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明确的民事诉讼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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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法〔2020〕346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法〔2020〕3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2011年2月18日第一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如下修改:一、修改第一级案由3个1.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四部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为第一级案由“第四部分合同、准合同纠纷”。

2.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十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为第一级案由“第十部分非讼程序案件案由”。

3.增加第一级案由“第十一部分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

二、修改第二级案由13个4.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独立保函纠纷”。

5.变更第二级案由“三十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为“三十四、认定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6.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五、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7.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七、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8.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八、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9.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二、公司清算案件”。

10.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三、破产程序案件”。

11.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12.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七、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

13.增加第二级案由“五十一、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有关的纠纷”。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是怎么一回事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是怎么一回事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是怎么一回事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是怎么一回事一、案由释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借贷的币种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港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子类,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律规定(一)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 最高院专委杜万华对《规定》十大亮点的权威解读三、典型案例【案例】吴某某诉陈晓富、王克祥及德清县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案。

【争议焦点】单个的借款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法律事实?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审判要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法律事实是数个“向不特定人借款”行为的总和。

当事人在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主观上可能确实基于借贷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与单个民间借贷行为并不等价,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必然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单个的借款行为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法律事实,双方之间建立在真实意思基础上的民间借款合同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案例】蔡锡满诉蔡淡辉民间借贷纠纷案【争议焦点】出借人出于获利的目的借款给他人,且该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只是双方当事人在约定利息时未说明是月息还是年息,此种情形是否属于约定利息不明确,是否应视为不支付利息的情形?【审判要旨】《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最高院案由规定

最高院案由规定

最高院案由规定
最高院案由是指最高法院受理并审理的各类案件的范围和条件。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最高院案由主要分为刑事案由、民事案由和行政案由。

刑事案由是指犯罪行为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符合公诉条件移送到法院审理的案件。

最高院对刑事案由的规定主要包括一般刑事案由和特殊刑事案由。

一般刑事案由主要包括盗窃、抢劫、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等一般犯罪行为;特殊刑事案由主要包括恐怖活动、重大贪污贿赂、走私、贩卖人体器官等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

民事案由是指涉及民事关系的各类争议案件。

最高院对民事案由的规定主要包括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家庭纠纷、侵权责任等各种民事关系引发的争议案件。

行政案由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案件。

最高院对行政案由的规定主要包括行政合同纠纷、行政赔偿争议、行政征收纠纷、行政处罚决定纠纷等各类行政争议案件。

此外,最高院还规定了其他类别的案由,例如国家赔偿案由、国家民族政策案由、复核案由等。

这些案由主要涉及国家利益、法律层面的重要问题,需要最高院进行审理。

最高院案由的规定旨在确保最高法院能够专门处理重大、复杂和有特殊意义的案件,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同时,最
高院案由的具体规定还可以根据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需求。

最高院关于案由的规定

最高院关于案由的规定

最高院关于案由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统一解释和监督法律的适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在审理案件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案由的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案由是指建立审判所所能审理的案件的类别、属性和性质的一种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具体的案件类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一些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各类案件的审理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刑事案件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民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等民事权益保护的案件;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行为合法性争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合同等行政权力行使方面的争议。

通过明确规定案件类别,最高人民法院能够更好地进行案件的分工、引导和管理。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案件的属性特征。

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不同的属性特征,例如刑事案件追究犯罪责任和社会危害性,民事案件保护民事权益和协商解决纠纷,行政案件规范行政权力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案件的属性特征,有助于法官更好地把握案件的实质和审理重点,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再次,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案件的审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不同案件类别的审理程序进行了区分和规范。

例如刑事案件按照立案、受理、调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和判决等程序进行,民事案件按照立案、受理、调解、举证、开庭审理和裁判等程序进行,行政案件按照立案、受理、审查、询问、听证、开庭审理和裁定等程序进行。

这些统一的审理程序有利于确保案件符合法定规定,遵循程序正义。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案件的审判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争议焦点和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和规定。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犯罪事实的认定和证据链的衔接进行了具体规定;在民事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合同解除的前提和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这些审判标准有助于保持判决的一致性和确定性。

最高法院常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表格(2011年版)

