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气化工程相关物资设备采购标准及采购流程
电气设备采购

电气设备采购电气设备采购是现代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无论是工业项目还是民用建筑,电气设备都是保障正常运行的基础。
本文将就电气设备采购的基本流程、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法规进行详细阐述。
1. 采购流程电气设备采购的流程可以分为需求分析、供应商选择、谈判和合同签订、交付和验收等几个重要阶段。
需求分析阶段:首先,相关项目部门需要明确其所需电气设备的具体要求,包括功率、型号、性能等。
然后,根据需求确定采购预算,以便后续的供应商选择。
供应商选择阶段:通过市场调研和评估,筛选出潜在的供应商,并发出询价函或招标文件。
在供应商的报价和技术方案评估后,选定最合适的供应商。
谈判和合同签订阶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确定价格、交货期和其他合同条款。
在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交付和验收阶段: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商将所采购的电气设备交付给项目部门。
接收方需要进行验收,确保所购设备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性能要求。
2. 注意事项在进行电气设备采购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技术要求:明确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包括电压、频率、容量等参数,以及相关的性能指标。
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证书,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质量标准:制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要求,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确保所购设备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并具备相应的认证。
交货期和售后服务:在合同中明确交货期限,并约定售后服务事项,如维护、保修和技术支持等。
确保供应商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支持,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
价格和付款方式:合理商讨价格,并明确付款方式,如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等。
同时,合同中应注明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条件。
3. 相关法规电气设备采购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适用于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领域的招投标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适用于电气设备采购中的合同关系。
电气工程施工采购

电气工程施工采购是指在电气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根据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施工企业、设备材料及安装服务的过程。
本文将简要介绍电气工程施工采购的相关内容。
一、电气工程施工采购的分类1. 按照采购方式分类:(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中标供应商的过程。
(2)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多轮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过程。
(3)单一来源: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根据特殊原因,直接与供应商进行采购的过程。
特殊原因包括:唯一供应商、紧急情况下无法等待公开招标等。
2. 按照采购内容分类:(1)施工企业采购:施工企业采购是指采购人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2)设备材料采购:设备材料采购是指采购人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购买相应的设备材料。
(3)安装服务采购:安装服务采购是指采购人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采购设备的安装服务。
二、电气工程施工采购的流程1. 编制采购计划:采购人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度和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内容、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
2. 发布采购公告:采购人按照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3. 资格审核:采购人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
4. 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向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须知等。
5. 投标报价: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6. 开标评标:采购人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
7. 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合同的内容、质量、价格、工期等要求。
8. 施工监理:采购人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9. 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采购人组织竣工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工程物资采购流程以及物资采购方案

工程物资采购流程以及物资采购方案工程物资采购流程1.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工程物资采购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工程物资管理机制,有效地发挥公司的集中订货优势,降低工程物资采购成本,保证工程物资采购优质、经济、及时。
2.范围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的一切工程物资采购活动。
3.原则3.1. 所有物资采购部门及其人员必须遵守职员手册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4.2.6 组织年度合格供应商评审工作。
4.2.7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物资采购性能价格分析评比。
4.2.8 组织对供应商履约合同能力的考核和评估。
4.2.9 协调与设计部的工作关系,确保有关甲供材料(设备)设计图纸的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4.2.10 负责编制《甲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表》,作为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依据。
4.2.11 负责协调与供应商之间的材料(设备)供求进度、工作配合和质量验证关系。
4.2.12 负责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检验、验收、封样、储存、防护、标识和追溯(实物和单据上)。
4.2.13 超过原采购合同计划外申请增补用料,必须严格按照《甲供材料(设备)计划外增补审批表》执行。
