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风貌建筑认定标准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认定方案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认定方案传统风貌建筑是具有地域特色、历史传承和文化内涵的建筑形式,是人们对传统文化、历史风貌和古代建筑技艺的一种延续和表达。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认定方案,是对传统建筑风貌进行认定的规范和程序。
一、认定目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认定方案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保护传统建筑风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地域特色;二是指导城市规划和建设,促进城市发展和文化交流。
二、认定原则:1.地域特色原则:根据不同地域的气候条件、地貌特点和文化背景,确定传统建筑风貌的特点和要素,体现地域特色和独特性。
2.历史传承原则:传统建筑风貌应该具有一定的历史传承性,要能够反映历史文化发展和变迁的过程。
3.文化内涵原则:传统建筑风貌应该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能够承载和表达当地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三、认定内容:1.建筑形式:从建筑的外观形式、建筑结构和比例等角度进行认定,包括屋顶形式、门窗样式、建筑立面和平面布局等。
2.建筑材料:从建筑材料的种类、使用和工艺等角度进行认定,包括木材、砖石、青砖、灰瓦等传统材料的使用情况。
3.建筑装饰:从建筑的装饰元素、花纹和图案等角度进行认定,包括门头、窗棂、斗栱、雕刻等传统装饰的使用情况。
4.环境特征:从建筑周边环境的特征、景观和街区格局等角度进行认定,包括建筑与道路、广场、街区的关系和相互影响等。
四、认定程序:1.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历史文献、地方志、历史照片和现场调查资料等,进行初步了解和分析。
2.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队,对收集的资料进行评审和鉴定,提出认定意见和建议。
3.公示征求意见:将认定方案公示,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听证会等形式的听取。
4.发布认定结果:根据专家评审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最终确定传统风貌建筑的线索认定结果,并发布通知和公告。
五、应用建议:1.保护建设:根据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认定结果,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规划,保护传统建筑风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办法

(试行)第一条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做好我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历史文化街区:1.街区有比较完整的历史格局和风貌,占地面积在2hm2以上,有2处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具有传统风貌建筑的占地面积不小于总占地的60%的城市街区。
2.街区有比较完整的历史格局和风貌,占地面积在1hm2以上,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具有传统风貌建筑的占地面积不小于总占地的50%的镇村街区。
3.城镇建成区内有1条以上街道已公布为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2.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申请报告;3.依法批准实施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4.反映街区传统风貌的照片集、图件、视频、电子幻灯片(包括概况及历史沿革、历史文化特色、图片、保护规划简介及保护措施简介)等。
第五条申报工作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设区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收到申请后,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评议,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选出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并提出评议意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确定入选名单后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核准公布。
第七条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实行动态管理。
各设区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保护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
第八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已取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称号的城市、镇(村)进行检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确定程序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确定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1.26•【字号】津国土房发〔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确定程序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2号各区房管局,各有关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确定程序的通知》(津国土房貌〔2010〕355号)超过有效期已经废止。
为继续做好我市历史风貌建筑确定和保护工作,现将修改后的《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确定程序》重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月26日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确定程序为加强本市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和管理,依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定历史风貌建筑,应当遵循本程序。
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本市历史风貌建筑确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保护历史风貌建筑,应当符合“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修旧如故、安全适用”的原则,整体保护历史风貌建筑及其建筑元素、历史信息和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三、历史风貌建筑的确定按照备选、初步认定、评审、批准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备选1.备选的历史风貌建筑可通过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历史风貌建筑普查等途径产生。
2.推荐人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天津市保护风貌建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风貌办)提供历史风貌建筑推荐资料或者有关线索。
3.市风貌办收到推荐资料或者有关线索后,应当做好下列工作:(1)填写《天津市备选历史风貌建筑推荐登记表》(附件1);(2)对提供照片、历史人文资料等相关材料的,向推荐人出具《天津市备选历史风貌建筑推荐资料接收凭证》(附件2);(3)告知推荐人关于历史风貌建筑的评审确定程序、奖励等事项。
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

