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培训活动记录表
法制教育教研活动记录(3篇)

第1篇一、活动背景为了提高法制教育质量,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我校于2021年10月20日开展了法制教育教研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研讨、交流和实践,提升教师法制教育水平,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治素养。
二、活动目标1. 提高教师对法制教育的认识,明确法制教育的目标和任务。
2. 探讨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提高法制教育质量。
3. 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
4. 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治素养,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活动内容1. 法制教育政策解读活动开始,由我校法制教育负责人对当前法制教育的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包括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法制教育的目标、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法制教育的实施方法等。
通过解读,使教师对法制教育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
2. 法制教育经验交流接着,各年级组长和法制教育教师代表分别分享了他们在法制教育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他们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为其他教师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3. 法制教育课程研讨针对法制教育课程,教师们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大家一致认为,法制教育课程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公民素养。
在此基础上,教师们就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 法制教育实践探索为了提高法制教育质量,教师们进行了法制教育实践探索。
他们组织学生参观法院、派出所等法治机构,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士来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环境中感受法律的威严和法治的力量。
5. 教学观摩与评课活动期间,我校开展了法制教育公开课,邀请了部分教师进行教学展示。
课后,听课教师对展示课进行了评课,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观摩与评课,教师们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活动总结1. 提高教师对法制教育的认识,明确了法制教育的目标和任务。
2. 探讨了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为提高法制教育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制教育培训记录

法制教育活动记录时间:2008年6月20日地点:洒基镇中学参加培训人员:法制副校长全体师生法制教育课讲稿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能和同学们一起探讨有关青少年的话题,我感到非常高兴。
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少年审判战线的法官,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
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的生活是幸福的,既拥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在家又倍受父母和亲人的宠爱,可是你们知道吗?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仍有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不能象你们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青少年罪犯,也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经常受到无辜的伤害呢?经过深深的思考与审判实践,我们发现,他们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对法律漠视,故意以身试法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
今天,我将以真实案例的方式给同学们重点讲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既然说到了预防犯罪,同学们一定很想知道,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是犯罪呢?首先我们从法理的角度上了解一下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它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说到这,同学们可能会感到着急,这个概念对于同学们来说,可能会觉得不太好理解,一会儿我会通过具体的案例给大家做详细的讲解。
我们初中的同学大多是12周岁至15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制教育培训活动记录表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教育。通过教师的讲解使中小学学生在掌握一般法律常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犯罪问题,以及犯罪对被害人、对社会和个人造成的危害、培养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通过治安防范教育,培养中小学学生自觉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懂得预防犯罪和避免非法侵害的常识。
(二)对中小学学生开展课堂教育以外的其他形式的预防犯罪教育
中小学学生具有未知欲强、好奇心强、活泼好动和易接受感性知识等特点,因此,针对中小学学生的预防犯罪教育,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教育,应当形式多样,利用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提高教育的实效。
(三)对中小学学生不良行为的预防与矫治
三.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在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中,教师与学生具有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仅要教书育人,还负有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不受侵害的职责和义务。〈〈教育法〉〉四十四条规定:“教育、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第七十三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贡献财产损失的,对直接黄鹂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贪污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第八条教师义务中明确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效果
良好
过程确认
教师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职责
近几年中小学学生犯罪人数有所增加,这既有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原因,也与家庭、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密切相关。同时,某些学校在教育中思想品德教育薄弱,忽视法制教育等问题也是引起部分未成年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因此,学校和老师应当把预防中小学学生犯罪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抓紧抓好。
整理法制教育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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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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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
单位
统计时限
法律顾问姓名
执业机构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1
参与行政决策
件
2
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件
3
参与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
件
4
起草、修改、审查合同
份
5
信访事项接待、处理
件
6
代理行政诉讼
件
7
代理民事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
件
仲裁
件
8
出具法律意见书
份
9
参与调解、谈判
件
10
法制讲座
场次
人数
11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单 位
活动
时间
活动
地点
参与人数
活动内容
X月X日
学生:X人
家长:X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简单概述
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包括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活动、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等。
学校法律顾问日常工作记录表
法律顾问姓名
执业机构
序号
时间
服务内容
备注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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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2024年学校法制教育活动记录

