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最新)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最新)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最新)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创造舒适、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加强公司卫生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区域划分为办公区域、公共区域、职工宿舍、食堂和其它区域,具体分工为:

1、经理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打扫;

2、各部室的卫生由本部室人员负责打扫;

3、办公区公共区域卫生由各部室按照划分的卫生区域进行打扫;

4、职工宿舍、厕所卫生按照制定的值日表执行。

5、食堂卫生由厨师负责打扫。

6、其它区域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三条: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和食堂区域卫生工作要做到以下方面: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无灰尘;

2、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污水;

3、楼道、办公室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灰尘;

4、书橱上无灰尘、污渍、书橱档案橱内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

5、桌椅摆放端正;

6、办公桌上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7、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干净,暖气管道、照明灯、电风扇、空调等电器干净,无灰尘;

8、室内、楼道墙壁干净无涂抹痕迹;

9、办公楼前及院门周围卫生要定期打扫,持续卫生,无纸屑、无垃圾等废弃物品;

10、厕所无异味、无蝇蛆、无尿碱,无积水,无污物。

第四条:各部室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认真搞好卫生工作。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理解相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因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宿舍或其他卫生区域在抽查或检查时连续两次得分倒数最终一名,宿舍卫生有问题者扣除该宿舍所有居住人员每人10元工资,其它卫生区域卫生有问题,扣除职责部室负责人20元工资。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区域进行抽查、检查、评比。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下发的有关卫生管理的制度同时废止。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分厂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行政管理部为职业卫生防治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资料。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景,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行政管理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邹平县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5。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6 负责在职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本事。

5。3人力资源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5。4各分厂、部门职责

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行政管理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理解监督。

6。2申报的主要资料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供给贴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权力。

7。2 尘、毒、噪场所规定

接触烟尘场所,生产、储存、使用苯等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7。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3。1 预防措施

7。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

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3。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坚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贴合安全要求。

7。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3。3 职业卫生管理

7。3。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研究妇女的生理特点。

7。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贴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供给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景,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景,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3。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光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善措施。

7。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8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8。1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年一次。

8。2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年一次。

8。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环保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环保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职责者: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4。1总则

4。1。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4。1。2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职责。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1。3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4。1。4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4。1。5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4。2机构与管理

4。2。1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4。2。2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4。2。3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4。2。4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景。

4。2。5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4。2。6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4。2。7工会、人事、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职责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职责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4。3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3。1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3。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研究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提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贴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3。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善。

4。3。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景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供给有关情景,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4。3。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景,为职工供给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4。3。7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理解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4。3。8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166号)和《事故隐患限期整改职责制》(中国石化安〔2002〕250号)执行,并由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4。4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4。4。1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资料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资料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4。4。2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职责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景,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提议。

4。4。3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4。4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4。4。5企业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4。4。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健康安全科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4。4。7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资料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4。8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4。4。9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4。4。10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休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4。4。11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研究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异常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4。5作业场所管理

4。5。1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4。5。2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4。5。3对不贴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进取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5。4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5。5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4。5。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4。5。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

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4。5。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景的检查。

4。5。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4。5。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景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4。5。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景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4。5。12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景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4。6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4。6。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供给有关职业卫生情景,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4。6。2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

4。6。3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安全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4。6。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6。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7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4。7。1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景、治理情景和预防措施。

4。7。2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4。7。3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7。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4。7。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理解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7。6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景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4。8附则

4。8。1企业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4。8。2对放射线、噪声、剧毒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8。3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景,制定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4。8。4销售部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4。8。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 版)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执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范例

附件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例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明确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本制度规定从用人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与用人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9、依法承担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10.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最新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 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安全保卫部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

XX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XX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障职工利益和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煤炭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考核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有效监督所有从业人员,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防治各类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职业卫生组织领导,特成立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各科室、区队负责人及专(兼)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员。 - 1 -

