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通风井道设计规范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答凝)GB51251-2017--广州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的疑问及答疑(注:红色部分为专家自己答复的,橙色部分是在上课时根据专家意见整理的)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对于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当专业标准有特别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疑问:1、汽车库的排烟也要按本规范执行吗?地下汽车库或设备用房的进风及排烟风井,也必须采用管道,不应采用土建风道吗?答:1、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规范》GB50067 的规定。
2、地下汽车库或设备用房的排烟风井不应采用土建风道;进风井应按《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相关规定执行。
2.1.3条 直灌式机械加压送风Mechanical Pressurization Without Air Shaft无送风井道,采用风机直接对楼梯间进行机械加压的送风方式。
疑问:1、根据直灌式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术语解释“无送风井道”,这个“送风井道”包括水平管道吗?还是专指竖向井道?如果包括水平管道,那是说加压送风机只能设置在楼梯间内或者楼梯间的外墙边?2、加压风机设置在楼梯间外,通过一段水平送风风管对楼梯间加压,算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答:1、从规范条文解释可知,直灌式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无送风井道”并非专指竖向井道,也包括水平管道。
2、个人认为,加压风机设置在楼梯间外,通过一段长度有限的水平风管对楼梯间加压,也是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的一种形式。
美国的相关资料表明,当加压风口设置在楼梯间墙体上,设置水平管道是可行的。
下为美国92A-2000标准中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原理图:3.1.2条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民用建筑分类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与环境建筑模数防灾避难4规划控制防灾避难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建筑基地建筑突出物建筑连接体建筑高度5场地设计建筑布局道路与停车场竖向绿化工程管线布置6建筑物设计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平面布置层高和室内净高地下室和半地下室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台阶、坡道和栏杆楼梯楼梯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墙身和变形缝门窗建筑幕墙楼地面屋面吊顶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室内外装修声环境7室内环境光环境通风热湿环境声环境8建筑设备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燃气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1 总则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8 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
▼展开条文说明民用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术语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供人们居住使用建筑。
15民用建筑空间与部位通用规范

民用建筑空间与部位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建筑面积与高度计算 (3)4 建筑室外场地 (5)4.1 环境与场地 (5)4.2 建筑控制 (5)4.3 道路与停车场 (5)4.4 场地铺装与绿化 (6)4.5 构筑物与设施 (6)5 建筑通用空间 (8)5.1 出入口 (8)5.2 台阶、坡道 (8)5.3 楼梯、走廊 (8)5.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5.5 公共厨房 (10)5.6 公共厕所(卫生间)和母婴室 (10)5.7 设备用房 (11)5.8 地下室、半地下室 (11)5.9 管道井、烟道、通风道、垃圾间 (13)6 建筑部件与构造 (14)6.1 屋面 (14)6.2 墙体、幕墙 (14)6.3 楼、地面 (15)6.4 顶棚、吊顶 (16)6.5 门窗 (16)6.6 栏杆(栏板) (17)6.7 变形缝 (17)附:起草说明 (19)1 总则1.0.1 民用建筑在工程建设及使用中应保障或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民用建筑空间尺寸与部位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必须遵守本规范。
1.0.3 本规范是民用建筑的基本要求。
当民用建筑采用的设计方法、材料、构件、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检验内容(方法)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但经合规性评估符合本规范时,应允许使用。
1.0.4 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 民用建筑应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坚持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安全、防火、抗震、卫生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居住建筑应满足居住者生活及私密性要求,并应解决好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要求;2 公共建筑应满足人们教育、工作、商业、医疗、公众活动、交通及社会民生服务等各功能建筑的空间尺度要求,组织好交通流线及人员集散。
