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会计规范体系之比较
中澳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分析与借鉴

中澳 财 务 报告 准则 的 比较 、 析 与借 鉴 分
李 珩
( 格林集 团投资有 限公 司 , 河南 郑州 400 ) 503
[ 摘要 ] 经济全球 化必然 带来会计 的国际化 。国际贸易 中交 易双方需要 寻找信 息交流障碍较 小的会计语 言, 相应 的产生 了会计准则 的国际协调 问题 。我 国新发布 的企业会 计准则 , 目的在 于加 强与 国际会 计准 则的接轨 。通过对 比 中澳两 国财务报表列报和 财务报告 附注 , 对我 国会计准 则与 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对比 中应 吸收借鉴或保 留特 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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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第 2 08 期
李
珩. 中澳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 分析与借鉴 地避免了简明附注可能则的规定相 同, 不需要使用现金或现金 等价物的投资或融资活动 , 应包括在现金流量表 不
中。
2 财 务报 告 附注方 面 的 比较
1 1 2 现金 流量 的分 类差异 ..
我国新准则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必须采用直接 法, 同时要求在附注 中披露 , 按间接法将净损益调节 为经 营活动 现金 流量 的信 息 。澳大利 亚 则在遵 守 国 际准 则规定 的基 础上 禁 止 采 用 间 接法 ( 国际 准 则鼓 励 采用 直接 法 , 也 可 以采 用 间接法 ) 但 。 114 非 现金 交 易投 资和 筹 资活动 的 差异 .. 我国新准则规定 , 企业应 当在附注 中披露不涉 及 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
个准则有以下区别 : 经营活动 、 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3 大类现金流量中每一类具体 内容不完全相 同。支 付股利 , 收到股 利 , 付 利 息 , 到 利 息 这 4类 所 产 支 收 生的现金流量 的归属 , 三者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区 其
中澳企业合并准则的比较与启示

中澳企业合并准则的比较与启示摘要: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
要求我国在企业合并的概念、合并处理方法以及计量基础等方面符合国际惯例。
通过与澳大利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中准则的概念、合并处理方法以及计量基础等几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两国合并准则产生差异的原因,为我国合并准则的建设提出一点建议。
关键词:合并准则;aasb3;差异;建议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2013)02-0075-01一、中澳合并准则之间的差异(一)企业合并概念范围不同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cas20)提出了企业合并的概念:指一个企业为获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控制权以及吸收一个或多个企业净资产的行为。
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的形式主要有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澳大利亚在准则aasb3中规定了企业合并的相关内容,指出:企业合并是指将各单独的主体或企业集合成一个报告主体。
从澳大利亚准则的定义可以看出,其企业准则将涉及同一控制下主体或业务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适用范围之外,仅包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企业合并处理方法不同我国的cas20和其准则指南虽然均没有提到权益结合法或购买法等相关术语,但从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会计处理以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购买法,会计处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澳大利亚在aasb3中对企业合并进行了规定,要求所有的企业合并业务都运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购买法使用的具体规定上,两国也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异。
澳大利亚aasb3明确了应用购买法包括以下具体步骤:一是确定购买方;二是计量企业合并成本;三是在购买日将合并成本分配到所购买的资产以及所承担的负债或或有负债上。
为此,aasb3对于购买方的定义以及购买法的步骤较我国合并准则有更加明确的规定。
中澳会计规范体系之比较

中澳会计规范体系之比较:澳大利亚是一个幅员辽阔,上受英国,上以私有占绝对优势的联邦制国家。
上,澳大利亚曾是英国的殖民国家,很长一段时间在英联邦的统治之下,直到1986年,澳大利亚才正式脱离英国,所以在上澳大利亚深受英国会计的影响。
澳大利亚是一个后起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属于净资本输入国,而美国是澳大利亚最大的投资来源国也是澳大利亚海外投资的最大场所,所以在澳大利亚脱离英联邦之后,会计的也逐渐倾向美国模式。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澳大利亚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协调,致力于会计准则国际一体化的远期目标。
澳大利亚的会计准则经历了50多年的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50年代,澳大利亚就有了会计准则。
但当时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不严密,缺乏效力。