(二)矿下设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全副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安检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高晓峰、韩电波、郭振立、马龙同志任职业卫生专职管理员。各区队负责人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第一责任人,各区队指派一名联络员员为本单位兼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员。 (三)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指导矿井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副组长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等文件制度要求及相关职责,认真组织各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 3.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协助组长做好职业卫生专业年度、季度、月度规划,自查自检、考核奖惩、总结分析和系统上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业务相关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资料,并做好考核、奖惩与兑现工作。 四、具体分工 (一)安检科:负责矿井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制度建设,做好制度的起草、下发、落实、修订及相关职业卫生档案的收集、更新、管理、存档等工作。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本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联系资质单位每年对矿井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 - 2 -

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度。 1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院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医院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7 1 2 3、 4 5 6 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各科室、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医院技术部门的职责 1、对各科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2、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医院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 2 3 4 5 6 7 8 1 2、组织对本科室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防护用品使用。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违规工作。 4、定期组织本科范围的检查,对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公司员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4.1总则 4.1.1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4.1.2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1.3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4.1.4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4.1.5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4.2机构与管理 4.2.1 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4.2.2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4.2.3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4.2.4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2.5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4.2.6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97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1) 总则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

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2) 机构与管理 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doc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执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第八条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第九条医院为职工提供员工保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让职工享受到有关的健康服务。 第十条要求职工本人加强防护,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 工作习惯,凡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时,应在十二小时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 2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康健。 3职责分工 3.1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 3.1.1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2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要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3.2安全环保处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2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2.3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 3.2.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改善作业条件治理计划。 3.2.5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3.2.6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 3.3人力资源处职责

会同医务部门开展就业前体检,对因患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证需调离原作业岗位者给予妥善安排。 3.4资产财务处职责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康健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5工会职责 监督本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严重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无益作业人员疗养。 3.6职工医院职责 协同安全环保处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体检工作,建立体检档案。 3.6生产车间领导职责 3.6.1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 3.6.2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按规定组织安排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康健检查。 4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1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篇)精选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篇)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创造舒适、卫生、整洁工作环境, 加强公司卫生管理, 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区域划分为办公区域、公共区域、职工宿舍、食堂和其它区域, 具体分工为: 1、经理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打扫; 2、各部室卫生由本部室人员负责打扫; 3、办公区公共区域卫生由各部室按照划分卫生区域进行打扫; 4、职工宿舍、厕所卫生按照制定值日表执行。 5、食堂卫生由厨师负责打扫。 6、其它区域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三条: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和食堂区域卫生工作要做到以下方面: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无灰尘; 2、地面清洁干净, 无污染、污水; 3、楼道、办公室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灰尘; 4、书橱上无灰尘、污渍、书橱档案橱内书籍资料排列整齐, 无灰尘, 橱

顶无乱堆乱放现象; 5、桌椅摆放端正; 6、办公桌上无灰尘, 物品摆放整齐; 7、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干净, 暖气管道、照明灯、电风扇、空调等电器干净, 无灰尘; 8、室内、楼道墙壁干净无涂抹痕迹; 9、办公楼前及院门周围卫生要定期打扫, 持续卫生, 无纸屑、无垃圾等废弃物品; 10、厕所无异味、无蝇蛆、无尿碱, 无积水, 无污物。 第四条:各部室要按照划分区域, 认真搞好卫生工作。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自觉理解相关部门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因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宿舍或其他卫生区域在抽查或检查时连续两次得分倒数最终一名, 宿舍卫生有问题者扣除该宿舍所有居住人员每人10元工资, 其它卫生区域卫生有问题, 扣除职责部室负责人20元工资。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区域进行抽查、检查、评比。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此前下发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施工职业安全健康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及管理目标 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工作、共益发展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及职业病、地方病的发生。 二、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职业病种类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从事公路管理服务工作中,尤其是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过程中易发生的职业病有:中暑、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高原病、矽肺病(粉尘矽肺、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噪声聋、沥青中毒、振动病等。 2、职业病防治措施 2.1.中暑防治措施 1)、技术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艺过程,隔绝热源,合理布臵和疏散热源,加强通风。 2)、保健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并创造一个舒适、

