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时间归纳
美国宪法签署历史事件时间轴

美国宪法签署历史事件时间轴1776年7月4日 -《独立宣言》颁布:美国宣布独立,结束对英国的统治。
1787年5月25日 - 宪法公约召开:为了修订《美国联邦条例》,代表们汇集在费城。
1787年9月17日 - 宪法签署:修订后的宪法在费城签署,成为美国的最高法律文件。
1791年12月15日 -《权利法案》通过:该法案是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
1804年 -《杰弗逊主义》确立:托马斯·杰斐逊当选为总统,标志着民主共和党的统治时期的开始。
1814年 -《星条旗事件》:英国在华盛顿特区焚烧白宫,引发了民族意识的崛起。
1820年 -密苏里妥协:保持在美国议会中自由与奴隶州的平衡,同时扩大奴隶制度的领土。
1865年 -《第十三修正案》通过:废除了奴隶制,确保了所有美国公民的自由。
1870年 -《第十五修正案》通过:保护公民免受种族歧视,禁止对选民的种族、肤色或原住民地区的限制。
1919年 -《第十九修正案》通过:确保所有美国女性享有选举权。
1933年 -罗斯福新政:法令恢复信心,使美国逐步从经济大萧条中恢复过来。
1941年12月7日 -珍珠港事件:日本袭击了位于夏威夷的美国海军基地珍珠港,引发了美国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
1954年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最高法院判决禁止公立学校进行种族隔离。
1964年 -《民权法案》通过:禁止任何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家出生的不公平对待。
1968年 -《公平住房法》通过: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家出生的不公平的住房歧视。
1973年 -《罗诺法案》通过:最高法院裁定任何对妇女堕胎的限制都是违宪的。
1996年 -《国防婚姻法案》通过:定义婚姻为一男一女的结合,排除同性婚姻的合法地位。
2008年 -奥巴马当选为美国总统:第一位非洲裔美国总统。
2010年 -《平价医疗法案》通过:旨在提供全民医疗保险和降低医疗成本。
2020年 -乔治·弗洛伊德之死:引发了对警察暴力和种族不平等的全国性抗议活动。
我国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我国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实施日12月4日以立法形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国家宪法日资料

国家宪法日资料
国家宪法日是指某个国家为了庆祝宪法的颁布或修订而特别设立的一个节日。
不同国家的宪法日的日期和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国家宪法日的资料:
1. 美国宪法日(Constitution Day):每年的9月17日,庆祝1787年9月17日美国制宪会议通过并签署了美国宪法。
2. 法国宪法日(Fête de la Constitution):每年的7月14日,庆祝1790年7月14日法国通过了法国第一部宪法,标志着法国大革命的里程碑。
3. 中国宪法日:每年的12月4日,庆祝1982年12月4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国宪法,确立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法律地位。
4. 德国宪法日(Tag des Grundgesetzes):每年的5月23日,庆祝1949年5月23日德国联邦共和国宪法(《基本法》)的颁布。
5. 韩国宪法日(제헌절):每年的7月17日,庆祝1948年7月17日韩国宪法的颁布。
需要注意的是,宪法日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设立的节日,而且不同国家对于宪法的庆祝形式也会有所不同,可能包括庆祝活动、宪法讲座、宪法展览等。
美国宪法签署完成历史事件时间轴

