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金融监管的理论与框架
构建我国功能性金融监管框架的探讨

第 一 ,不 允 许 现 有 金 融 机 构 进 行 金 融 创 新 。 由 于 现 有
的 监 管 机 构 对 创 新 的金 融 业 务 领 域 不 熟 悉 , 没有 监 管 经 验 ,
、
机 构 性 金 融 监 管 模 式 的 生 存 条 件分 析
金融 监 管 的 目标 无 非 有 两 个 :一 是 尽 力 防 止 或 制 止 系 统 性 金 融 危 机 或 金 融 市 场 崩 溃 的 发 生 ,维 护 金 融 体 系 安 全
浪费。
机 构 性 金 融 监 管 模 式 就 是 按 照 金 融 机 构 的 类 型 来 设 立
金 融 监 管 机 构 ,分 别 监 管 各 自辖 区 内 的 金 融 机 构 。例 如 保
险 、证 券 和 银 行 分 别 归 保 监 会 、证 监 会 和 银 监 会 监 管 。 这
种监 管 模 式 是 基 于 以 下 条 件 而 存 在 的 :
程 度 地 得 到 实 现 ,在 监 管 制 度 的 安 排 上 . 必 须 考 虑 当 时 的 金 融 体 系 的 特 征 ,即 金 融 监管 模 式 要 尽 量 与 金 融 机 构 运 营 模 式 匹 配 ,这 样 才 能达 到事 半 功 倍 的 监 管 功 效 。
第 二 .根 据 金 融 机 构 不 断 创 新 的业 务 和 功 能 调 整 ,在 承 担 因 经 验 、 人 员 和 资 源 缺 乏 条 件 下 而 不 能 及 时 发 现 金 融 机 构 新 业 务 领 域 风 险 的 后 果 的 同 时 , 尽 量 调 整 和 增 加 所 需 要 的监 管 资 源 和 人 才 . 以适 应 金 融 机 构 业 务 不 断 变 化 的需 要 。 由 于业 务 的相 互 渗 透 . 各 类 金 融 机 构 的 业 务 将 趋 于 同 质 化 ,这 意 味 着 原 来 的 各 类 监 管 机 构 将 要 面 对 同 质 的 监 管 对 象 而 设 置 完 全 重 复 的 机 构 和 人 员 .这 势 必 会 造 成 资 源 的
功能性监管: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新选择

功能性监管: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新选择
肖扬清
【期刊名称】《金融教育研究》
【年(卷),期】2007(000)002
【摘要】在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共同趋势下,我国现行的机构性监管模式面临巨大的挑战。
功能性金融监管是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并能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协调的监管,因而是金融业混业经营下金融监管模式的最优选择。
在借鉴英国的功能性监管框架基础上,对构建我国功能性金融监管模式进行了若干思考。
【总页数】3页(P16-18)
【作者】肖扬清
【作者单位】集美大学金融系;福建厦门3610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1
【相关文献】
1.西方金融监管体制对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启示 [J], 李国际;李艳军
2.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发展概况及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启示与借鉴 [J], 王伟
3.构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兼谈国际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 [J], 朱宏晋
4.论我国银行业监管模式重新选择的必要性及构建金融业监管体制的总体思路 [J], 陈奕杉
5.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启示 [J],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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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监管及功能监管比较分析及对中国启示

机构监管及功能监管比较分析及对中国启示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入,金融行业间的国内和国际竞争日益激烈、金融公司靠传统的业务已无法扩大利润增长来源,金融创新和监管规避急剧发展,传统的三大金融领域(银行、保险和证券)及金融产品之间的界线日渐模糊,很多国家纷纷踏上了金融改革、放松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进而开始调整监管模式之路。
一、什么是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所谓机构监管,是指为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而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由不同的监管当局机构对不同的金融机构分别实施监管的一种金融监管方式。
机构监管适用于分业经营。
并由专门的金融监管法规对金融业中的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机构由不同的监管机构分别监管。
比如我国就是典型的机构监管的国家。
设立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家监管机构分别对银行和信托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比如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家监管分局对银行和信托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对机构监管的界定其实包含着两层面涵义:其一。
在总体的市场层面上,机构监管强调的是立法者应当将市场上所有的金融机构按行业类别加以分类。
进而使不同的法律规范及监管规则适用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其二。
在个体的机构层面上,机构监管则代表着必须将机构整体作为监管的对象。
而无论其经营何种金融业务。
而所谓功能监管是指依据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和金融产品的性质而设计的监管,具体讲,就是将金融监管从通常地针对特定类型金融业务(针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不同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转变为针对特定类型金融业务(针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分别加以监管),而对“边界性”金融业务亦明确监管主体。
同时加强不同监管主体间合作地监管制度。
据说这个概念是由哈佛商学院地罗伯特・默顿教授最先提出来的。
