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作业控制规定(标准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30•【文号】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施行日期】2017.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11月30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024年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24年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的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和施工工地,涉及建筑施工中的危险作业。
第三条建筑施工危险作业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引发其他安全风险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焊作业等。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施工工地应当设立专门的危险作业区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建筑施工危险作业分为一级危险作业和二级危险作业。
第七条一级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者大面积人员伤亡的危险作业,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由专业人员才能进行。
第八条二级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导致一定程度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危险作业,必须经过基本的培训和考核,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进行。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危险作业的不同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培训计划,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施工工地应当将危险作业区域划定明确,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危险作业不会对其他施工人员产生影响。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与培训第十一条进行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当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等。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距离。
第十四条电焊作业必须配备专业的电焊工具和设备,并进行安全维护。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危险作业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施工工地应当定期组织危险作业的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施工工地应当接受建设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按照要求整改。
重大作业控制规定

重大作业控制规定
是指在项目或任务执行过程中对重大作业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规定。
重大作业是指对项目或任务进展、质量、安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重大作业控制规定:
1. 安全控制规定:重大作业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标准,包括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操作流程、人员培训等。
2. 计划管理规定:重大作业必须按照项目计划和时间表进行安排和执行,确保进度的控制和协调。
3. 资源管理规定:重大作业必须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等,以确保高效、经济地完成任务。
4. 质量控制规定:重大作业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必要时需要进行质量检查和测试,确保产品或成果的质量。
5. 风险管理规定:重大作业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风险对项目进展和结果的影响。
6. 监督和审查规定:重大作业必须接受监督和审查,包括工作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审查,确保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得到满足。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重大作业控制规定,具体规定还需根据项目或任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来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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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程序(标准版)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特殊作业的各种危险因素,规范特殊作业,使特殊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处于受控状态。
1.2适用范围适用于金属容器内作业、临近高压线作业、跨公路、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作业、进入电厂运行区作业、进入氢气站和氢系统作业、进入乙炔站作业、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和运行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和文件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
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电力部-9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Q/527-207-2004记录控制程序3职责3.1安全环境监察部及其项目安全部门,应审查、监督特殊作业有关组织、技术措施的编制及执行。
3.2施工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交底。
3.3施工负责人和监护人负责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3.4施工人员应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要求。
3.5工作票签发人负责确定工作必要性、安全性,对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的适宜性进行确认后批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标准版)1定义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其中临界量,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其中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本要求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得到,以下所称重大危险源均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单位。
2职责要求2.1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并保证安全投入满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需要。
2.2各厂部是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各厂部应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实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检查。
2.3安全保卫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认并公布重大危险源清单,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对厂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范文

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范文引言一、重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重大危险作业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和事故危险性的作业活动。
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审批制度,对重大危险作业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1. 审批流程(1)申请:任何涉及到重大危险作业的操作,都需要提前向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申请文件应包括作业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环境、作业风险评估等内容。
(2)评估: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作业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应包括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讨论和决策:评估结果应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并进行讨论和决策。
根据作业的风险性和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决定是否批准该作业。
(4)批准和通知:经过决策后,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批准通知。
通知中应包含作业的批准结果、安全措施要求和特殊注意事项等。
2. 安全措施要求(1)人员资质:参与重大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2)工作条件:作业现场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适当的防护装备、安全标识和应急设备等。
(3)作业程序:作业程序应详细规定,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过程的控制和作业后的检查与清理等。
(4)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3. 监督和检查(1)监督责任: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监督员,负责对重大危险作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2)定期检查: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要求和相关规定。
(3)事故报告:一旦发生重大危险作业事故,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采取的一系列技术手段和措施来预防、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
为确保这些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审批制度。
1. 提交申请(1)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向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重大作业控制规定范文