有关厨卫排气道标准和规范条文

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对厨卫排气道系统的规定一、厨卫排气道系统标准要求(一)耐火极限要求1、2015年5月1日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1.2 条规定。
建筑物耐火等级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第943条强制性条文规定。
2、强条1;耐火极限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9 条规定1、2、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强条2;防火分隔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9条规定。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 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4、空隙填塞密实要求(强条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9条规定。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5、排气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建耐火试验方法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 2008.1的有关规定。
通风管道在标准火条件下的耐火性能试验方法,用来检验通风管道承受外部火管道作用时的耐火性能。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2008、第12.1 条、12.2条规定;试件的耐火极限是指满足相应耐火性能判定准则的时间;第12.2.1隔热性和完整性对应承载能力;如果试件的“承载能力”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
第12.2.2隔热性对应完整性,如果试件的“完整性”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不符合要求。
高层建筑中如何能布置暖通防排烟井、风井

高层建筑中,和暖通专业相关的井道包括:1、排烟井:除了高层住宅以外,一般高层的公共建筑中如果无法进行自然通风,就必须设置排烟井,排烟井一般应该上下对齐,排烟井面积按以下考虑:a) 办公、酒店建筑的走道排烟,大概需要0.6~0.7平方米的井道;b) 商业建筑的排烟,则排烟井需要1.5平方米左右;c) 地下车库的排烟,排烟井的面积约为所负担的排烟区域面积的2‰以上井道可以合用,合用井道的面积以最大值为基准。
2、补风井:对于进行机械排烟的场所,如果没有与室外直接相通的窗户、门(不包含防火门)、车道等,必须设置补风井,地下二层的车库必须设置补风井,补风井的面积等同于为这一区域服务的排烟井面积的2倍。
3、正压送风井:对于楼梯间、电梯前室等需要按照规范设置正压送风井,楼梯间的正压送风井一般不小于1.2平方米,电梯前室的正压送风井一般不小于0.8平方米,需要注意的是,地下室的楼梯间和地上部分的楼梯间是完全被防火门分隔开的,因此地下室的楼梯间的正压送风井需要单独考虑,按照上海地区的规范,当地下不超过三层,并且地下最低层的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米,首层有直接开向室外的门或者有不小于1.2平方米的可开启外窗时可以不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如果无法满足上述条件,则必须设置不小于1.2平方米的正压送风井,此时如果正压送风机只能放在顶层,则楼梯间内正压送风井就要至少1.8平方米。
4、新风井:高层公共建筑中,如果无法每层吸入新风,就需要设置新风井,新风井面积与其服务区域面积相关,办公酒店建筑,其比值约为万分之六,商业建筑,其比值约为千分之一,如果新风井为多个区域服务,应对其面积进行累加。
5、排风井:高层公共建筑中,如果无法每层水平排出废气(包括卫生间、茶水间、吸烟室的排出物)就需要排风井,排风井面积约为新风井面积的80%1,新风量:人口×卫生标准新风量,重点(人数=密度×面积,面积是根据使用面积统计,而非建筑面积,密度一般为1人/2平米);2,排风量:一般为新风量的70%~80%,还有一种算法是室内压差法,两种计算后综合一下;3,排烟风量:最大60000,按最大防烟分区×120,一般为提升层高,设双速风机,排烟兼排风;4,消防补风:一般兼用新风井,补风量为排烟风量的5~10%排和送是对立的,一般井位设计也是相对的2,排烟排风可共用风井,补风新风共用风井(保证面积足够),如果房间人数已知,新风量按照30m³/人计算;对消防排烟系统和补风量按照排烟量的80%左右计算。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2.9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
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6.3.5 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及防火墙处时,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9.1.2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该循环使用。
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9.1.3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9.1.4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9.2.2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9.2.3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1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汽、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2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生产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9.3.2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
9.3.5 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