新加坡是第一个实现功能监管的国家,而美国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最终确定了功能监管的框架。
二、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优缺点比较分析相较于功能监管。
第三章金融监管理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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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以百计的股份公司随之涌现,大部分都是混水摸鱼,旨 在编取公众金钱,大多模仿南海公司的宣传手法,在市场
▪ 同年年底,南美贸易障碍扫除,加上公众对股价上扬的预期, 促进了债券向股票的转换,进而带动股价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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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0年,南海公司承诺接收全部国债,作为交易
条件,政府要逐年向公司偿还,公司允许客户以 分期付款的方式(第一年仅仅只需支付10%的价款) 来购买公司的新股票。2月2日,英国下议院接受 了南海公司的交易,南海公司的股票立即从129 英镑跳升到160英镑;当上议院也通过议案时, 股票价格涨上了390英镑。投资者趋之若鹜,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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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经济学家都把在这次郁金香狂热视为“博傻 理论”的最佳案例。到1636年底,虽然人们大都知 道郁金香球茎的价格早已远离其正常的价值,但是 他们宁愿相信别人会比他们更“傻”,会心甘情愿 地付出更高的价钱。但无论如何,投机狂潮也不可 能永远持续下去,事实也的确如此。郁金香狂热的 终结,终于在1637年2月4日不期而至,最大的“傻 瓜”终于还是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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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规则引导的金融监管理论
一、规则引导的金融监管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功能监管理论:是指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
能而设计的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并能实施跨产品、跨机 构、跨市场协调的监管。在这一监管框架下,政府公共政 策关注的是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所能发挥的功能,而 不是金融机构的名称,其目标是要在功能给定的情况下, 寻找能够最有效地实现既定功能的制度结构。
第二十一章 金融监管

第三节
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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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三节 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是客观需要 20世纪 年代以来的国际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国际化 世纪80年代以来的国际金融国际化 世纪 趋势带来的金融风险国际扩散威胁着各国 的金融稳定; 的金融稳定; 对国际金融舞台, 对国际金融舞台,各国分别监管难以 规范,客观需要国际合作. 规范,客观需要国际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货币银行学
第二十一章 金融监管
第二十一章
金融监管
第一节 金融监管的界说和理论 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 第三节 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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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金融监管
第一节 金融监管的界说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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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一节 金融监管的界说和理论
金融监管及其范围
金融监管概念的理解:狭义 广义. 金融监管概念的理解:狭义; 广义. 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的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约束,管制, 法规的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约束,管制, 使它们依法稳健运行的行为总称. 使它们依法稳健运行的行为总称. 广义的金融监管除主管当局的监管之外, 广义的金融监管除主管当局的监管之外,还包括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行业自律性组织 的监督及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等. 的监督及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等. 金融监管的范围: 金融监管的范围:涉及金融的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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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
对中央银行监管地位的不同观点
该问题包含的两个层次: 该问题包含的两个层次:金融监管和货币政 策的关系问题; 策的关系问题;在认定这两个职能高度相关的 情况下, 情况下,是否应将这两个职能统一于中央银行 的问题. 的问题. 关于该问题的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关于该问题的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弗里德曼认为适度稳定的金融体系是市场经 济有效运行的先决条件, 济有效运行的先决条件,政府应承担提供稳定 的职能; 的职能; 法马提出, 法马提出,货币政策的实施不需要金融监管 的配合. 的配合. 其他不同的观点. 其他不同的观点.
