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公司政务公开制度范本

公司政务公开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公司管理透明度,保障广大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公开原则(一)全面真实。
公司政务公开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不得有任何虚假、误导信息。
(二)公开透明。
公司政务公开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
(三)规范有序。
公司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政务公开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等。
(二)公司决策信息:公司发展战略、年度计划、财务预算、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
(三)公司管理信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招聘、薪酬福利、培训教育等。
(四)公司运营信息: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合同、项目进展、安全生产等。
(五)公司党的建设信息: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教育培训等。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政务公开方式(一)公司网站:公司应当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发布政务信息。
(二)公告栏:公司在办公区域设置公告栏,定期发布政务信息。
(三)会议:公司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公开公司决策、运营等信息。
(四)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册、内部通报等方式进行政务公开。
第五条政务公开时限(一)定期公开:公司应当定期公开政务信息,具体公开时限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即时公开: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公开:国家和公司对某些政务信息有明确公开时限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第六条政务公开责任(一)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负责本部门、子公司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公司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明确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是指政府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重要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
政务公开是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依法行政和政府透明的重要手段和渠道。
近年来,我国政府开放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也逐步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推动政风廉政建设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如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相应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当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政务公开是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是促进政府和市民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的桥梁。
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在于公开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形成的信息,是政府推进公共服务、民主决策、反腐倡廉、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务公开也是实现政府行政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前提。
政务公开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推进政府透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政务公开可以使政府决策过程和结果对社会公开,便于政府与市民之间形成良好的沟通与互动,遏制官员任意行使权利的大肆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合法性。
(二)惠及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政务公开可以让公民直接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和决策情况,增强公民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使公共决策更加公开、民主和透明。
(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政务公开工作可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政风廉政建设,增强市民对政府工作的信任感,从而建立和谐、民主、法制的政治生态。
(四)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政务公开是政府改革、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支撑。
政务公开可以激发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行政方式的变革,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建立是保障政务公开的必要手段之一。
要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政务公开制度,服务于人民,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一)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信息公开目录制度。
XX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XX县XX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为推进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街道各职能科室、村,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职能科室、村应当采取有效,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主动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贝!]。
第五条主动公开的内容(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3、反映各职能科室、村,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二)各职能科室、村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以下信息:1、行政法规、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2、财政预决算报告;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5、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7、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0、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1、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2、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三)各村委会应当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以下信息: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区)、乡(镇)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2、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第六条主动公开的形式。
各职能科室、村应当及时利用以下一种或者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公开栏、公报;2、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摇媒体3、各级各类档案馆(室)以及各职能科室、村、设立的查阅服务室(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4、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地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政务公开的意义政务公开是指政府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决策过程、行政权力运行状况和公共资源分配情况等,以提高政府工作公正性、透明度、合法性和监督性,实现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有效互动和沟通,促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政务公开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善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共治理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政务公开的范围应当覆盖政府所有工作领域,全面反映政府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2.及时性原则:政务公开要求政府及时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和执行过程,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迫切需求。
3.针对性原则:政务公开要根据不同受众的需求,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和手段,使公众能更好地理解和参与政府工作。
5.依法依规原则:政务公开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而公开和泄露涉密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1.政府工作报告和决策公开: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公布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重大决策方案等。
2.行政行为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包括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
3.政府财务公开:政府应当公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财政收支情况,加强财政收支透明度,防范和打击腐败。
4.公共资源分配公开:政府应当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包括土地、能源、水资源等的分配情况。
5.环境信息公开:政府应当公开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供环境信息服务,增强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和监督。
6.公众参与公开:政府应当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通过公民听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方式1.政府网站建设:政府部门应当建设规范、易于使用的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政府工作信息,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的核心是信息公开。
政府应当主动向公众公开政
府部门的职责、权力范围、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等信息。
政府还应
当公开政府的预算和财务状况,以保证政府的财务运作透明。
此外,政府还应当公开政府部门的工作计划、行政决策和法律法规等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和政策。
政务公开制度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阳光政府,推动政府权力的合
法化、规范化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化。
政府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
健全的政务公开机制和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政
府应当切实加强监督,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权力
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政务公开制度需要依法实施。
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明确政府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公开的程序要求。
同时,政府应当建
立相应的机构和制度,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政府还应
