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 第1部分:数据库设计规范》编制说明
水利工程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

水利工程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逐渐成为各行各业的核心工具。
在水利工程领域,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的应用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探讨水利工程中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的重要性以及它们的具体应用。
一、水利工程中的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概述1.1 大数据分析概述大数据分析是指对海量、高速生成的数据进行有效获取、处理和分析,从中提取出有用的信息和模式,以支持决策和优化各种工作流程。
1.2 决策支持系统概述决策支持系统是一个基于计算机和模型的系统,能够帮助决策者获取、分析和解释数据,并为他们提供决策方案和预测结果,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二、水利工程中大数据分析的应用2.1 水资源管理大数据分析可以帮助水资源管理部门准确预测水资源供需情况,优化水资源配置方案。
通过对历史数据和气象数据的分析,可以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降水情况,进而合理制定水资源调度计划。
2.2 水质监测与治理通过对大量水质监测数据的分析,可以及时监测和预测水质变化趋势,发现潜在的水质问题。
同时,通过分析污染源、水质传输路径和水质治理工程效果等数据,可以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质治理方案。
2.3 洪水预警与防洪减灾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对历史洪水灾害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建立洪水预警模型。
当发生洪水时,可以通过实时监测数据和模型预测结果,提前采取有效的防洪减灾措施,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三、水利工程中决策支持系统的应用3.1 工程规划与设计决策支持系统可以帮助工程规划和设计人员对大量相关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以辅助决策。
通过对地形、气象、水资源等多方面数据的综合分析,可以为工程规划和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3.2 运行管理与维护决策支持系统可以对水利工程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预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同时,系统还可以对设备维护数据和人员工作记录进行分析,优化工程的运维管理流程。
3.3 事故应急与应对当水利工程发生事故时,决策支持系统可以根据实时数据和模型预测结果,帮助决策者迅速做出正确决策,降低事故对人员和设施的影响。
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水利部

附件2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水利部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信息中心2018年1月目录一、总则 (1)(一)编制目的 (1)(二)适用范围 (1)(三)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规范 (1)二、总体架构 (2)(一)基本组成 (2)(二)基础设施 (4)(三)数据资源 (4)(四)应用支撑服务 (5)(五)业务应用 (5)(六)业务应用门户 (5)三、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 (5)(一)一般要求 (5)(二)基础数据库 (7)(三)动态数据库 (7)(四)属性数据库 (8)(五)空间数据库 (8)四、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 (9)(一)一般要求 (9)(二)信息管理 (10)(四)巡河管理 (11)(五)事件处理 (12)(六)抽查督导 (12)(七)考核评估 (12)(八)展示发布 (13)(九)移动服务 (14)五、相关业务协同 (15)(一)一般要求 (15)(二)水文水资源 (16)(三)水政执法 (16)(四)工程管理 (16)(五)水事热线 (17)六、信息安全 (17)(一)一般要求 (17)(二)物理安全 (18)(三)应用安全 (18)(四)主机安全 (19)(五)网络安全 (20)(六)数据安全 (20)(七)安全管理 (21)七、其他要求 (22)(二)河湖分级名录建设 (23)(三)数据更新 (24)(四)数据交换 (24)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和规范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国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等。
(三)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51号);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顶层设计》(水信息〔2015〕169号);《水利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水信息〔2016〕196号)。
水利政务信息数据库及标识符标准编制说明 - 水信息网