4.2.14 负责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当月完成情况报表》和《下月甲供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报表》,并于每月月底上报办公室、财务部、成本部备案。
4.2.15 主办工程师负责编写《甲供材料(设备)管理工作日记》,详细记录每批材料(设备)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状况及非合格品质量成因。
做到有据可查,为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工期和经济索赔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4.2.16 主办工程师负责做好各类甲供材料(设备)台账记录,信息编码和档案管理。
详细记录:合同类别、合同单位、订购材料(设备)名称、合同总价、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增减账目、付款及结算审批申报时间、支票(现金)发出时间;以及供应商支票(现金)签收簿(包括合同名称、支票金额、发票或支票编号、签收人、签收日期)。
4.2.17 负责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申请办理对外付款。
(219号)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加强铁道部组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甲供物资设备(以下简称部管物资)管理,理顺关系,规范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应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物资管理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管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部管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定期提出部管物资目录调整建议。
第三条建设单位负责编制部管物资招标计划、采购建议计划,在物资管理办组织下完成部管物资集中招标采购,报送招标结果,签订合同,组织供应以及部管物资招标、供应等全过程资料存档工作。
第四条物资代理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在物资管理办的指导下,按合同约定提供部管物资采购、供应和质量监控等一体化服务。
第五条设计单位按照铁道部发布的部管物资目录,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的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甲供物资清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编制期概算价、运杂费、交货地点。
第二章物资投资管理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招标前,优化物资供应链,明确部管物资交货地点、交货计划,并根据交货地点变化调整运杂费费用,做好施工招标与部管物资招标的衔接工作。
第七条部管物资供应原则上采用直发方式。
从原产地至指定交货地点的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指定交货地点的卸车费以及以后费用纳入工程报价。
若指定交货地点发生变化,应调整相关费用。
第八条对于确需建立仓储基地,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研究确定方案后报物资管理办审查,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对于建立仓储基地的建设项目,部分部管物资供应可采用厂发方式,从材料原产地至仓储基地的采购、运输、保管费等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从仓储基地到工地的运杂费、损耗及工地保管费等所有费用,纳入工程报价。
第九条部管物资通过招评标推荐的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拟中标价超出批复概算价,物资管理办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物资代理公司详细分析原因,经部计划、建设司,鉴定中心同意后公示中标结果。
铁路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方案实施细则(讨论稿)9.14

铁路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方案实施细则(讨论稿)9.14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 (1)第三章集中采购供应的物资种类 (5)第四章计划管理 (5)第五章采购管理 (5)第六章合同管理 (7)第七章供应管理 (8)第八章验收与交接 (10)第九章质量管理 (13)第十章结算与支付 (14)第十一章供应商管理 (16)第十二章工作机制 (16)第十三章评价考核与效能监察 (16)第十四章附则 (17)i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铁路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实现“保证质量、保障供应、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之目标,根据《中国中铁铁路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原则本细则遵循“分工合作、集中统一、效益共享”的原则。
第三条目标1.保证质量根据ISO9000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物资质量管控体系,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各个物资管理环节的质量监控,杜绝不合格物资流入现场,力争集采物资合格率达到100%。
2.保障供应科学组织,平衡供需,集采物资供应保障率力争达到100%。
3.降低成本集采物资综合采购成本受控。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一条组建股份公司铁路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职责:1.制定并发布项目物资集采实施方案;2.组织召开实施方案推进会;3.批准采购方案;4.批准招标采购和竞争性谈判结果;5.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根据物资集采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集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对项目集采情况组织检查、监督、评价、考核。
第二条股份公司授权中铁物贸组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铁路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物供中心”),物供中心在工作小组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履行下述职责: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物资集采方案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规范物资集采行为,提高物资管理水平;3.负责汇总、审核物资需求总计划及年度需求总计划,并建立执行情况统计台账,对计划进行动态管理;4.制定采购方案,编制批次采购建议计划;5.组织市场和现场调查,掌握物资供求状况和市场行情,建立价格和供求关系信息库;6.根据批准的采购方案和批次采购建议计划,组织落实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战略采购、专项物资采购;7.根据市场和现场的地材资源情况,采取自主投资、联合建厂等方式建立可自主掌控的地材资源渠道;8.采取线上和线下方式组织合同签订,建立合同签订、履行等统计台账,掌握合同兑现情况。
工程设备采购制度及流程

工程设备采购制度及流程一、制定采购计划需求分析在项目的初期,项目负责人需结合工程的实际需求,对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技术参数等进行详细分析,并编制《设备需求清单》。