(多项不累加)
15
2
丰富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
省级,每项1分;国家级,每项2分。满分5分。
5
3
连续性
至今连续传承时间
至今连续传承100年以上,15分;
连续传承50年以上,8分。
15
4
规模
传承活动规模
全村参加5分;30人以上4分;
10-30人3分;10人以下2分。
5
3、村落选址、规划、营造保持本地区普遍的传统生活特色,村落与周边环境勉强体现选址所蕴含的深厚的文化或历史背景,科学、文化、历史、考古价值一般,0-14分。
35
5
协调性
村落与周边优美的自然山水环境或传统的田园风光保有和谐共生的关系
1、村落周边环境保持良好,与村落和谐共生,清晰体现原有选址理念,11-15分;
得分
定
性
评
估
定
性
评
估
定
性
评
估
6
完整性
现存传统建筑(群)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保存情况
1、现存传统建筑(群)及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原貌保存完好,建筑质量良好且分布连片集中,风貌协调统一,仍有原住居民生活使用,保持了传统区的活态性,12-15分;
2、现存传统建筑(群)及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较完好,建筑质量较好且分布连片,仍有原住居民生活使用,不协调建筑少,8-11分;
30
4
科学文化价值
村落选址、规划、营造反映的科学、文化、历史、考古价值
1、村落选址、规划、营造具有典型的地域、特定历史背景或民族特色,村落与周边环境能明显体现选址所蕴含的深厚的文化或历史背景,有很高的科学、文化、历史、考古价值,25-35分;
评定标准-传统村落评价认定体系

2、至今日常生活建筑营造较多应用传统材料、 传统工具和 工艺,采用的传统建筑形式、风格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具 有传统禁忌等地方习俗,技术工艺水平有地域代表性,5-7分;
3、 至今日常生活建筑营造较少应用地域性传统材料、传统 工具和工艺,米用的传统建筑形式与风格或与传统风貌 定程度上协调,营造特色有地域代表性0-4分。
3、现存传统建筑(群)部分倒塌,但“骨架”存在,部分 建筑细部保存完好,有一定时期风貌特色,周边环境有一 定破坏,不协调建筑较多,4-7分;
4、传统建筑(群)大部分倒塌,存留部分结构构件及细部 装饰,具有一定历史与地域特色风貌,周边环境破坏较为
15
疋
性 评 估
严重,0-3分。
7
工艺美
学价值
现存传统建筑(群) 所具有的建筑造 型、结构、材料或 装饰等美学价值
3、建筑造型、结构、材料或装饰等不具备典型民族或地域 代表性,建造与装饰仅体现当地乡土特色,美学价值一般,0-4分。
12
疋
性 评 估
8
传统营 造工艺 传承
至今仍大量应用传 统技艺营造日常生 活建筑
1、至今日常生活建筑营造仍大量应用传统材料、 传统工具 和工艺,采用的传统建筑形式、风格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具有传统禁忌等地方习俗,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技术工
1、现存传统建筑(群)所具有的造型(外观、形体等)、 结构、材料(配置对比、精细加工、地域材料)、装修装饰
(木雕、石雕、砖雕、彩画、铺地、门窗隔断)等具有典 型地域性或民族性特色,建造工艺独特,建筑细部及装饰 十分精美,工艺美学价值高,9-12分;
2、建筑造型、纟口构、材料或装饰等具有本地域般特征, 代表本地文化与审美,部分建筑具有一定装饰文化,美学 价值较咼,5-8分;
福建 历史建筑划定标准

福建历史建筑划定标准
在福建,历史建筑是指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
这些建筑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历史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 反映福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福州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
2. 在行业技术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
3. 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或者工程技术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艺术特色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
4. 与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筑师相关,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纪念性;
5. 其他具有历史、科学、艺术、文化、教育、景观价值。
城市建设中若发现具有保护价值,但尚未列为历史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暂停施工,立即向区政府报告,由区政府确认后,可以参照历史建筑规定先予保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历史建筑。
此外,根据《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也可以列入传统风貌建筑名录:
1. 反映地域文化和民俗传统,能够体现地方特色;
2. 建筑样式和施工工艺等具有特色或者研究价值;
3. 体现传统格局,具有一定空间特色;
4. 其他具有地域文化价值和意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原文件第四章“认定与公布”。
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

