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2000(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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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0分,共50分)1. 国际公法的主体主要包括()。

A. 国家B. 国际组织C. 个人D. 所有以上答案:D2. 根据国际公法,国家的基本权利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平等权B. 自卫权C. 管辖权D. 征税权答案:D3.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能不包括()。

A. 解决国际争端B. 提供法律咨询意见C. 制定国际公约D. 执行判决答案:C4. 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公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一般法律原则D. 国家法律答案:D5. 根据国际公法,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A. 国际不法行为B. 行为与国家有关联C. 行为人有过错D. 行为违反国际义务答案:C#### 二、简答题(每题20分,共50分)1. 简述国际公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国际公法与国内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其适用的主体、法律效力来源、以及法律规范的性质。

国际公法调整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其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等,而国内法则主要调整国家内部的法律关系,其主体为个人和法人。

国际公法的法律效力来源于国际条约、国际习惯等,而国内法则来源于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

此外,国际公法的规范往往具有指导性,而国内法则具有强制性。

2. 阐述国家豁免原则及其例外。

国家豁免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在其他国家的法院中享有司法豁免,即不被其他国家的法院管辖。

这一原则基于国家主权平等的理念,旨在维护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独立。

然而,国家豁免原则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商业行为例外,即当国家从事商业活动时,可能不享有豁免权;还有强制执行例外,即在某些情况下,外国法院可以对国家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 三、案例分析题(20分)案例:甲国与乙国因领土争端发生冲突,甲国在未得到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对乙国发动军事行动。

请分析甲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国际公法,并说明理由。

分析:甲国的行为违反了国际公法。

05司考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3)

05司考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3)

05司考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3)选项A 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就意味着对该国司法管辖权豁免的放弃选项B 国家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应当视为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选项C 国家在外国法院因为别人的起诉而提起反诉的,不应视为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选项D 国家在外国法院应诉,应当视为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则该国法院在判决得不到执行的时候就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国家司法豁免权的放弃。

国家豁免权的放弃是一种国家主权行为,必须是自愿、特定和明确的。

国家豁免权的放弃分为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两种方式,明示方式一般是指国家或者其授权的代表通过合同、条约其他正式文件或者声明,事前或事后以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就某种行为或事项上豁免的放弃。

默示放弃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的行为,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管辖。

默示放弃包括,国家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者作为诉讼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等。

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对豁免的放弃,国家或者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者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映,出庭阐述立场或作证,或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的行为,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另外,国家对于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也就是说,国家即使放弃了管辖豁免,外国法院也不能因此当然地对该国国家财产实施扣压、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豁免的放弃必须另行明示作出。

32,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协议,( )的形式。

选项A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选项B 可以采取口头形式选项C 采取缔约国约定选项D 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采取书面形式[答案] A解析:考察知识点]题考查的是对条约形式的理解和把握。

国际法是一个不同于国内法的特殊的法律体系,国内法主体间的协议有时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国际法主体间的条约不允许采取口头形式,若采取口头形式,即不被视为条约。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私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A. 调整国际关系B. 调整国内关系C. 调整国际私法关系D. 调整国际公法关系2. 根据冲突规范,以下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 冲突规范是实体法B. 冲突规范是程序法C. 冲突规范是国际法D. 冲突规范是指导法院确定适用哪个国家法律的规范3. 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什么?A. 选择与案件最无关的国家法律B. 选择与案件最相关的国家法律C. 选择与案件最有利的国家法律D. 选择与案件最公正的国家法律4. 根据国际私法,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国际民事诉讼的特点?A. 跨国性B. 法律适用的复杂性C. 诉讼程序的统一性D. 法律冲突的普遍性5. 在国际私法中,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是:A. 任何国家的法律B. 只有法院所在国的法律C. 只有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D. 只有合同签订地国家的法律...(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

2. 解释“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应用。

3.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其与国际民事诉讼有何不同?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案例:甲国公民A与乙国公民B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未明确适用法律。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A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甲国法院应如何确定适用法律?2. 案例:C公司是一家注册在丁国的公司,其在戊国设立了分支机构。

C公司与己国公民D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中明确适用戊国法律。

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D向己国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己国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答案一、选择题1. C2. D3. B4. C5. A...(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答案)二、简答题1.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当外国法律的适用会违反法院地国的基本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时,法院可以拒绝适用该外国法律。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公法的主要来源是:A. 国际条约B. 国际惯例C. 一般法律原则D. 所有上述选项2. 国家主权的基本原则包括:A. 独立B. 平等C. 自卫D. 所有上述选项3. 国际法上的领土完整原则是指:A. 国家对其领土拥有完全的主权B. 国家不得侵犯他国领土C. 国家应尊重他国领土完整D. 所有上述选项4. 国际争端解决的方式包括:A. 谈判B. 调解C. 仲裁D. 所有上述选项5. 国际组织的作用不包括:A. 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B. 协调国际关系C. 强制成员国遵守国际法D.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6. 简述国际公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7. 阐述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原则。