预算审批根据需求清单,财务部门应进行成本估算,并与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设备采购预算。
该预算需提交至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二、选择供应商市场调研采购部门应对市场上的设备供应商进行全面调研,收集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等信息。
供应商评估通过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进行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形成《供应商名录》。
三、编制招标文件文件内容招标文件应包括设备的技术要求、交货期限、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并且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审核确认招标文件在编制完成后,需要由项目负责人、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确认。
四、公开招标发布公告通过公司官网、行业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接收投标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合规性进行检查。
五、评标与定标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财务、法务等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评标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开标评审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出最优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合同谈判与中标供应商就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谈判,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签订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正式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进行法律备案。
七、执行与监督设备交付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商交付设备,采购方进行验收。
质量监控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确保设备性能达到预期标准。
付款结算根据合同条款,完成设备的验收后,进行款项的支付。
八、后期管理售后服务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保养等。
性能评估定期对设备的性能进行评估,为后续的设备更新或维护提供依据。
铁路施工企业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程序

测量结果选择最佳路径或布线 方式 ;二是通信技术主 管部 门必须按照工程任务 、消耗定额 来测算各种物资 的需要量 ,按照规定 的时 间、审批程 序上报物资供应 部 门 ;三是物 资供应部 门要从 生产计划 、消耗定 额 、 合理储备量等基础工作做起 ,着重抓 好物资需要量与 采购量 的标准与平衡工作 ,准 确 、及时 、全面地编制 物 资采购计划 ,完善信息工作 ,快速掌握所需物资 的
一 一
} 物资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制作评标人员签到表 、物资 开标 记录表 、评分表 包括报价评分 、业 绩信誉评分 、资质综 合评分 ) ,准 蚤 刀 、计 算机 等办 公用 品 ;安排 好投 标人 员 的住 剪 曹 、就餐等服务事宜 ;制定 出具体的评标办法 。 l 投标书的保管和确认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 邮寄或 面交招 标人后 ,应 由采 陶 管理小 组授权某部 门专人妥 善保管 ,并填制递交投 示 文件 回执单 。检查投标人员是 否将 投标书原件与副 牛 分装在双层信 封内 ,是否密封并加盖骑缝 印戳 。
,
部 门主管及物资人员原则 上必须到场参加评标 。招 标 主持人将标 书经投标人 确认 并无异议或无需补充 内容 后 ,当场开 封 。确定 2或 3人 唱标 ,并宣 读投 标单 位 、投标报价及其他 主要 内容 。指定专人做好开标 过 程 的记 录工作 。确定 2 3人对各评委 的打分进行 核 或 算并给 出最终结果 。指定 2 进行监标 。最后 由采 购 人 领导小组负责人确定 中标人 。 6 评标 要求 公 司实行 内部评标 。坚 持公 平 、公正 、公开 的原 则 。参加评标 的人员 为公 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 、物 资 业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 。评 标人员在评标期 间应严 守 秘密 ,严禁 泄露 与本 次投标有 关 的内容 。在评 标前 , 招标人应确定各投标 书的内容 :① 是否按要求签署 和 加盖公章 。②是否完整 提供 了招标文件 中所要求 的所 有资料或 文件 。③ 是否实 质性 响应 了招标 文件 要求 。 开标后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要 在规定 的时间 内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估 。评标 时要对 价格 、运杂费 、质量 、可 靠性 、及 时性 、售后服 务 、资金垫付能力 、优 惠条件 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不可片面强调单一 因素确定 取 舍。在评标过程 中 ,如有需 要 ,可 以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文件 中不 明确 的文 字及 内容作必要 的说 明。有关投 标 文件 的审查 、澄清 、评估 、比较 ,以及有关授予合 同意向的一切情况都 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他任何 与 评审工作有关 的人 ,投标人 的任何企 图影响招标人决 策的努 力都会导致他 的投标 书被废弃 。有下列情形 之 的属 于无 效投标 文件 :① 逾期送达 。②未按规定 密 封。③未 同时加盖投 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印鉴或签字。④ 实质性 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 、辨认 不 清或者 拒不按 照要求 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说 明或 补 正的。⑤ 投标人未对 招标文件作 出实质性 的响应或 与 招标文件有重大的偏 离 。⑥投标人在 同一包 件 中提交 个以上的标价。⑦ 投标人有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反不 正 当竞争法 》所列的不正当竞争行 为。 7 评标综合评分法
铁路物资集中采购标准化流程作业指导书

铁路物资集中采购标准化流程作业指导书1.编制依据依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运营维修及大修更改专项物资集中采购管理。
3.流程说明3.1运营维修资金集采物资3.1.1使用单位物资部门汇总整理生产经营实际需求拟定物资需求计划,向采供所计划室提报。
3.1.2物资部门应会同技术部门,制定所需物资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标准、到货验收等相关内容和要求。
3.1.3涉及单一来源采购或有指定品牌要求的,物资部门须组织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包括:召开物资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段长办公会或同级党政联席会等形式)。
3.1.4采供所处理需求计划流程:计划专工审核、整理、汇总→ 优先对闲置物资实行集团内调拨调剂→有“三定”采购合同的直接下达采购订单至西南物资公司→无合同的制定采购方案。
3.1.5实行公开招标、网上采购及采购自主生产物资,1采供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需制订采购方案报物资部审批后执行。
