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信入驻合作协议(电信签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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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置地·承平盛世项目一期光网智慧小区

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CPSS/X137)

甲方:承平投资开发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傅勇

地址:省市宏志大道616号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贾书智

地址:省市广宁南路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合作建设中国电信光网智慧小区的相关事宜,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定义

1.1光网智慧小区是指:以甲方提供的智能网络为基础的全新智慧小区,乙方向小区业主提供基于光纤到户的综合信息服务。

1.2光纤到户(FTTH)是指:从乙方局端设备至用户家庭综合信息箱,全程采用无源光纤网络接入。

1.3家庭综合信息箱是指:安装在家庭用户室,具有、数据、互动影视等网络综合接线功能的有源信息分配箱。

1.4楼道光分纤箱是指:安装在楼道、弱电竖井、别墅组团汇集点等位置,用以满足市话光缆与皮线光缆的接续、分配等功能的箱体。

第一章合作容

第一条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1.1 合作项目地址

楼盘名称:交投置地·承平盛世一期(以下简称“本楼盘”或“本项目”)

甲乙双方合作的楼盘位置:省市宏志大道616号

1.2 合作楼盘共计1236户住宅户,面积18万平米。

1.3 项目土建工程预计竣工日期: 2015年 9月30日。

第二条双方职责分工

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的主干光纤到小区弱电机房以及弱电机房到住宅楼每个单元楼层的光交箱的光纤敷设及设备安装。甲方负责红线区域的管道预埋以及从楼层光交箱到小区业主户多媒体箱的皮线光缆建设。

第三条业务合作

甲方同意乙方在本楼盘建设主干光纤到机房,同意乙方免费使用1年的弱电设备间,后期乙方需与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另行协商,乙方须自行负责设备运营期间的其他各项费用(如电费、看护费等),甲方同意乙方免费使用信息点间的弱电桥架、暗管、室多媒体箱、用户室综合布线等基础配套项目建设。

若乙方的设备不进到甲方的弱电间,则乙方无需支付甲方相应费用。

属双方各自投资建设的产权归投资方所有,且由投资方负责进行维护管理。

第四条品牌合作

甲乙双方约定就本楼盘光网智慧小区进行品牌营销合作,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即获得乙方授权,可在本协议合作楼盘的广告、宣

传和销售中,使用“中国电信”标识(文字、图案)、《中国电信数字家装标准》及相关广告形象体系;同时,乙方亦获得甲方授权,可在电信业务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中,使用甲方的楼盘名称、标识(文字、图案)及相关广告形象体系。

第五条宣传合作

甲乙双方全力推进本楼盘中国电信光网智慧小区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甲乙双方约定投入的宣传资源如下:

5.1乙方:

5.1.1 利用自有和签约媒体在电信业务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中,附带宣传甲方的楼盘名称、标识(文字、图案)及相关广告形象体系及体验。

5.1.2利用自身的渠道优势为合作楼盘进行宣传。

5.2甲方:

5.2.1 在合作楼盘交房时对中国电信光网智慧小区进行宣传,甲方可提供业务可选菜单。

5.2.2 在后续物业管理中支持进行中国电信业务宣传。

第六条光纤入户

6.1 甲方负责规划用地红线的通信管道,建筑物设备间至用户室信息点间的弱电桥架、暗管、室多媒体箱、用户室综合布线等基础配套项目建设。楼光交箱到户多媒体箱皮线光缆敷设。

6.2 乙方负责规划用地红线的园区光缆、光交(光纤配线架)、光交换设备等建设,实现主光纤到小区弱电机房,弱电机房到各楼单元楼层光分箱的光纤建设。

6.3 按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双方各自投资建设的通信设备及管线产权归双方各自所有,甲方同意建筑规划用地红线的通信设备

及管线永久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确保对合作项目楼盘具有完全物业开发权,保证该楼盘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开发权属纠纷。

第八条甲方用于合作的楼盘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保证楼盘的信誉和品质。

第九条协议期间,甲方保证其选聘的楼盘物业管理公司履行与甲方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对甲方选聘的楼盘物业管理公司同样具有约束力,乙方在后期业务宣传和安装施工进场时得到甲方和物业管理的支持与配合。

第十条甲方在本楼盘免费半年为乙方提供“光网智慧小区”宣传栏1处,由乙方进行相关宣传活动,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统一安排。半年后所需的宣传栏租赁的具体费用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第十条甲方在合作楼盘中按规要求的布线方案进行布线建设,布线界面为用户家多媒体信息箱进线端室多信息点,为每户用户配备家庭综合信息箱、布放家庭弱电线路。

第十一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楼盘的相关资料(包括用户数及自建的通信弱电线路、小区总平弱电管网图等资料)以及阶段性项目进度情况,以便乙方安排施工。

第十二条乙方进场施工时,甲方只为乙方提供水电接驳点,所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交付总包单位。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中国电信”标识、文字、图案及广告形象体系。

第十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中国电信业务的用户宣传资料,同时负责在合作楼盘中甲方免费提供的指定位置光网智慧小区宣传栏的维护和宣传信息的更换。

第十五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国电信数字家装标准》,提供数字家装布线说明书,并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六条乙方为本楼盘提供基于EPON技术10-100M独享带宽的高速光纤宽带网络配套建设,负责提供皮线光缆及施工,并保证甲方在交房时即能开通网络。

第十七条施工中必须负责现场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并配合总分包工作。

第十八条在合同实施期间,如乙方不能响应甲方对安全、质量、进度上的管理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四章特殊合作约定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以任何形式涉及本次合作业务的广告宣传均须与对方达成协调,对于不符合项目诉求的广告宣传,双方有义务重新审视广告的性质,并达成双方认同的广告形式与容。

第二十条双方约定,一切涉及本项目建设、营销、推广及后续服务,双方均为对方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十一条甲方保证所提供实体产品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并承诺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规定为合作楼盘业主提供标准化售后服务支持。

第二十二条双方责任段落的施工完成后,由各自提供全套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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