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意见”包含哪些内容
对留守儿童的建议和意见

对留守儿童的建议和意见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因各种原因不得不离开家乡去他处工作,而将孩子留在家乡生活的一种特殊群体。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常常面临生活、学习和心理等方面的困境。
以下是对留守儿童的建议和意见:1.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支持力度。
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更多的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服务。
2. 学校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怀。
学校可以设立留守儿童辅导员岗位,专门负责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指导,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3. 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
心理健康对留守儿童来说非常重要,学校可以组织心理辅导活动,帮助他们排解压力,增强自信心。
4. 增加家庭教育的力度。
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造成了困扰。
家庭教育应注重沟通和关心,父母应多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5.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帮助。
社区可以组织志愿者团队,定期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和帮助,陪伴他们度过空虚的时光。
6. 加强留守儿童的体育锻炼。
体育活动可以帮助留守儿童释放压力,增强体质,提高自信心。
学校可以增加体育课程和俱乐部活动,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与。
7. 提供艺术教育和兴趣培养。
艺术教育可以培养留守儿童的兴趣爱好,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发展自己的特长。
8. 加强社会扶贫力度。
留守儿童的家庭多为贫困家庭,社会应加大扶贫力度,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减轻负担。
9. 加强法律保护。
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欺凌和侵害,社会应加强法律保护,惩治犯罪行为,确保留守儿童的安全和权益。
10. 增加亲子活动。
学校和社区可以组织亲子活动,鼓励父母和孩子互动,增强亲子关系,减少留守儿童的孤独感。
对于留守儿童问题,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都要共同努力,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020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2020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未满16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综合新华社电经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要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二是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三是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明确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四是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
《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规定了强制报告情形,确定了强制报告主体和受理主体,细化了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评估帮扶主体,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
《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强化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
对留守儿童的建议和意见

对留守儿童的建议和意见对留守儿童的建议和意见:1.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境,父母应注重培养孩子的品德和价值观,关注他们的学业和生活情况,给予他们关爱和支持。
2. 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留守儿童在家自学的时间较长,家长应为他们提供一个安静、整洁的学习环境,为他们购买必要的学习用品和书籍。
3. 鼓励参加课外活动:课外活动可以帮助留守儿童培养兴趣爱好、增强社交能力,建议家长鼓励孩子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
4. 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家长应与孩子所在学校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与老师进行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发展。
5. 提供心理支持:由于长期分离,留守儿童容易感到孤独和焦虑,家长应给予他们充分的关怀和理解,与他们进行心理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困惑和压力。
6. 建立良好的时间管理习惯:留守儿童在家自学需要自主管理时间,家长可以通过制定学习和休息的时间表,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时间管理习惯。
7. 加强亲子交流:家长应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给予积极的回应和支持,增强亲子关系。
8. 建立良好的社交圈子:留守儿童容易在社交能力上有所欠缺,家长可以帮助他们参加一些社交活动,扩大交友圈,培养良好的社交能力。
9. 提供适当的家庭作业辅导:家长应了解孩子的学习进度,提供适当的辅导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10. 关注身心健康:家长应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以上是对留守儿童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够对他们的成长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共同关心和支持留守儿童的成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
留守儿童是社会的宝贵资源,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为他们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加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和未成年保护工作十条措施工作任务清单

加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和未成年保护工作十条措施工作任务清单以下是加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和未成年保护工作的十条措施工作任务清单:1.建立留守儿童数据库:对留守儿童进行信息收集和整理,建立数据库,以
便于对留守儿童进行精准关爱和保护。
2.开展家访活动:定期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生活状
况和学习困难,为后续的关爱和保护提供依据。
3.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
题,增强他们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调节能力。
4.开展课外活动:组织课外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丰富留守儿童
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和团队合作精神。
5.提供学习辅导: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和学习
效果,增强他们的学习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6.加强安全教育:对留守儿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
护能力,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7.建立联系制度:建立留守儿童与父母的联系制度,鼓励他们经常与父母进
行联系,加强亲子沟通和情感交流。
8.提供法律援助: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9.开展健康体检:定期对留守儿童进行健康体检,了解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
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10.建立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队伍,为留守儿童提供志愿服务,如陪伴、
辅导、关爱等,增强他们的社会关爱感和归属感。
以上是加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和未成年保护工作的十条措施工作任务清单。
这些措施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家庭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留守儿童关爱内容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家乡的孩子。
以下是一些关爱留守儿童的内容:
1.情感关爱:留守儿童往往缺乏父母的陪伴和关爱,因此需要给予
他们更多的情感支持。
可以通过定期与他们交流、关注他们的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等方式,让他们感受到关爱和温暖。
2.教育支持:留守儿童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
教育支持。
可以通过提供学习资料、辅导功课、组织课外活动等方式,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3.心理健康:留守儿童可能会因为长期与父母分离而出现心理问题,
如焦虑、抑郁等。
因此,需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
4.安全保障: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也需要得到关注。
可以通过加强
