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
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笔记

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笔记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大致相当于昔日上海法租界1914年的扩展部分(所谓法新租界)。
占地面积共775公顷,占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27平方千米)的29%,拥有近2000幢历史建筑,约占全市历史建筑的40%。
涉及徐汇、卢湾、静安、长宁四个区,东界:重庆中路-重庆南路-太仓路-黄陂南路—合肥路-重庆南路;南界:建国中路-建国西路-嘉善路-肇嘉浜路;西界:天平路-广元路-华山路-江苏路;北界:昭化东路-镇宁路-延安西路-延安中路-陕西南路-长乐路。
特点:以花园住宅著称复兴路、衡山路历史文化风貌区内道路为放射状与方格网相叠加的形式,有利于建筑布置、交通疏散和确定方位,又使城市空间和景观富有趣味,街道尺度宜人,道路沿线建筑高度与道路宽度比例适当,一般不超过1:1。
复兴路、衡山路历史文化风貌区绿化覆盖率高,环境优美,90%以上的道路两侧种植有浓荫避空的法国梧桐树,大量的花园住宅与里弄住宅保留着良好的庭院绿化,其中包括丁香花园、蕊园等精致生动的上海名园。
一、衡复现状——优点由于衡复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基本就等同于原本法新租界的范围,主要为高级住宅区,故其中主要的建筑类型为风格各异、质量较好、环境优美的花园住宅,兼有相当数量和艺术价值的公寓建筑、新式里弄以及许多有历史文化景观价值的公共建筑,构成了独特的城市肌理和空间形态。
其中花园住宅汇集了西班牙、英国、法国、挪威、德国等传统以及西方现代手法的多种风格, 造型优美、布置灵活、庭院幽深, 是中心城花园住宅分布最集中的地区。
由于保留的历史建筑较多,整个区域内风格较为统一突出。
公共建筑涉及商业办公、文化娱乐、医疗、教育科研、宗教等领域, 气势宏大、精致美观、环境舒展幽雅。
这个地区对于公共空间的处理也较有特色,既有欧洲注重街道、建筑立面的特点,但也有符合上海人生活习惯的里弄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衡复地区形成了较有特色的空间肌理。
肌理,放在城市规划语境下可以理解为“已成为一种序列”的空间秩序。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上海市

中国历史⽂化名城——上海市⼀、城市概况上海市⾏政辖区范围,包括黄浦区、徐汇区、静安区、虹⼝区、杨浦区、长宁区、普陀区、浦东新区、宝⼭区、嘉定区、青浦区、松江区、闵⾏区、⾦⼭区、奉贤区和崇明区,共16个区,总⾯积8359平⽅公⾥(其中陆域6833平⽅公⾥)。
1986年,国务院批准上海市为全国第⼆批国家历史⽂化名城。
2005年起⾄今,上海先后共有10个古镇被列为中国历史⽂化名镇,2个古村被列为国家历史⽂化名村。
不可移动⽂物、历史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多。
历史⽂化风貌区(历史⽂化街区)保护范围逐步扩⼤,保护类型⽇益丰富。
⽬前,上海已基本形成“点、线、⾯”相结合的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
⼆、历史沿⾰上海是⼀座国家历史⽂化名城,拥有深厚的近代城市⽂化底蕴和众多历史古迹。
江南的吴越传统⽂化与各地移民带⼊的多样⽂化相融合,形成了特有的海派⽂化。
唐天宝⼗年(公元751年),上海地区属华亭县(现今的松江区),范围北到今天的虹⼝⼀带,南到海边,东到下沙。
宋淳化⼆年(公元991年)因松江上游不断淤浅,海岸线东移,⼤船出⼊不便,外来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条⽀流“上海浦”(其位置在今外滩以东⾄⼗六铺附近的黄浦江中)上,南宋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在上海浦西岸设置市镇,定名为上海镇。
元⾄元⼆⼗九年(公元1292年),元朝中央政府把上海镇从华亭县划出,批准上海设⽴上海县,标志着上海建城之始。
鸦⽚战争后上海开埠,外国的船只从外洋直溯⽽上,1845年英国殖民者⾸先在上海县境域划定英租界;1849年,法国殖民者也要求划定法租界;1863年,美租界与英租界合并成⽴公共租界。
⾄此,上海市区划分为不同的管辖区,苏州河以北⽼闸(宋代建)和新闸(清代建)⼀带因⼤量贫苦农民的流⼊,逐渐兴起,形成北市。
1810年清政府颁发《城乡⾃治章程》,上海县合城南境、⽼闸、新闸、江境庙区域为上海城;另设蒲松镇、东泾镇及12乡。
1926年孙传芳督江苏省,成⽴淞沪商埠,分全境为上海、闸北、浦东、沪西以及吴淞5区。
老城厢肌理风貌保护及消防设计分析

老城厢肌理风貌保护及消防设计分析摘要:在2005版《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中,把老城厢列为上海中心城区12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之一。
如今老城厢区域多元混杂、杂糅丰富,在上海近代高速的多中心发展下,老城厢虽然位置核心但显得沉寂,如何守住原环境、历史街巷、老城厢肌理风貌,在展现原物的魅力的基础上,更大的复原历史记忆,在肌理和风格类型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如何满足现行的国家规范的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结合上海市黄浦区士林华苑二期建筑整体设计案例,总结和归纳老城厢设计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通过新与旧、中与西、高与低等多重对立的元素交织,为我国既有建筑改建、新建提供一些新的参考思路。