水利政务信息数据库及标识符标准编制说明 - 水信息网《水利政务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编制说明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二?一一年六月一、编制背景随着水利信息化的日新月异,水利部机关、各流域机构、各省(市、区)水利厅(局)建设了各自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
然而,各单位在建设信息系统时,主要侧重于自身的业务应用,对各系统、部门间的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考虑得不够充分,因而无法达到各信息系统间的资源共享。
从现有的电子政务系统、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站等有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水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难点是:一方面是各单位的政务信息在标识符、字段名、字段类型和精度等数据库表结构描述上不一致和不统一,导致信息共享难;另一方面是有关水利应用和开发单位、部门标准化意识不强,导致水利政务信息应用开发中的大量重复,不但造成浪费,同时也为资源的共享制造了严重障碍,制约了水利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
因此,迫切需要在信息采集、分析、存储、交换、处理和共享等环节制定或采用相关技术标准。
2008年11月18日水利部发布《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修订版),明确了水利行业各专业已颁、在编和拟编的942项标准,其中《水利政务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第913项拟编标准。
该《标准》旨在通过对政务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的统一描述,归类和编码,为合理、高效、方便地信息共享打下良好的基础。
2009年3月,水利部办公厅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2信息中心进行《标准》的组织编制工作。
二、编制过程2009年3月,水利部办公厅委托长江委网络与信息中心开展本标准的编制工作。
为此,长江委网络与信息中心成立了《标准》编写组。
编写组先后对国家政务网站、水利行业政务网站、国家及水利电子政务标准、长江委电子政务系统进行访问和调研。
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电子政务数据元第2 部分:公共数据元目录》(GB/T 19448.2-2008)、《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GB/T21063.4-2007)、《水利系统政务信息编码规则与代码》(SL/T 200-97)、《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人才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SL453-2009)等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并向水利部办公厅、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长江委办公室等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
《水利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编制总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网站

《水利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编制总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网站《水利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编制总则》(SL478-201X)(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签章)2018年9 月20日第二部分:供外部使用(连同征求意见文件一同发放)一、标准编制的依据和原则(一)修订依据1、修订的必要性《水利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编制规范》(SL478-2010)于2010年颁布实施,主要用于规范当时刚刚起步的水利信息数据库建设中有关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编制中出现的共性问题。
SL478开始立项编制时仅有5项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针对当时数据库表结构标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SL478-2010版。
该标准规定了涉及数据库表结构、标识符、字段类型及长度等数据库类标准共性条款的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共有17项,在编标准7项,涵盖了水文、水资源、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水利、农村水电、移民及水利基础信息和水利管理等水利行业各个领域。
为有效支撑水利信息化建设,总结本标准自执行以来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完善本标准,规范水利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有必要开展本标准的修订工作。
2、修订目的主要结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完善,主要包括:专业分类码、字段类型的细化规定,以及数据库设计中数据元、量纲规约的使用规则等。
3、编制依据(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
(2)水利部关于水利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2016-2018)项目任务书的批复(水规计〔2016〕118号)。
(二)修订原则本标准旨在规范水利行业技术标准中有关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专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是水利技术标准中的顶层标准。
此次修订将秉承:1、科学性。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结合水利信息化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规范的修订。
2、适用性。
针对水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及数据库类标准的制修订实际,规定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技术条款。
水务决策支持管理系统方案

XX市决策支持管理系统建设方案1概述1.1项目背景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在原有信息化基础建设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数据仓库)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WEB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建立《某某市决策支持管理系统》,搭建决策支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综合数据库,实现区域水资源的水资源量评价、地表水评价与预测、地下水动态与评价、水质监测评价,以及水情分析等,辅助进行水资源的实时管理和调度,建设决策支持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为某某市水务的现代化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为业务人员办公提供高效的手段,提高效率,从而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1.2设计依据1.《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管理条例》,1994年6.《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7.《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水利部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10.《地下水监测规范》(SL/T 183-96)11.《生活引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93)1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13.《污水排放标准》(GB 8979—1996)14.《城市用水分类标准》(CJ/T 3070-1999)15.《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16.《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GB 11730—89)17.《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SL61-2003)18.《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总体设计大纲》19.《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水情分中心初步设计指导书》20.《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建设技术要求》21.《水文情报预报规范》(SL1250-2000)22.《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23.《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中继机》(SL/T180-1996)24.《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遥测终端机》(SL/T18-1996)25.《水文自动测报系统通信电路设计规定》(SL199-97)26.《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程X(DL/T5080—1997)27.水利部水资文[1999]38号“关于颁发《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28.《水资源监控设备基本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2008年,水利部29.《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征求意见稿),2008年,水利部30.《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技术导则》(SL/Z349-2006)31.《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5,水利部32.《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指导性技术文件》,2005年,水利部33.《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SL 380-2007)34.《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SL 213-1998)35.《关于某某市地面水域环境保护功能区的通知》,1998年,某某市政府36.《某某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项目建议书》,2005年,某某水务局37.《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汇编》,2003年,中国标准出版社38.《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GB/T 8566—2007)39.《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40.《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2006)41.《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 12504—1990)42.《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维护性管理》(GB/T 14394-1993)1.3设计原则1)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原则。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编写规范(国标)