金融监管理论

的演变
政府干预还是自由放任问题历来是各经济学派争论的主要焦点,尽管金融监管本身并不等同于政府干预,但 是金融监管理论却受着政府干预理论的强力支持,因而也随着争论双方的此消彼涨而发生变化。同时,金融监管 活动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我们在对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脉络进行回顾的时候,既要考虑到当时主流经济学 思想和理论的影响,还必须考虑到当时金融领域的实践活动和监管理念。
这些理论和实证研究主要从两方面来进行阐释的,一方面主要集中在市场约束与金融监管效率的关系,另一 方面则从如何应用市场约束来改善金融监管。实际上,政府监管必须充分运用市场,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金融监 管。所以要充分发挥竞争和开放机制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也有学者对如何增强对银行经营者的市场约束提出自 己的观点,这里就不做详细论述了。目前大部分学者都倾向于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有机结合,以实现金融稳定发 展和监管效率的提高。
寻租理论从追求经济利益的非正常角度来分析,考虑行业或厂商通过维持既得利益和对其再分配这些非生产 性活动来维持或获取更大的利益。美国经济学家塔洛克分析了政府管制带来的社会成本问题,由政府管制经济的 行为容易产生寻租、设租、避租等行为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但是他没有提出有效的监管政策框架,过分注重对 监管市场需求层面的分析。Krueger(1974)认为市场经济国家中的政府对经济活动的限制会引起不同形式的租金, 导致人们为这些租金而竞争,而寻租也表现为腐败、走私、黑市等。他以国际贸易的定量限制为例构造模型分析 福利损失和竞争性的寻租导致特定活动的个人和社会成本的背离。寻租理论认识到政府在监管中的不良效果,指 出了政府的监管加剧了市场的寻租机会,使市场变得不公平,导致被监管行业效率的下降。
正如经济监管理论将监管看作由政府供给,特定个人和集团所需求的一种产品。监管的成本收益理论将监管 给社会各利益集团带来的收益总和及成本总和分别看作监管的社会收益和社会成本。当收益大于成本时,支持监 管的力量就会大于反对力量。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受监管失灵学说的影响,有学者把交易费用理论引入金融监 管的探讨,明确提出了该理论。他们认为,不仅市场运作存在交易费用,而且监管的组织也需要成本,这同样不 可低估。世界银行指出,金融监管要与经济周期的阶段相适应,不同经济周期的监管成本也是不同的。成本收益 理论的一个延伸就是有学者对金融监管的效率做了分析,各国在实践中也逐渐将效率原则体现在各自的法律法规 中。
金融监管模式的理论分析

CR A 对盈余信息的反应不明显并没有规律。
:义 的金 融监 管模 式 是指 一 国金融 监 管 的制 度 安排 .包 括金 融 监管 法
造成以上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第一,证券市场的 : 律体 系、金融监管主体组织结构、金融监管主体的行为方式等。狭
义的金融监管模 式指金融监管主体 的组织结构。本文在大多数情况 非有效 性 ;第二 ,国 内外 投资者不 关心或 持有怀 疑财务信 息 ; ・ 下都是指狭义的金融监管模式 ,即金融监管主体的组织结构。 第三 , 响股票价格 的 因素 ,很可能是 市场 的信息 ;第 四 ,股 ・ 影 二、金融监管模式的划分
[ 摘
麓 杨
柳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要]本 文 以 金 融 监 管模 式 的理 论 框 架 为基 础 ,界 定 了金
律性 。1 9 9年和 2 0 9 0 0年 .公布前 8日开始统计 上显 著的正超 ・ 分析 。在众 多的金融监管模 式中,重点分析 了近年来的争论焦点
融 监 管模 式 的 定 义 ,并 从 不 同的 角度和 层 面对金 融 监 管模 式 进 行
金 融 监 管 组 织 结构 ,即 分业 监 管模 式和 混 业 监 管模 式 的理 论
支持 。
[ 词 ]金 融 监 管 模 式 分 业 监 管 模 式 关键
一
混 业 监 管模 式
、
金融监管模式 的定 义
主要因素不是财务信息 中的盈余指标 ; 浙江上市公司股票的 二
金融 监 管模 式 即金融 监 管组 织结 构 或金 融 监管 制度 结 构 。广
票交易市场秩序不佳 , 存在利用会计信息炒作股价的现象, 二 投
1正 式 制 度安 排 与非 正式 制 度安 排
第十五章金融监管ppt课件

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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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此外,金融监管的内容、方式、手段等要适 时调整。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
金融监管理论,是在政府管制理论的基础上, 结合对金融业特殊性的分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2. 促进国际化的因素: ⑴最基本的是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这又突