3.1.6形成采购结果的由采供所负责签订合同(或委托站段签订)并将相关采购结果录入系统。
计划室根据合同下达采购订单,物资公司组织供应。
3.1.7对于多次公开集中采购没有结果的,采供所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是由计划提报单位修订相关技术标准、计划价等后重新提报;二是报经物资部审批,物资部可授权站段自行采购、签订合同及完成后续工作。
3.2大修更改及专项资金集采物资3.2.1站段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制定所需物资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标准、到货验收等相关内容和要求,经站段物资部门审核后由物资部门归口向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上报采购计划。
3.2.2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对采购计划组织审核、汇总,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采供所。
3.2.3采购物资属单一来源的,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须组织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在计划中附相关决策依据。
3.2.4采供所计划室对计划进行审核,特殊情况可借用已签订采购合同的,须报物资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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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化系统672011年第1期近年来,我国相继开通运营了时速350 km的京津城际、武广、郑西等高速铁路,成为世界上全面掌握高速铁路设计、施工、产品制造技术的少数国家之一。
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超过1.6万km高速铁路。
电气化系统作为高速铁路的关键系统,其设备在产品性能上的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对安全运营至关重要,因此对电气化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作为我国铁路建设四电领域的主力军,在四电系统集成物资设备供应采购,特别是在电气化专业相关设备的采购标准、流程管理、供应商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形成了一套高效的管理模式。
即在铁道部有关部门的统一集中领导和建设单位规范监管下,由集团四电系统集成部门牵头负责审定技术标准和采购标准,设备物资部门履行归口管理和采购职责,集成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参与支持。
1 严控采购标准电气化铁路站后四电工程所需的相关设备主要有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四大类专业设备。
其中,牵引供电专业主要有牵引供变电工程设备、接触网工程设备及零部件、SCADA工程设备及控制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等;电力供电专业包括10 kV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10 kV变压器、调压器、微机保护及综合自动化、交直流电源设备、箱式变电站、远动被控终端、箱式电抗补偿器等。
这些设备都具有专用性、系统性的特点。
因此,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特别是制定设备采购标准——《技术规格书》时,必须按照铁道部和总体设计要求,比照国内外先进、品质优良的设备标准,选择“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并符合技术标准的产品采购、安装、上线。
对牵引变压器、自耦变压器、GIS开关柜、高压隔离开关、断路器、电压及电流互感器等牵引供电专业关键设备的采购更是如此。
《技术规格书》作为设备采购的基础性技术文件,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部分和实施采购行为的重要依据,是设备采购标准的重要体现形式。
无论是在合同内采购专用关键设备,还是按甲控招标采购通用设备,都建立了同各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良好沟通、报告机制,坚持不定期向铁道部运输局客专技术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旨在全面实现设计意图、准确把握采购标准、及时稳定集成方案。
在编制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采用的规范及标准。
采购设备应满足铁道部批复的初步设计及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要求,具有国家级CMA,CMC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属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3C认证生产和认证的产品,应有相应证明文件。
相关设备的制造、试验和验收除了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外,需考虑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明确相关设备招标范围。
首先明确设备采购需求,在此基础上提出随机备品备件及质保期结束后2年的备品备件、专用测试仪表和专用维修工具和试验设备计划。
生产企业或投标人应提出建议书,并免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
(3)明确采购报价要求。
明确相关设备的基本费用、技术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报价,以便对报价进行评审。
(4)明确接口和服务范围。
鉴于电气化铁路相关设铁路电气化工程相关物资设备采购标准及采购流程■ 安玉涛电气化系统682011年第1期备接口较多,在采购中对负责协调和统一招标包件各设备之间接口的设备供应商予以明确,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设备间接口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技术联络会议要求;与既有及后续设备提供单位相互配合,保证接口之间的兼容性。
投标人应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备品备件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应继续增加备品备件直至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
(5)明确生产、供货计划和保证措施。
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供货期要求的生产、供货计划和供货保障措施,并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对于超重大件设备(如牵引变压器),则要求投标人充分考虑现场的运输条件,承诺中标后将产品运输到最终安装地点的设备基础上,并在投标时提供运输方案。
2 明确对设备供应商的要求根据铁道部行业行政许可管理要求,部分电气化铁路相关设备上线需获得铁道部的行政许可。
这部分铁路相关设备供应商必须取得铁道部行政许可才能进入铁路物资供应市场。
在选择电气化铁路设备供应商时,除要求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ISO 9000体系认证证书、一定运营或供货业绩、无不良缺陷记录或质量事故、满足一定注册资金要求等条件外,要优先选用国内知名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知名品牌,选择国内高端或中外合资企业的设备。