美国宪法签署完成历史事件时间轴1787年:制定宪法1787年5月25日,美国各州代表齐聚费城,开始制定新的宪法。
这一会议被称为费城国会,旨在修改1781年通过的《联邦条例》。
会议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完善、更强大的联邦政府。
1787年9月17日,费城国会宣布新的宪法起草工作完成,所有代表签署了这一重要文件。
这个日期也被后来称为“宪法日”。
1787年12月7日,宪法获得密歇根州的批准,而密歇根州成为第一个批准新宪法的州。
1788年:批准宪法1788年1月9日,康涅狄格州成为第五个批准新宪法的州,使得新宪法生效的批准数量达到了所需的9个州。
1788年6月21日,新罕布什尔州成为第九个批准新宪法的州,标志着新宪法正式生效。
根据宪法第七条的规定,新宪法在获得9个州的批准后生效。
1788年7月26日,纽约成为第十一个批准新宪法的州。
尽管新宪法已经生效,但纽约在批准之前一直持怀疑态度。
1788年11月21日,南卡罗来纳州成为第八个批准新宪法的州。
1788年12月12日,新罕布什尔州成为第一次全国选举的州。
1789年:宪法正式生效1789年3月4日,美国第一届国会在纽约联邦大厦举行第一次会议。
在此次会议上,乔治·华盛顿被选举为首任总统,并宣誓就职。
1789年4月30日,华盛顿总统就职典礼举行,标志着美国成为宪法所确立的联邦共和国。
1790年:宪法修正案的制定1791年12月15日,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被批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媒体自由、宗教自由和和平集会权。
这一修正案被称为“宪法修正案”。
1798年:权力平衡与国家权力扩张1798年,美国通过了《外国人和隐秘法案》和《报业律》等法律,扩大了联邦政府对国家安全和政治抵抗的控制力,引发了权力平衡与权力扩张的辩论。
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的地位确立180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确立了法院对立法和行政机构手段合宪性的审查权,这被视为美国宪法体系中重要的权力平衡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
以下是它的发展历程的一些关键时段和事件:1.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标志形式首次在宪法中确定,确立了中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机关的组织结构。
2.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颁布施行。
这部宪法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革命经验和政治制度安排,明确了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权利。
3. 1975年:中国制定了第二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这部宪法反映了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政治的特点。
然而,这一草案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没有获得通过。
4. 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宪政改革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这一年,中国制定了第三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提出了保护人民民主和权利的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的发展趋势。
5.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一宪法确立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基本政治制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6. 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宪法的第五次修宪。
这次修宪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更为深入,宪法中加入了对个人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相关规定。
7. 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宪法的第六次修宪。
修宪使中国宪法更加贴近实际,反映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的需要。
8. 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此次修宪主要是修改和完善有关国家监察体制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反腐败工作。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的一些重要里程碑和事件,宪法的发展历程与中国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体现了中国的治理理念和政治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完善。
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内容

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内容一、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宪法可是咱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呢,超级重要的哦。
这一天,全国上下都会开展各种各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在学校里,会有宪法知识竞赛,大家都积极参与,比谁对宪法了解得更多。
社区也会举办讲座,那些法律专家会用特别通俗易懂的方式给大家讲解宪法的基本条款,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类的。
而且呀,这一天很多地方还会发放宪法的宣传手册,上面印着各种有趣的小案例,让大家轻松读懂宪法。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15日)宝子们,这个日子大家肯定不陌生吧。
每年这时候,那些不良商家可就瑟瑟发抖啦。
这一天是为了保护咱们消费者的权益哦。
电视台会曝光好多不良商家的欺诈行为,比如有些商家卖假货,或者在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上做手脚。
我们可以在这一天学到很多辨别真假商品的小技巧呢。
还有哦,很多商场和企业都会推出特别的优惠活动,同时保证商品的质量和服务。
大家要是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这时候就可以勇敢地站出来维权啦。
三、国际禁毒日(6月26日)禁毒日的存在真的非常必要。
毒品是个超级大恶魔,会毁掉很多人的生活。
这一天,学校会组织禁毒主题班会,老师会给我们讲毒品的种类,像海洛因、冰毒这些听起来就很可怕的东西。
还会播放一些触目惊心的禁毒宣传片,让我们看到毒品是如何摧毁一个人的身体和家庭的。
社区也会张贴禁毒的海报,上面画着毒品的样子,提醒大家远离毒品。
而且警方在这一天也会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呢。
四、全国消防日(11月9日)这个日子是提醒大家要重视消防安全的。
119嘛,多好记。
在这一天,消防队会开放消防站,让大家进去参观呢。
可以看到那些超酷的消防车,还有消防员叔叔们演示如何使用灭火器材。
学校和单位都会进行消防演练,大家会模拟火灾发生的场景,学习如何正确逃生。
比如说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态前进。
而且,这一天很多媒体也会宣传一些家庭防火的小知识,像定期检查电线、不要在楼梯间堆放杂物之类的。
法律条文时间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88年4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3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0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2010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8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14号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自1999年12月2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公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200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千五百九十九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23日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法释〔2013〕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令第638号第二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2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际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千五百六十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公布自2013年1月7日起施行法释〔2012〕24号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5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千二百零三次会议通过2002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2〕5号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1965年11月15日订于海牙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1970年3月18日订于海牙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1992年3月4日外发〔1992〕8号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1986年8月14日外发〔1986〕47号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1992年9月19日司发通〔1992〕09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18日公布自2002年6月22日起施行法释〔2002〕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06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千三百九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10日公布自2006年8月22日起施行法释〔2006〕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2013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千五百六十八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7日公布自2013年5月2日起施行法释〔2013〕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1990年8月28日法(民)复〔1990〕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五百零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法(民)发〔1991〕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外司法协助协定的通知1988年2月1日法(办)发〔1988〕3号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6月10日订于纽约1959年6月7日生效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1987年4月10日法(经)发〔1987〕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8月28日法发〔1995〕18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此规则为国内具有代表性的仲裁规则,其性质并非法律。
宪法知识点汇总

