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入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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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入库管理制度

• 物资入库验收制度

1 、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品质部检验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 )、认真填写《检验通知单》,一式三联,并签署。

2 )、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3 )、发货明细表。

4 )、质保书。

5 )进口物资应附码头提单、装箱单、合同、发票四证齐全。

6 )、使用说明书。

7 )、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

2 、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物资后,应对货物及凭证认真检查所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当证件完全符合后,按公司物资检验制度规定提请品质部(及有关技术部门)进行质检,暂不验收,存放在待验区。

3 、技术质检应根据分管物资的特性,按不同规定办理。

4 、设备、备件质检由装备部发展部、品质部共同开箱检验,签证合格后由工程装备部统一管理。

5 、钢材由品质部检验签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6 、化工原材料由品质部会同技术部检验签字后,方可入库。

7 、对国外进口物资验收,应严格强调及时、全面、严格、慎重,遇有违反合同规定或质量问题,要在索赔期内按规定进行交涉处理。

8 、入库物资验收合格无误后,由保管员签署、仓库主管复核签署才有效。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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