8. 描述国际法上的自卫权及其限制。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9. 假设A国与B国因边界问题发生争端,A国单方面采取军事行动占领了B国的部分地区。

请分析A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国际公法,并给出理由。

10. 某国在国际法庭上被判定违反了国际法,但该国拒绝执行法庭的判决。

请分析该国可能面临的国际后果。

答案一、选择题1. 答案:D. 所有上述选项2. 答案:D. 所有上述选项3. 答案:D. 所有上述选项4. 答案:D. 所有上述选项5. 答案:C. 强制成员国遵守国际法(国际组织通常没有强制执行国际法的权力)二、简答题6. 国际公法与国内法的区别主要包括:- 国际公法调整的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调整的是一国内部的法律关系。

- 国际公法的制定通常需要国家间的协商一致,而国内法则由国家内部的立法机关制定。

- 国际公法的执行依赖于国家的自愿遵守和国际社会的压力,国内法则由国家机关强制执行。

7.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原则主要包括:- 国家对其国际不法行为应承担国际责任。

- 国家责任包括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等。

- 国家责任的确定需要依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原则。

国际公法学习题库(含答案)

国际公法学习题库(含答案)

国际公法学习题库(含答案)一、单选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甲、乙、丙、丁四国是海上邻国,2000 年四国因位于其海域交界处的布鲁兰海域的划分产生了纠纷。

同年,甲国进人该区域构建了石油平台,并提出了划界方案; 2001 年乙国立法机关通过法案,对该区域作出了划定; 2002 年丙、于两国缔结划界协定,也对该区域进行划定。

2004年某个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国际组织通过决议,提出了一个该区域的划定方案。

上述各划定方案差异较大。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的行为不构成国际法中的先占,甲国的划界方案对其他国家没有拘束力B、乙国立法机构的法案具有涉外性,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各方都应受其拘束C、丙丁两国缔结的协定是国际条约,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对各方均有拘束力D、上述非政府组织的决议,作为国际法的表现形式,对各方均有拘束力正确答案:A2、《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均具有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过境通行权,对此,海峡沿岸国( )。

A、可对过境船舶有特殊规定B、不应妨碍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中止过境通行C、特定情况下可限制通行D、不应妨碍过境通行正确答案:D3、在国际法历史上,最古老的国际法渊源是( )A、国际条约B、一般法律原则C、国际法院判例D、国际习惯正确答案:D4、在国际法历史上,最古老的国际法渊源是( )。

A、一般法律原则B、国际习惯C、国际法院判例D、国际条约正确答案:B5、按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群岛国群岛直线基线最长不得超过( )。

A、100海里B、125海里C、200海里D、24海里正确答案:B6、甲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其下列行为中,哪个不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范围?( )A、甲国决定废除君主立宪制,改用共和制作为其基本政治制度B、为解决该国存在的种族间的冲突,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C、甲国决定邀请某个外国领导人来访D、甲因决定申请参加某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正确答案:B7、联合国会员国在宪章下之义务与依任何其他国际协定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优先适用的原则是( )A、后订条约应居优先B、先订条约应居优先C、依其他国际协定之规定D、在宪章下之义务应居优先正确答案:D8、2007年,甲国国内不幸爆发某种流行传染病。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LT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放弃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行为表示放弃豁免而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包括作为原告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作为厉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

放弃一项豁免或一个特定诉讼的豁免不意味着放弃另一项豁免。

3、国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管辖作出反映,出庭阐述立场,或要求外国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3关于1994年11月设立的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下列选项中那一种表述是正确的?()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答案;B考点;联合国机构解析:该法庭不是永久性、普遍性的国际刑事法庭,是安理会的一个具有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该机构跟国际法院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国际司法机构。

4、甲国公民丙某在甲国犯罪,后偷渡到乙国,甲国要求引渡丙某,乙国拒绝,乙国的下列不予引渡的理由不正确的是()A、乙国认为丙某是政治犯,政治犯不引渡B、丙某的行为在一国不认为是犯罪C、乙国引渡法规定对于丙某在甲国的犯罪行为不予引渡,应在乙国起诉D、乙国认为甲国是专制国家,其司法程序不正当,不能有效地保障犯罪人的人权答案;D考点;引渡解析:“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不引渡”是关于引渡的两大原则,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家被请求国都认为犯罪。