<项目名称>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作者:完成日期:签收人:签收日期:修改情况记录:目录1 引言 (1)1.1 编写目的 (1)1.2 背景 (1)1.3 定义 (1)1.4 参考资料 (1)2 外部设计 (1)2.1 标识符和状态 (1)2.2 使用它的程序 (2)2.3 约定 (2)2.4 专门指导 (2)2.5 支持软件 (2)3 结构设计 (3)3.1 概念结构设计 (3)3.2 逻辑结构设计 (3)3.3 物理结构设计 (3)4 运用设计 (3)4.1 数据字典设计 (3)4.2 安全保密设计 (4)1 引言1.1 编写目的说明编写这份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的目的,指出预期的读者范围。
1.2 背景说明:a.待开发的数据库的名称和使用此数据库的软件系统的名称;b.列出本项目的任务提出者、开发者、用户以及将安装该软件和这个数据库的单位。
1.3 定义列出本文件中用到的专门术语的定义和缩写词的原词组。
1.4 参考资料列出要用到的参考资料,如:a.本项目的经核准的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上级机关的批文;b.属于本项目的其他已发表的文件;c.本文件中各处引用的文件、资料,包括所要用到的软件开发标准。
列出这些文件的标题、文件编号、发表日期和出版单位,说明能够得到这些文件资料的来源。
2 外部设计2.1 标识符和状态联系用途,详细说明用于唯一地标识该数据库的代码、名称或标识符,附加的描述性信息亦要给出。
如果该数据库属于尚在实验中、尚大测试中或是暂时使用的,则要说明这一特点及其有效时间范围。
2.2 使用它的程序列出将要使用或访问此数据库的所有应用程序,对于这些应用程序的每一个,给出它的名称和版本号。
2.3 约定陈述一个程序员或一个系统分析员为了能使用此数据库而需要了解的建立标号、标识的约定,例如用于标识数据库的不同版本的约定和用于标识库内各个文卷、记录、数据项的命名约定等。
2.4 专门指导向准备从事此数据库的生成、从事此数据库的测试、维护人员提供专门的指导,例如将被送入数据库的数据的格式和标准、送入数据库的操作规程和步骤,用于产生、修改、更新或使用这些数据文卷的操作指导。
河流湖泊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ZY-05-2013水利技术标准《河流湖泊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主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签章)2017年11月12日第二部分:供外部使用(连同征求意见文件一同发放)一、标准编制的依据和原则(一)编制依据1、编制意义河流、湖泊是水利行业管理的重要对象,河流湖泊属性特征是防汛抗旱、河流湖泊管理以及与有关的项目建设最基础的资料。
面向水利行业河流湖泊管理及属性特征数据库的建设,制定《河流湖泊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标准,对于规范河流湖泊基础数据的存储,实现全国河流湖泊特征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指导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2、编制目的《河流湖泊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编制目的是面向全国水利行业河流、湖泊数据的整理、存储、检索等领域的管理与应用,制定河流的流域水系自然特征、水文特征和湖泊的形态特征数据存储的数据库标准,包括标识符与数据库表结构,规范河流湖泊特征数据的存储,为河流湖泊管理、特征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服务。
3、编制必要性目前还没有河流湖泊特征数据相关的存储规范,河流湖泊特征数据多以纸质方式分散在全国不同的单位。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河湖基本情况普查获得了全国所有流域面积50km²以上河流的流域水系自然特征数据、全国所有流域面积100km²以上河流的流域水系自然特征数据和水文特征数据、全国所有水面面积1km²以上湖泊的形态特征数据。
部分省市在全国普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充,这些数据将在国家、流域、省(市、自治区)等不同层次存储与应用,规范化、标准化存储是实现这些数据相互交换与共享的基础,因此有必要依据河流湖泊普查成果,制定河流湖泊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标准。
(二)编制原则本标准的编制涉及存储哪些河流湖泊特征数据和数据存储的表结构设计,有关编制原则如下。
1、以全国河湖普查成果为基础并进行适当扩充。
河湖普查成果主要包括河流的流域水系自然特征、水文特征数据和湖泊的形态特征数据。
一河一策一档方案编制技术规范

