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失文物追索国际公约与中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困境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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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境外流失文物_问题与对策_张磊 (1)

追索境外流失文物_问题与对策_张磊 (1)

第52卷第6期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Vol.52No.6 2012年11月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Nov.,2012□全球化与法律治理追索境外流失文物:问题与对策张磊[摘要]当前我国境外流失文物追索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整体效果并不理想。

在此背景下,理清和反思我国境外流失文物追索的现状,对于推动我国流失文物追索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加强对于境外流失文物追索的研究,注重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刑事司法合作在追索中的重要地位,拓展追索的方式和渠道;逐步推进中国视角下国际文物公约的发展与国际视角下中国文物立法的完善;密切关注他国文物立法,针对不同国家拟制不同的追索方案;促进专门追索机构的构建与信息传递渠道的通畅;开展全面文物普查,健全文物信息档案库和文物管理制度。

[关键词]境外流失文物;刑事司法合作;国际公约;文物立法[基金项目]国家文物局委托项目;中国法学会2012年部级法学研究项目(CLS(2012)C57-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收稿日期]2011-07-12[修回日期]2012-02-20[作者简介]张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北京100875)一、问题与反思文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载体,是特定民族智慧的结晶。

保护文物,不仅要保护文物本身及其原生环境,更要确保其与原属地人民之间的文化联系。

[1]1我国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但由于历史原因,1840年以来屡遭劫难: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抢劫文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日、美等国的“考古学家”、“汉学家”以考察探险为名掠走大量文物;二战期间国内军阀、奸商勾结外国商人大肆倒卖中国文物;改革开放以后走私犯罪的猖獗导致不计其数的文物被走私出境。

[2]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目前在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中,有中国文物167万件。

细谈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国际私法问题.doc

细谈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国际私法问题.doc

细谈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国际私法问题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拥有极其丰富的文物资源。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自清末以降,中国文物饱受战争劫掠、盗窃和走私之害,我国因而成为文物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进入21 世纪,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与全民族文化主权意识的提升,政府与民间开始高度关注流失海外文物的命运,并为流失文物的回归做出积极努力。

概言之,文物回归的途径有四种: 商业回购、外交谈判与协商、国际公法机制和国际民事诉讼机制。

商业回购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通过参与拍卖等商业渠道将流失海外的文物购回,从而实现文物回归。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家与民间财力的增长,大量文物通过此渠道成功回归。

然而,必须指出,商业回购缺陷明显: 首先,商业回购会推高文物价格,这不仅会增加今后回购的经济成本,而且会刺激文物犯罪愈演愈烈; 其次,中国当事方,尤其是国有机构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拍卖,会令外界产生中国政府已对此类文物现状的合法性予以认可的印象,这不利于今后通过法律途径追索之。

所以,我国政府应明确以下立场: 不支持商业回购,尤其要禁止国有机构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商业拍卖。

外交谈判与协商是指有关当事国直接交涉,澄清事实、阐明观点、消除隔阂、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法。

从各国文物追索实践来看,不少国家通过外交谈判与协商解决了文物归属纠纷。

尽管如此,对于中国而言,该途径的作用并不能高估。

一方面,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数量巨大,不可能件件通过政府间的外交谈判予以解决; 另一方面,作为崛起中的大国,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极其复杂,当前,国家主权、安全等问题才属于国家最高战略关照的层面,而文物返还尚不属于国家核心利益。

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不会、也不宜将外交谈判与协商作为追索文物的主要途径。

国际公法途径是指利用国际条约,通过国际合作执法途径追索文物。

20 世纪下半叶以来,国际社会已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流失文物返还的条约,主要包括1970 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以下简称“1970 年公约”) 和1995 年《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等。

追索海外流失文物,难在哪里

追索海外流失文物,难在哪里

追索海外流失文物,难在哪里北京时间3 月24 日凌晨1 时,法国巴黎法院对圆明园鼠首和兔首能否被拍卖作出宣判,近百人组成的中国律师团追索行动以失败告终,这注定是一次失败的追索。

对流失海外文物的追索,我们目前还有赖于国际公约和国际合作才能实现,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 年公约(《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995 年公约(《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虽然在打击国际文物犯罪和追索被盗文物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追索能力有限,往往面临如下主要障碍:第一,现有公约没有明确的追溯力1970 年公约没有明确的追溯力规定。

依据国际法原则与惯例,该公约对公约生效前被盗和非法出口的文物没有追溯力。

1995 年公约规定,被盗文物返还只适用于公约生效后从缔约国盗走的文物,而且返还双方均为缔约国且公约在国内已生效。

这样,公约仍没有追溯力,尽管公约不承认公约生效前的文物盗运合法化,也不影响各国对此前流失文物的追索权。

针对1995 年公约无追溯力的情况,我国政府在1996 年签署该公约时作出重要声明,保留对历史上被非法掠夺文物追索的权利。

然而在实践中,这种声明尚未被国际法原则接受,所以没有约束力。

只要文物受益国不配合,那么追索就无法执行。

因此,目前对于解放前被掠夺的文物,中国很难依据现有国际公约,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第二,公约的约束力还不够强签署1970 年公约的主要国家,像中国,埃及,墨西哥,印度等,多为文物出口国,而文物进口国中,仅美国,法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家加入该公约。

