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和环境的辐射安全,保障核设施、辐射设备以及相关行业的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卫生防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辐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核设施、辐射设备使用单位、放射诊断、治疗单位等,具体范围由国家辐射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第三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辐射活动,保障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四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辐射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二章辐射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辐射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风险防范原则。
根据辐射活动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合规原则。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卫生防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辐射活动。
(三)科学合理原则。
根据辐射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科学合理地进行辐射安全管理。
(四)持续改进原则。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不断改进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安全效益。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辐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辐射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任务。
第七条辐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一般由以下部门组成:(一)领导班子。
负责制定辐射安全政策和发展战略,统筹协调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二)辐射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具体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规划、指导、监督等。
(三)技术支持部门。
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协助辐射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四)内部监督部门。
负责对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八条不同单位的组织架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保证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相互配合,确保辐射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职责分工第九条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一)领导班子。
负责制定、审批、领导和监督辐射安全管理政策和措施。
(二)辐射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4篇)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防止辐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确保辐射工作和设施的安全可靠,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1.制度目标:明确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的目标,确保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2.组织机构:建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管理机构,确定各级责任和权限。
3.管理要求:明确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的基本要求,包括辐射源的确定、辐射工作的分类和风险评估、防护措施的制定和执行、辐射监测与核安全的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等。
4.人员培训:对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开展复习和考核。
5.辐射监测:建立辐射监测系统,对辐射环境和工作场所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6.事故应急: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和操作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率。
7.设施管理:对辐射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8.文件管理:建立辐射管理档案,对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相关文件进行管理,留存必要的记录和数据。
9.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辐射工作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安全教育:开展辐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公众的辐射安全意识,增强辐射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辐射工作和设施的安全性,减少辐射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并对相关工作和设施的管理提供指导和支持。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2)引言: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是重要的科学技术领域,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辐射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本文将以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为主题,分析其必要性、主要内容和实施过程,以及在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和应对策略等。
一、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必要性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是一项高风险、高危险性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一、总则为加强辐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辐射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辐射源管理1. 对本单位的辐射源进行登记、分类、编号,并建立辐射源档案。
2. 定期对辐射源进行检测、维修、更换,确保辐射源处于良好状态。
3. 对辐射源进行安全标识,标明辐射类型、辐射水平、警示标志等。
四、辐射防护1. 严格执行辐射防护“三原则”:防护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当量。
2. 设置辐射防护屏障,确保辐射防护效果。
3. 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五、人员培训与考核1. 对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进行辐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辐射安全意识。
2. 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辐射安全操作技能。
六、辐射事故应急处理1. 建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处理等程序。
2. 对辐射事故进行分类,根据事故等级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3. 对辐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监督检查1. 定期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补充和完善。
九、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辐射源管理:对辐射源进行登记、分类、编号,并建立辐射源档案;定期检测、维修、更换辐射源;设置辐射源安全标识。
2. 辐射防护:执行辐射防护“三原则”;设置辐射防护屏障;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
3. 人员培训与考核:对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进行辐射安全知识培训;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辐射安全操作技能。
辐射管理制度(最终版)

辐射管理制度(最终版)第一篇:辐射管理制度(最终版)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列入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范围,并给以足够的重视。
在放射源的购入、使用、退役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一、放射源的购入1、严格执行放射源的准购制度。
2、确保从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入放射源。
3、及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源转让审批表》。
4、放射源购入后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测,及时在相关部门备案。
二、放射源的使用1、放射源入厂后应及时建档,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防止丢失。
2、含放射源仪表的工作场所应设立电离辐射的警示标志。
3、放射源专用操作工具由专人保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卸放射源。
拆卸放射源应由专业人员完成。
4、放射源需要短期入库贮存保管时应制定拆装运输方案确保安全。
三、放射源的保管1、贮存放射源的库房应有完备的防盗设施,加强安全保卫。
2、严格放射源的出入库登记制度。
3、放射源的库房应上双锁、双人管理。
4、库房门口应设立电离辐射的警示标志。
四、放射源的退役1、放射源退役时,不得自行转让、不得就地深埋,应退回当地有资质的放射源收储单位或放射源生产单位。
2、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退役注销手续。
五、放射工作人员管理1、同位素仪表的维护保养、放射源的拆装等工作,外委放射仪表生产厂家完成。
2、公司设立放射性工作人员14名,负责放射源仪表的简单日常维护。
3、放射性工作人员应经培训取证后上岗,并配备剂量计量片,定期体检。
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1、放射源使用时应有专人巡检。
2、放射源短期不用时应放在专用源库贮存。
3、源库应有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设施。
4、贮存放射源的库房应加强安全保卫、专人保管。
5、严格放射源的出入库登记制度。
6、放射源的库房应上双锁、双人管理。
7、库房门口应设立电离辐射的警示标志。
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1、放射源转让完毕后应及时建立放射源台帐。
2、放射源的编码卡及出厂证书应妥善保管。
