:

5、工程索赔一般按以下流程办理:

1、项目部必须建立工程签证/索赔管理台帐,且该台帐必须有同步的电子文档一份。 2、索赔费用组成: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 3、索赔的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

关于现场签证流程

现场签证联系单、审批单会审办理流程(试行)一、目的: 为加强现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和现场施工成本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正常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三、术语和定义: 1、现场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在这里特指除设计变更及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外,所有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经济签证。 2、现场签证金额:指单位工程的单项签证的费用总额。 3、适用条件: (1)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 (2)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工程的确认等。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等; (3)其它相关情形。 四、流程:

(一)现场签证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应结合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认真、谨慎对待现场签证,确保签证的真实性与严肃性。 2、时效性原则:现场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 3、对现场签证实行过程控制,并建立签证台账。 4、规范化原则:现场签证必须采用统一格式,统一编号,对发生原因、发生部位及发生范围等表述准确,并提供有关的依据。 原件结算原则:签证工程的结算资料必须是原件。 (二)程序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提出签证时,应以《现场签证联系单》形式向工程部提出现场签证要求,《现场签证联系单》具体内容如下:(1)描述签证事项发生时间、原因及依据; (2)描述签证内容(包括施工方法、部位); (3)另需同时提供的附件有工程现场照片、施工图纸、监理记录(如有)、签证发生费用明细; 《现场签证联系单》经现场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工程部、工程副总签字并经总经理同意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入签证实施阶段,签证工程实施完毕,经过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并依据施工方案把签证内容详细、清晰描述,并把相关图纸、记录、照片等附加在《现场签证审批单》后。 2、监理单位:对《现场签证联系单》中施工单位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并由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共同签字确认,并在《现场签证联系单》会签

工程签证流程、签证内容及签证的技巧

工程签证流程、签证内容及 签证的技巧 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浅谈工程签证 现场签证是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正式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它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也不象设计变更文件有一定的程序和正式手续。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具体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价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 期拖延。 二、现在签证的重要作用 工程结算主要依据有: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定额以及阶段资料汇编等法规性文件,而现场签证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作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依据正确的计算索赔费用。 工程签证目前存在的问题:凡是从事过工程造价及施工管理的工程师都有这样的体会,现场签证的处理是工程施工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我们接触的工程签证,或多或少存在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另一方面是参加建设的各方(包括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不够重视。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应当及时办理。很多业主在施工中随意性较大,施工中长改变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待结算时发生补签困难,引起纠纷。

签证索赔的几点注意事项

资料】签证索赔的几点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证、索赔是施工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国际上签证索赔款项,即使在严格的合同体系下,通常也可以占到合同总造价的5%~8%。国内项目施工企业签证索赔的比例相应较低。碍于情面,该签证不去申请签证是一个方面原因;索赔不当、证据不力等导致索赔不成功是另一个方面原因。本文试分析签证索赔工作中的常见误区及注意事项。 一、认识索赔依据 承包方依法可以提出签证索赔要求的常见情由包括: 一是设计方面,发包人是否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设计图纸、组织设计交底,对承包方提交的需要发包方确认的事项比如深化设计图纸、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外观等方面的确认要及时。 二是场地方面,场地移交是否及时,是否有其他构筑物、建筑物(包括没有及时动迁的电线杆、坟场、周边影响施工的管线等),招标时未能向承包方明示的暗浜的处理、勘察时未能发现的异常地质情况和地下障碍物(比如影响基础施工的石块、岩基、此前建筑物遗留的桩或基础等),总承包方未能及时提供场地给分包单位亦可作为分包单位索赔的理由。 三是资金方面,发包人是否依约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及其他应由发包方承担的费用?变更签证价款依照一般法理,亦应与进度款同步支付。 四是进度方面,发包方是否要求停建、缓建?是否要求承包方赶工以提前完工?如发包方要求停建、缓建,则承包方可以索赔停工、窝工、人员进出