重大作业控制规定范文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重大作业的管理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高效进行,特制定本重大作业控制规定,以规范和指导相关人员的操作行为。
二、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重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高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工程项目的生产利益和人员的身体健康。
本规定的具体内容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工程项目负责人、操作人员等。
三、责任分工1.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在重大作业过程中,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并对其全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 操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遵守现场指挥人员的指示,并按照要求进行作业。
3. 现场指挥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安全措施1. 在进行重大作业之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重大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3. 进行重大作业的操作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4. 重大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消防设备,并明确消防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
五、作业流程1. 在进行重大作业之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技术方案制定,明确作业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2. 作业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设备准备、人员配备等,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3. 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逐项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操作或违反规定。
4. 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和设备检查,确保现场的整洁和设备的完好。
六、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2. 发生事故后,应尽快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3. 事故原因的查明和总结分析是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重要环节,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总结。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将按照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解聘等。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版本(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的建设、检维修、改造等项目中的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转动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
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四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向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提出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
第五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向项目实施部门提出危险作业申请。
项目实施部门应在对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基础上进行审批,确保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涉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应事先征求业务部门意见。
审批单应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实行一处一审批,不应用一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进行多处危险作业。
第三章作业要求第八条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
(一)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不动火、动火安全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用火。
(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应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作业申请重新审批。
(四)在动火作业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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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重大作业控制规定(标准版)重大作业控制规定(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以及进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对重大作业项目和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以及实施过程控制,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接施工的所有重大作业项目。
2引用标准/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3定义3.1基本术语3.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3.1.3重大作业本规定所称重大作业是指重要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予以严格监控。
根据公司QG/DZGL001-2008《施工技术管理若干规定》,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须报公司复审。
3.2范围3.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一。
3.2.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二。
3.2.3须报公司复审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按公司QG/DZGL001-2008《施工技术管理若干规定》执行。
3.2.4下述作业项目属于重大作业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2)深基坑施工;3)混凝土现浇结构厂房的混凝土框架施工及其排架搭设;4)烟囱、冷却水塔等高耸物的施工及烟囱钢内筒安装;5)电站工程大件设备的运输和吊装,如主厂房结构等;6)大型起重机单机起吊载荷达到或超过额定载荷的90%、以及双机抬吊的作业;7)大型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和试吊;8)大型、特殊脚手架施工;9)焊接工程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10)属于特种设备范畴的产品试制;11)其他危险性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工程部或安保部认为列入重大作业范围进行监管的作业。
3.3重大作业监控要求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监控要求:公司复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专家评审;公司派出监控小组组织落实作业全过程的监控工作。
B级监控要求:公司复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专家评审;在该重大作业实施之前,由公司各大监督、工程部、安保部联合对该重大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在该重大作业实施阶段公司工程部、安保部联合检查一至二次;该重大作业的监控主要由项目部组织完成。
C级监控要求:公司复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由项目部组织落实对该重大作业的监控工作。
4职责4.1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按技术文件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参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4.2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核、上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负责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
4.3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是否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确认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在技术和质量方面的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参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4.4公司安保部负责审核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是否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确认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在安全保卫方面的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参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4.5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各职能部门对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进行会审,并批准。
负责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5程序5.1重大作业项目的控制流程5.1.1根据工程实际,结合本规定重大作业的范围要求,项目在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或专业组织设计中,提出本工程重点监控的关键工序和各专业重大作业项目详细目录清单。
5.1.2重大作业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应由各专业工程师在施工前一个月完成编写工作,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会签并审核,并作好会审记录。
5.1.3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重大施工方案会审表》会审并批准。
5.1.4项目对重大作业项目必须每月25日之前填写《重大作业(操作)月度报告》,申报下月的重大作业项目及具体施工日期。
5.1.5公司以半年为时间单位编制重大作业监控计划,每月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一次。
5.1.6公司各大监督、工程部、安保部将重大作业监控计划作为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5.2重大作业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编审要求5.2.1凡重大作业,必须事先编制完善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质量措施。
5.2.2各工程项目中属于重大作业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必须先于项目内完成编审程序,然后提前二周上报到公司工程部,由公司总工组织进行复审;项目根据复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审,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5.2.3重大作业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5.2.3.1针对施工特点辨析危险源并对重要控制环节制定对策。
5.2.3.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操作要领以及作业过程中的监测要求;制定保证安全和保证质量的措施。
5.2.3.3提出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要求;提出对作业环境及相关方的要求。
5.2.3.4方案图表达要确切、明了,计算书应详细、正确。
5.2.3.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下的针对性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5.2.3.6根据职业安全环境管理要求,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5.2.4重大作业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除按公司对作业指导书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外,还应由相应的技术监督工程师进行审核。
5.2.5深基坑工程、钢管扣件水平模板支撑系统、新产品试制等的设计、工艺和方案,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按国家或地方法规组织专家评审。
5.2.6对大件设备运输吊装、起重机械装拆、里程碑节点转序、深基坑、大体积砼、大型脚手、特种设备制造调试关键工序、以及其他高空、交叉危险作业,须上报上海电力建设责任有限公司。
5.3重大作业开工前检查项目应在重大作业开工前对作业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检查,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实施:5.3.1检查作业指导书审批手续及其变更手续是否完备。
5.3.2检查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在开工前按程序规定完成交底,施工人员已熟悉重大作业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内容。
5.3.3检查作业人员资质、机具、工器具及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确认作业前其它作业工序应具备的条件,明确其它专业的分工,已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
5.3.4检查重大作业项目各类工作票、动火证是否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5.3.5检查有无不按程序的施工以及其他违规违章情况。
5.3.6检查重大作业项目组织机构已成立,指挥人员、各级监督人员均已在场,且职责明确。
5.4重大作业过程控制5.4.1项目工程、质量、安保部门应对重大作业项目进行过程监控,必要时指定专人进行旁站监督。
A级监控要求的重大作业公司派出监控小组组织落实作业全过程的监控工作。
B级监控要求的重大作业,在该重大作业实施之前,由公司各大监督、工程部、安保部联合对该重大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在该重大作业实施阶段公司工程部、安保部联合检查。
5.4.2监督人员发现存在安全(质量)缺陷或隐患,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汇报并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必须予以整改。
未完成整改前,监督人员有权制止作业。
5.4.3重大作业过程的施工顺序、各工序间的流水作业关系及衔接,对这些节点的控制、监督、测量的相关数据应形成响应的技术资料。
5.4.4对作业区域的环境因素及安全风险、安全措施等要严格监控,遇到突发事件,现场总指挥应立即组织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
5.4.5项目工程部、质量部、安保部对未按重大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施工和随意更改方案可直接开停工令。
5.4.6重大作业现场监管可采取分级监管的方法,但上级单位的监管不能免除下级单位的责任。
5.4.7对重大作业项目在结束后须经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确认手续。
6相关文件QG/DZGL001-2008施工技术管理若干规定QG/DZGL002-2008机械设备管理条例QG/DZGL003-2008计量管理条例QG/DZGL004-2008施工测量管理条例QG/DZGL005-2008混凝土监督管理条例QG/DZGL006-2008焊接质量管理条例QG/DZGL008-2008工程质量管理制度QG/DZGL010-2008施工方案与作业指导书编制规定QG/DZ·AQZD-200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附录附录A重大作业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审批流程图附录B记录表式6.1年半年度公司重大作业监控计划(月版)6.2重大作业(操作)月度报告6.3重大作业项目开工检查表附录C重大作业监控要求分级本文件由工程部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编制人:包静本文件校核人:郑谦文本文件批准人:楼海英XX设计有限公司Your Nam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