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
是指为了规范和监督学校乱收费行为,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合理化,在学校中设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监管机制。
学校治理乱收费的责任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学校领导责任:学校领导要对防止乱收费负主要责任,确保全校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学校领导要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和收费政策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涉嫌乱收费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2. 财务部门责任:学校财务部门要制定明确的收费政策和标准,确保学校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财务部门还要定期进行收费项目的审查和监管,对收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整改。
3. 教师责任:教师要依据学校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标准,正确履行收费职责。
教师要向学生和家长明确说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用途,不得私自收取其他费用。
教师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发现的涉嫌乱收费行为。
4. 家长责任:家长要主动了解学校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合理合法地缴纳相关费用。
如果发现学校存在乱收费行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并配合学校进行调查处理。
5. 监督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设立受理投诉的渠道,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学校还可以邀请家长代表或社
会监督人员参与学校财务管理和收费政策的制定与监督,增强外部监督的力度。
通过建立完善的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可以有效遏制学校乱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提升教育公平和透明度。
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范文(2篇)

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范文按照上级的部署,为确保重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取得广大群众满意的成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____和____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化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用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工作任务1.在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2.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3、严禁扩大范围,改变收费对象,增加收费频次。
4.继续实施价格与收费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和依据公之于众,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
学校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5.坚决制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
7.学校的收费收入要按规定及时缴纳当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学校的杂费等收入要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津贴和学校基建等项目开支。
三、措施和方法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领导,巩固落实已有的各项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治理乱收费文件精神,共同完成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任务。
2.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完善收费公示、审计、督导、校务公开和举报制度,逐步建立起收费政策体系的监督制约体系,保证教育收费规范化。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 制度的挑战与对策
章节副标题
面临的挑战
制度不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可能存在漏洞或不足,导致难 以有效追究责任。
执行难度大:由于教育乱收费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者,执行起来可能 面临各种困难和阻力。
监督机制缺失: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的执行和落实。
单击添加标题
惩前毖后原则:追究责任不仅要对责任人进行惩处,还要 通过惩处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单击添加标题
公开透明原则:追究责任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接 受社会监督,确保追究行为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责任追究制度的作用
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明确责任,使相关人员更加重视教育乱收费问题,提高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 性。
规范行为:通过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起到震慑作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促进制度完善:通过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 政策,提高治理效果。
维护公平正义:通过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和正义。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 制度的内容
感谢观看
稻壳学院
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助 于规范教育市场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促 进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
树立政府形象:治理教育乱收费可以彰 显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关注,树立 政府的良好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 民众的满意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政策法规
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背景
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政策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的认识和意识,形成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024年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一、指导思想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维护教育收费纪律的严肃性,确保社会稳定;维护教育的良好社会声誉和形象,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三、违反学校教育收费工作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1、学校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或《收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不年审而进行收费的。
2、学校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的。
3、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4、允许有关部门设点办理与学校教育无关的业务,向学生或家长收费的。
5、以赞助、集资等名义要求学生交费的。
6、以勤工俭学等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或收取以资代劳款的。
7、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兴趣班的。
8、强制学生订购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读物的。
9、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
10、其他违反规定收费的。
四、责任追究1、校长是规范收费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出现违规收费问题,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处室部门出现违规问题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2、班主任直接主管本班的收费工作,出现违规收费问题,追究班主任责任。
3、规范收费事关教育的形象。
2024年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二)引言:学校是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场所,而收费问题一直是教育领域热议的话题。
对学校收费责任的追究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制定一套完善的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2023年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阐述,并提出建议和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背景:目前,我国学校收费问题普遍存在着不透明、不公平、不规范的现象。
一些学校乱收费、乱加收,给学生家庭造成了沉重负担,严重阻碍了教育公平的实现。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202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一、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教育收费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
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的;(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三)违反规定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六)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八)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四、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的承办人,应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责任:(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三)虽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五、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的审核人或批准人,应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责任:(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在追究承办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六)批准人应认真履行校长责任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追究承办人、审核人责任的,也将按校长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应批准人的责任。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模版教育乱收费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社会各界,严重损害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亟需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将在不重复数次使用分段语句的情况下,分别从立法层面、监管层面和追究层面等多个角度探讨这一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一、立法层面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需要依法依规进行,因此,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首先,需要针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危害程度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学校和教育机构不得以各种方式乱收费。