场、机械设备调迁及台班损失、材料构件积压等费用;赶工则可要求补偿实际增加的成本等;需要提醒的是,发包方要求停建、缓建时,一定要求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发布书面指令,施工企业不能根据发包方的口头指令擅自停工,曾有施工企业根据发包方老板的口头要求停止施工,结果在之后的诉讼中被发包方倒打一耙、索赔巨额延误赔偿的案例。 五是指令不当,如发包人不合理干预施工,指示不合理的施工工序,甚至修改承包方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比如承包方原拟先施工住宅主体、后施工车库,发包方要求调整后首先施工车库,导致承包方的施工场地安排困难、临时设施搬迁、垫资款增大等);发包方代表或者监理工程师指令迟延或错误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等。 六是分包影响,主要是发包方直接指定的分包人违约造成工期延误,市政配套施工单位(如燃气、电力、自来水公司施工)亦可能影响总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对于直接指定分包、配套施工单位的不利影响,承包方可以直接向发包方提出签证索赔要求。 七是材料供应,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延迟到货、或者质量缺陷,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价格未能及时确认,均可能造成承包方的成本增加。 八是工程变更,包括发包方指令的变更和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指令。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质量标准提高、返工、重做等事项,承包方工程款增加或工期延长均应成为签证、索赔的理由。 九是外部条件,是否有非正常停水、停电和交通中断造成施工延误;是否有不可抗力或社会事件导致施工中断,比如雪灾、高考、重大社会活动导致

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的区别

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的区别 工程签证是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由发承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认证明。 一、正确认识和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及内容 (一)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一般主要形式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河涌、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房屋建筑、桥涵的主要基础型式,设备系统主要工艺及主要参数,主要材料和设备等。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本着对工程技术、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及优化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及相关专业影响等,应从全局考虑并详细说明,按程序报批。 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根据规范合理提出变更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或是由于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二)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统一规范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以确保其稳妥、有序、高效运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1、集团公司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集团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 第二章概念 一、设计变更 1.1概念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工程管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1.2主要内容 1.2.1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2.2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2.3由于工程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

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二、工程(甲方)指令 2.1概念 工程(甲方)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2.2主要内容 2.2.1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2.2.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 2.2.2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 2.2.4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2.3工程联系单:特指由施工方发起,以书面形式申请或磋商合同事宜的外来文函,它由工程部统一负责接收、登记及回文,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处理意见(格式见附件)。 三、现场签证 3.1概念 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甲方)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因设计变更类签证、因工程(甲方)指令类签证。 第三章办理原则 1、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的下发、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 流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 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 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 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 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 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 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怡丰森林湖项目18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YF-SLH-18-JZ-1- 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 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 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 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 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客户提出的变更; 3.相关部门职责: 工程部: 3.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市场营销部: 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 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规划设计部:

-工程变更签证的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项目的投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办理工程变更签证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代建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签证。 三.工程变更的分类及定义 3.1 设计引起的变更:由于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尺寸变化、做法改变、材料的替换以及其他的修改,而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 3.2 施工引起的变更:由于现场施工矛盾或施工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而造成做法改变或因施工单位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及其他新技术而导致做法改变、材料替换或其他变更事 项,而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3.3 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由于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工程范围发生变化或市场形势变化、政策变化等由建设单位提出新的要求而提出的变更。 3.4 客户提出的变更:为了满足客户的使用要求由客户提出的变更。 四.管理职责 4.1 工程部负责审核由设计、施工、客户提出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影响工程的结构安全、其他客户的使用性能,本公司提出的变更方案的确定,对变更工程完成报告进行审核。 4.2 合约部负责对变更签证按定额规定进行计量并套用相应的定额,确定变更签证的工程价款。 4.3 工程部现场工程师负责工程变更联系单的流转、工程变更的实施,必要时协助合约部对实际变更工程量进行确认。 4.4 工程部负责对工程变更联系单、修改图及有关审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4.5 总工程师负责对变更联系单和变更工程实 际完成量把关确认,总经济师负责对变更签证转化为经济洽商的进行审核,执行总经理审批。 4.6 工程部负责对现场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 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 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 (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 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 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 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 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 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 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 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工程量变更签证单

招标编号: SXZJH-2017-31-SG ******地下车库安防及配套设施工程(一 标段) 工程变更签证单 工程名称:******地下车库安防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标段)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宝******司 施工单位:宝公司

工程变更签证单编号:01 项目名称******地下车库安防及 配套设施工程(一标段)签证日期2017年9月20日 签证事由1、建设单位要求******平安智慧小区。 2、建设单位要求增加******周界及主要道路安防及配套设施。 变更签证内容: 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根据贵单位提出的要求,我公司就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变更: 1、变更一、根据贵单位的要求,我公司按国家相关部门对平安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准备把******建设成为宝鸡平安智慧小区,为了满足平安智慧小区安防及配套设施的条件,我公司将原合同设备清单做了部分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件一),变更后设备性能优于原中标设备性能,此次变更未改变设备数量,在原设备基础上增加人脸识别前端摄像头、人脸识别分析比对后端服务器(需要云端部署,部署在广电网络机房)、云物业管理平台、公安综治管理平台、智慧社区APP。 2、变更二、根据贵单位要求,将地下车库85个枪式摄像机中的31个安装位置变更到小区周界及主要道路,变更后施工图纸(详见附件二),此变更所增加的设备及费用(详见附件三),此变更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的依据。 以上为变更签证内容,予以审批。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签证日期 附件(共 3 件):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建设单位意见:

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工程变更签证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流程 工程变更根据其变更性质可分为三种,第一种:因建设单位的需求引起的工程变更称为建设单位任务单;第二种:因设计单位设计不完善或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的工程变更称为设计变更通知单;第三种:因施工单位的需求引起的工程变更称为施工联系单。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任何未按余政发〔2018〕04号程序执行的建设单位任务单、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联系单不做为结算依据。 1)建设单位任务单 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变更工程的,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向设计单位出具《建设单位任务单》[表2.2.8],设计单位收到委托单后,根据委托单内容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除经设计单位内部审核外,需经建设单位确认,由建设单位转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参建单位;与施工图设计无关的可直接下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执行。

流程图:

表2.2.8 建设单位任务单

2)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单位可以根据建设单位任务单或对原施工图进行自我完善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表2.2.9],设计变更通知单需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转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参建单位执行。 流程图:

表2.2.9 设计变更通知单

3)施工联系单 施工单位可以就施工图以外的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就涉工程造价的增减向建设单位出具《施工联系单》[表2.2.10],并附相关预算。另外在收到《建设单位任务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在任务或变更执行前及时以《施工联系单》[表2.2.10]形式上报相关费用或建议,并附预算。由建设单位对相关涉及的费用,进行批准审核后执行。如政府投资项目,根据涉及金额的大小以《余杭区财政性基本建设工程一般变更备案表》、《余杭区财政性基本建设工程较大变更备案表》、《余杭区财政性基本建设工程重大变更备案表》[表2.2.11]形式报相部门核准后,再下发施工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后方可执行。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现场签证 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为了加强在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流程适用于公司在建各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实施原则 1.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事项以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保持与实施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办。 2.一单一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或现场签证单应遵循一单一算原则,且对应于相应的工程合同。 3.量价分离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所涉及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部主管责任工程师确认完成状况和发生的工程量,由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复核工程量、确认其单价和造价变量额。 4.先估算后施工原则:现场签证在施工前应先由主管造价工程师明确估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执行。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26日前,造价部就截止至本月25日已完成且手续完备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进行汇总,建立台账。 6. 完工确认原则:当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涉及工程完工后,主管责任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共同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前签字确认。 7.原件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资料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统一编号。 9.权利限制原则:对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严禁越权签字。 10.签证避让原则:项目工程部或产品研发中心、设计院等可以用工程变更或技术核定单表示清楚和量化的工程项目内容,不得再现场签证。 11.坚持优化原则: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必须执行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四、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的管理审批流程 一>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及种类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签证索赔流程及事项

签证索赔 管理规范概要: ?遵循“勤签证、精索赔”原则;先签证、若签证不成再进行索赔,且签证不成即应进入索赔程序;努力以签证形式解决问题,减少索赔事件发生;坚持单 项索赔,减少总索赔。 ?梳理完善签证索赔流程,明确各相关岗位及人员责任机制。项目内业技术工程师、现场工程师等有责任发起提出签证索赔,项目工程部门计算索赔工期, 合约部门计算量、价,签证索赔工作组审核,项目经理批准,重大索赔需报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总法律顾问审核,总经济师审批。 ?规范签证索赔工期费用计算、提交报告文函、证据资料等环节管理,按《签证申请表》《工程量、费用或工期计算说明书》《工程工期延误报告》《工、、、程工期补偿报告》《工程费用补偿报告》等模板及工期费用计算规范、证据、 规范等规范执行。 ?建立反索赔管理机制。

4.2 签证索赔的发起 4.2.1 由内业技术工程师提出: □发包方未严格按约定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批复或答复请求;

□非我方过错,发包方指令调整原约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附加工程项目、增减工程量、变更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提高工程质量标准等; □由于设计变更、设计错误、数据资料错误等造成工程修改、返工、停工、窝工等。 4.2.2 由现场工程师提出: □发包方未严格按约定交付施工现场、提供现场与市政交通的通道、接通水电、批复请求、协调现场内各承包方之间的关系等; □工程地质情况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的资料不符,需要特殊处理的; □非承包人过错,发包方指令调整原约定的施工进度、顺序、暂停施工、提供额外的配合服务等; □由于发包方错误指令对工程造成影响等; □发包方在验收前使用已完或未完工程,保修期间非承包方造成的质量问题。 4.2.3 由质量工程师提出: □发包方未严格按约定的标准和方式检验验收; □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额外检查。 4.2.4 材料、机械工程师提出: □发包方未严格按约定的标准或方式提供设备材料; □发包方指定规格品牌的材料设备市场供应不足,或质量性能不符合标准; □发包方违反约定,指令调换原约定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改变供应时间等。 4.2.5 由项目会计提出: □发包方未严格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详细解释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详细解释 一、设计变更 (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

