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开发报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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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设项目前期报建文件编制及有关服务单位预选库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项目前期报建文件编制及有关服务单位预选库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项目前期报建文件编制及有关服务单位预选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在项目建设中聘用前期报建及检测服务单位,加强项目建设前期报建手续的办理,同时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投资,又快又好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前期报建及检测服务单位预选库是建设集团通过网上公开招录的方式,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入选的相关服务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集团及其子公司建设的(包括BT/BOT、代建、建设单位的)项目。

建设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聘用相应类别前期报建或检测服务单位时原则上必须从xx公司前期报建服务预选库中产生,若服务预选库内响应招录文件的服务单位不足三家明显缺乏竞争性时,建设集团(或委托服务单位)有权从库外另行邀请相应服务单位参加比选。

第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公开招标的服务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章入库前期报建服务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第五条拟参选xx公司建设项目前期报建服务预选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依法设立,有相应的企业资质,并正常经营,能从事相关业务。

(二)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能按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

第三章前期报建服务预选库的入选程序第六条入选服务库程序(一)由xx公司委托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参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xx公司提出申请,并将申请资料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至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由xx公司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共同组建评审小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组成监察小组,对参选单位资格、能力、业绩、信誉、财务状况和对国家、社会的贡献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从中优选出一批服务单位,分类别建立相应服务预选库。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工程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报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报建的定义和内容1、工程报建是指在开始进行工程建设前,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和材料的报告。

2、工程报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工程概算、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三、工程报建的程序1、报建前期工作(1)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范围、投资规模、经济效益预测等。

(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控制措施。

(3)编制项目预算和设计方案,明确工程规模、设计要求等。

2、报建程序(1)遴选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其编制报建资料。

(2)提交工程报建资料至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3)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报建资料,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工程建设。

四、工程报建的管理要求1、报建工作要及时、准确、全面,确保报建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报建资料的编制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确保数据和内容的准确性。

3、工程报建材料的保管要严格,避免丢失和篡改。

4、工程报建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对环境的影响,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五、工程报建的责任分工1、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工程报建工作,建立健全报建管理制度。

2、报建工作由专门负责的专业人员进行,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

3、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建设规范进行报建工作。

4、报建材料的保管由专人负责,对涉密资料要做好保密工作。

六、工程报建的监督与检查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报建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报建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避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建材料要予以退回,要求重新提交。

七、工程报建的奖惩办法1、对认真负责、工作认真严谨的工程报建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建字第482号文发布)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质量安全有效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建设工程前期管理组织机构1.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分工:(1)建设工程前期管理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招投标管理、设计管理等前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2)建设工程前期管理机构设立一个总负责人,具体负责前期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履行管理职责。

2.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机构的职责:(1)负责编制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和报告;(2)组织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3)协调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设计工作;(4)负责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和审批。

三、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工作流程1. 项目前期策划:(1)明确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方向,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表;(2)搜集项目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3)编制项目前期策划报告,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 招投标管理:(1)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标的和要求;(2)组织召开招标会议,发布招标公告,指导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3)组织评标工作,编制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3. 前期设计管理:(1)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明确设计范围和要求;(2)监督设计单位研究布局,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3)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4. 相关手续审批:(1)赋权相关程序,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手续;(2)协助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环评、安全评估和验收;(3)协助项目主管单位开展验收,保证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1.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前期管理工作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2.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建字第482号文发布)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前期报建部管理制度

前期报建部管理制度

前期报建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前期报建部的管理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前期报建部全体工作人员,具体操作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合理、高效地运行。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部门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要求等方面,贯彻执行效果要求一律服从,不得擅作主张。

第四条前期报建部领导班子要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团结全体员工,密切联系,共同推动前期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前期报建部设置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分管不同具体业务。

第六条前期报建部设办公室、项目管理科、资料管理科、宣传科等业务科室。

第七条各科室人员组成由部长召集的会议协商决定。

第八条前期报建部对下属部门实行领导负责制,上级领导要及时指导和帮助下属部门进行工作。

第九条前期报建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负责具体项目报建的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

第十条前期报建部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部门内部各科室、工作组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前期报建部部长负责全面领导前期报建部的工作,统筹规划,把握大局,做好整体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前期报建部副部长负责部长交办的具体业务,协助部长进行领导工作。

第十三条前期报建部办公室负责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包括接待、会议安排、文件管理等。

