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

内容与标准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
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基准价浮动幅(元度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建立住户档案;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
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一级理制度;0.08 ±20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建造面积 3 万 m2 以上)。
急修及时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等级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发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14、组织业主参加社区活动,丰富精神文明生活。
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
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建立住户档案;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
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二级理制度;0.07 ±20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建造面积 4 万 m2 以上)。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附件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三级1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
2 •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有值班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 •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 •建立住户档案。
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 •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6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1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7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8 .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9 .每年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已入住业主的70%以上,满意率应达到问卷率的85%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10 •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11 •根据业主需求,可提供物业服务合冋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
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二级1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
2 •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值班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 •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 •建立住户档案。
工作时间内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 •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6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
并价服字〔2014〕67号 2014年5月16日
各县(市、区)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与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原并价房字〔2005〕108号、并价服字〔2006〕175号、并价服字〔2012〕215、并价服字〔2012〕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附件二: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三:太原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四:太原市住宅装修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五:太原市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一: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附件附件二: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月
件附件三:
太原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
附件四:
太原市住宅装修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五:
太原市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并价服字〔2014〕67号 2014年5月16日各县(市、区)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与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原并价房字〔2005〕108号、并价服字〔2006〕175号、并价服字〔2012〕215、并价服字〔2012〕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二: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三:太原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附件四:太原市住宅装修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五:太原市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项目(一)基本要求等级内容与标准五级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
2.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10小时,其它时间有值班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或通过小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建立住户档案。
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做到30分钟内或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太原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并价服字[2014]67号
![太原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并价服字[2014]67号](https://img.taocdn.com/s3/m/f439fbf7fab069dc50220161.png)
基本要求1.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
2.物业管理单位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敢为之人制度。
客服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其它时间有值班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或通过小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通知,履行告示义务。
4.建立住户档案。
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做到30分钟内或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具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每年至少公布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8.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重要节假日有专题活动布置。
9.每年至少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已入住业主的80%以上,满意率应达到问卷率的90%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11.根据业主需求,可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
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养护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1.定期检查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货更新改造。
1.2.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由物业公司维护的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应每3日巡查1次,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最新版本

4.建立住户档案。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6.工程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1年以上物业效劳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1.2 根据?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对由物业公司维护的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应每周巡查1次,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供配电系统〔未移交电网企业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3.1 设备运行状况应每24小时检查1次,有检查记录;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3日检查1次,用电顶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他低压配电室每2周巡查1次。
8.每年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效劳的意见,问卷率应到达已入住业主的70%以上,满意率应到达问卷率的80%以上;并对物业效劳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公示整改情况。
9.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方案。
10.根据业主需求,可提供物业效劳合同之外的特约效劳和代办效劳的,公示效劳工程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效劳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一级
1.物业效劳企业承接工程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展认真检查验收。
2.值班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公示24小时效劳 。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效劳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建立住户档案。工作时间内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效劳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或通过小区播送、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8.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9.每年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已入住业主的70%以上,满意率应达到问卷率的85%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9.2灭火器每年检查1次。
9.3消防水带每年检查1次,消防管网压力每年检查1次。
9.4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1次宣传。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故障有应急方案。
三级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定期检查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双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维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9.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9.1消防泵、消火栓每季度巡查1次,每半年保养1次。
9.2灭火器每年检查1次。
9.3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1次,消防管网压力每半年检查1次。
9.4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2次宣传。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级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
6.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7.每年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太原市物业收费标准

太原市物业收费标准
太原市物业收费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进行统一规定和管理。
物业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小区环境的良好秩序,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一、物业管理费。
1. 小区环境卫生费,按照小区面积和居住人口数量确定,主要用于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包括垃圾清运、道路清扫、绿化养护等。
2. 物业维修基金,按照小区建筑面积确定,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例如电梯、水电设施、楼道照明等。
3. 绿化维护费,按照小区绿化面积和绿化设施数量确定,用于小区内绿化植被的养护和维护工作。
4. 保安服务费,按照小区面积和居住人口数量确定,用于小区内的保安巡逻、门卫服务等。
5. 管理费,按照小区建筑面积确定,用于小区内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费用。
二、其他收费项目。
1. 车位管理费,按照停车位数量和使用情况确定,用于小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和维护。
2. 电梯维护费,按照电梯数量和使用情况确定,用于小区内电梯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 公共设施使用费,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确定,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以上是太原市物业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收费标准还需根据各小区的实际情况和政府部门的规定进行确定。
希望各位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保障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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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建筑面积7万m2以上)。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3、每年至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0.04
±20
项目
(二)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
等级
内容与标准
基准价
(元/m2)
浮动幅度
(%)
一级
住宅区域范围内共公设施设备完善,并有智能化管理的:
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0.05
±20
等级
内容与标准
基准价
(元/m2)
浮动幅度
(%)
五级
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3、公共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有隐患的,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双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进行维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0.07
±20
等级
内容与标准
基准价
(元/m2)
浮动幅度(%)
三级
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8、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建筑面积6万m2以上)。急修一小时内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14、组织业主参加社区活动,丰富精神文明生活。
0.08
±20
二级
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4、建立住户档案;
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
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
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0.06
±20
四级
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
(暂行)
项目
(一)基本要求
等级
内容与标准
基准价
(元/m2)
浮动幅度
(%)
一级
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故障有应急方案。
0.20
±20
等级
内容与标准
基准价
(元/m2)
浮动幅度
(%)
四级
住宅区域范围内共公设施设备完善:
1、配备专业人员维修养护;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故障有应急方案。
0.25
±20
三级
住宅区域范围内共公设施设备完善(含回迁小区有电梯服务的):
1、配备专业人员维修养护;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5、对住宅区域内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发现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应加以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住宅区域内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故障有应急方案。
3、公共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有隐患的,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双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进行维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有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16小时有载人电梯正常运行;
6、对住宅区域内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管理,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发现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应加以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住宅区域内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5、有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24小时有载人电梯正常运行;
6、对住宅区域内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管理,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发现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应加以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住宅区域内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5、有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24小时有载人电梯正常运行;
6、对住宅区域内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管理,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发现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应加以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住宅区域内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建筑面积3万m2以上)。急修及时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4、建立住户档案;
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
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
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建筑面积4万m2以上)。急修半小时内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4、建立住户档案;
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
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