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作出决定。

故C不选。

5、下列那一项不是造法性条约()A、《联合国宪章》B《海洋法条约》C甲国和乙国达成的交通运输协定D《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答案;C考点;条约法解析:造法性条约是指哪些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当事方对某方面或某事项的普遍行为规则的条约。

国际公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国际法的主体包括以下哪些?A. 国家B. 个人C. 国际组织D. 所有以上答案:D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A.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B. 不干涉内政原则C. 公平互利原则D. 所有以上答案:D3.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有?A. 5个B. 6个C. 7个D. 8个答案:A4. 国际法院的判决是?A. 强制的B. 非强制的C. 仅对当事国强制D. 仅对法官强制答案:C5. 国际法上的“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是指?A. 国家必须先在本国法院寻求救济B. 国家必须先在国际法院寻求救济C. 个人必须先在本国法院寻求救济D. 个人必须先在国际法院寻求救济答案:C6. 以下哪个不是国际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国际组织的决议D. 国内法答案:D7. 根据国际法,国家可以行使的权利包括?A. 管辖权B. 外交豁免权C. 领土完整权D. 所有以上答案:D8. 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原则”指的是?A.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内政B.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经济C.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文化D. 所有以上答案:A9. 国际法上的“自卫权”是指?A. 国家在遭受武装攻击时可以行使的权利B. 国家在遭受经济攻击时可以行使的权利C. 国家在遭受文化攻击时可以行使的权利D. 所有以上答案:A10. 国际法上的“领土完整”原则是指?A. 国家领土不可侵犯B. 国家领土不可分割C. 国家领土不可转让D. 所有以上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以下哪些属于国际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国际习惯C. 一般法律原则D. 司法判例答案:ABCD2. 国际法上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A.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B. 互不侵犯C. 互不干涉内政D. 平等互利答案:ABCD3. 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包括?A. 联合国大会B. 安全理事会C. 国际法院D.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答案:ABCD4. 根据国际法,国家可以承担的义务包括?A. 遵守国际条约B. 遵守国际习惯C. 遵守国际法院的判决D. 遵守国际组织的决议答案:ABC5. 国际法上的“不歧视原则”包括?A. 国籍不歧视B. 性别不歧视C. 种族不歧视D. 宗教不歧视答案:ABC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个法律制度不属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a. 国家主权b. 等待主义c. 相互信任和互利原则d. 原则详细排列在宪法规范之后答案:d2. 按国籍原则是国际私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a. 由当事人的国籍法决定法律适用b. 由诉讼地法院决定法律适用c. 由合同中的选择法则决定法律适用d. 由居住地法决定法律适用答案:a3. 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原则是指:a. 国家间的外交关系b.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c. 各国法律之间的协调d. 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答案:d4. 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a. 国籍原则b. 法定原则c. 境内原则d. 等待主义答案:a、b、c5. 下列哪种法律适用指标在国际私法中被广泛应用?a. 国籍法b. 合同法c. 公序法d. 民法答案:c二、简答题1. 解释国际私法的含义以及其在国际法体系中的地位。

答案:国际私法是研究涉及国别关系的法律规则的一个分支学科,其含义是指调整国际私人关系的法律体系。

国际私法在国际法体系中属于一个独立的法律分支,与国际公法相对。

它主要以涉及私人之间的关系为对象,旨在解决跨国交易、合同、民事责任等私人法律关系的问题。

国际私法的发展与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密切相关,对于维护公正、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2. 解释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

答案: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是指在处理跨国私人关系时,确定适用何种国家法律的准则和方法。

常见的国际私法适用原则包括:国籍原则、法定原则和境内原则。

国籍原则以当事人的国籍为基础,即根据当事人的国籍法来适用法律;法定原则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即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所选择的法律适用;境内原则则是依据事实关系中的地域归属来决定适用法律。

这些原则在实践中相互结合,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3. 解释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概念。

答案: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概念指的是各国为维护本国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规定的一系列法律、道德和社会秩序上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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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2000PART ONE:PUBLIC INTERNATIONAL LAWⅠ.Translate and compare briefly the following of the law of the Sea.(15%)1.single exploitation system & parallel exploitation[解答] “单一开发制”和“平行开发制”。

这是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发达国家关于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开发制度的两种不同意见。

其中,“单一开发制”主张依照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开发应由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进行,有必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际专门机构对此负责管理,并直接从事勘探、开采。

