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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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工作,提高法律事务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

第三条公司法律顾问是指公司聘请的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由公司法务部负责管理,公司法务部负责人为法务总监。

第五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法规,忠诚于公司,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对公司法律顾问的任免、考核、奖惩等事项,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公司法律顾问的职责第七条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2. 参与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包括起草、审核和修改法律文件合同等。

3. 协助公司处理法律纠纷和争议,参与公司与外部机构之间的法律协商和谈判。

4. 定期对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提出预防和解决方案。

5. 组织开展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八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当与公司各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及时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当履行职业操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公司法务处应当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的工作流程,包括法律事务的申请、审批、处理和归档等环节。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有法律事务需求时,应当按照公司法务处的工作流程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法务处应当在接到法律事务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和处理,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处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当与申请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和交流,确保法律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处应当做好法律事务的归档工作,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提供必要的法律备案和存档。

第四章职业规范第十五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坚守法律底线,不得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从事非法活动。

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制度

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律顾问的工作,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保障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顾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包括专职法律顾问和兼职法律顾问。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权利、义务和工作程序,确保法律顾问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法律顾问的职责:1. 为本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法律建议;2. 参与本单位重大决策,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3. 参与合同审查、起草、修改等工作;4. 参与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5. 协助处理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事务;6. 参与本单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7. 参与本单位法律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8. 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五条法律顾问的权利:1.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单位内部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2. 享有查阅、复制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资料的权利;3. 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对单位的决策提出法律意见;4. 对单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 依法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法律顾问的选聘:1.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法律顾问选聘计划;2.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上岗等方式,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法律顾问;3. 经单位领导批准,与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条法律顾问的培训:1. 单位应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和业务技能培训;2. 法律顾问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法律培训活动。

第八条法律顾问的工作报告:1. 法律顾问应定期向单位领导报告工作情况;2. 法律顾问在处理重大法律事务时,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取得领导同意后再行处理。

第九条法律顾问的保密:1. 法律顾问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事项;2. 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单位和个人的隐私,不得泄露。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根据《____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____》,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源区规划分局按照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制度,从具有法律专业教育,对行政法、规划法、行诉法等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工作的律师事务所确定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对象。

确定专职律师条件为:(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二)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相关领域具有____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强;(三)在所从事的律师、仲裁、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第三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为我局重大行政政策和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意见;(二)参加我局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审查、签订等工作;(三)协助我局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四)参与重大、疑难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论证;(五)为我局依法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六)根据委托承担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调解案件的代理工作;(七)协助我局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八)办理我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法律顾问办理任何法律事务须在我局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越权处理。

法律顾问的任何审查意见均为参考意见,有关人员应当认真考虑,如认为不妥或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以不予采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同探讨。

第五条法律顾问可因履行职责之需要享有下列权利:(一)应邀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事项的调查,研究;(二)调阅、复制有关关联性档案资料;(三)获取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政府信息和资料;(四)出具法律意见。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本公司为了更好地管理与利用法律顾问资源,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本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法律顾问。

三、管理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对所有法律顾问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2. 有序管理原则:按照既定程序和规定,有序管理法律顾问的工作和合作。

3. 风险防控原则:依法合规,廉洁从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法律顾问的职责1.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的业务决策、合同签订、纠纷处理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2. 参与合规管理:参与公司合规管理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协助公司完善内部合规控制体系。

3. 处理法律纠纷:协助公司处理法律纠纷,参与诉讼和仲裁等法律程序。

4. 依法合规培训:定期组织公司员工的法律合规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

五、法律顾问的权益和义务1. 权益:a. 获得公司整体支持,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b. 收取合理的咨询费用。

c. 在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相应权力。

2. 义务:a. 依法合规,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b.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律意见。

c. 身份正当,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业务活动。

六、法律顾问的管理流程1. 筛选和评估:公司根据需要制定明确的法律顾问筛选标准,选择合适的法律顾问,并对其进行全面评估。

2. 合同签订:与选定的法律顾问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工作指导:公司指定一名主管负责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4. 业绩评估:定期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评估,按照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绩效考核。

5. 合作终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续与法律顾问的合作,如需终止,按合同约定进行解除。

七、违规处理和纠纷解决对违反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需修改或补充,应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概述
现代企业在经营中常常需要遵守众多法律法规,面对法律问题时需
要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和建议。

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顾问管理
制度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律顾问的职责
1.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应当及时回答企业员工可能遇到的
法律问题,并给出合法合规的建议。

2. 参与企业决策:法律顾问应当参与企业重要决策的讨论,以确保
法律合规性。

3. 起草法律文件:法律顾问应当积极参与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文件的
起草工作,保障企业合规经营。

三、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建立
1. 设立法律顾问部门: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法律顾问部门,负责处
理企业的法律事务。

2. 聘请专业人才:企业应当招聘经验丰富、具有执业资格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

3. 确立权责关系: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限范围,避免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带来的管理混乱。

4. 建立报告机制:法律顾问应当向企业高层管理层定期汇报工作进
展和法律风险情况,以保持信息的及时传递。

四、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
1. 培训法律顾问人员:企业应当定期为法律顾问进行专业培训,提
高其法律知识水平。