签证与索赔的区别

签证与索赔的区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投资大、周期长、运作过程复杂等特点,按照《G F-1999-0201(示范文本)》及(2004版)修订本,签订一份规范、完整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至关重要的。然而,一份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即使签订得再好,签约前考虑的问题再全面,在履约过程中也不可避免要发生根据工程进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对合同事先约定事项进行必要的变更,这些都需要通过工程签证加以确认。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完成一定工作或赔偿损失时,另一方则需要通过工程索赔来实现自己的权利。可以说,工程签证与工程索赔是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和双方基于合同的利益得以全部实现的两条重要手段和措施。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地规定,使工程签证与索赔有了法律的依据。该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该条司法解释提到了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两个概念。工程签证与工程索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深入研究签证与索赔理论,从而建立、健全相应的签证管理制度和索赔体系,对当前房地产业尤其是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者施工惯例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凭据。 工程签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工程签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可变更性及实际施工活动的变动性决定了合同双方必须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予以确认并达成一致意见。几乎所有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都对变更及如何达成一致意见作有规定。工程签证无疑是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因此,工程签证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出现的新的补充合同,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基于这样的认识,工程签证一旦获得双方的确认,即成为规范合同双方行为的依据。 (二)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可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凭据。在工程结算时,凡已获得双方确认的签证,均可直接在工程形象进度结算或工程最终造价结算中作为计算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的依据。 (三)工程签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一般不依赖于证据。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不同于原设计、原计划安排的变化,这些变化对原合同进行相应的调整,是常理之中的例行工作。正是因为工程签证合同双方是在没有分歧意见的情况下,对这些调整用书面方式互相确认,双方认识一致,因此不需要什么证据。如,只要发包方对承包方提交的费用计算没有异议并加以签字确认,这份工程签证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管理流程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文件类别流程类密级 文件名称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管理流程文件编号SW-LC-002版本号01 管理部门商务部生效日期2010.5.10 关联文件 作成:审核: 关联承认: 批准:

一、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管理流程图 4 9 8 3 2 7 分公司项管部 分公司分管领导 分公司商务部项目资料员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商务人员办理完毕,提交资料资料员,复印件存档并上报分公司商务部 原件资料存档 接收、建立《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台账》,报送甲方并跟进办理,复印件存档 核实生产经理提供的工程量,预估并核实成本,形成变更(签证、索赔) 报价单提供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工程量及相关依 据 组织评审、安排后续工作 提供设计变更(签证、索赔)产生的方案及数 据 形成由设计变更(签证、索赔)产生的工程造价 存档 变更(签证、索 赔)报价单 对业主变更(签证、索赔)报价评审表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台账 审批 督办,每月通报 及时跟进办理审核 如有工期变化, 审核 5 6 是 是 1 从甲方接收设计变更资料 是否超过造价 限额 否 是 否 审批 否 获取签证、索赔信息 原件资料存档

二、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管理流程释义 序号主要内容时限要求 2 项目资料员从甲方接受设计变更资料,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评审,安排后续工作。项目商务人员获取签证、索赔信息后,报项目经理组织评审,安排后续工作。 3 项目经理安排项目商务人员形成由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形 成的工程造价,安排项目总工提供设计变更(签证、索赔)产生 的方案及数据,由项目生产经理提供设计变更工程量,提供签 证、索赔的相关证据,安排相关人员办理手续。 3天 4 项目商务人员预估并核实成本,形成设计变更(签证、索赔)报价单;报价经项目经理审批,小型项目超过30万、中大型项目超过50万、特大型项目超过100万由分公司商务部审核,分公司领导审批;如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对工期有影响,还需报分公司项管部审核,项目部建立工期台帐。分公司领导指分公司分管领导和分公司经理。 7 由项目商务人员接收、登记台账,报送甲方,及时跟进办理, 建立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台账,分公司商务部督办,每月 通报。 对业主按合同要 求时间报送 9 签证变更索赔资料办理完毕,交资料员存档并上报分公司商务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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