凉爽的休息环境,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和睡眠;加强营养,供应合适的清凉饮料;加强个人防护;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禁止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温作业。 3)、组织措施: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暑措施。 4)、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高温作业。 5)、当在高温或烈日下工作一定时间之后,出现头晕、出汗、口渴、恶心、胸闷、心悸、乏力等中暑先兆症状时,应当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并服防暑药品、清凉饮料及擦拭防暑药品万金油、袪风油,预防病情发展。 6)、如果已经发生中暑,应尽快把病人抬到阴凉的地方,解开衣扣和裤带,把上身稍垫高,然后先用温水敷头部及擦全身,后用冰水或井水敷病人头部,或用酒精遍擦全身。同时给病人扇凉,按摩四肢及皮肤,以促进血液的循环,增加散热能力。必要时可采取刮痧或针刺疗法急救。 2.2.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1)、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病、器质性心血管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野外作业。 2)、加强宿舍防煤气中毒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3)、如果发生轻度中毒,应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到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例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

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10.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职业危害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企业年度职业危害管理的情况。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危害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最新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单位。 3.术语\定义 3.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3.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4. 组织机构 4.1 组织机构与责任 XXX有限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职业

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4.1.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4.1.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4.1.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1.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4.1.5组织对公司各级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4.1.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1.7定期听取各部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员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4.1.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4.1.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5 职责 5.1 管理职责 5.1.1 总经理职责 5.1.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5.1.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1.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三河市北陈庄砖厂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厂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组长:刘金龙 (二)、副组长:张忠 (三)、成员:李振起 (四)、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 3、组织开展对本厂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厂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厂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其他: (单位盖章)

二00一年四月五日 职业卫生责任制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 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 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 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 报,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 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 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领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 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和档案。 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 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

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制度。 三、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职能部门、科室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本制度规定从院长到各科室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医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五、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质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

听取职工对本院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医院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医院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医院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医院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医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医院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组织对全医院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

最新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我公司职工、驾驶员在工作及车辆驾驶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三、公司监管办公室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酒泉市防疫站为职工、驾驶员健康指定检查机构。 四、办公室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驾驶员对职业病的防治观念,提高职工、驾驶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二章管理职责 一、公司监管办公室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对本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二、酒泉市防疫站为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的指定机构。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第三章健康预防管理 一、根据相关资料,驾驶员岗位的职业病范畴有:1.前列腺疾病;2.腰、颈椎病;3.胃肠道疾病;4.振动病;5.噪声性耳聋;6.视力疲劳综合症;7.脂肪肝;8.肛肠疾病。管理人员的职业病范畴有:腰、颈椎病。 二、公司监管办公室应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宣传,或者开展预防职业病专题会议,对公司驾驶员开展《预防职业病》专题教育,通过讲解职业病的产生原因及预防方法,使驾驶员具备职业病的预防意识。 三、公司监管办公室、网络中心应积极倡导和提醒驾驶员利用空闲时间进行锻炼,合理调节时间,避免疲劳驾驶,力求达到预防目的。 第四章健康管理 一、安全及经营行为管理员应要求市防疫站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结果交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细则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细则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很重要,下面为你整理,欢迎阅读! 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领导对 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还在找办公室印信的管理制度吗,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办公室印信管理制度2020”,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5、本单位职业危害的种类有:乙酸乙酯、丁酮、粉尘。 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 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 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 议和措施,项目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 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 运行记录。 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 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故障扩大并通知维修人员 及时处理。

化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全套范文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

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相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总则 1.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使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1.3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并追究责任。 2.职责 2.1总经理职责 2.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2.1.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与公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2.1.3每年向员工代表报告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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