随着民间会计团体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和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学会(ASCPA)的成立以及经济的迅速发展,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架构逐渐清晰,会计准则也日益完善起来。
20世纪80年代末澳大利亚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改革,使得公营部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PSASB)与主要负责制定私营部门会计准则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合并,建立了改组后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
AASB从此负责制定和发展适用于澳大利亚国内一切报告主体的会计准则及澳大利亚的会计原则,并受直属于财政部的财务报告委员会(FRC)的监督。
但是FRC无权干涉AASB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属于技术性方面的工作,保证了AASB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独立性。
在AASB下,还设有一个紧急事项工作组(UIG)和一个非常设机构――协商小组(CG),分别负责对紧急的财务报告提供适时的指导性意见和就AASB在制定会计准则中遇到的主要技术问题、工作计划、项目的先后顺序以及其他与AASB和UIG行为有关的问题进行讨论。
毕业论文一、澳大利亚会计规范体系澳大利亚的会计规范体系层次分明,主要分成以下三个层次:1、《公司法》。
《公司法》是澳大利亚会计方面的最高法律。
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标题: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和澳大利亚在国际贸易和经济
交流方面的联系日益紧密。
这种联系也促进了两国会计准则之间的比较
研究,以提高企业和投资者在两国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本研究将比较中国和澳大利亚的会计准则,考察两国在财务报告、
税务和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异同点。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
首先,对中国和澳大利亚的会计准则进行概述和比较,探究两国的
会计观念、基本原则和会计体系的异同。
其次,比较两国财务报告的要求和规定,探究两国在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方面的差异。
特别是,重点考虑两国在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和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异同。
再次,研究两国税务制度对会计准则的影响,比较两国的税法法规,包括企业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远期税款等税收政策。
最后,研究两国业务管理的差异,包括企业治理结构、审计制度和
财务管理等方面。
比较两国的现代化会计发展和国际会计发展,分析两
国未来会计准则的趋势和展望。
本研究是对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的初步探索,将有助
于加深两国之间的跨国交流和理解,促进贸易和投资的发展。
美国、澳大利亚与中国会计规范比较

美国、澳大利亚与中国会计规范比较肖海明;王晓华【期刊名称】《经济研究参考》【年(卷),期】2005(000)094【摘要】@@ 一、美国的会计规范rn美国的会计规范主要是由国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专门的民间机构来完成.rn美国的国会是美国的立法机构,但很少直接涉及会计和财务报告问题,它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这方面的实务,依靠证券交易委员会满足公众对有关信息方面的要求.但国会也会干涉,如1971年颁布的<1971年税收法案>就规定禁止任何准则制定机构在向政府机构提交的报告中处理投资减免税额时采用何种会计方法.国会的意图到目前已产生广泛影响,FASB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尽量使会计准则在经济决策中保持中立的效应.安然事件之后,国会又通过了"萨班斯法案"以加强会计的真实性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总页数】4页(P38-41)【作者】肖海明;王晓华【作者单位】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1【相关文献】1.中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中学体育的比较 [J], 娄国峰2.中国合成生物技术研究立法完善r——与美国和澳大利亚立法比较 [J], 薛杨;何悦3.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泄露通知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借鉴——基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中国的比较分析 [J], 钟其炎4.\"中国\"\"美国\"\"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复数内容比较研究 [J], 彭艳贵5.基于概念图的中外高中数学教材比较研究——以澳大利亚、美国、英国和中国教材中矩阵内容为例 [J], 胡典顺;王春静;王静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研究

中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研究作者:李敏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年第12期[摘要]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客观上要求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化方向发展,资产减值准则更符合国际惯例。
吸收和借鉴他国经验,对完善我国会计核算,促进我国会计工作与国际接轨是极为有利的。