3、放射源出入库要严格登记,保管人与借还人签名。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医院内辐射设备和辐射工作者的安全,防止辐射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带来的损害,订立本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存在辐射源和辐射工作者的科室,包含放射科、核医学科、肿瘤科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1.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岗位,并聘请专职辐射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关工作; 2.辐射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和宣传,确保辐射工作者了解辐射安全知识,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3.辐射安全管理员应监督辐射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定期检查辐射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4.辐射工作者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正确佩戴辐射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第四条辐射设备管理1.医院应订立辐射设备台账,明确辐射设备的种类、型号、编号、安装位置和责任人; 2.辐射设备的购置、安装、改造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经过医院辐射安全审批; 3.辐射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放射诊断或核医学从业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4.辐射设备的维护和维护和修理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人员进行,并建立维护和修理记录;5.医院应定期对辐射设备进行放射安全性能测试、校正和质量掌控,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五条辐射防护措施1.医院应设计和设置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辐射防护设施,包含辐射防护墙壁、门窗、屏蔽和警示标识等; 2.辐射工作者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佩戴个人辐射防护用品,包含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医院应订立辐射工作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限制,避开超出国家相关标准; 4.辐射工作者进入辐射区域前应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离开时应进行辐射污染检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形; 5.医院应建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并减少损害。
第六条辐射安全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包含放射防护知识、辐射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2.新入职辐射工作者必需进行入职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3.医院应建立辐射工作者的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和考核结果。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本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前言本标准是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按公司《质量手册》所确定的质量管理过程、相互关系及管理要求编制而成。
本标准由设备部提出。
本标准由行政部归口。
本标准由设备部起草。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及控制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过程的辐射安全运行控制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术语和定义本章无条文。
4.管理职责4.1.行政部负责公司有关辐射工作的监测、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负责射线装置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2.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辐射工作的日常管理。
4.3.设备部4.3.1.负责管理射线装置资产台帐。
4.3.2.负责射线装置的闲置、调拨、报废等的组织实施。
4.4.质量管理部4.4.1.负责对属于计量设备的辐射装置进行设备管理。
4.4.2.负责按照检定规程对属于计量设备的辐射装置进行检定。
5.管理内容与方法5.1.确定辐射作业范围5.1.1.公司涉及辐射工作的单位:XXX。
5.1.2.公司涉及射线装置的设备:XXX。
5.2.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5.2.1.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5.2.1.1 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安全保卫组应当组织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依照国家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5.2.1.2 安全保卫组填报以下申报材料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a)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按政府部门提供的样式为准);b) 辐射安全管理程序(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职责);c)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机构代码证复印件;d) 设备台帐;e) 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健康检查证明;f) 个人剂量计检测报告;g) 废物处理协议;h) 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i) 放射工作场所监测报告等。
5.2.2.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变更及注销5.2.2.1 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辐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保护公众环境安全,加强对辐射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辐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辐射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科学监管”原则。
第四条所有从事辐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辐射工作安全。
第五条辐射工作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第六条辐射安全管理机构是单位对辐射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和准确性。
第三章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辐射工作的组织管理、辐射防护、辐射监测和事故应急等内容。
第十一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辐射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地划分辐射区域,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辐射监测和报告第十三条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对辐射区域和人员进行辐射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给辐射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对于发生辐射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应当立即停止辐射工作并报告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同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理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事故报告、人员疏散、辐射泄漏控制、辐射监测和医疗救护等内容。
第十七条对于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按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理,并报告辐射安全管理机构。
第六章辐射安全教育和宣传第十八条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辐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详细版)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详细版)一、引言本文档旨在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确保辐射相关工作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保护人员、环境和财产免受辐射损害。
2. 原则:- 法律依从: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风险评估:评估辐射相关活动的潜在风险。
- 预防为主:采取措施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 安全文化:培养辐射安全的意识和行为。
- 持续改进:定期检查评估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进行改进。
三、组织与职责1. 辐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2. 负责人:确保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并分配相应的资源。
3. 员工:遵守管理制度,参与培训和教育,并报告辐射相关的问题。
四、辐射安全控制1. 辐射事故预防:- 制定工作程序和标准操作规程。
- 建立辐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 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辐射源的安全使用:- 控制辐射源的进出、存储和使用。
- 确保辐射源的标识和警示。
- 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并进行培训和监督。
3. 辐射泄漏和事故应急管理:- 建立辐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辐射泄漏情况。
-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
- 进行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分析,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辐射安全培训和教育1. 新员工培训:对新员工进行辐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 定期培训:为员工提供定期的辐射安全培训课程。
3. 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辐射安全意识。
六、辐射事故管理与报告1. 事故报告与调查:对辐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