其次,需要规定相关的处罚措施,包括对乱收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可以设置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行为,提高治理效果。
二、监管层面教育乱收费问题的监管是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
应建立起一套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教育机构严格遵守收费政策。
首先,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教育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其次,可以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家长和学生主动举报乱收费问题。
此外,应通过加强对教育市场的监管,控制市场乱象,减少乱收费机会。
三、追究层面对于教育乱收费行为,必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以起到震慑作用。
乱收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其进行处罚。
首先,应建立起乱收费行为的刑责追究机制,对于情节严重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应建立起司法救济机制,为受害者提供诉讼救济机会。
其次,应建立起行政问责机制,对于教育机构和相关部门在监管中失职失责的,应依法进行问责,以防止有关责任人逃避追责。
总结一下,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包括立法层面、监管层面和追究层面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在立法层面,应明确规定乱收费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在监管层面,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在追究层面,应追究乱收费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对监管失职责任人进行问责。
只有建立健全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作为一个教育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培养,帮助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
然而,在实际运作中,一些学校存在乱收费问题,这不仅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也严重违反了教育规范和职业道德。
乱收费指的是学校在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实习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或超出规定的行为。
乱收费的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例如管理混乱、利益驱动、不正确的操作等。
无论何种原因,乱收费都是违法行为,需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制止。
为了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
这个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责任主体。
学校乱收费问题涉及的责任主体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和管理人员。
学校领导是学校的最高管理者,应对整个学校的管理负责。
教师是学校的教育实施者,应对教育教学质量负责。
管理人员是学校的管理者,应对学校日常经营管理负责。
责任主体需要在乱收费问题上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到相应的惩罚。
其次,建立责任追究程序。
当发现学校存在乱收费问题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学校内部调查和审查、外部监督和检查等方式来确定乱收费问题的真实情况。
一旦证实存在乱收费问题,责任追究程序应包括立案、调查、证据收集、听证、处罚等环节,确保责任的追究公正、透明。
第三,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
乱收费问题属于严重的职业违纪和违法行为,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学校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可以给予停职、罚款、取消资格、解雇等处罚。
对于学校,可以对其进行警告、罚款、取消资格等处罚。
此外,乱收费问题涉及到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学校也应向他们作出赔偿。
最后,建立预防机制。
乱收费问题的发生一般是由于学校管理不善、监督不力等原因造成的。
因此,为了避免乱收费问题的发生,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预防机制。
具体做法可以包括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制定明确的收费政策和规定、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等。
通过预防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乱收费问题,从根本上减少乱收费的可能性。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规章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规章制度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教育资源的日益丰富,教育乱收费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规范教育乱收费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家庭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规章制度。
以下就该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一、责任主体1.政府:政府应当制定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加大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2.学校:学校是教育乱收费的主要责任主体,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违规乱收费,确保学生家庭的合法权益。
3.教育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的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乱收费问题,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分配。
4.家长:家长要对孩子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解,如发现违规乱收费行为,及时向学校或教育管理部门举报,并积极参与维权行动。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1.明确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合理合法。
同时,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随意增加费用。
2.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便于家长和学生了解、对比和选择。
3.监督制度: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对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检查,发现乱收费问题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
4.追究责任:对于教育机构的乱收费行为,学校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行政处罚、法律诉讼等。
5.教育资源分配制度:加强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性,确保教育机构的经费使用合理,不得私分或挪用。
三、实施途径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宣传我国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便于家长和学生进行举报,及时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
3.加强合规培训:对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合规培训,提高他们的收费标准意识和法律法规素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校各部门,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实施乱收费行为的,除由物价财政、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处理之外,对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本制度实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由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进行调查,明确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各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的乱收费案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保证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的;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各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的;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收费时不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执行的;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把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或者挥霍浪费的;在有关部门调查乱收费过程中,拒不提供情况,或出具虚假资料,或不按规定时限进行自查自纠,造成后果的;因乱收费行为在社
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响强烈的;其他因乱收费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七条教育乱收费责任人分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
收费行为承办人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指收费行为单位的总务、财务人员和有关教职员工。
收费行为审核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具体指收费行为单位的分管副职领导。
收费行为批准人是主要领导责任人,具体指收费行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承办人)的责任:
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或单独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审核人)或主要领导责任人(批准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第十条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部门,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责令写出书面检
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对教育乱收费要按照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程度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特别恶劣、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反响特别强烈的可以加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在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应当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必须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受到本办法第十条第(三)(四)(五)项处理的,对被追究责任人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要同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确定责任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经初步核实属实的;在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或行风评议代表、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中被发现并要求调查处理的;上级机关要求调查处理的;在新闻媒体上被公开曝光的;其他有必要进行调查的。
第十六条调查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实行回避制度。
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实行回避。
第十七条被追究责任人对处理不服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