宪法一: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
2.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二.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3)在制定或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复杂。
(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人大代表提议--------全国人大2/3以上的多数通过)三.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法治原则四.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现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充分不平衡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五. 国家结构形式①国家结构形式: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②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③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为单一制,由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①历史传统:竖持集中统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历史发展的主流②民族分布:大杂居、小聚居,大分散、小集中③现实原因: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与发展④国际因累: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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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宪法基本理论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从宪法修改来说,通常要由立法机关的2/3或3/4以上多数通过,或者采用全民公决等方式通过;而普通法律只需立法机关1/2以上多数赞成即可通过.
2、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3、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选举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4、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1954年宪法】
5、1975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二部宪法。
【1975年宪法】
6、1978年3月5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1978年宪法。
【1978年宪法】
7、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对宪法的内容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
8、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又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的决议】取消了关于四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规定。
9、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宪法。
【1982年宪法】
1988年到2004年,现行宪法先后进行四次修正。
10、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1、1993年3月29日,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第二个宪法修正案,共9个条文。
12、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新的宪法修正案,共6个条文。
13、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个宪法修正案,共14个条文。
14、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就是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
15、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6、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18、我国现行的选举法是1979年通过的,至今又经过了5次修改,尤其是2010年的选举法第5次修改。
19、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0、2010年选举法修改的核心内容就是废除城乡不平等的“4:1”条款实现城乡“同票同权”
21、宪法第6条第2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
22、宪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章行政法
1、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批准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第2条对行政法规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即“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
2、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4、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抽象行政规定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之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
5、1、不经过复议的直接诉讼期限是3个月;
2、不服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是15天;
3、对逾期复议的起诉期限是15天;
4、对行政赔偿决定书不服的起诉期限是30天;
5、对逾期不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由异议的起诉期限是3个月;
6、不告知诉权的起诉期限是从实际知道诉权时算起,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7、不告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案受理。
第四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1、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正式诞生。
3、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面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刑法生效的时间。
修订后的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5、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有的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6、已满14周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9、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10、管制最高不得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1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1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13、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14、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没进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15、犯罪贪污的依据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严重的,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6、犯行贿罪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7、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5年上10年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8、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金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9、犯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任的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
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犯滥用职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指滥用职权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2、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1979年7月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1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4、2011年8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1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6、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据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17、提出上诉和抗诉的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算起。
18、2007年1月22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