“一河一策一档”方案编制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一河一策一档”方案的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工作内容及编制格式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XX省境内有河长管理的河流”一河一策一档”方案的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201 防洪标准GB/T50587水库调度设计规范S1106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1/Z712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1/T793 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S1/T171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DB43/T2066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一河一策一档OneriveronepoIicyonefiIe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流实际,对特定河流在建立河流基础信息档案,也即“一河一档”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的管理保护目标、任务与措施、实施计划,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河长管理范围riverchiefmanagementscope在全省建立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基础上,为进一步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而确定的各级河长在开展河长制工作时的范围。
清四乱rectificationof u iIIegaIoccupation,exp1oitation,rubbishpi1ing-upandconstructiononrivercourses”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的清理整治行动。
黑臭水体b1ackandodorouswater黑臭水体是由于水环境遭受超过其自净能力的有机污染,有机物的好氧分解使水体中耗氧速率大于复氧速率,造成水体缺氧,致使有机物降解不完全、速度减缓,厌氧生物降解过程生成硫化氢、氨、硫醇等发臭物质,同时形成黑色物质,使水体发生黑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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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条款的说明
本标准的章节由: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方法、通用指标、区域指标、附录和参考文献组成。
(1)范围: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安徽省境内市、县(市、区)城市建成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定了本标来自所引用的技术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
必要性:
随着全省各市、县陆续开展河长制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如何保证河长制体系内数据结构的一致性,进而保证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数据的贯通,成为了河长制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
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数据库设计规范的定义,将为省内各级河长制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提供标准依据,解决了各级数据贯通过程中遇到的数据结构不一致的问题,有效的指导了各地河长制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及升级改造。
注:没有的请填写“无”
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
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第1部分:数据库设计规范
任务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9]510号),序号:123
负责起草单位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稻香路1号
参加起草单位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工作处
(2)要做好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工作,使各有关单位掌握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加强示范推广。
(3)要做好跟踪调查,定期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发现标准在执行中的问题,以便在修订时修改完善,不断提升标准水平,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无
建议在本标准实施后,各相关单位对在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以利在今后修订时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和研究,使之不断完善。
标准起草人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1
常仁凯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
工程师
2
马浩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所长
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
3
胡剑波
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工作处
副处长
4
冯世全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5
王春林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副主任
工程师
工程师
编制情况
1、编制过程简介
2019年4月,我公司向安徽省水利厅提出了《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第1部分:数据库设计规范》安徽省地方标准制定的申请,2019年11月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质函[2019]510号),将《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第1部分:数据库设计规范》(序号:123)列入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6
舒贵峰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主管
7
刘怀利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副所长
高级工程师
8
杨庚生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
高级工程师
9
贾飞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工程师
10
班友康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
高级工程师
11
张蕊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6)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我国标准化与国际接轨。
(二)制定依据
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0258.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3部分
SL478水利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编制规范
(三)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相协调、无冲突。
(2)充分考虑使用要求,并兼顾全社会的综合效益。
(3)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先进技术成果,在符合使用要求的情况下,有利于标准对象的简化、选优、通用和互换,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4)相关标准要协调配套。制定标准要考虑有利于标准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
(5)有利于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3)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本标准所使用的术语及定义。
无
本规范为地方性标准且属首次制定。
无
为使标准能切实发挥技术指导作用,规范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化建设的过程,提高建设的水平,加快河长制建设的速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及其生态效益,建议:
(1)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9年12月,我公司在合肥组织召开了《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第1部分:数据库设计规范》地方标准咨询会,来自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咨询专家组,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我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过质询和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编制小组根据专家的意见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2018年9月,由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组织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工作处的技术骨干,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成员包括常仁凯、马浩、胡剑波、冯世全、王春林、舒贵峰、刘怀利、杨庚生、贾飞、班友康、张蕊11位成员,全面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
编制小组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多次深入全省各地进行实地调研,在充分调研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资料的收集查询、实地调研以及相关专家和生产基地的意见和建议,编制标准成员先后召开多次内部会议,讨论修改标准内容,于2019年10月形成标准草稿。
意义:
将使省内建设的河长制信息化的系统的数据结构一致性得到保障,进而提高系统建设的规范性和标准性,为省内相关系统实现数据贯通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一)制定原则
标准编制遵循“科学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并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中的所有规定,均不得与现行法律和法规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