而按照“平行开发制”,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开发活动应在海底管理局的控制之下,一方面由代表全人类的海底管理局通过其企业部直接进行;另一方面由缔约国的国家实体或在缔约国担保下具有其国籍或由这类国家或其国民有效控制的自然人和法人,与海底管理局以合作方式进行。

即在勘探了某一海底区域后,申请者应向海底管理局提供两块具同等估算商业价值的矿区之有关资料,管理局指定其一为保留区,留给企业部直接开发或与发展中国家联合开发;另一块则为合同区,由申请者与管理局签订合同后自己开发,并在生产政策、技术转让、交纳费用等问题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2.archipelagic sea lane passage & transit passage[解答] “群岛海道通行”和“过境通行”。

“群岛海道通行”是指外国船舶和飞机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继续不停、迅速和无障碍地过境的目的而在群岛国指定的海道和其上空通航。

“过境通行”是指所有外国船舶或飞机在公海或专屑经济区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以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为㈠的而行使的航行和飞越自由。

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前者适用于外国船舶和飞机在“群岛水域”(即群岛国的群岛基线所包围水域,具有既不同于内水,又不同于领海的独立法律地位)的通行,后者适用于外国船舶和飞机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未明确规定,但根据其精神,可推断是指连接公海或专屑经济区的具有领海地位且未受专门条约限制,又频繁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通行,而且当群岛国没有指定海道或空中航道,船舶和飞机可通过正常用于国际航行的航道,行使群岛海道通行权。

3.normal baseline & straight baseline[解答] “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

这是两种不同的计量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

其中,“正常基线”又称低潮线,是指退潮时海水退到离岸最远处所形成的那条线,一般适用于海岸线较平直的国家;而“直线基线”可简称为直基线,通常被海岸曲折或沿岸多岛屿的国家所采用,即为在沿岸各突出点和沿海岛屿上划定一系列的基点,将基点之间连成的那条线。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沿海国为适应不同情况,还可采取混合办法,交替使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

而我国在1992年《领海及毗连区法》中明确规定,中国采用直线基线。

4.right of visit & right of hot pursuit[解答] “登临权”和“紧迫权”。

“登临权”,又称临检权,是指各国军舰或经授权的政府船舶在公海上遇到外国民用船舶有从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列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嫌疑时,可以靠近和登上该船进行检查的权利。

“紧迫权”是指沿海国对在其领水或所管辖海域内违法的外国民用船舶进行追逐,—直追到公海,在公海上予以拿捕并交付审判的权利。

两者的区别在于:(1)起因不同。

前者是因为被登临的外国民用船舶涉嫌从事下列行为:海盗行为,奴隶贩卖,未经许可的非法广播,该船无国籍或者虽悬挂外国旗而事实上可能与军舰或军用飞机屑同一国家;而后者是因为被迫逐的外国民用船舶违反了沿海国法律。

(2)处所不同。

前者发生于公海上;而后者必须开始于沿海国领水或其管辖海域内,可以一直延伸至公海,但必须在被追逐船舶进入本国或第三国管辖水域时停止。

(3)行为方式不同。

前者主要表现为靠近、登上该船并进行检查,而后者主要表现为连续不停地追逐,直至到公海上予以拿捕。

5.contiguous zone & exclusive economic zone[解答]“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

“毗连区”又称邻接区、海上特别区,是指沿海国根据其国内法,在领海之外邻接领海的一定范围内,为了对某些事项行使必要的管制权,设定的特殊海域。

“专屑经济区”是指沿海国为勘探、养护、开发和管理海床、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海域设置的一定宽度的专屑管辖区。

两者的区别在于:(1)范围不同。

“毗连区”的宽度从基线算起,不得超过24海里;而“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2)沿海国设立的目的不同。

前者往往是出于安全、维护秩序、预防惩治犯罪等考虑,而后者主要是为了维护经济利益。

(3)沿海国和他国在该区域内具体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也不同。

[评述] 海洋法一章是国际公法学中相当重要的部分,包含大量的专业术语和具体的水域划分制度,掌握起来有一定难度。

建议考生可采用绘图法,以方便理解,加深记忆。

同时,对有关海洋法的几个重要法律文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也必须适当了解掌握。

海洋法部分也是国际公法学中可以提供较多理论联系实际素材的章节。

国际仲裁机关和国际法院的判例、当前我国的实践,都是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必须予以关注的。