关键词:风貌保护街巷、小尺度肌理单元、空间延续、消防分析引言遵从规划及风貌要求,保留街巷的尺度和里弄的走势,延续老城厢独有的小肌理单元模式,织补次弄系统,完善整体巷弄格局,依托建筑甄别,研判并保留部分老建筑使其成为历史记忆标识点,运用丰富建筑原型,完善建筑空间体系。
在高密度的老城厢总体布局中兼顾消防救援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遵循防火和保护并重的原则,本文以黄浦区士林华苑二期为例,针对其“重点保护”的属性,结合住宅组团布置形式,将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等具体措施融入到项目综合设计的操控过程。
1.老城厢风貌特征1.1老城厢概况及用地范围士林华苑二期地块位于上海市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中心地带,此原地块区域内既有中国传统特色的中式建筑民居商业街,又有少量的厂房、医院、会馆及宗教建筑。
现地块内怡兴里、吉祥里、松云里、大德里、寿康里等里弄建筑保存至今。
地块内还有几处公共建筑。
如博爱医院为民初创立的私立医院,解放后改为公立,现为社区服务设施; 上海一善社现状己拆除,现为新建黄浦区牙病防治所分所; 转运报关业同业公会为当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现所在区域为居住商业功能建筑;另再一处宗教建筑一一净土庵,净土路因真而得名,现作民居使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11•【字号】沪府发[2004]31号•【施行日期】2004.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沪府发[2004]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保持上海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作如下通知:一、不断提高认识,增强保护意识近代以来,上海一直是我国中西方文化交汇的重要窗口。
上海不仅是中国近代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中国近代工业、近代文化的发祥地。
上海丰厚的历史文化是近代中国历史文化的缩影,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
素有“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的上海近代建筑,加上现存的上海古代建筑,都是上海城市发展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上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上海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鲜明特点。
保护和利用好上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是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进入新世纪,上海的城市建设必须走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必须更加注重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
既要追求特征鲜明的时代气息,更要注重体现深厚历史文化的底蕴。
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按照“全面规划、整体保护、积极利用、依法严管”的原则,实行最严格、最科学的保护制度,进一步凸显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互交融的独特魅力。
外滩12号大楼:上海外滩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建筑代表

灵秀 的韵味。周边 区域的城市景观各具风采 ,向东隔江
眺望 以东方 明珠 、金 茂大 厦 、环球 金 融 中心 为代 表 的现 代 大 都市 风 貌 ,南 侧 可浏 览 以豫 园为核 心 的 具有 中国传
21年第3 ・《 笺- 00 期 0
外滩 1 号 大楼 立 面图 2
( 由上 海市 城建档 案 馆馆藏 )
一
赫 尔墨 斯 ,左 侧人 像 怀抱 星 条旗 盾 形 纹章 ,背后 是纽 约 的 建筑 群 。 “ OK O” 的 学 习女 神 头 戴桂 冠 ,左手 拿 T Y 书 本 ,右 手 搭 在 象 征 未 来 的 少 年 肩上 ,脚 下 是 日本 国
手 扯 着 船 帆 , 另一 手 托 着 罗 盘 和 航 标 尺 ,背 后 是 泰 徽 菊 花 图 案 的盾 牌 ,女 神 左 侧 的 男性 象征 科 学 ,手捧 书 卷 、三 角 板 和 直 尺 ,背 后 是 东 京 的赤 坂 皇 宫 ,远 处
外2 号
口徐立勋
上海 外 滩历 史 文化 风貌 保 护 区 的建 筑 代表
上海外滩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包括4 个街坊 ,总用 3
地 面积 为 1 08 顷 ,多处 繁 华 的市 级 商业 中心 在此 集 .公 O 聚 。保 护 区西 靠南 京 路市 级 商业 街 ,南接 豫 园商 城 ,北
顶。大楼外立面的处理严格遵循新古典主义原则,外滩
1 如0 8
・00 2 1年第3 期
立面 的重心是六根 圆柱柱廊 ,宽 1 英尺 ,高2 英尺 的 1 0
三 个拱 门为MAI N R N , 门中央顶部 的锁 石分 E T A CE 拱 N
别为三个头像 ,台阶 两旁分别铸有青铜狮 ,一作仰天怒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作者:王磊,刘敏霞,胡莉莉,王明颖来源:《上海城市规划》 2015年第5期王磊刘敏霞胡莉莉王明颖文章编号1673-8985(2015)05-0043-06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摘要:上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风貌保护体系。