最高法院常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表格(2011年版)

最高法院常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表格(2011年版)一、人格权纠纷案由释义法律依据注意问题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纠纷(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案情确定相应的案由)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1、《民通》2、《道路交通安全法》3、《铁路法》第58条4、《民用航空法》第157条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6、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最高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出现这些纠纷时,首先应当适用“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列出的具体案由。

没有相应案由的,再适用“人格权纠纷”项下的案由8、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9、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姓名权纠纷因干涉、盗用、冒用他人姓名而引起的纠纷1、《民通》第99、120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婚姻法》第14、22条4、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将“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的行为”和“企业名称(商号)合同纠纷”归入“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项。

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1、150、151条5、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肖像权纠纷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引起的纠纷1、《民通》第100条、120条2、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150条、151条3、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纠纷:1、肖像作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将肖像转交给他人使用;2、对他人创作的肖像作品进行艺术加工后,转交他人使用。

名誉权纠纷侵害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而引起的纠纷1、《民通》第101、120条2、《侵权责任法》3、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150、151条4、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5、最高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纠纷:诽谤、侮辱、新闻报道失实、文学作品适用素材不当、无证据而错告或诬告以及因过失致人名誉权损害。

最高院民事诉讼状范文

最高院民事诉讼状范文

最高院民事诉讼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被告:[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如果是单位,写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案由:[简要说明是什么样的民事纠纷,比如借款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之类的]诉讼请求:1.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具体金额]元,这个钱可是被告欠了好久的啦,就像欠了的债迟早要还一样。

这其中包括[详细说明每一笔钱的由来,比如借款本金多少,利息多少]。

2. 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毕竟这个官司是因为被告的问题才产生的嘛,让被告出这个钱才合理。

事实与理由:各位法官大人啊,您听我细细道来。

事情是这样的,[具体日期]的时候,我和被告之间发生了[描述事情的开端,比如签订借款合同、被告对原告实施侵权行为的场景等]。

当时我可信任被告了,就像相信自己的影子不会离开自己一样。

就拿借款来说吧(如果是借款纠纷的话),被告一脸诚恳地跟我说他遇到了困难,急需一笔钱周转。

我这人吧,心一软就把自己辛辛苦苦攒的钱借给了他。

我们约定好了借款的金额是[借款金额]元,利息按照[约定的利息计算方式]来算,还款日期是[还款日期]。

我当时还想着,大家都是朋友(或者其他关系),他肯定会按时还钱的。

可是呢,这到期了,被告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我给他打电话,他要么不接,要么就找各种借口,什么“我最近也没钱啊”“再给我点时间吧”。

我这心里就像被猫抓了一样难受,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呀。

又比如说如果是侵权纠纷,那就是在[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被告做了[描述侵权行为,比如撞了我的车、弄坏了我的东西等],我当时都懵了。

我好好的东西就被他这么弄没了或者弄坏了,他还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我要求他赔偿,他却耍赖皮,这简直就是欺负人嘛。

民事案件有哪些种类(民事案件案由分类)

民事案件有哪些种类(民事案件案由分类)

民事案件有哪些种类(民事案件案由分类)高级法院发布:法院不受理的10大类69种民事案件目录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性规定二、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排除法院主管。

三、劳动争议案件采用“一裁两审”制,仲裁是强制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的,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四、刑民交叉时,民事案件应先不予受理的情形五、民事诉讼证据因自身的证据属性不具有民事可诉性六、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国家政策性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应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七、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八、自然资源权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引发的争议,不属民事诉讼受理范围的情形九、侵权责任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十、商事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性规定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

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一条:“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最高院民事案由规定

最高院民事案由规定

最高院民事案由规定
最高院民事案由规定是对民事案件的分类和界定的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的对象确定案件的民事案由。

目前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权利纠纷类案由
1.合同纠纷:包括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

2.侵权责任纠纷: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

3.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权纠纷、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等。