传承人
8
合计
100
二、村落选址和格局评价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指标分解
分值标准及释义
满分
得分
定
量
评
估
1
久远度
村落现有选址
形成年代
明清及明清以前,5分;民国,3分;新中国成立后,1分。
5
2
丰富度
现存历史环境
要素种类
古河道、商业街、公共建筑、特色公共活动场地、堡寨、城门、码头、楼阁、古树及其他历史环境要素种类。每一种得2分,满分15分。
文物保护单位等级
国家级,5分,超过1处每处增加2分;省级,3分,超过1处每处增加1.5分;市县级,2分,超过1处每增加处1分;列入第三次文物普查的登记范围,1分,超过1处每增加1处0.5分。满分10分。
10
3
规模
传统建筑占地面积
5公顷以上,15-20分;3-5公顷,10-14分;
1-3公顷,5-9分;0-1公顷,0-4分。
20
4
比例
传统建筑用地面积占全村建设用地面积比例
60%以上,12-15分;40-60%,8-11分;
20-40%,4-7分;0-20%,0-3分。
15
5
丰富度
建筑功能种类
居住、传统商业、防御、驿站、祠堂、庙宇、书院、楼塔及其他种类。每一种得2分,满分10分。
10
类别
序号
指标
指标分解
分值标准及释义
满分
1、现存传统建筑(群)所具有的造型(外观、形体等)、结构、材料(配置对比、精细加工、地域材料)、装修装饰(木雕、石雕、砖雕、彩画、铺地、门窗隔断)等具有典型地域性或民族性特色,建造工艺独特,建筑细部及装饰十分精美,工艺美学价值高,9-12分;
传统村落评审认定办法

传统村落评审认定办法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逐渐衰落。
为了保护和传承我国丰富的民俗文化和乡村建筑,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来评审和认定传统村落。
本文将介绍传统村落评审认定的一般办法和标准,并探讨其意义和影响。
一、概述传统村落评审认定办法是为了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促进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通过评审认定,可以使传统村落得到合法的保护地位,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推动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
二、评审标准传统村落的评审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风貌:传统村落的房屋建筑应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代表性,且在形式和风格上保持了较高的纯正性,没有明显的现代化改造。
2. 文化传承:传统村落应当保存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活动和习俗,如传统的农耕活动、民间音乐舞蹈、传统手工艺等。
3. 生态环境:传统村落应当处于相对良好的自然环境中,周边的山水景观和自然资源应当保持完整和原始状态,村落的生态环境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4. 社会组织:传统村落应当有较为完善的社会组织和社区自治机制,村民积极参与村落的规划、管理和事务处理。
5. 历史文化价值:传统村落应当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故事,具有显著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影响力。
三、评审流程传统村落的评审认定一般经历以下几个步骤:1. 申报阶段:村落的相关机构或村民可向相关部门提交评审申请,包括申请表、相关材料和图片。
2. 初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评估村落是否符合评审标准。
如符合要求,进入评审细则阶段。
3. 评审细则阶段: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村落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建筑、文化、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打分。
4. 公示和听证阶段: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村民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5. 认定和颁发证书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决定是否认定该村落为传统村落,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四、意义与影响传统村落评审认定的意义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文化保护:通过评审认定,可以有效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避免文化的流失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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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风貌建筑认定标准
传统风貌建筑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年代:传统风貌建筑多为历史悠久的建筑,一般建筑年代要在50年以上。
2. 建筑风格:传统风貌建筑通常遵循特定的建筑风格,如中式传统建筑、西式古典建筑等。
3. 建筑材料:传统风貌建筑常采用传统的建筑材料,如木材、砖石等,注重原材料的质感和自然美。
4. 建筑形式:传统风貌建筑的形式多样,但通常追求和谐、平衡和比例美,注重建筑的整体造型。
5. 建筑细部:传统风貌建筑的细部处理精细,注重雕刻、彩绘、雕花等细节,展现出独特的艺术风格。
6. 建筑环境:传统风貌建筑通常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融入自然景观或城市环境,创造出和谐的建筑氛围。
以上标准是传统风貌建筑认定的基本原则,不同地区、不同的文化背景可能会有所不同。
实际认定时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