具体采购工作中,为实现设备的可靠性、适用性、综合性、科学性、安全性要求,在选择供应商过程中,重点按资质、业绩、技术、保供能力等几方面提出限制条件,针对供应商的试验检验手段、产品质量控制、售中售后服务严格要求,使供应商保证生产供货周期,为设备安装、调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1 严格筛选设备供应商资格在采购过程中,对设备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质量保证体系、经营规模、财务状况、产品认证和检验试验、供货业绩和投标人方式(如生产企业、联合体或代理商)等方面的约束性规定进行审查,选择推荐有实力、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或代理商。
严格审查供应商经营状况及供货业绩,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严格审查产品的质量认证、权威的检验检测报告、技术响应条款,确保产品能满足技术需求;严格审查制造商、供应商(代理商)信誉,规避产品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和有经济纠纷、司法诉讼的供应商。
对设备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2种模式,即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目前有的建设单位推行 “资格前审”方式,即为保证招标质量,由建设单位、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在发售标书前,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防止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弄虚作假、鱼目混珠。
该方式有一定效果,但因缺乏法规依据,不能替代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2.2 明确设备的接口方案要求制造商和供应商的制造工艺、设备、材料满足技术要求,对其产品在电气化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并明确其产品可能存在的接口设备及接口条件,要求供应商在技术联络阶段主动与施工单位、相关接口设备厂家共同确定接口事宜,并将接口方案送招标人、设计单位确认。
2.3 严格设备的检验试验在设备的检验试验方面,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型式试验及出厂试验的内容、标准、方法报采购方确认。
出厂试验内容及标准应满足有关IEC,中国国家标准或经投标人确认的标准规定,采购方有权审查及参加出厂试验,试验完成后,应将试验报告提交采购方,在得到批准后方能出厂发运。
2.4 完善设备的售后服务在设备售中售后服务中,供应商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提供现场安装的技术指导、现场培训、现场调试,提供现场验收试验、3个月试运行期间和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目前,高速铁路设备物资的市场处于培育发展阶段,国内供应商在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核心技术研发方面与完全满足招标采购、系统集成、安装调试仍存在一定差距,对供应商的管理监督工作应进一步强化。
3 细化采购流程《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文)规定了现行铁路物资设备管理体制。
该办法规定: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
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甲供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
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电气化系统692011年第1期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
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
3.1 甲供设备甲供物资设备按《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分为铁道部管理供应的设备和建设单位管理供应的设备两大类。
甲供设备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负责采购供应并承担价格风险,具体按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需求计划采购供应。
生产厂家供货给施工现场,项目部负责收货、点验。
甲供设备的质量、供货期出现问题后,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厂商三方协商方可解决。
3.2 甲控设备甲控设备由施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在建设单位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建设单位负责确定供应商资格条件(适合于资格后审方式)或合格供应商(适合于资格预审方式),监督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并负责审批、决定招标计划和招标结果。
甲控设备采购实质上由施工或集成单位实施并承担价格风险,其主要流程包括:编报审批采购计划、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确定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定标、公布、招标结果、发布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等流程。
实践中,招标包件划分原则的确定、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特别是评标办法的评审工作是制约招标工作成败的关键。
甲控设备招标采购程序从开始到签订合同一般需要1个月以上,签订合同到厂家生产供货,大部物资设备仍需要1个月左右,对一些工期紧的项目造成一定影响。
3.3 专用和通用物资设备为适应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建设需要,铁道部就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下发了《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规定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涉及通信信号、牵引供电、运营调度、旅客服务、动车组检修等系统集成范畴内的物资设备)分为专用物资设备和通用物资设备两大类,统一纳入系统集成总承包招标范围,与系统集成总承包一并招标,具体分类按铁道部批准的划分原则确定。
该办法要求在系统集成总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专用物资设备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供应厂家及供货价格等;当同一专用物资设备的生产厂家多于1个时,该设备由招标人(建设单位)综合考虑质量、价格、服务等因素后确定。
系统集成通用物资设备采购,执行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等相关规定,招标采购工作在铁道部运输局客专技术部组织指导下按甲控物资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4 物资招标管理近期,铁道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有形市场管理和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9]119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铁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建建[2009]275号文)、《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文),制定了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标准化文本,旨在进一步规范铁路设备物资招标采购工作,从根本上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利益和铁路有形市场交易秩序,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为铁路快速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