家庭教育、提高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社区管理等方式,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5.社会支持:留守儿童需要得到社会的支持和关注。
可以通过组织
志愿者活动、开展公益项目、加强宣传等方式,提高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总之,关爱留守儿童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情感关爱、教育支持、心理健康、安全保障和社会支持等。
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才能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建议

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
为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
1、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列入党政工作日程,在人员编制和财政预算上予以充分考虑,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纳入政府整体规划,抓好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落实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责任。
3、加强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农民工家长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观念,积极创造农民工家长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条件,以正确教育和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二)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中小学基础建设投入
1、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
农村中小学,特别是村级小学寄宿条件普遍较差,甚至有些没有寄宿条件,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有效的发挥。
县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基础设置的建设,使学校和教师及时填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
2、增加教育教学设施,加强青少年校外场馆的建设。
3、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有利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的活动,为农村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师资。
4、各学校要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增加留守儿童与老师接触的机会,得到学校和老师的更多的关心与帮助。
教师应加大对走读留守学生的家访,更多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5、唤起全民关爱“留守儿童”意识,组建更多的社会团体,吸纳更多的爱心人士投身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关爱留守儿童建议
关爱留守儿童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父母为了生计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农村老家,这些被称为留守儿童的孩子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关爱留守儿童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我将列举一些关爱留守儿童的建议,希望能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
1. 加强家庭教育:鼓励父母在留守儿童的教育中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2. 扩大社会关爱网络: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构,提供心理、教育等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3. 加强学校关怀:学校应设立留守儿童关怀岗位,提供专门的留守儿童心理辅导、教育培训等服务。
4. 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举办夏令营、志愿者活动等,让留守儿童有机会参与社交、体验生活,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
5. 提供心理咨询:为留守儿童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内心的困扰和焦虑。
6. 加强监护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工作,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7. 定期回家探亲:鼓励父母定期回家探亲,与孩子共度假期,增进
亲子关系。
8. 发展特色教育:鼓励留守儿童发展特长才艺,提供相应的专业培训和支持。
9. 拓宽职业发展路径: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帮助他们实现人生价值。
10.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度。
以上是一些关爱留守儿童的建议,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共同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对留守儿童的建议和意见
对留守儿童的建议和意见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或监护人长期离家工作而无法陪伴在身边的儿童。
他们面临着许多独特的困境和挑战,因此我们需要给予他们特殊的关注和支持。
以下是对留守儿童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够帮助他们度过这段特殊的成长时期。
1. 加强家庭沟通:父母应与留守儿童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电话、视频通话等方式,定期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心理状态。
同时,父母也要倾听孩子的想法和需求,给予他们情感上的支持和关怀。
2. 建立稳定的日常生活规律:为留守儿童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包括起床、吃饭、学习、休息等,帮助他们建立规律的生活习惯。
这有助于提高他们的自律能力和适应能力。
3. 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为留守儿童提供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完成学习任务。
同时,鼓励他们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兴趣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4. 建立亲子关系:父母应尽量安排时间回家陪伴孩子,与他们一起做家务、玩游戏、共进晚餐等,增进亲子关系。
此外,可以通过写信、寄礼物等方式表达对孩子的关爱和思念之情。
5. 寻找亲近的人陪伴:留守儿童可以寻找其他亲戚、邻居或老师等亲近的人陪伴自己,分享生活中的喜怒哀乐。
这样可以减轻他们的孤独感,增加社交经验。
6. 提供心理支持:留守儿童可能会面临情感上的困扰和焦虑,父母应给予他们足够的心理支持。
可以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帮助孩子调整情绪,解决内心的困惑。
7. 培养独立能力:鼓励留守儿童学会独立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培养他们的自理能力和自信心。
可以适当给予他们一些家务任务,让他们学会照顾自己和家庭。
8. 加强社会支持:社会各界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支持,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心理咨询、教育辅导、兴趣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9. 增加亲子活动:学校和社区可以组织各种亲子活动,如亲子游园、亲子运动会等,为留守儿童和父母提供交流和互动的机会,促进亲子关系的发展。
10. 增加教育资源: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机会。
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2019年教育文档
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妇联、综治办、团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XX局,XX局、妇联、综治办、团委、关工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以下简称留守儿童)工作,促进广大留守儿童平安健康成长、不断增强其生活幸福感,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一些夫妻同时外出务工,把孩子留在家乡,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留守儿童,要求从民族未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高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工作。
各地教育部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充分发挥了学校在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妇联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关爱服务载体建设,强化家庭教育指导,优化了留守儿童的成长氛围。
综治组织创新社会管理,统筹各方力量,为留守儿童创造了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共青团组织实施并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促进了留守儿童的品行培养。
关工委组织悉心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注重结对帮扶,为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做出了贡献。
社会各界共同协作,奉献爱心,初步形成了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但是,由于留守儿童数量多,分布在广大农村,有的与父母长期分离,在亲情关怀、生活照顾、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等方面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
加强留守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