(WHGC-JSBZ-017)烟道及排风井技术标准(A0)

目录1、…………………………………………………………………………编制依据2、………………………………………………………………………术语和定义3、………………………………………………………………产品性能技术要求4、…………………………………………………………………………材料要求5、………………………………………………………………………..质量要求6、…………………………………………………………………………设计要求7、……………………………………………………………………施工安装要求8、……………………………………………………………………成品保护要求9、…………………………………………………………………………注意事项10、………………………………………………………………………………验收11、…………………………………………………………………………施工图集1、依据1.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要求、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 194-2006《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 798-2008《住宅排气道一》07J916-1《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式排风道Ⅱ型安装构造》05EJ5061.2本标准适用于40层及40层以下的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机械排风用排气道。
不适用于燃气热水器、燃油和燃煤锅炉用排气道。
超高层住宅建筑可参照使用。
2、术语和定义2.1烟道将烟送到外部空间去的孔道,是用于排除厨房炊事活动产生的烟气的管道制品2.2排风井用来调节卫生间内空气,将卫生间浊气排到室外的井道2.3排气道用于排除厨房炊事活动产生的烟气或卫生间浊气的管道制品是住宅厨房卫生间共用排气管道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烟道和排风井统称为排气道2.4进气口排气道制品的进气口2.5止回阀靠烟道管路中油烟气本身的流动产生的力而自动开启和关闭的自动阀门,其主要作用是防止油烟气倒流。
建筑设计规范问题

单身公寓的日照、楼梯是否可参照宿舍规范的要求?
可以。
2
大部分户型满足住宅要求,个别一、二套(或单身公寓)不满足住宅日照要求,可以吗?
不可以。
3
GB50096-1999
第3.3.3条
住宅厨房应设排烟井道,但规范中未明确。
规范第6.4.1条已明确。
7
GB50368-2005
第4.1~4.3条
规划部门已经批准,施工图审查如何把握。
第3.0.8条
建筑幕墙的垂直防火高度是0.8m,还是要按5.1.1~5.1.4条条文说明第三点垂直防火分区窗间墙1.2m的要求设置?
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8
GB50045-95
第4.1.7条
消防登高面长度是否可以分段累计叠加?
可以分段累计,但应保证可连续作业。
9
GB50067-97
住宅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可以设置电缆井和管道井,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1
GB50045-95
第6.2.6条
疏散楼梯间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条文说明允许在短距离内通过公用门厅,是否可短距离通过走道,短距离如何确定?
公建参照《高规》第6.1.7条不超过30m,住宅按照《住建规》6.3.1.2条不超过15m。
22
GB50045-95
第6.2.3.1条
1)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与第6.1.1.2条矛盾。
2)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如底层为层高大于4.5m的商场,如何应用?
3)住宅开向前室或楼梯间的户门(防火门)的开启方向是否一定要向疏散方向开启?
1)总层数为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可以为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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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通风井道设计规范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民用建筑室外进排风口的设计要点
本站编辑:admin 日期: 2012-03-22 15:07 点击:次
摘要:依据规范相关条文,明确民用建筑室外进、排风口的设计中常见情况的设计要求。
?
关键词:进风口排风口风口风速?
中图分类号: TU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
Designing points of outdoor air inlet and outlet、?
ByJiang Minggang?
AbstractBased on the relational standards , ascertains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outdoor air inlet and outlet in the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design.?
Key wordsair inlet, air outlet, wind speed of air shutter?
引言?
民用建筑室外进、排风口的设计是通风空调系统设计的基本内容,在满足本专业的合理性的同时,需要与建筑专业密切配合,整体协调考虑进、排风口间及与周围环境的相对位置的关系。
所以,熟悉规范中对室外进、排风口设置的要求,并在设计实践中准确应用成为暖通空调设计人员的必修内容。
?
室外进风口的设置位置?
进风口设置地点的选择的总原则根据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8.2.4条规定“机械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新、洁净的位置”。
在此总原则下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具体对进风口的位置又作了具体的要求,第5.3.4条规定“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应直接设在室外空气较清洁的地点(强条);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
”?
室外排风口的设置位置?