为了深入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提升学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我校于2024年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下面是一份详细的活动记录。
活动一:法制宣传周时间:4月16日-4月22日内容:1.学校利用电子屏幕、校园广播等媒体宣传法律法规、法治精神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2.开展班级主题演讲比赛,让学生了解各个领域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批判思维能力。
3.开展“我知法,我行法”主题班会,邀请法律专家到校,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并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
4.组织校内法制知识问答比赛,通过竞赛的方式让学生巩固法律知识,增强记忆力和应变能力。
活动二: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讲座时间:5月10日-5月20日内容:1.邀请当地公安局的民警到校,为学生上“法律常识”讲座,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条文和法律程序。
2.邀请法院的法官到校,为学生上“知法、守法、用法”讲座,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约束力和维权途径。
3.邀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校,为学生上“法律实践”讲座,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实际应用和职业规划。
活动三:模拟法庭比赛时间:9月10日-9月15日内容:1.将学生分成多个小组,每个小组扮演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等角色,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模拟法庭辩论。
2.通过模拟案件和辩论的方式,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庭审判的过程,提升他们的辩论能力和法律意识。
3.邀请专业法官来校,评选模拟法庭比赛的优秀团队和个人,并举行颁奖典礼。
活动四:法治与校园文化节时间:11月1日-11月5日内容:1.展示学生创作的法制宣传作品,如诗歌、漫画、绘画等,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宣传法律意识。
2.举办法制知识竞赛和法律常识游戏,在参与活动的学生中选拔优胜者,并颁发奖品。
3.邀请专业表演团队到校演出法律题材的舞蹈、话剧等,加深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记忆和体验。
结语:通过这些法制教育活动,学校成功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学生深刻认识到法律的约束力和保护作用,增强了法制思维,加强了法治观念,提升了应对法律问题和挑战的能力。
年法制安全培训记录表完整

年法制安全培训记录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小博士幼儿园法制安全培训记录表要求幼儿园充分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对幼儿进行法制安全宣传,提醒幼儿要时时“从我做起”。
让幼儿在幼儿园里时时处处受教育,点点滴滴受熏陶。
三、法制安全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
通过开展“三个延伸”,建立社会、幼儿园、家庭一体化的教育网络,使幼儿全方位地受到法制安全教育和熏陶。
一是向课外延伸,充分利用体验教育和社会实践,通过组织幼儿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视频等形式,使幼儿在参与中受到生动形象的法制安全教育。
二是向家庭延伸,通过举办家长会等,让幼儿与父母一起学习法制安全知识,优化幼儿成长的家庭环境。
三是向社会延伸,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协助和支持幼儿园法制安全教育。
培训照片附:培训试卷及成绩表日期:罚款单日期:日期:罚款单日期:日期:罚款单日期:2021年巴州区红十字医院各级护理人员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计划为进一步提高本院护理人员护理知识与操作技能,护理部根据《护理安全工作指南》、《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及二级医院等级评审要求,参照《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制定本院各级护理人员分层次培训计划如下:一、目的通过对全院护理人员的护理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分层学习,达到相应的能力要求,确保本院各级护理人员都能运用护理理论知识与技能服务患者。
二、培训要求(一)护理部1.组织安排业务培训,专题讲课等6次/年以上。
2.强化《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护理操作技能培训。
3.有计划分期选派有一定年资的护理人员参加各类学习班、培训班、护理基础提高班等。
4.护理操作培训项目(1)基础操作:肌注、皮试、静脉输液、输血、备皮、灌肠、洗胃、输氧等(2)专科操作技能:各病区根据专业特点,确定专科考核项目。
(二)病区1.每月组织1次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基础知识,三基三严,专科专病知识。
2.护理查房每月2次,护士长/带教老师主查。
3.操作总带教对本病区护士进行科内培训,每月1次。
法制教育少先队活动记录表

活动地点班级教室参加人员四二班全体师生
活动主题法制教育活动时间2016.12.1
活动内容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
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
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一、什么是法律
二、重要的法律文献
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
经济法、诉讼法、劳动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法、军事法、科教文卫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2年1月1日执行。
四、互动环节
1、问答
2、情景剧
五、身边的法律案例
1、观看视频
2、讨论发言
六、总结:
法律无处不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小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
谐贡献力量。
通过本次活动,加强了法制教育宣传,增强了队员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让队
员们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
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中塔口小学少先队。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记录(3篇)