但在风貌保护体系以外,上海还存在相当数量的风貌特色和历史价值较佳的历史街坊、历史建筑亟需保护。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风貌保护体系,上海于2013年组织开展“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目标是将中心城浦西风貌区之外具有风貌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尽可能纳入风貌保护体系,使之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发展。
研究系统介绍了该项工作开展的研究基础和范围对象,分析了相关工作开展的方法框架和标准原则,最终得出了134条推荐风貌保护街坊、20条推荐风貌保护道路的研究成果,并对未来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一定设想。
关键词:保护条例;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保护道路;优秀历史建筑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课题,“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2013)。
”作者简介王磊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风貌保护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博士刘敏霞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风貌保护处工程师,博士研究生胡莉莉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硕士王明颖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所高级工程师,硕士0 引言上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建立由44片历史文化风貌区、144条风貌保护道路、632处共2 138栋优秀历史建筑组成的,“点、线、面”相结合的风貌保护体系。
但是上海还存在相当数量的具有较好风貌特色和历史价值的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由于未纳入风貌保护体系,在城市发展更新中存在着被破坏和拆除的危险。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风貌保护体系,将具有风貌特色和历史价值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尽可能纳入法定风貌保护体系,使之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更新发展,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上海市房管局、上海市文物局,于2013—2014年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对象扩大深化研究”①和“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遴选推荐”②工作。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一览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一览一、中心城区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101公顷范围:黄浦江—延安东路—河南中路—河南北路—天潼路—大名路—闵行路特色风貌:有上海外滩建筑群、上海邮政总局、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大厦、上海金城银行大楼、上海圣三一堂、迦陵大楼等经典建筑。
人民广场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107公顷范围:浙江中路—九江路—云南中路—延安东路—黄陂北路—大沽路—重庆北路—威海路—成都北路—北京西路—长沙路—凤阳路—六合路—宁波路—贵州路—天津路特色风貌:有国际饭店、先施公司、新新公司、金门大酒店、大光明大戏院等商业文娱建筑。
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199公顷范围:中华路—人民路特色风貌:有豫园、城隍庙、大境关帝庙、文庙、书隐楼、龙门村等寺庙建筑和商业建筑。
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775公顷范围:重庆中路—重庆南路—太仓路—黄陂南路—合肥路—重庆南路—建国中路—建国西路—嘉善路—肇嘉浜路—天平路—广元路—华山路—江苏路—昭化东路—镇宁路—延安中路—陕西南路—长乐路特色风貌:有宋庆龄故居、兴国宾馆、丁香花园、衡山宾馆、复兴公园、锦江饭店、国泰电影院、瑞金宾馆等花园住宅、公共建筑、革命史迹。
虹桥路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481公顷范围:古北路—荣华东道—水城南路—延安西路—环西大道—金浜路—哈密路—虹古路特色风貌:有沙逊别墅、虹桥路2310 号住宅、淮阴路姚氏住宅等乡村别墅。
山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129公顷范围:欧阳路—四达路—宝安路—物华路—四平路—邢家桥北路—长春支路—长春路—海伦西路—宝山路—东江湾路—大连西路特色风貌:有鲁迅故居、中共江苏省委旧址、瞿秋白寓所旧址、溧阳路花园住宅、文华别墅、千爱里等革命史迹、花园住宅、新式里弄。
江湾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458公顷范围:中原路—虬江—黑山路—政通路—国和路—翔殷路—黄兴路—国权路—邯郸路—淞沪路—闸殷路—世界路—嫩江路特色风貌:有原市府大楼、原市博物馆、原市图书馆和原上海市体育场等市政中心建筑群。