本卷这组题出得很活,不仅需要阐明术语的确切内涵,而且还要求对相近概念进行比较,充分检验了考生的真实水平。

[解答参考资料] 曹建明主编《国际公法学》,法律出版社;慕亚平等著《当代国际法论》法律出版社;慕亚平等主编《国际法词典》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Ⅱ.Answer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25%)1.What an the reservations made by our country to the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 of Vienna? Please give your comments.(7%)[解答] 中国政府于1975年11月26日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加入,并对公约第37条第2、3、4款关于使馆行政、技术职员、事务职员及使馆人员的私(仆)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规定提出保留,1980年9月15日又撤回了这一保留。

此外,我国对公约第14条、第16条关于教廷使节的规定也提出了保留,这一保留仍然有效。

撤回“涉及外交人员以外使馆人员的特权和豁免”的保留主要是鉴于:(1)保留作为条约适用中的例外情况,本身是受限制的。

虽然保留制度的运用能够适应当今复杂多元的国际社会,以及国际法迅速发展的步伐,从而维护条约的普遍性,但是由于其允许个别国家排除条约特定部分的适用,客观上破坏了条约的完整性,有违“和谐一致”原则,同时也增加了条约关系的复杂性。

(2)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外交人员以外使馆人员享受的特权和豁免是受限制的,并不能和外交人员享受的特权和豁免等同。

(3)国际上较多国家将外交人员以外的使馆人员纳入可享受特权和豁免的主体范围,而只是在给予特权和豁免的具体内容和程度的高低多少上有所区别。

(4)如果坚持不给予外交人员以外使馆人员特权和豁免,按照“对等原则”,我国的外交人员以外的使馆人员在他国也无法享受特权和豁免。

而坚持对“教廷使节相关规定”的保留是因为:(1)我国并没有经历与欧洲许多国家相类似的天主教兴起、发展和鼎盛的漫长历史,因此它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并没有深人人心的实际影响。

(2)对于梵蒂冈教廷的国际地位也一直存在着争议。

它虽然与许多国家建立了所谓外交关系并互派使节,但是由于其不具备国家的四要素,因而只是国际法上的一个特殊国际人格者。

我国也明确表示不接受梵蒂冈教廷的使节。

(3)在我国,宪法肯定并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但也严格规定:宗教活动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

在宗教对外友好关系方面,我国坚持自传、自教、自治原则,积极发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抵制外国宗教中敌对势力的渗透,抵制外国宗教的控制,拒绝任何外国社会和宗教界人士干预我国宗教事务,不允许外国宗教组织用任何方式来我国传教,也不允许偷运和散发宗教宣传材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

[评述]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包括:(1)中国对《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所作保留的具体内容;(2)保留制度的相关规定;(3)梵蒂冈教廷的国际地位。

具体涉及外交领事法、条约法和国际法主体三个章节的内容。

可见,论述题的设计意图在于检验考生的综合能力、分析能力。

如果仅凭就事论事的回答,是不可能得到较高分数的。

对于充分准备和仓促上阵的考生来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回答这类题时,下笔前能够思考得更全面,逻辑严密,层次清楚,运用基本理论,信手拈来,论证和论据水乳交融。

因此,论述题绝对是成败的分水岭。

[解答参考资料] 王铁崖主编《国际法学》,法律出版社;曹建明主编《国际公法学》,法律出版社。

2.How do you understand “the princ iple of absolute immunity”? What do you think is the trend of “state judicial immunity” in the future? (6%)[解答] 外国国家的司法豁免权,又称主权豁免,是指一国不受另一国的司法管辖。

它包括(1)诉讼豁免。

未经外国国家同意,一国法院不能受理以该外国为被告的案件。

但是,法院可以受理外国国家作为原告,或者对作为原告的外国提出直接反诉的案件。

(2)诉讼保全豁免。

非经外国国家同意,法院不得对该外国的国家财产采取诉讼保全程序。

(3)强制执行豁免。

当外国国家败诉时,法院未经该外国的明确同意,不能对该外国国家执行判决。

主权平等的原则是主权豁免的理论依据,而国家司法豁免之所以成为国际习惯规则,是基于各国的实践。

在外国国家主权豁免是否应受限制的问题上,历来有两种主张:一是绝对豁免说,一是有限豁免说。

根据绝对豁免说,决定是否给予豁免的惟一标准是财产或行为的归属而不论其性质和目的。

只要是国家的财产或行为,一律给予豁免。

在19世纪中叶以前,这一主张为大多数国家的实践所接受。

而随着国家的活动进入经济领域,绝对豁免主义的缺点就暴露出来。

国家越来越多地涉足一般民事关系,却处于优越于对方当事人的地位,这不符合民事关系中当事人平等的原则,对交易的另一方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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