至2000 年底,英国,德国、瑞士,日本和北欧等文物受益大国均未加入,公约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大打折扣。

1970 年公约未能发挥有效作用,与上述国家拒绝加入公约,放任文物非法盗运和交易,从而刺激全球盗运,走私文物犯罪活动有密切关系。

1995 年公约通过后,上述国家仍拒绝加入,公约的缔约国也仍主要局限在文物非法输出国。

浅谈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国际私法问题

浅谈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国际私法问题

浅谈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国际私法问题摘要:近现代以来, 因战乱、盗窃等原因使珍贵的文物流失严重。

在海外文物以诉讼方式追索的历史过程中, 以福建肉身坐佛为例, 存在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动产及不动产的识别、法律适用等问题。

为合法追回海外流失文物, 我国应该不断完善国内对文物保护的立法, 尤其是在国际私法的立法中明确或专门为文物追索制定特别的法条。

同时, 我国还应以和平方式与文物所在国进行协商, 并在国际公约的制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文物追索; 文物保护; 法律适用;2014年10月, 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举办"木乃伊世界";展览, 一尊约公元1100年的中国佛僧肉身宝像作为最重要的展品被单独安放在一间展厅。

2015年3月, 该"肉身坐佛";被我国文物部门认定为"被盗文物";。

2015年12月, 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和东埔村村委会起诉肉身坐佛持有人奥斯卡-范奥弗里姆, 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16年6月, 该案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正式立案。

2017年7月, 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就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收藏家奥斯卡-范奥弗里姆追索章公祖师肉身像一案举行了首场听证会。

唐代以后, 佛教在福建开始兴盛, 肉身坐佛最早出现在唐朝文献《全唐文》中。

佛教认为, 佛菩萨或高僧大德圆寂后可得舍利。

据考证, 肉身坐佛是章公祖师在北宋年间圆寂后, 被镀金塑成佛像。

肉身坐佛的四肢和身首俱全, 相比于普通的泥塑菩萨, 更给人强烈的崇敬感和皈依感, 是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村民的精神寄托。

针对类似的文物追索诉讼案件, 首先需要确定管辖的法院, 根据《荷兰民事诉讼法典》第二条规定, 荷兰管辖依据采取住所地标准, 则荷兰的法院可以作为该案的管辖法院。

在确定管辖后, 进入实体问题的审理。

原告是否适格、诉讼标的即肉身坐像是动产抑或不动产、准据法应采取何种冲突规范?在确定准据法后, 根据准据法所在国的国内法判断文物究竟归属于文物原所有人还是善意取得第三人。

从国际法视野看中国对海外流失文物的追索

从国际法视野看中国对海外流失文物的追索

从国际法视野看中国对海外流失文物的追索
吴映京
【期刊名称】《玉溪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8(024)010
【摘要】历史上中国曾有大量的文物因为种种原因而流失海外,但在现有的国际法规则下,中国的文物追索将遭遇诸多法律上的困境.有效的利用国际公约中对中国有利的部分,积极引导新的国际规则的形成,采取多种途径和手段是现实考量下比较可行的文物追索模式.
【总页数】5页(P7-11)
【作者】吴映京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97
【相关文献】
1.流失海外的圆明园文物怎样才能回归祖国?——论流失文物回归的方法和途径与国际法理 [J], 王开玺
2.国际法视野下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的路径选择及实践突破 [J], 张建
3.流失文物追索国际公约与中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困境评析 [J], 阮振宇
4.流失文物追索国际公约与中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困境评析 [J], 阮振宇
5.国际法视野下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策略研究 [J], 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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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文物流失及流失国宝的回归困境》的结题报告

《圆明园文物流失及流失国宝的回归困境》的结题报告

研究论文圆明园文物流失及流失国宝的回归困境目录✧摘要 (3)✧问题提出 (3)✧研究方法 (3)✧研究过程 (4)✧研究结果 (5)✧建议 (8)✧参考文献 (8)摘要圆明园已经建园300周年,而离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也已过去了150年。

新中国成立了60年,文物先如今又在何方?有多少文物不知去向?他们如何回来?圆明园300岁的时候,新中国派出了一只寻宝小组开赴美国,寻找那价值无穷的圆明园文物。

10月18日,圆明园罹难150周年纪念活动在圆明园举行。

让我们,一起为圆明园的文物回归出一份力,多多的关注圆明园文物回归吧!一.研究背景和目的一.研究背景前段时间,法国佳士得总部企图拍卖中国圆明园珍惜鼠兔铜兽首的事引起了中国民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圆明园究竟有多少文物?海外流失了多少?邮路是到了哪里?如何回归?这些问题至今众说纷纭。