上海_完善政府管理机制保护城市历史风貌_伍江

上海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历史建筑和历史地区的保护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严格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保护了城市历史风貌,提升了城市品位,弘扬了都市文化,塑造了城市精神,凸现了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互交融的独特魅力。
上海市现有1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于1989年、1994年、1999年、2005年先后分四批确定了632处,共2138幢、总面积约400万平方米的建筑为“优秀历史建筑”(其中6l处为文物保护单位)。
2003年,上海确定了中心城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包括外滩、老城厢、人民广场、衡山路———复兴路、南京西路、愚园路、新华路、山阴路、提篮桥、江湾、龙华、虹桥路历史文化风貌区。
总面积为27平方公里,占上海市老城区的三分之一。
2005年上海又确定了郊区及浦东新区3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约14平方公里。
一、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与机制1992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近代建筑保护的地方性政府法令,上海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制度框架自此逐步形成。
该管理办法在其颁布实施后的整整11年时间里一直规范和指导着上海近代建筑的保护工作;但作为一部政府行政法令,其法律地位有一定的局限性。
同时,该管理办法仅涉及近代建筑的保护,对于城市大规模改造中成片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难以约束。
经过两年多的反复讨论研究,2002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自此,上海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一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了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的原则,即“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并提出上海的保护工作由单体建筑的保护扩展到“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并明确应组织编制风貌区保护规划,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区域保护的要求;条例规定的保护对象由原先对建于1949年以前的“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扩展到对建成30年以上的“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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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涉及黄浦、虹口区,以外滩历史建筑群、建筑轮廓线以及街道空间为风貌特色。
【人民广场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黄浦区,以近代商业文化娱乐建筑、南京路-人民广场城市空间和里弄建筑为风貌特色。
【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黄浦区,以传统寺庙、居住、商业、街巷格局为风貌特色。
【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涉及徐汇、卢湾、静安、长宁区,以花园住宅、里弄、公寓为主要风貌特色。
【虹桥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长宁区,以乡村别墅为风貌特色。
【山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虹口区,以革命史迹、花园、里弄住宅为风貌特色。
【江湾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杨浦区,以原市政中心历史建筑群和环形放射状的路网格局为风貌特色。
【龙华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徐汇区,以烈士陵园和寺庙为风貌特色。
【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虹口区,以特殊建筑和里弄住宅、宗教场所为风貌特色。
【南京西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静安区,以各类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风貌特色。
【愚园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涉及长宁、静安区,以花园、里弄住宅和教育建筑为特色。
【新华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长宁区,以花园住宅为风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