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金管理办法(财务)
准备金管理办法(制度)

名称
备用金管理办法
编号
执行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下属单位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现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名词解释
备用金是公司各下属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包括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
第3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对于私自挪用备用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则严肃处理。
第4条本办法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第5条公司实施定额备用金与临时备用金相结合的办法。
第2章定额备用金的管理
第6条定额备用金限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列公式所示:
5.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持报销单据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据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须由财务人员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审核单据的合法性,审核无误后可办理报销手续。
6.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于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的款项,应让报销人员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第3章临时备用金的管理
第12条临时备用金的借用和报销手续
一般情况下,不予借支临时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借支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控股公司经总裁和财务总监批准。
2.集团公司经董事长和财务总监批准。
3.下属子公司经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批准。
4.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应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一式三联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公司备用现金的管理制度

公司备用现金的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备用现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公开透明、严格监控、合理使用为基本原则,确保每一笔备用现金的流向都能得到有效监管。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1. 财务部为备用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备用现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财务部应设立专人负责备用现金的保管、记账和审批工作。
3. 审计部门定期对备用现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三、备用现金的范围和限额1. 备用现金主要用于日常小额支出,如办公用品购置、小额维修费用、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支出等。
2. 备用现金的限额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定,超出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1. 需要使用备用现金的员工应填写《备用现金申请表》,注明用途、金额和预计报销日期。
2. 《备用现金申请表》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财务部。
3. 财务部审核通过后,由专人负责发放备用现金,并做好登记备案。
五、使用和管理1. 使用备用现金的员工应按照申请时的目的和金额进行支出,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
2. 员工在使用备用现金时,应保存好相关票据和凭证,以便日后报销。
3. 财务部应定期对备用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六、报销和结算1. 使用备用现金的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票据和凭证到财务部报销。
2. 财务部应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报销操作,并将备用现金余额调整至初始状态。
3. 对于未按时报销或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情况,财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追回备用现金。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备用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挪用、侵占备用现金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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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准确核算损益,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帐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债权和股权资产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包括一般准备和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本办法所称一般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和股权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提取的,用于弥补特定损失的准备,包括贷款损失准备、坏帐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各项贷款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计提的准备,坏账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各项应收款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的准备。
第二章呆账准备的提取第四条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提取呆账准备,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公允价值法确定期末价值的证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拆借(拆出)、存放同业款项、应收利息(不含贷款、拆放同业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租赁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对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歉、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也应当计提呆账准备。
金融企业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等资产,不计提呆账准备。
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
一般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综合考虑其所面临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
企业研发准备金管理制度

企业研发准备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研发准备金管理,提高研发效率,促进技术创新,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研发项目的准备金管理、使用、监督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研发准备金是指企业为支持研发项目提供的专项资金,用于项目研发过程中的费用支出、设备购置等。
第四条公司研发准备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研发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研发准备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研发准备金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研发准备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研发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研发准备金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研发准备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研发准备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研发部门对研发准备金的使用进行审核。
第三章准备金申请与审批第九条研发项目负责人在研发项目立项后,可向公司财务部门申请研发准备金。
第十条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研发准备金申请书,明确所需用途和金额,并附上项目计划和预算。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对研发准备金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批准发放。
第四章准备金使用与监督第十二条研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途使用研发准备金,不得私自挪用或借用。
第十三条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汇报研发准备金的使用情况,如有超支或未使用完的部分应及时报备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研发准备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五章准备金结余处理第十五条研发项目结束后,如有剩余研发准备金,应及时退回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结余研发准备金进行审查和核算,定期进行结转处理。
第六章管理制度的宣传与落实第十七条公司应对全体员工进行研发准备金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全体员工熟悉并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研发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研发准备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研发准备金的正确使用。
研发准备金财务制度

研发准备金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研发活动的资金管理,提高研发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研发活动产生的准备金资金管理。
第三条研发准备金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研发准备金财务制度的具体内容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并报企业领导审批。
第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研发准备金的申请和审核第六条企业各部门或项目组在研发活动中需使用研发准备金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使用用途、金额、用款时间等。
第七条申请研发准备金的部门或项目组应当提交相应的研发计划和预算,并由负责人对计划和预算进行核实确认。
第八条研发准备金的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初审后,应报企业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第九条企业财务部门应当对研发准备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和计划。
第十条研发准备金超过审批金额的,须重新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研发准备金的支付和报销第十一条研发准备金的支付需经企业财务部门核准,并按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
第十二条研发准备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等形式,但应当保留相关支付凭证。
第十三条研发准备金的报销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销单据必须真实、完整、合法。
第十四条报销单据应当由领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企业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审核和报销。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在核对报销单据后,按照规定的报销流程将款项支付给领款人,并留存相关报销凭证。
第四章研发准备金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在对研发准备金使用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督,确保研发准备金使用符合企业政策和规定。
第十七条核算部门应当对研发准备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对研发准备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月度汇总和年度结算,报告给企业领导。
第十九条研发准备金的使用情况将作为年度财务审计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当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或部门,企业将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安徽省征地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

安徽省征地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征地补偿准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准备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征地补偿准备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准备金的设立第四条征地补偿准备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项用于征地补偿。
第五条征地补偿准备金的规模应当根据征地规模、补偿标准和相关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并保持足够的流动性。
第三章准备金的管理第六条征地补偿准备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七条征地补偿准备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或者侵占。
第八条征地补偿准备金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
第四章准备金的使用第九条征地补偿准备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二)支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三)支付征地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条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截留或者侵占征地补偿准备金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补偿准备金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徽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征地补偿准备金,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本省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准备金管理办法(财务)