出地表现为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 ⑵大银行面对国内的激烈竞争和政策的某些
限制,寻求向外扩张的空间。 ⑶一些国家相继放松金融管制,形成自由化
浪潮,敞开了金融业国际化的大门。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⑵ 金融风险论:金融业是特殊的高风险行业; 金融业有发生支付危机的连锁效应;金融体系的风 险直接影响着货币制度和宏观经济的稳定。金融风 险的内在特性,决定了必须有一个权威机构对金融 业实施监管,以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⑶ 投资者利益保护论:信息不对称的大量存在, 会导致交易的不公平。这就有必要对信息优势方 (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以为 投资者创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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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 而且很少发生变化 。但是这些功能的实现方 式 , 即为实现基本功能所作的制度安排却因国家 的不同而不同 , 这些不同取决于传统的经验 、规 章 、技术水平及其他因素 ,例如美国的股票市场在 企业投资中的作用比起德国和日本来要重要得 多 。功能的实现方式还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 , 因为技术的进步 、竞争的加剧使得发现新的 、更有 效率的功能实现方式成为可能 。例如 , 支付方式 从银行券逐步演变到支票 , 然后又演变到现在的 电子划账系统 ; 签发支票的特权由商业银行扩展 到投资基金 ,所有这些都是随技术进步 、竞争加剧 而不断地发现更有效率的功能实现方式的努力过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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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刊 1999 年第 6 期
金融世界 ☆
制度结构的必要变化 , 而不是试图保护和维持现 有的制度结构 。因而 , 功能监管具有一定的超前 性和可预见性 , 它可以把不同名称但具有相同功 能的金融机构或其他制度安排置于监管机构的监 管之下 , 而不是像机构监管那样只能根据不同的 个案作不同的处理 。
(1) 为促进商品 、劳务和资产的交换提供支付 方式 ;
(2) 为大企业筹集资金提供资源集聚机制 ; (3) 为经济资源的跨时空 、跨行业转移提供便 利; (4) 提供应付不确定性和控制风险的方法 ; (5) 为协调各经济部门的分散化决策提供价 格信息 ,如利率和证券价格 ; (6)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提供方 法。 这些功能中的每个功能都满足一个基本需
经济导刊 1999 年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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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世界
直接向总统呈述报告 。理事会中的 8 位专门委员 分别负责理事会下设的 8 个营运机构 ; 同时为了 协调 8 个营运机构的工作 , 理事会还设立了 3 个 向理事会负责的协调性特设机构 (见图 1) 。
8 个营运机构分别为 : ● 审慎监管和系统性风险控制专门委员会 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的关键问题有三 : 一是 资本充足率 ;二是管理机构风险 、中介风险和对方 风险 (co unterpart y risk ,又称信用风险) 等风险暴 露 ; 三是确认并减少系统性风险 。审慎监管和系 统性风险控制专门委员会就是从这 3 个关键问题 出发 , 负责监管所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参与者 及其分支机构的资本充足率 、以及其他各种“安全 和稳健”或者“财务责任”方面的要求 ;负责监管市 场交易的清算和结算 、交易工具的所有权转移 ;以 及其他系统性风险问题 。 由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参与者所起 的作用不同 , 它们的资本充足率就会不同 , 因此 , 需要从多机构 、多市场适用的角度来设计计算资 本充足率的公式 。在这方面 , 委员会需要同作为 最后贷款人的联储进行密切的合作 。 ● 信息披露专门委员会 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资本高效地流向 私人企业和政府 , 有利于活跃二级市场的交易 。 证券发行者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连续 性 、对国内 标准的尊重 、简单而又严谨的信息发布程序是信 息披露制度的基本要素 , 而信息披露中要求的基 本会计核算是计算资本充足率的起点 。 