为纪念圆明园建园300周年“圆明园流散文物回归活动仪式”在圆明园隆重举行,标志着“圆明园流散文物保护工程”正式全面启动。

圆明园管理处也联合清华大学、中央电视台《国宝档案》栏目组共同启动了“寻找流失海外圆明园文物系列活动”。

二.研究目的理解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是我们文化传承的载体,特别是那些流失在海外的文物,更是与跌宕起伏的国家历史与命运紧密相连,与我们的民族情感紧密相连。

1、圆明园兽首拍卖?是什么促成了如此高昂的拍卖价格?如何看待这场拍卖?2、如果我们想把更多流失海外的文物追索回来的话,我们普通人能做什么?3、呼吁整个社会关心圆明园,使圆明园遗址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研究方法一.研究方法网上资料、文献资料、图片资料二.时间安排阶段时间主要任务研究方法1 12.1~12.30 上网查资料文献法2 2.2~3.20 去圆明园调查游人对圆明园文物回归方式的看法调查3 4.23 圆明园采访调查4 5.1~5.3 与组员讨论并整理采访资料(去保利博物馆)5 9.23 圆明园采访调查6 10.3 圆明园展出文物拍照考察7 10.6 根据《文史参考——圆明园专刊》讨论并完善论文三.研究过程其中在上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进行了首次圆明园考察,在圆明园举办庙会期间有一次来到圆明园采访路人对圆明园文物回归方法的看法。

文物归途流失海外的文物如何回家

文物归途流失海外的文物如何回家

文物归途流失海外的文物如何回家文物归途:流失海外的文物如何回家在古代的长河中,中国曾立下了璀璨的文化瑰宝,这些文物见证了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和灿烂文明。

然而,许多珍贵的文物却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浪”,流失到海外各地。

对于这些流失的文物,如何回归祖国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探讨流失海外的文物如何回归祖国以及背后的种种困境。

一、流失文物的背景和原因中国作为世界上拥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积累了大量宝贵的文物。

然而,这些文物在历史的洪流中遭遇了许多不幸,面临被掠夺、失窃的风险。

流失海外的文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1. 战乱和动荡:历史上的战乱和政治动荡是导致流失文物的重要原因。

战争往往引发破坏和抢劫,导致文物被掠夺和流失。

如二战期间,许多中国文物被日本侵略者掠夺,流失到日本。

2. 盗墓和走私:盗墓和文物走私是另一个导致文物流失的重要原因。

一些贪婪的盗墓者为了牟取暴利,肆意破坏古墓,并非法将文物运出国境。

这些文物往往以各种手段走私出境,流失到海外市场。

3. 战胜国的掠夺:在一些战胜国掠夺的背景下,中国文物成为了战利品的对象。

这些战胜国将掠夺的文物带回本国,并收藏展示,使得这些文物流失至今。

二、流失文物回归的成果与挑战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流失文物回归工作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通过与各国政府的合作,一些流失海外的文物得以成功回归。

然而,文物归途的工作面临许多困难。

1. 法律困境:流失海外的文物往往被购买者合法收购,引发了诸多的法律纠纷。

许多国家对拥有流失文物的私人收藏者加以保护,使得文物的归还变得复杂、困难。

2. 研究和证明:要证明某一特定文物确实来自中国并归属于中国文化遗产,需要上千、上万字的详细研究报告和证据。

这需要专业的考古学家和研究人员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3. 拍卖市场的竞争:中国文物的市场价值不菲,吸引了许多拍卖商和私人收藏者的关注。

这使得文物回归任务变得更为艰巨,需要克服市场竞争和繁琐的程序。

论我国流失文物追索的法律难题及解决对策

论我国流失文物追索的法律难题及解决对策

·59·论我国流失文物追索的法律难题及解决对策黄 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图书馆,湖北 武汉 430073)摘 要:我国是世界上文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文物流失问题。

近代以来,我国有大量珍贵文物因战争掠夺、殖民贩运和跨境走私等原因流失海外。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促使流失文物早日回归已成为捍卫文化主权、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

海外流失文物的追索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需要面对文化差异、国际关系和法律冲突等多个方面的难题。

本文以当前我国文物流失海外的现状为引,通过对流失文物追索工作所需要法律难题进行重点分析,并结合近年来这一工作的实际状况,对相关问题的解决对策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流失文物;追索;法律难题;解决对策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47(2018)02-0059-03 DOI:10.3969/j.issn.1672-1047.2018.02.16收稿日期:2018-03-11作者简介:黄 丽,女,湖北潜江人,硕士,馆员。

研究方向:经济法学、图书情报学、博物馆学。

文物是一种特殊的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特定历史时期的见证和民族精神传承的重要载体。

它集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考古价值等于一身,具有很强的收藏性和无可复制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是我国新时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国文物资源丰厚,然而在近代以来却因各种原因屡遭劫难,致使大批珍贵文物流失海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升,社会各界愈发关注海外流失文物的命运,并将对其的追索工作视为重塑民族尊严和文化主权的主要举措。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流失在世界各国的各种中国文物有超过1000万件之多。

因此,国际文物保护机构将我国与埃及、希腊和秘鲁并称为文物流失问题最为严重的四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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