第1篇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我校决定开展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3年3月15日三、活动地点学校多功能厅四、活动主题增强法制意识,共建和谐校园五、活动对象我校全体学生六、活动流程1. 开场致辞2. 法制讲座3. 案例分析4. 法制知识问答5. 学生代表发言6. 总结发言7. 结束语七、活动内容1. 开场致辞班主任在活动开始时进行了简短的致辞,强调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希望同学们通过本次活动,能够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校园和谐。
2. 法制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校法制副校长主讲,主要内容包括:(1)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2)青少年常见法律问题及防范措施(3)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应对方法(4)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讲座过程中,副校长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知识,使同学们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3. 案例分析在案例分析环节,同学们观看了校园暴力、网络诈骗等典型案例视频,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同学们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杜绝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4. 法制知识问答为了检验同学们对法制知识的掌握程度,活动设置了法制知识问答环节。
同学们积极参与,现场气氛热烈。
通过问答,同学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加牢固的记忆。
5. 学生代表发言在学生代表发言环节,三位同学分享了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践行法制理念,如何与同学、老师、家长沟通,共同营造和谐校园的经历。
他们的发言引起了同学们的共鸣,纷纷表示要以他们为榜样,积极践行法制理念。
6. 总结发言班主任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强调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时刻保持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共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7. 结束语活动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活动,他们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今后的生活中将更加注重法制教育,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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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店镇小学
项目名称
专题培训
项目负责人
詹斌
活动时间
2016.3.10
活动地点
会议室
活动主题
法制教育
主持人
詹斌
参加对象
全校教师
申请学时
参加者每人3学时
活动内容
及进程
【法制教育材料】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主体是学生与教师.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是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产生教师,学生权利,义务的基础。
四.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是教育者,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但从作为平等的社会成员来讲,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的法律义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都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价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还特别就尊重未成年学生作了规定。
(一)结合学校教育教学进行预防犯罪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教育。通过教师的讲解使中小学学生在掌握一般法律常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犯罪问题,以及犯罪对被害人、对社会和个人造成的危害、培养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通过治安防范教育,培养中小学学生自觉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懂得预防犯罪和避免非法侵害的常识。
教师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职责
近几年中小学学生犯罪人数有所增加,这既有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原因,也与家庭、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密切相关。同时,某些学校在教育中思想品德教育薄弱,忽视法制教育等问题也是引起部分未成年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因此,学校和老师应当把预防中小学学生犯罪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抓紧抓好。
一.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地位不同,权利、义务也不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首先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我国《教育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该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三.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在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中,教师与学生具有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仅要教书育人,还负有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不受侵害的职责和义务。〈〈教育法〉〉四十四条规定:“教育、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第七十三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贡献财产损失的,对直接黄鹂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贪污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法》第八条教师义务中明确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四)对中小学学生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教师发现中小学学生带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严重不良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与家长或其他组织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对于确有必要送工读学校矫治和接受教育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五)不得歧视犯罪的未成年人
教师不得歧视在校学习的、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处非监禁刑罚的、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以利于其教育改造、消除其悲观抗拒情绪,并应尊重他们的人格、人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对中小学学具有未知欲强、好奇心强、活泼好动和易接受感性知识等特点,因此,针对中小学学生的预防犯罪教育,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教育,应当形式多样,利用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提高教育的实效。
(三)对中小学学生不良行为的预防与矫治
效果
良好
过程确认
中小学学生的不良行为是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土壤。教师应当重视对学生不良行为的矫治,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教师应当教育学生不抽烟、不喝酒。当学生旷课时,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当寄宿的学生擅自外出夜不归宿时,教师应当及时查找,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教师发现学生组织或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老师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应歧视。
二.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教师履行教育学生、培养学生的法定义务是通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方式,也是达到教育教学目的和国家教育质量标准的重要保障。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管理就没有秩序,没有管理就没有质量,没有管理也就没有教育。我国《教育法》在学校权利中明确规定,“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