4.不当竞争纠纷:包括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纠纷等。

二、婚姻家庭类案由
1.离婚纠纷:包括夫妻分割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

2.婚约财产纠纷:包括婚约违约纠纷等。

3.继承纠纷:包括遗嘱效力纠纷、遗产分割纠纷等。

三、物权纠纷类案由
1.不动产登记纠纷:包括不动产权属纠纷等。

2.动产抵押、质押纠纷:包括动产抵押权纠纷、动产质权纠纷等。

3.物权确认纠纷:包括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等。

四、债权债务类案由
1.借款合同纠纷:包括借款合同纠纷等。

2.金融债务纠纷:包括票据纠纷、信用卡纠纷、银行保函纠纷等。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类案由
1.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等。

六、行政纠纷类案由
1.行政诉讼:包括行政处罚纠纷、行政契约纠纷等。

以上只是最高院民事案由规定的一部分,具体案由的界定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对于不在最高院规定范围内的案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辨别,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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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保证合同纠纷 91、抵押合同纠纷 92、质押合同纠纷 93、定金合同纠纷 94、进出口押汇纠纷 95、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96、银行卡纠纷 97、租赁合同纠纷
98、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99、承揽合同纠纷
10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0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01、运输合同纠纷
102、保管合同纠纷 103、仓储合同纠纷 104、委托合同纠纷
41、业主撤销权纠纷 42、业主知情权纠纷 43、遗失物返还纠纷 44、漂流物返还纠纷 45、埋藏物返还纠纷 46、隐藏物返还纠纷
47、相邻关系纠纷
48、共有纠纷
七、用益物权纠纷
49、海域使用权纠纷 50、探矿权纠纷 51、采矿权纠纷 52、取水权纠纷 53、养殖权纠纷 54、捕捞权纠纷 55、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143、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144、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145、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
14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侵权纠纷
147、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 148、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 149、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 150、发现权纠纷 151、发明权纠纷 152、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 153、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
74、买卖合同纠纷
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76、拍卖合同纠纷 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78、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79、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80、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81、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8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8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84、供用电合同纠纷 85、供用水合同纠纷 86、供用气合同纠纷 87、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88、赠与合同纠纷 89、借款合同纠纷
第八部分 与公司、证 二十、与企业有关的 券、保险、票据等有 纠纷 关的民事纠纷
第八部分 与公司、证 二十、与企业有关的 券、保险、票据等有 纠纷 关的民事纠纷 231、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纠纷 232、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 233、企业分立合同纠纷 234、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235、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236、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237、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238、联营合同纠纷 239、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318、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319、再保险合同纠纷 320、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321、保险代理合同纠纷
二十八、票据纠纷
二十九、信用证纠纷
第九部分 侵权责任纠 三十、侵权责任纠纷 纷
322、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323、保险费纠纷 324、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325、票据追索权纠纷 326、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 327、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328、票据损害责任纠纷 329、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330、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 331、票据保证纠纷 332、确认票据无效纠纷 333、票据代理纠纷 334、票据回购纠纷 335、委托开立信用证纠纷 336、信用证开证纠纷 337、信用证议付纠纷 338、信用证欺诈纠纷 339、信用证融资纠纷 340、信用证转让纠纷 341、监护人责任纠纷 342、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343、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 344、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345、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346、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347、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348、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349、产品责任纠纷
十六、垄断纠纷
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 十七、劳动争议 人事争议
168、经营者集中纠纷 169、劳动合同纠纷
170、社会保险纠纷
十八、人事争议
171、福利待遇纠纷 172、人事争议
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纠 十九、海事海商纠纷 纷
173、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
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纠 十九、海事海商纠纷 纷