2. 定期评估:企业应当定期评估法律顾问的绩效表现,鼓励其不断
提升工作水平。

3. 持续改进: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五、结语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企业的法律合规性和风险控制起
着重要作用,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并不断完善该制度,以保障企业的长
期发展和稳定经营。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5篇)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5篇)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加强企业对法律事务的管理,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企业办公室内设法律顾问室,负责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

企业办公室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也可以直接请法律顾问就有关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需要委托法律顾问代理案件的,由企业法制办代表企业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企业办公室应当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企业法律顾问由企业外聘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律事务人员组成。

企业聘任的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律师、司法、仲裁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具体人选由办公室提出建议,企业办公会审定。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为企业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

2、根据需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

4、根据需要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非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5、根据需要对企业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协助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协助企业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需要参加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接受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商务谈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7、根据需要参与经营项目的立项、调研、资信调查、可行性法律分析、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件、商务谈判、调处纠纷等工作;8、协助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并提供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9、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10、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重组、改制等事务;11、在企业授权范围内,参与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的谈判、签约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招标、开标、见证和代理各种商务活动;12、接受企业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制度

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保障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所有人员及服务对象。

第三条法律顾问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诚信、保密、高效原则;3. 专业、严谨、务实原则。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2. 参与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文件;3. 参与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4. 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事务;5. 提供法律培训、讲座及法律知识普及;6. 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及对策建议;7. 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五条服务流程如下:1. 接受咨询:接受客户咨询,了解客户需求,确定服务内容和方式。

2. 签订合同:与客户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服务实施: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

4. 服务反馈:定期向客户反馈服务进展及成果。

5. 服务终止: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服务。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六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以下要求:1. 服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 服务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 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致;4. 服务效率高,及时响应客户需求;5. 服务记录完整,保存服务相关资料。

第五章保密与责任第七条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客户信息及法律事务内容严格保密。

第八条服务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客户权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本机构设立法律顾问服务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第十条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服务态度;2. 服务质量;3. 服务效率;4. 客户满意度。

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本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制度的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一、服务人员要求1. 具备律师执业资格;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一、工作联系制度。

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法律顾问每月____日入校,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宣传制度。

根据学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

法律顾问将每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度。

司法局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入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每半年通报督查考核工作情况。

五、总结评比制度。

县司法局每年度对“一校一顾问”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

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顾问,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被投诉两次的,取消担任该村法律顾问的资格,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律顾问的业务1、就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村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2、对村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材料,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3、参与处理涉及村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4、协助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5、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6、向村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村各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7、办理村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一、为学院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

积极学院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和经济合同签订工作,对学院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积极协助学院依法调处涉及法律关系的矛盾和纠纷,帮助学院制定和完善规范性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和自治,促进学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

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要以教职工反映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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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我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公司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人民人事部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法律顾问,是指公司根据需要,从境内外聘请的、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家或法律专业人士。

第三条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事务;
(二)依法维护公共利益;
(三)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为公司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司及其所属部门的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二)为涉及公司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公司的重大案件、事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受公司委派代理公司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它法律事务;
(四)协助公司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公司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五)经公司指派,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六)指导和协助公司所属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七)协助公司进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受托办理其他公司法律、行政事务。

第二章聘用
第七条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律师、司法、仲裁、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或属于本专业领域公认的杰出人士。

具体聘用条件为: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所从事的律师、仲裁、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四)在相关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强;
(五)年龄:30-55周岁。

第八条公司法律顾问的聘请,由公司人事部依据本管理制度第七条规定,并结合其他条件挑选出合适人选,报公司审定确认。

公司人事部上报人选时,应提供备选人员的详细资料并出具推荐理由,经公司审定后,由公司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第九条公司法律顾问的聘用,应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应明确规定聘用期限、聘用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聘用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聘用合同内容不得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十条公司法律顾问的聘期为一年,期满可续聘。

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提前解聘。

第三章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报酬包括固定报酬和个案工作报酬。

固定报酬由双方在聘用合同中确定;个案工作报酬由公司人事部参照社会同类法律事务收费标准,结合委托事项情况与法律顾问协商确定。

但为公司及其领导决策办理法律事务和提供法律意见不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公司法律顾问在公司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但为办理公司事务时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法律顾问在聘期间还享有以下工作待遇:享有正常工作、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等方面的权利。

第十三条公司、公司人事部应确保严格遵守约定支付工作报酬,保障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努力为公司法律顾问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一)确保独立发表法律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确保办理聘用单位法律事务时能充分调阅相关资料;
(三)根据工作需要,提供进行调研的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在聘期间,公司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保守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工作秘密;
(二)不得散布有损聘用单位声誉的言论;不得参加非法组织;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活动。

(三)忠于职守,维护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
(五)认真、细致、高效完成聘用单位交办的各项事务;
(六)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管理制度规定以外的利益;
(七)与聘用单位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自行申请回避;
(八)依法应履行的其他有关义务。

第四章组织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公司人事部负责对公司法律顾问进行监督、管理。

公司人事部对受聘的公司法律顾问提供开展工作必要的介绍信等委托证明。

第十六条公司法律顾问应每半年提交一份书面工作建议,每年年末提交一份全年工作总结。

第十七条公司人事部每年年末根据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的依据为工作建议、工作总结、出席会议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对于考核基本合格的法律顾问,由公司人事部建议公司予以解聘。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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