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给予广大留守儿童多方面的关爱服务,弥补亲情缺失,使其具有阳光心态和健康体魄,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逐渐增多。
与此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2月发布之后,截至目前,已有山东、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宁夏、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
现状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意见》对留守儿童给出了明确定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流动家庭与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
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尚晓援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主要在心理方面处于劣势。
在外打工的父母会给留守儿童物质上的补偿,但在教育、监护方面存在缺失。
对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与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纽带变得松弛,孩子对父母的亲情相对淡漠,尚晓援说,这将影响到留守儿童今后对自己孩子的培养方式,这一群体未来的核心家庭也会更容易解体,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
目标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要求,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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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意见”包含哪些内容
作者:
来源:《农村百事通》2013年第05期
编者按: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已达2200万人。
数量众多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其所面临的不仅是亲情关怀缺失和生活照顾、家庭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近期频繁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更是凸显了安全保护等突出问题。
2013年1月7日,河南省光山县4名小学生在上学途中溺水身亡;2012年1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一载有15名幼儿的面包车侧翻坠入水塘,造成11名幼儿遇难;2012年1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市5名流浪儿童因误吸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于垃圾箱中。
这些孩子绝大多数是留守儿童。
这些悲剧警示全社会特别是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必须切实对留守儿童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加以解决,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
2013年1月4日,教育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5部门下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期《百姓焦点》栏目就该《意见》推出教育部的解读。
《意见》主要内容纲要
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留守儿童的寄宿、用餐和交通需求。
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提高工作技巧性,避免将留守儿童标签化。
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支持社会关爱活动,推广“代理家长”模式。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
《意见》出台背景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教育部等多个部门就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工作和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
2011年,教育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召开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总结交流近10年来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
在此基础上,教育部等5部门经过反复论证、修订,形成了本《意见》,将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政策,并根据新情况提出新要求。
《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
从提高教育条件保障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社会关爱服务机制建设水平等三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务。
针对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要求做到“三优先”: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要。
针对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提出“四加强”: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
针对逐步构建社会关爱服务机制,提出“三支持”: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活动。
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
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努力实施好重大建设工程,使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每名寄宿生有一个标准床位。
提高经费标准。
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集中连片的特殊困难地区及其他留守儿童集中地区,要建立留守儿童用餐登记台账和营养状况档案,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用餐需求。
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合理设置学校或教学点,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能够就近走读入学,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
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
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要在新学期学生报到时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
要重点提高班主任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
要将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纳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要将留守儿童心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要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
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
要提高工作技巧性,避免将留守儿童标签化。
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安全教育,要组织安全演练,增强留守儿童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推进保护留守儿童的法制建设。
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组建家长委员会时,要遴选热心留守儿童工作的家长或监护人参加。
家长委员会要引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
逐步构建社会服务机制
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的独特优势。
综治组织、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协调配合妇联组织和关工委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等的重要作用。
通过设立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等形式,聘请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公益人士参与。
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活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通讯手段开展活动,方便外出务工
家长和留守儿童的联系。
推广“代理家长”模式。
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冬令营、夏令营等活动,创造机会让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
加大妇联组织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力度。
落实《意见》的关键
要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形成有效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模式。
要坚持家校联动、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在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学校与家庭亲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机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要坚持社会参与、共同关爱,鼓励、动员和组织社会各部门、各界人士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转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