本文首先阐述中澳会计准则的特点,并比较中澳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和体系,在总体框架清晰后,具体对比中澳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的差异,为推动我国会计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趋同国际化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中国;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损失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004[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0-021 中澳会计准则的特点会计准则是会计业务的操作规范,它能规范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济活动。
会计工作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前进,在政府、企业、会计理论及会计实践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会计准则处于探索和改革阶段,原有会计制度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会计变革成为必然趋势,但因为当时经济体制改革的导向不明确,导致改革进程缓慢;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末期,我国会计准则体系逐步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国际会计准则给我国会计准则提供了改革方向;21世纪,会计准则建设进入了全面构建准则体系的新阶段,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财政部颁布了新会计准则,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
由于历史原因,澳大利亚的会计实务和会计立法受英国的影响很大,但随着不断变革,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也发生了变革,并有了自己鲜明的特色。
20世纪90年代末期,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环境的需求,会计准则改革被提上日程。
进入新世纪后,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支持澳大利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监督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就是报告主体所采用的会计准则是否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相符合,该法案的实施标志着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走向国际化。
中国与澳大利亚会计制度与核算特点的比较

中国与澳大利亚会计制度与核算特点的比较
刘 新 乔乔 辽 宁师 范 大 学 辽 宁 大 连 1 1 6 0 2 9
摘要 : 本文通过 对 中澳 两国的会计制度 , 会 计规 范体 系及其相 关问题 的比较 , 分析 澳大利 亚会计 的发展趋 势 , 吸 收经
会计规范是指人们在从事与会计有关的活动时, 所应遵循的约束 性或指导 性的行为准则。由指导 、约束会计工作的专 门法律 、规则 和制度构成 , 包括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 循的规则、方法 、程序的总 称 。它是会计规范体系中可操作胜极强的规范 , 是会计规范的三个不
同层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 。
1 . 澳大利亚会计规范体 系 ( 1 )《 公司法》。 公司法》是澳大利亚会计方面的最高法律 。 公司法 对会计管理仅作原则性的规定 , 其有关会计管理的内容 主要体现在 公司法 的第3 章第6 节和 公司法实施细则》的第5 条 中。对 《 公司法》确定的会计原则 , 所有公司必须执行, 具有法律约 束力 。1 9 9 1 年, 澳大利亚联邦国会对 公司法 进行了修订 , 该法第 2 9 2 条和第2 9 3 条规定 , 公司的经理要向社会和有关部 门提供 资产负 债表 和 损益表》, 第2 9 7 条规定, 公司实体必须保证财务报告符合 有 关要求, 包括 公司法实施细则》和AA S B ‘ S 会计准则的要求。 1 9 9 4  ̄的 ( ( 公司法 改革法案, 修改了公司实体在报送财务报表 E 的 些规定。特别要求公司实体要每半年报送一次财务报表 , 并须在半 年期限后的7 5 天内报出, 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复议。澳大利亚会计年度是每年的7 月1 日至次年的6 月3 0 日。1 9 9 5 年 提 出了简化公司法 的方案, 并于2 0 0 1 年又重新颁布了 《 公司法》。 ( 2 ) 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制定和发布股票上市的规则 , 包括有关 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报送、财务资料披露等会计管理原则。这些规则 的执行, 是通过 匕 市公司实体和股票交易所共同签订契约协定来实现 的。不执行上市规则的公司, 可能失去上市资格。作为澳大利亚的公 司实体 , 既要执行 公司法 有关会计的规定, 又要执行澳大利亚会 计准则委员会( AA s B 颍 发的会计准则 , 如果是上市公司, 还要执行股 票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会计规则。 2 . 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第—层次: 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会计规范方面的法律 。现阶段主要有 会计法》和 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中对于会计核算、会计监 督等的规定属于基础 洼的。 第二层次 :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主要是由国务 院颁布的会计法 规, 其法律效力仅次于会计法律。现阶段主要有 总会计 瞄 例 和 企业财务报告条冽 。 第三层次: 部门规章。此层次的会计规范主要是 由财政部颁布的 云计准则 会计制度 , 是企 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报告财务报告应该 遵守的具体标准。 , 这—层次的会计准则、制度还包括三个等级: 基本 会计准则 , 这是对财务会计原则性的规范 , 是准则的基础 ; 具体的企业 会计准则 ; 会计准则指南。 第四层次 : 规范胜文件 。目前主要有单位内部会喇 空 制规范以及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澳大利亚与中国会计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分析