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金融相关规定,为了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增强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公司批准,重庆九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公司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公司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计入公司成本的,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本办法所称一般准备,是指公司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动态拨备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即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能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的做法。
本办法所称内部模型法,是指具备条件的公司使用内部开发的模型对风险资产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标准法,是指公司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司制度确定的标准对风险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风险五级分类标准和标准风险系数/比例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指公司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本办法所称贷款拨备率,是指公司计提的与贷款损失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也称拨贷比。
本办法所称贷款总拨备率,是指公司计提的与贷款损失相关的各项准备(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
第二章准备金的计提第四条公司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等。
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篇)

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金管理条例是指对组织内的现金流动进行管理的具体规定。
实施细则则是对现金管理条例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细节进行细化和明确。
下面是一个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例子:一、现金准备金的管理1.每月初根据预算确定本月的现金准备金数额。
2.财务部门负责将现金准备金提取并保管,保证其安全。
3.每天对现金准备金进行盘点,确保其数量与账面一致。
4.若发现现金准备金有短缺或盈余,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并记录。
二、收款管理1.制定收款档案,记录每笔收款的来源、金额、日期等信息。
2.财务部门负责收取现金款项,并及时进行登记和存放。
3.对大额收款进行核实和审核,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定期进行收款核对,确保收款记录与现金实际存量一致。
三、付款管理1.制定付款审批流程,明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2.财务部门负责付款,确保付款金额与相关凭证一致。
3.对大额付款进行核实和审批,确保支付对象合法合规。
4.定期进行付款核对,确保付款记录与账面应付款项一致。
四、现金流量报表的编制与分析1.每月编制现金流量表,记录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2.财务部门负责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确保资金运作的合理性。
3.对现金流量表中的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和解释,并及时采取对策。
五、现金管理内部控制1.建立健全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运作。
2.定期对现金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
3.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
以上是一个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例子,实施细则应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定制和调整。
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1. 现金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确保现金管理的合规性,包括符合财务法规和内部控制要求。
- 编制现金管理流程和制度,确保现金管理的规范性。
- 监督现金收支的记录和报告,确保准确性和及时性。
- 确保现金管理系统的安全性,包括防止现金丢失、盗窃和伪造等风险。
2. 现金管理流程:- 员工收款:员工收到现金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记录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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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金融相关规定,为了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增强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公司批准,重庆九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公司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公司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计入公司成本的,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本办法所称一般准备,是指公司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动态拨备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即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能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的做法。
本办法所称内部模型法,是指具备条件的公司使用内部开发的模型对风险资产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标准法,是指公司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司制度确定的标准对风险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风险五级分类标准和标准风险系数/比例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指公司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本办法所称贷款拨备率,是指公司计提的与贷款损失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也称拨贷比。
本办法所称贷款总拨备率,是指公司计提的与贷款损失相关的各项准备(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
第二章准备金的计提
第四条公司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等。
对由公司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贷款资产,应当计提准备金。
公司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资产,不计提准备金。
第五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分析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对发
放贷款和垫款,应当按月进行分析,按季按五级分类标准和相关制度规定评价风险等级,采取单项方式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第六条公司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
一般准备由公司风审委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统一计提和管理。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标准法对风险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定量定性分析,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
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
当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资产减值准备时,可不计提一般准备。
第七条具备条件的公司可采用内部模型法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
运用内部模型法时应当使用至少包括一个完整经济周期的历史数据,综合考虑风险资产存量及其变化、风险资产长期平均损失率、潜在损失平均覆盖率、较长时期平均资产减值准备等因素,建立内部模型,并通过对银行自身风险资产损失历史数据的回归分析或其他合理方法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
第八条公司采用内部模型法的,经公司风审委办公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标准法计算潜在风险估计值,按潜在风险估计值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对风险资产计提一般准备。
其中,信贷资产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类,标准风险系数暂定为:正常类0%,关注类2%,次级类20%,可疑类50%,损失类
100%;对于其他风险资产可参照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采用的标准风险系数不得低于上述信贷资产标准风险系数。
第十条半年中和年末,公司对非信贷资产未实施风险分类的,可按以下规定计提一般准备:
1、担保公司按保费收入的50%计提赔偿准备金,按在保责任余额的1%计提责任准备金;
2、日常拨备的标准法潜在风险估计值计算公式:
潜在风险估计值=关注类风险资产×2%+次级类风险资产×20%+可疑类风险资产×50%+损失类风险资产×100%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资产的风险程度及时、足额计提准备金。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于每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董事会提供其准备金计提情况(包括计提准备金的资产分项、分类情况、资产风险评估方法、计提比例),并按类别提供相关准备金余额变动情况(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第十三条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准备金计提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足额计提准备金的,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第三章财务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按规定计提的一般准备作为资产减值损失处理。
公司在年度终了后,按照本办法提出当年准备金计提方案,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质量提高时,应在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增加当期损益。
第十六条对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经批准核销后,冲减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已核销的资产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其核销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
已核销的资产收回金额超过本金的部分,计入利息收入等。
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作增加当期损益处理。
第十七条资产减值准备以原币计提。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重庆九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制定、修改和完善。
第十九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九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