信息披露专门委员会正是基于上述基本原 理 , 负责制定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和其他公开筹 资实体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发布制度 ; 负责制定受 联邦法律管辖的特殊实体的特殊披露制度 , 如 ER ISA 计划 ; 负责监督适用于所有市场参与者的 会计制度的实施 。 ● 信托和组合基金专门委员会 负责监管各种组合基金 (pooled f unds) 、为利 用“他人资金”提供咨询服务的金融顾问或资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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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 , 不管这些资金是来自个人或来自资产池 。 封闭型投资公司 、商品集散中心 、银行的混合和集 体信托 、保险公司中为多个客户服务的独立帐户 等等都是本质上相同的组合基金 , 它们需要相同 的监管 。这些组合基金的顾问或管理人的信托功 能相当不同于其他的市场专业人士 , 因此由监管 基金的机构来对基金顾问或管理人特殊的信息披 露 、专业能力和利益冲突标准实施管理是最有效 的。
功能监管的上述优点已经引起了美国的高度 重视 , 早在 1993 年 , 美国政府就开始讨论实施功 能监管的可行性 , 并邀请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 ( 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设计了功能监管 的基本框架 ①。尽管 CM E 基本框架到目前为止尚 未实施 ,但是这一框架首开了功能监管的先河 ,我 们有必要加以研究和关注 。
概而言之就是 : (1) 金融体系的功能相对于金 融机构来说更具稳定性 ; (2) 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 随功能而变化 ———也就是说 , 发现新的更有效率 的功能实现方式是金融创新 、金融体系制度安排 发生变化的主要动力 。
那么在现代经济中 , 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是 什么呢 ?默顿等人认为 ,金融体系最基本的功能是 在不确定的环境下 , 跨时空配置经济资源 。而这 一最基本的功能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六大核心功 能 ,它们分别是 ① :
2. 功能监管框架的基本构成 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根据上述 3 个基本原 则 , 设计了一个以联邦金融监管局 ( Federal Fi2 nancial Regulato ry Service ,简称 F FRS) 为主体 , 同时辅之以自律监管组织的监管框架 。 (1) 联邦金融监管局 ( F FRS) FFRS 是一个内阁层次上的监管机构 , 它由 原来的货币委员会办公室 (OCC) 、储蓄监督局 (O TS) 、存款保险公司 ( FD IC) 、商品期货交易委 员会 (CF TC) 、证券交易委员会 ( SEC) 、证券投资 者保护公司 ( SIPC) 和养老金 收 益 担 保 公 司 ( PB GC) 合并而成 。此外 ,它还接管了联储监管银 行和银行控股公司的职能 , 以及劳工部监管雇员 退休收入保障计划 ( EF ISA) ②的职能 。F FRS 由 1 位主席和 8 位专门委员组成的理事会进行领导和 管理 。理事会主席是 F FRS 的行政首脑 , 他可以
●按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来重组监管机构 , 不仅要让传递同样风险和收益信号的金融产品 、 金融服务以及金融市场能够受到基本相同的监 管 ;而且还要让经济竞争 ,而不是司法障碍或监管 差异成为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 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
●金融监管的基本框架应该有利于促进国 内的金融创新 、促进金融体系适应国际金融市场 的发展 ,从而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机构及金 融市场根据那些可以预见的和仍然未能观察到的 发展与挑战作出相应的变革 。
三 、功能监管的基本框架 :以美国为例
1. 功能监管的基本原则 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为美国政府设计的功 能监管框架首先确定了 3 个基本原则 : ●把现有的相互独立的监管机构合并成一
个总统领导下的内阁部门 , 以使监管政策能够实 现跨产品 、跨市场 、跨机构的协调 , 监管机构能够 对其监管政策的成功与失败负责 。
(1) 传统的机构监管把现有的金融机构看作 是给定不变的 , 公共政策和监管规则的目标是如 何保护现有的金融机构能够生存和发展下去 ; 与 之不同 , 功能监管则把注意力集中在最有效率地 实现金融体系基本功能的金融制度结构上 , 政府 监管部门制定的公共政策和监管规则是为了促进
①“The Glo bal Financial System : A Functio nal Perspective”ed . , Dwight B . Crane , Zvi Bo die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 1995.