第十四条前期报建部项目管理科负责项目报建的具体操作,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

第十五条前期报建部资料管理科负责部门的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十六条前期报建部宣传科负责部门的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发布、活动组织等。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前期报建部各科室、工作组要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确保任务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八条前期报建部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前期报建部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前期报建部要加强对工作流程的监督,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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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开发报建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前期开发报建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前期开发报建工作行为及事务处理标准,使工作得以圆满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各阶段所有前期开发报建工作的进行。

三、前期开发报建工作要求
1、工程部前期开发报建主管应熟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程序,熟悉政府土地、规划、建设、配套、工程管理体系的办事程序。

2、了解开发项目的占地面积、容积率和绿化率等规划指标,项目红线内外水、电等能源配套设施情况及收费,是否九通一平,楼盘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以及规划状况,项目周边地块供求状况、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周边经济发展状况、有无政策限制等及将采取哪些节能、环保和智能化设施、物业管理方式等。

3、以项目为基础了解施工进度,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实现与工程建设的统一、协调、同步。

4、所有有关工程项目的政府批件、权证资料,一经获得将原件并复印件转交资料员保管,做好交接记录工作。

5、工作进行中,涉及费用支出的,填写《报批单》及《付款申请单》,由报建主管、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领取,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

6、工程结束后,对工程期间工作做总结报告,交主管领导审阅。

7、搜集政府有关建筑、能源等相关政策,提前完成项目前期配套的计划工作,上报主管领导进行相关决策。

8、应定期上报工作进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报告。

四、工程部前期开发报建主管工作职责
1、办理从项目立项开始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全部手续工作。

2、办理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全部手续工作。

3、办理能源、占路、掘路、绿化、环保等相关手续。

4、协助组织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工作,办理《房屋产权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作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1)搜集市场相关信息,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可靠数据,办理土地准备工作,制定严密工作计划,计划包括征地(买地)、拆迁、补偿等方案。

(2)测量队测绘获得现状地形图,填报《建设用地申请书》。

(3)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4)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局出具《环评证明书》。

2、项目前期阶段:
(1)缴纳土地转让金、土地契税,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证明》。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可得到经规划部门盖章的《现状地形图》及核发通知。

(3)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配合测量队、地籍管理部门做指界工作,获得土地地籍图。

(4)办理《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或《大、小能源配套证明》。

(5)联系各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单位,了解能源和市政配套要求,配合设计单位找到能源配套接口。

(6)委托设计单位出设计方案,填报《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7)测量队定桩、放线,交纳相关费用。

(8)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预审》。

(9)办理《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

(10)办理建委报建工作。

(11)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招标,办理招标备案。

(12)各专业(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设计要点、方案证书,交纳相关费用。

(13)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交纳相关费用。

(14)办理《建设工程人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交纳相关费用。

(15)办理《供热证明书》,交纳相关费用。

(16)办理《绿化证明书》,如需办理绿化迁移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17)办理《防雷证明书》。

(18)办理《大、小配套手续费》。

(19)办理《扩初设计批复》,项目投资计划,设计单位施工图纸设计及各专业项目图纸设计(根据专业公司要求或由专业公司设计),办理《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20)办理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备案。

(2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工程招标阶段:
(1)在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后,办理《监理、施工单位工程招标监督管理》。

(2)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及招标备案。

(3)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

(4)交纳墙改费、散装水泥费、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费用。

(5)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6)办理《售房许可证》。

4、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1)试桩前,进行临时水、电的开户,协调关系,争取充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向辖区绿化、环保、环卫、市政、交通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管理费,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5、工程施工阶段:
(1)协调与质量监督站的关系,协助组织申报桩基、基础、主体、竣工等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做好现场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能源(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单位验收组织,签订使用正式使用协议、合同。

6、工程竣工备案验收阶段:
(1)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各专业局进行备案工作,获得《勘察单位工作质量合格证明书》、《设计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理单位竣工验收评估报告》《施工单位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备案通知书》。

(2)组织各单位办理工程档案验收,获得《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3)委托防雷、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单位进行相关监测。

(4)组织人防监督站进行人防竣工验收工作,获得《人防合格证明书》
(5)组织消防单位进行消防验收,获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6)组织环保单位进行验收,获得《消防影响报告》。

(7)办理《规划验线合格证》
(8)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9)办理《建筑面积核定书》,办理《房屋产权证》。

(10)经营管理单位竣工验收及资料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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