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上半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结合我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 丰富政务公开形式(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优化网站结构,提高网站内容质量,确保政府网站成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
(2)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3)开展政务公开活动。
组织政务公开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切,提高政务公开的知晓率。
3. 深化政务公开内容(1)公开政府信息。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2)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公开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 提高政务公开质量(1)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明确信息公开申请、审查、答复等环节,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严格审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3)强化信息公开监督。
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箱,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1. 存在问题(1)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存在遗漏现象。
(2)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足,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有待提高。
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一、整改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务公开逐渐成为加强政府和公民互动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政务公开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进步和民主法治建设。
然而,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整改和改进,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整改目标根据国家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单位制定了以下整改目标:1.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2. 完善政务公开的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便捷性;3. 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4.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
三、整改措施为了实现上述整改目标,我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1)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条例》,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法制监督。
(2)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完善政务公开的信息系统(1)对现有政务公开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便捷性。
(2)增加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渠道,确保公众可以及时、全面地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和决策过程。
3. 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与培训(1)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接受度。
(2)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4.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建立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的机制,强化工作的监督和督促。
(2)加强对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反馈和意见的收集和处理,推动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四、整改效果通过上述整改措施的落实,我单位取得了以下成效:1. 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明确了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形成了相互配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
2. 政务公开的信息系统得到了有效改进,信息发布的效率明显提高,公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是指政府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重要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
政务公开是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依法行政和政府透明的重要手段和渠道。
近年来,我国政府开放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也逐步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推动政风廉政建设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如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相应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当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政务公开是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是促进政府和市民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的桥梁。
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在于公开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形成的信息,是政府推进公共服务、民主决策、反腐倡廉、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务公开也是实现政府行政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前提。
政务公开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推进政府透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政务公开可以使政府决策过程和结果对社会公开,便于政府与市民之间形成良好的沟通与互动,遏制官员任意行使权利的大肆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合法性。
(二)惠及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政务公开可以让公民直接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和决策情况,增强公民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使公共决策更加公开、民主和透明。
(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政务公开工作可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政风廉政建设,增强市民对政府工作的信任感,从而建立和谐、民主、法制的政治生态。
(四)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政务公开是政府改革、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支撑。
政务公开可以激发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行政方式的变革,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建立是保障政务公开的必要手段之一。
要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政务公开制度,服务于人民,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一)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信息公开目录制度。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的要求,现就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二)推进行政职权公开。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对其中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职权,要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
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推动不涉密的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
(三)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公开。
切实转变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优化流程、简化程序、限时办结。
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目录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
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公开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
(四)推进办事公开。
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
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都要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
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凡是涉及公众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都应向社会公开。
向特定对象公开
凡是涉及特定对象的事项,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都应向特定对象公开 。
公开方式与程序
政务公开栏
网站公开
在民政部门办公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将需 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公示。
在民政部门网站上设置政务公开板块,将需 要公开的事项在网上进行公示。
处理措施
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04
附则
解释权与修订权
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民政局所有。
修订权
本制度的修订权归民政局所有,修订后的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生效时间与实施日期
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促进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更好地服务人 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等,以及其他 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单位和组织。
本制度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 信息。
工作原则
依法公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 照法定程序和范围公开政务信息。
真实公正
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不隐瞒、不捏造、不歪曲事 实。
及时便民
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方式,及时公开 政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和使用。
科学分类
根据政务信息的性质、内容、用途 等,进行科学分类和整理,方便查 询和使用。
02
公开内容与范围
公开内容
组织机构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要求,我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整改落实情况的调查和报告,以下是相关情况的总结:一、整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公司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改,以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目标是通过建立高效的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加强内部信息管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整改工作的组织和进展针对公司要求,我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整改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小组通过召开会议、开展调研、制定计划等方式,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整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修订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
2. 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公开的技术水平和便捷性,方便公众获取和使用政务信息。
3. 加强内部信息管理:加强政府各部门的信息管理能力,推动信息标准化、集约化和共享化,提高政务数据的质量和规范化程度。
4. 提升政务公开意识:组织和开展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
5.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整改工作的成效和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初见成效,政务数据的质量和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有所增强。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1. 政务公开的频率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仍有一定的困难。
2. 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水平和便捷性有待提高,用户体验不够好,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改进。
3. 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意识还较低,需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素质。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基本原则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内容、程序办事;2、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3、结合实际,讲求实放,不搞形式主义;4、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和基层单位办事;5、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政务公开化率要达到95%以上。
基本实现:方便群众和基层办事,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公开的范围和内容1、概况信息。
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
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
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
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
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
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
7、行政执法。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
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第五条单位应当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等。
第六条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责权限、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二)单位制定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三)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工作总结等;(四)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五)单位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答复的形式包括书面答复、口头答复或者当面答复。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安全。
三、政策解读第九条单位应当对发布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解读,便于公众理解和应用。
第十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如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举办专题讲座等。
四、公众参与第十一条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
第十二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如征集意见、问卷调查、公众座谈会等。
五、监督考核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单位可以邀请公众、媒体等进行政务公开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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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务公开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政务公开不仅是政
府的责任,更是一种公民权利的体现。
为了更好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的透明度
和公信力,制定一份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
需求,本文将提出一份关于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建议,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的进一步规范和落实。
一、明确政府各级部门的政务公开义务和范围
当前,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着范围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的问题。
建议在
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义务和范围,明确规定
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范围和方式。
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主动主动公
开政务信息,以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不够健全,导致政务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
在
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时,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明确政务公开的工
作程序和流程,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
当前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存在着不够完善、不够便民的问题。
在修订《政务公
开工作制度》时,应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增加
政务公开信息的市民化和便民化元素,使政务公开信息更加贴近市民的需求,更加方便市
民获取和利用。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存在着不足的问题。
在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时,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
服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支持。
在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时,
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公
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奖惩机制
为了更好地激励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应建立健全政务公
开工作的奖惩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表现给予奖励,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不足和失职
行为进行惩戒,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七、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需要有力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在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时,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的跟踪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落实。
通过以上建议,可以更好地修订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
规范化、便民化和透明化,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