澳大利亚与中国会计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分析作者:刘宇展来源:《现代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8年第11期摘要澳大利亚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我国十分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之一,其会计准则等经贸领域的工作制度比较完善,对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我国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和意义。
基于此,本文以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则作为切入点,就其历史沿革、宏观特点等进行客观分析和简述,再以此为研究的基础,重点进行两国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对比分析和研究,期待为我国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适用范围信息披露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Principles),是国际上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该原则主要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原则性的规定,用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等工作,资产减值准则是遵守会计原则中谨慎性的具体体现形式,着重强调各类有形和无形的资产价值变动的规范化处理,指导于后续组织自身和其他主体的经济行为。
本文着重就中澳两国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对比、分析、研究,期待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一、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则(一)历史沿革介绍澳大利亚的市场经济发展已有百年历史,其深受英国商业经济影响,到20 世纪初,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始终带有浓厚英国色彩。
20 世纪后期,澳大利亚工业、矿业、农业原料出口规模逐渐扩大,而英国农业经济出口量减少,工矿产品的出口占比持续增加,导致英国的传统会计准则不再匹配澳大利亚的经济,直接推动了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创新和变化。
20 世纪90 年代,澳大利亚启动了新的快速准则和资产减值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并轨。
(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则基本特点对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则特点进行分析,可着眼于整体和局部两个方面。
整体来看,其资产减值准则近年来愈加全面,更接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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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会计规范体系之比较
澳大利亚是一个幅员辽阔,上受英国,上以私有占绝对优势的联邦制国家。
上,澳大利亚曾是英国的殖民国家,很长一段时间在英联邦的统治之下,直到1986年,澳大利亚才正式脱离英国,所以在上澳大利亚深受英国会计的影响。
澳大利亚是一个后起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属于净资本输入国,而美国是澳大利亚最大的投资来源国也是澳大利亚海外投资的最大场所,所以在澳大利亚脱离英联邦之后,会计的也逐渐倾向美国模式。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澳大利亚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协调,致力于会计准则国际一体化的远期目标。
澳大利亚的会计准则经历了50多年的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50年代,澳大利亚就有了会计准则。
但当时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不严密,缺乏效力。
随着民间会计团体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和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学会(ASCPA)的成立以及经济的迅速发展,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架构逐渐清晰,会计准则也日益完善起来。
20世纪80年代末澳大利亚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改革,使得公营部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PSASB)与主要负责制定私营部门会计准则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合并,建立了改组后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
AASB从此负责制定和发展适用于澳大利亚国内一切报告主体的会计准则及澳大利亚的会计原则,并受直属于财政部的财务报告
委员会(FRC)的监督。