相对进风口的设置位置而言,对排风口的设置除个别有特殊危害排风的排风口作出明确定量规定外,如《暖通规范》第5.4.5条第4款规定事故排风的排风口,当排气中含有可燃气体时,事故通风系统排风口距可能火花溅落地点应大于20m。
仅在《通则》第8.2.4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废气排放口不应设置在有人停留或通行的地带”。
为了更易于设计者在实际设计中贯彻及把握《通则》的要求,一些地方规范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可以作为设计中定量要求的参考予以借鉴。
对于设计中常见的地下停车库的室外排风口,上海市工程设计建设规范DGJ08-98-2002《机动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第4.2.2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库排风口朝向人员活动区域时,其底部离地面不应小于2.5m;排风口设在非人员活动绿化带内时,其底部可低于2.5m”。
此条可以作为一般民用建筑室外排风口的设置高度的参考要求。
此外,排风口与周围环境的相对距离,《机动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第5.2.4条也规定“机动车停车库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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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进排风口的相对间距?
单就室外进风口或排风口一个而论,可以按上面论述执行,但当室外限定区域内同时设有进风口和排风口的时候,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开发商或者业主对建筑空间的利用可谓是“寸土必争”,必然使送排风机房的设置位置不可能任意选择占用,致使送排风风井及其风口的位置也必然受到限制,所以必须综合考虑进、排风口的相对位置以防止排风对进风的污染。
GB501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5.3.4条规定“进风口应低于排风口,并应避免进、排风短路”。
为了达到避免进、排风短路的目的,根据不同排风成分的污染程度,相关规范给出了具体做法的要求:?
针对事故排风,《暖通规范》第5.4.5条规定,“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必须高出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
特别指出是事故通风的排风对象应该仅限于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对于一般民用建筑平不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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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消防补风、排烟风口,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4.7条规定“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鉴于民用建筑中排风与排烟系统及送风及补风系统经常设计为兼用一套系统,室外进、排风口显然与消防用补风系统和排烟系统的风口为同一处风口,所以《建规》要求的进、排风口相对距离标准,应该可以作为室外进、排风口相对位置的普遍要求。
特别对于高层建筑
的消防用风口相对位置的要求,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作出相关规定,笔者认为可参考《建规》对此问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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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人民防空地下室进、排风口的位置,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另外作了相关要求,第5.3.3条规定“战时使用的和平战两用的机械通风进风口、排风口,宜采用竖井分别设置在室外不同方向;其设置符合第3.4.2条的相关规定,即“进风口与排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进风口与柴油机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5m,或高差不宜小于6m。
”作为民用建筑中具有专门属性的一类常见建筑,当涉及人民防空地下室进、排风竖井处地面时,进、排风风口的相对位置应该按此款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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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进排风百叶风口风速要求?
室外进排风口绝大多说情况使用防雨百叶风口,其构造主要包括防雨叶片及滤网,净通风面积仅占风口名义面积的50%左右。
如果口部风速选取过高,必将使风口的局部阻力增加,风口的噪音增高,最终难以达到设计排风量, 特别是在当前地下建筑普遍采用的排风兼排烟系统中,在排烟情况下如果排风口的阻力过大,容易导致消防排烟量不达标。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版)第4.1.4条第8款对进排风口的风速选取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此款的注释中特别强调“风口风速应按实际有效面积计算”。
同样对设计中常见的地下汽车库的设计,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08-98-2002《机动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第5.2.4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库的进风口风速宜取
1.0~4.0m/s,排风口风速宜取1.5~4.0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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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民用建筑在当前设计实践中占有重要比重,室外送、排风口设置不当,不仅影响到空气质量的品质,更严重的还有可能影响送、排风系统的设计效果,甚至于导致消防通风系统的不合理。
本文旨在提示设计人员认真阅读和理解规范,明晰规范的应用条件,以保证设计的合理并满足系统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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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5] 机动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
[6]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