174、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 175、船舶损坏空中设施、水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176、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 177、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 178、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 179、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180、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181、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 物料损害责任纠纷 182、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183、海上、通海水域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84、海上、通海水域行李运输合同纠纷 185、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 186、船舶买卖合同纠纷 187、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188、船舶修理合同纠纷 189、船舶改建合同纠纷 190、船舶拆解合同纠纷 191、船舶抵押合同纠纷 192、航次租船合同纠纷 193、船舶租用合同纠纷 194、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95、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船舶承包合同纠纷 196、渔船承包合同纠纷 197、船舶属具租赁合同纠纷 198、船舶属具保管合同纠纷 199、海运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 200、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纠纷 201、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 202、船舶代理合同纠纷 203、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204、理货合同纠纷 205、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 206、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207、海难救助合同纠纷 208、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纠纷 209、海上、通海水域拖航合同纠纷 210、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 211、海上、通海水域保赔合同纠纷 212、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联营合同纠纷 213、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 214、海事担保合同纠纷 215、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 216、船坞、码头建造合同纠纷 217、船舶检验合同纠纷 218、海事请求担保纠纷 219、海上、通海水域运输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 220、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 221、港口作业纠纷 222、共同海损纠纷 223、海洋开发利用纠纷 224、船舶共有纠纷 225、船舶权属纠纷 226、海运欺诈纠纷 227、海事债权确权纠纷 228、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 229、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 230、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 二、婚姻家庭纠纷 继承纠纷
三、继承纠纷
第三部分 物权纠纷
四、不动产登记纠纷 五、物权保护纠纷
六、所有权纠纷
33、返还原物纠纷 34、排除妨害纠纷 35、消除危险纠纷 36、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37、恢复原状纠纷 38、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39、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4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民事诉讼案由 一级案由 二级案由 第一部分 人格权纠纷 一、人格权纠纷 三级案由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2、姓名权纠纷 3、肖像权纠纷 4、名誉权纠纷 5、荣誉权纠纷 6、隐私权纠纷 7、婚姻自主权纠纷 8、人身自由权纠纷 9、一般人格权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 11、离婚纠纷 12、离婚后财产纠纷 13、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14、婚姻无效纠纷 15、撤销婚姻纠纷 16、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7、同居关系纠纷 18、抚养纠纷 19、扶养纠纷 20、赡养纠纷 21、收养关系纠纷 22、监护权纠纷 23、探望权纠纷 24、分家析产纠纷 25、法定继承纠纷 26、遗嘱继承纠纷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8、遗赠纠纷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30、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 31、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 32、物权确认纠纷
120、服务合同纠纷
十一、不当得利纠纷 十二、无因管理纠纷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与 十三、知识产权合同 竞争纠纷 纠纷
121、演出合同纠纷 122、劳务合同纠纷 123、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 124、广告合同纠纷 125、展览合同纠纷 126、追偿权纠纷 127、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128、不当得利纠纷 129、无因管理纠纷 130、著作权合同纠纷
二十二、合伙企业纠 纷 二十三、与破产有关 的纠纷
二十四、证券纠纷
284、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285、管理人责任纠纷 286、证券权利确认纠纷
287、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288、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 289、证券承销合同纠纷 290、证券投资咨询纠纷 291、证券资信评级服务合同纠纷 292、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293、证券上市合同纠纷 294、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295、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 296、证券发行纠纷 297、证券返还纠纷 298、证券欺诈责任纠纷
二十五、期货交易纠 纷
二十六、信托纠纷
二十七、保险纠纷
299、证券托管纠纷 300、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 301、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302、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 303、期货经纪合同纠纷 304、期货透支交易纠纷 305、期货强行平仓纠纷 306、期货实物交割纠纷 307、期货保证合约纠纷 308、期货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309、侵占期货交易保证金纠纷 310、期货欺诈责任纠纷 311、操纵期货交易市场责任纠纷 312、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 313、期货虚假信息责任纠纷 314、民事信托纠纷 315、营业信托纠纷 316、公益信托纠纷 317、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05、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106、行纪合同纠纷 107、居间合同纠纷 108、补偿贸易纠纷 109、借用合同纠纷 110、典当纠纷 111、合伙协议纠纷 112、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113、彩票、奖券纠纷 114、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115、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16、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117、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118、牧业承包合同纠纷 119、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八、担保物权纠纷
56、建设用地使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纠纷 57、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58、地役权纠纷 59、抵押权纠纷
60、质权纠纷
九、占有保护纠纷
第四部分 合同、无因 十、合同纠纷 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61、留置权纠纷 62、占有物返还纠纷 63、占有排除妨害纠纷 64、占有消除危险纠纷 65、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 66、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67、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68、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69、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70、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71、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7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73、悬赏广告纠纷 74、买卖合同纠纷
131、商标合同纠纷
132、专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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