但是FRC无权干涉AASB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属于技术性方面的工作,保证了AASB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独立性。
在AASB下,还设有一个紧急事项工作组(UIG)和一个非常设机构——协商小组(CG),分别负责对紧急的财务报告提供适时的指导性意见和就AASB在制定会计准则中遇到的主要技术问题、工作计划、项目的先后顺序以及其他与AASB和UIG行为有关的问题进行讨论。
毕业论文
一、澳大利亚会计规范体系
澳大利亚的会计规范体系层次分明,主要分成以下三个层次:
1、《公司法》。
《公司法》是澳大利亚会计方面的最高法律。
《公司法》对会计管理仅作原则性的规定,其有关会计管理的主要体现在《公司法》的第3章第6节和《公司法实施细则》的第5条中。
对《公司法》确定的会计原则,所有公司必须执行,具有法律约束力。
1991年,澳大利亚联邦国会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该法292条和293条规定,公司的经理要向和有关部门提供《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客观、真实、公正地评价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这些报表的填制、报送时间,由AASB‘S会计准则规定);第297条规定,公司实体必须保证财务报告符合有关要求,包括《公司法实施细则》和AASB’s会计准则的要求,这些要求是强制性的,必须遵守。
1994年的《公司法》
改革法案,修改了公司实体在报送财务报表上的一些规定。
特别要求公司实体要每半年报送一次财务报表,并须在半年期限后的75天内报出,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复议。
如果是年度财务报表则须附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与审议复议有很大区别,前者是对公司实体整个财务状况客观、真实、全面的审计报告,后者则是对公司财务的一些突出问题作出的审计意见,只需指出公司财务报表中应予注意的问题,而不需面面俱到。
澳大利亚会计年度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1995年提出了简化公司法的方案,并于2001年又重新颁布了《公司法》。
毕业论文
2、澳大利亚证券委员会法案。
***年,国会通过了证券委员会法案。
此法案的目的是监督《公司法》有关会计管理规定的具体落实和建立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
法案规定,通过建立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制定和发布适用于公司实体的会计准则(AASB‘S),这一会计准则是对《公司法》有关会计制度的具体补充,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所有公司实体必须遵循。
法案赋予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以行政执法的权力。
证券委员会法案决定成立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对公司实体的会计工作进行指导。
AASB依据证券委员会法案进行准则的制定工作,并受FRC的监督。
AASB颁布的会计标准体系,依据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会计准则(Accounting;Standards)。
AASB负责发展并颁布AASB会计准则和准则(包括AASBS和AASS)的修订和维护。
AASB‘S 的作用和权威由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代理法案(Australian;Securities;and;Investments;Commission;Act)(2001)227号规定授予。
公司法赋予了会计准则以强制性的法律地位。
由于在上个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一直由AASB和PSASB两个机构制定两套准则,因此他们制定的大部分准则,即公司制企业适用的AASB准则和非公司制报告主体适用的AAS大都沿用至今。
2000年后新组建的AASB发布的准则则适用于澳大利亚境内所有类型的报告主体。
以前PSASB颁布的AAS将逐渐被AASB的新准则所修订或替代。
AAsB’S会计准则如果与《公司法》有关会计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公司法》的规定。
毕业论文
第二层次:UIG会议摘要(UIG;Abstract)。
UIG作为AASB处理紧急问题的一个委员会组织,经UIG一致同意的观点会在UIG会议摘要(UIGAbstract)中公布。
ASCPA和ICAA的成员在提供通用财务报表时,必须在他们的权限之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他们所服务的主体遵守UIG通过的一致意见。
UIG的一致意见对于澳大利亚国家会计学会(National;Institute;of;Accountants)的成员具有强制力。
此外,其他机构或团体,例如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ISC)、联邦财政和管理部门等主要政府机构,也给予UIG会议摘要一定的权威性。
AASB
有权否决UIG的意见。
当UIG达成一直意见之后,被提议的会议摘要会公布在网上。
如果被AASB否决的话,就会成为无效意见。
第三层次:会计概念和政策公告(Accounting;Concepts&Policy;statements)。
AASB的职责之一是发展建立会计的概念框架。
概念框架不具有会计准则那样的强制力,根据CPAA和ICAA发布的联合声明“关于会计准则和UIG会议摘要的遵从”,澳大利亚会计职业界的会员也不必在财务报告的提供或审计过程中遵从会计原则公告的内容,但它的职能是评价帮助会计准则的制定。
AASB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考虑由前AASB和PSASB制定的会计概念公告。
政策公告则是对多种关于准则制定程序和国际协调化进程的政策的说明。
毕业论文
澳大利亚的概念框架也是世界上较有影响力的会计结构之一。
迄今为止,发布了四份会计概念,其分别为关于财务报告主体的定义、通用目的的财务报告的目标、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和财务报告要素的定义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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