2. 事故处理与纠正: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采取纠正措施。
3. 事故记录与统计:记录和统计辐射事故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七、监督与审查1. 监督机构:设立辐射安全监督机构,对辐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审查和评估:定期进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
3. 改进建议:提出改进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的建议并跟踪执行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延长石油安源化工有限公司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二月
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制度
1、对放射源装置进行维修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必须有防护用品(铅服、防护眼镜、手套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装、移动或变动相关设施,对违反规定而造成设备和人身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
2、源窗口上方剂量偏大,操作中尽量使身体特别是眼睛避开该处。
3、安装操作时配带防护眼镜,穿防护服,源窗口放置厚2~5mm塑料板和铅板遮挡。
4、禁止擅自修理放射源快门以及电磁控制阀的修理和更换或其它作业;禁止将手指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定量传感器的测量间隙内。
5、应急处理过程必须佩戴辐射剂量计,最好为具有报警功能的剂量计,无剂量计,禁止进行任何操作。
6、在发生密封源丢失,应立即安排人员采取各种途径尽快寻找被丢失的密封源,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并联系密封源生产厂家。
7、技术人员处理被丢失的密封源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被丢失的密封源近距离接触时间。
将距被丢失的密封源至少5m的范围设为警戒区,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禁止公众入内。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加强放射源的环境安全管理。
放射源装置操作规程
1、放射源装置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
2、使用前点检放射源装置各项技术性能与安全防护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异常时不能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每周对放射源装置各项装置与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查与校对,并做详细的检查与校对记录备案。
4、放射源装置的使用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严禁和杜绝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者予以教育、检查、处罚。
5、放射源装置使用完毕前要及时对数据进行备份,使用完毕后也须有使用记录备案。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在放射源设备周围设置安全防护围栏,放射源申购、检查、验收、存放、保管、状况登记由专人负责。
2、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3、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说明文字。
4、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正常运行,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水平监测。
5、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积极学习辐射安全专业知识。
6、从事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已经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7、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区域时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剂量计每3个月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8、警告工作人员不要朝放射源小孔内探视,若必须进行观察,则采用镜子进行反射探视。
9、非工作人员不得在放射源附近停留,确因工作需要由辐射专管人员采取适当厚度铅板对逸散射线进行封闭后,方可进行工作,防止受到意外照射。
辐射人员培训制度
1、放射源装置使用人员必须到指定机构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颁发工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上岗后每年进行再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2、公司每年对放射源装置使用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的再教育或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公司每年对放射源装置使用人员进行放射性专业操作技能的再教育、培训、考核,提高放射性专业的操作技能。
辐射岗位工作职责
一、岗位要求:必须经过辐射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在用放射源装置的日常监控和安全运行工作。
2、负责对放射源工作场所的辐射监管工作,杜绝非工作人员私自进入工作场所。
3、负责及时提醒和监督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
4、定期按要求进行检查,确认放射源完好无损、防止因放射源的丢失、防护设施损坏等问题造成的严重后果。
5、负责放射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非专业检修人员擅自拆除、移动或变动相关防护设施,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公司内辐射安全机构批准,并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行操作。
6、配合监测部门定期对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辐射防护措施。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
根据有关防护标准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特点制定并实施以下监测制度:
1、监测项目:γ辐射剂量率;
2、监测对象:料位计;
3、监测点位:源罐表面5cm和100cm处及设备周围有人员活动的区域;
4、监测频次:企业每周监测一次;委托有资质单位每年监测一次;
5、监测目的:通过监测确定放射源装置应用对设备周围活动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的年吸收剂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值。
放射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放射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公司一旦发生放射源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源事故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1、本公司成立放射源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组长:王光亮
副组长: 党军礼白小明
成员:高伟郇宇飞李琼池杨世平高红博
赵永亮白露张曼曼杨龙
应急电话:
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设在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放射源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落实各项辐射安全措施,日常工作主要由高伟同志负责。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⑴定期组织对放射源安装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领导并落实整改措施;
⑵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放射源泄漏、被盗、丢失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⑶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处理;
⑷负责向环保、公安、卫生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⑸负责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⑹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射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他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⑺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8)事故处理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9)负责编写、上报事故报告的工作。
按照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调查,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妥善保管。
(10)同时协助环保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放射源事故的应急措施
1、放射源的丢失、被盗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或被盗,首先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启动公司应急程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2、放射源污染或人体受超剂量照射放射事故的处理
(1)当工作场所发生放射源污染事故时,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
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同时向市环保部门报告。
(2) 对可能受到放射性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或应急救援措施,将受
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市卫生局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到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同时向市卫生部门报告。
(3)组织专家鉴定放射源的类型、性质、污染的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迅速确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属于重度污染的应请市环保部门专业人员处理。
四、放射事故报告电话
本公司放射源事故应急电话:
市监管部门电话
市环保局12369
市公安局110
市卫生局
五、应急状态终止后,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总结报告。
安源公司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人员名单
安源公司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人员名单序号名字性别
1高伟男
2全国栋男
3高红博男
4白小明男
5贾建成男
6杨永杰男
7郭炳元男
8张曼曼女
9范峰昂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