当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总之,政务公开制度是推进政府透明化、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机制,政府可以更好地与公众沟通,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
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顺利实施。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了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增加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公开内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服务承诺、工作职能和范围、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等。
公开形式包括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利用展板、印发政务公开资料等。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由有关部门提供,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推行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
首问责任制制度为了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该制度要求明确首问责任制,即在办事过程中,第一时间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要对所接待的群众事项负责,确保事项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热情、专业水平高、办事效率快,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作风根本好转,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所有后勤工作人员应该文明用语,接受群众监督。
二、凡是内外群众到我们所咨询或联系工作,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制”的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来访咨询的职工群众,在听取反映情况前,礼貌地主动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四、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予以解释或答复。
如果解释或答复不了,应该立即请求领导协助解决,尽量给来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若不属于我们所的工作职责范围,要说明清楚,并将其指引到有关部门。
六、对集体上访的来访者,应首先逐个进行身份查明,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所反映的问题。
七、如果发现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职工群众态度冷漠,问这个说不知道,问那个又说不清楚的,极不负责或故意难,甚至粗言粗语或顶嘴的,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公开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个人责任。
政务公开反馈制度为了更好地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特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改进和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全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三、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直接面对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工作事项必须公开;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药监系统政务公开主要围绕“职责权限、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承诺时间、监督渠道、办事结果”进行。
政务公开的项目(一)本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二)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三)行政审批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四)行政处罚事项;(五)行政服务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六)上级人事部门及本局制发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批转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内容。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单位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要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单位情况变化,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发布更新目录和相关内容。
五、公开的形式、方法和时间1、通过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本局工作职责、职权、审批项目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2、及时公示新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以及政务事项的变化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政府服务公众的理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和政府部门以及依法接受政府委托的单位。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全面,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合法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开原则,即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途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依法治国原则,促进政府工作的民主、透明和法治化,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公正和公开。
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进展和成果,不得隐瞒、歪曲或掩饰事实。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便民利民原则,积极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获取途径和服务方式。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第八条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包括政府机关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报告、预算报告、统计数据、监督检查、诉求处理等信息。
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政府工作的进程、结果、责任等信息,不得单纯公开形式,而忽略内容。
第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网上公开、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宣传展览等多种形式,并应当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广泛关注程度确定公开方式和途径。
第十一条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政府机关应当根据公众需求和社会反馈,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包括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审核和信息发布三个环节,政府机关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依规向政府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机关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审查处理,并做出公开或不公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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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内容、程序办事;
2、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
3、结合实际,讲求实放,不搞形式主义;
4、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和基层单位办事;
5、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政务公开化率要达到95%以上。
基本实现:方便群众和基层办事,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1、概况信息。
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
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
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
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
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
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
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
7、行政执法。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
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公开的形式
1、通过新闻发言人及有关媒体公开。
按照市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精神,根据粮食工作的实际需要,市粮食局指定专人为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政务信息;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在市粮食局网站和局
办公场所的政务公开栏以及相关的媒体上公开,让尽可能多的公众详细、全面并在第一时间知晓。
2、编辑办事指南与信息目录。
根据粮食工作职责,编制本机关的办事指南,以目录形式介绍本机关政务公开的名称、范围和内容,并做到适时更新。
3、实行预公开制度。
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粮食工作重要决策、计划、方案等,在制定过程或草案形成后,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4、会议通报。
需要向本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党员会、全体工作人员会,印发内部公开简报等形式予以公开;需要向特定对象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座谈交流、下发文件、编发信息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5、建立机关政务公开栏。
随时公示局机关需要公开的各项政务内容。
五、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
1、严格政务公开程序。
凡需公开的政务事项,在公开前,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需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实施公开。
重大公开事项需要得到上级批准后才能公开的,报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
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受理对违反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和办法的人和事
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市粮食局设立政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3、建立群众评议制度。
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
论监督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各种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4、建立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由办公室负责对局
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对各科室实施政务公开的情况、公开的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或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乃至给予政纪处分。
六、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市粮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机关行政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小组其它成员,由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