(2) 由于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很少发生变化 , 因此按照功能要求设计的公共政策和监管规则更 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 , 无须随制度结构的变化而 变化 ,从而能够灵活地适应不同的制度环境 ,这对 于多国监管合作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 。
(3) 功能监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减少了金融 机构进行“监管套利”的机会主义行为 , 这种机会 主义行为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 并使监管机构的监 管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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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世界
近 20 年来 , 金融创新成为全球金融服务业 的新浪潮 , 它不仅使全球金融市场发生了结构性 的变革 , 而且对各国的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 战 。因为金融创新不仅使金融交易技术日趋复 杂 , 而且使交易成本和金融服务业的进入壁垒不 断下降 , 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越来越模糊 。 在金融机构业务界限日趋模糊的情况下 , 按照即 定金融机构的形式和类别进行监管的传统方式已 经很难奏效 。为此 , 以哈佛商学院的罗伯特 ·默 顿为首的有关研究人员提出了一个新的金融监管 概 念 , 即 功 能 性 金 融 监 管 (f unctio nal regula2 tio n) 。也就是说 , 未来的金融监管应该是一种基 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更具连续性和一致 性 , 并能实施跨产品 、跨机构 、跨市场协调的监 管。
二 关注的是金融 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所能发挥的基本功能 , 而非 金融机构的名称 ; 政府公共政策的目标是在功能 给定的情况下 , 寻找能够最有效地实现即定功能 的制度结构 (主要指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的构成和 形式) 。与传统的机构监管相比 ,功能监管具有如 下优点 :
所谓功能性金融监管就是 , 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 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 , 并能实施 跨产品 、跨机构 、跨市场协调的监 管 。在功能监管框架下 ,政府公共 政策关注的是金融机构的业务活 动及其所能发挥的功能 , 而不是 金融机构的名称 , 其目标是要在 功能给定的情况下 , 寻找能够最 有效地实现即定功能的制度结 构 。鉴于我国金融创新的步伐随 着改革的深入不断加快 , 金融机 构业务多元化的现象日渐突出 , 如何在分业监管的框架下适时调 整监管制度 , 功能性金融监管当 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①《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网络版 。 ②ER ISA 计划是基于 1974 年的《退休收入保障法 ( ER ISA) 》而制定的旨在加强养老金受托者的信托责任和在养老金倒闭或终止时对 退休者提供保险保护的私人养老计划 。其主要内容有 : 设定了养老基金的最低标准 ; 要求一个合格的养老计划必须向雇员提供最小的既得 收益 , 但既得标准可以不同 ; 雇员调换工作时可以转走其在养老基金中的分配金 ; 要求在 ER ISA 下设立养老担保公司 , 以确保雇员的既得 利益 ; 规定了受托者不仅有责任维持基金的本金 , 而且还要通过审慎投资原则使到期支付的退休金有基金有足够的增长 , 基金必须投资到 多样化的证券上 ; 要求所有计划每年填写报告给劳工部 ,向劳工部长 、计划的参加者及其受益人披露养老和福利计划的信息 、经营和金融状 况 。(参见尹尊声 海闻《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 ;兼论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 10 月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