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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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于固定总价招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办理建议和建议致: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企业据悉贵企业在本次招招标结束还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前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现本所律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招招标阶段及施工阶段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预防及办理方式提出以下指导性建议和建议,供贵企业在此次及此后的招招标参照。

一、对于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在招招标阶段的预防及处理(一)招招标过程中的预防及办理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漏项的问题,招标文件常常会有几种要求招标人办理的方法。

1、在清单后附表直接增添项目。

2、在主要资料价钱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纳的资料单价,作为评分时专家打分的一个依照。

1)招标人供给的主要资料价钱表应包含详尽的资料编码、资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2)所填写的单价一定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纳的相应资料的单价一致。

招标方进行增补是应当被绝大多数招标文件同意的。

招标人这样做,对业主起码有两点利处:一是此后若发生了近似项目的更改,就有了套价的依照,并且这个价因为竞争的原由不会高;二是总价报死报价,假如招标人在清单后面增添了一些项目,而总价又拥有竞争力,那说明其余清单的综合单价也不高。

假如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应当增补而招标人考虑竞争的原由没有做增补项,绝大多数招标文件会认为该漏项花费已计入其余项目。

(二)经过招标文件进行预防和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在采纳“固订价钱合同”时就明确提示两方在专用条款中要对固定总价下的风险范围、风险花费的调整和计算等做出明确的商定,以防止往后引起纠葛。

在招标方简单以清单无列项的原由向甲方进行索赔,进而使甲方肩负其供给清单漏项的风险的基础上,甲方为了躲避这类风险,达到在一次招标报价中达成其供给图纸的工程建设,在招标文件中能够做以下说明:所供给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联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供给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目仅作为招标的共同基础和最后结算与支付的依照,而招标人一定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漏项

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漏项

固定单价合同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计价方式。

在这种合同中,工程任务的量和单价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确定,工程总价则根据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得出。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工程规范等方面的不完善,可能会出现工程量漏项的情况。

那么,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量漏项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固定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漏项指的是在合同签订时,由于种种原因,工程量清单中未能列出或者标注不明确的工程量。

这些漏项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且对工程总价产生影响。

因此,解决工程量漏项问题对于保证合同公平、维护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漏项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 补充协议:当发现工程量漏项时,承包人和发包人可以就漏项工程量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漏项工程量的内容、数量和单价,以及相应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 工程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缺项或者需要调整工程量,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应详细说明需要调整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和单价。

发包人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批准。

签证批准后,工程总价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

3. 协商解决:当双方在工程量漏项问题上存在争议时,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就漏项工程量的认定、支付和调整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合同精神和公平原则,确保双方权益。

4. 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在工程量漏项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签证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避免工程量漏项问题的发生,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确保清单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解决

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解决

1. 漏项问题产生的原因1.1漏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按照土木工程合同类型分类中,常用的合同类型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八条对固定总价适用范围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只是基于工程实际特点,更多时候由于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若在施工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结算简便且节省了计量核价工作;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

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设方的优势地位和对于竣工结算的考虑,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方来说,所要承担的风险比建设方更多。

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的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

由此导致的问题还延伸到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

如果此类问题未在招投标阶段得到解决,并被招投标双方忽略,或者是投标方有意隐瞒,施工过程无可避免要牵涉到项目费用增加,还可能由于二次订货耽误工程工期。

1.2漏项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1.图纸不熟悉编写清单的人员毕竟精力和经验有限,不可能对大量的图纸事无巨细的一一把握,造成图纸上有的单项工程在清单中遗漏。

例如对某整个装饰物品的漏项或者数间教室的石膏板吊顶的数量只算了其中一间。

2.对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招标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招标图纸、清单、补遗等各种材料。

许多甲方要求的措施费或独立费就隐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桩基的监测费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完成消防验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担当地政府加收税收费用等等。

这些不小的费用往往不显示于图纸,也容易被清单遗漏。

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中,工程量清单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是工程项目中确定和确认工程量的依据和标准。

但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往往还会存在漏项,这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进度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因此,本文将从原因分析和对策两个方面来探讨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问题。

一、原因分析1.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够细致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非常详细,面面俱到,细节不能放过。

如果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够细致,就很容易导致漏项。

例如,在某项工程量中漏掉了一个细节,或者某个工程量的计算公式没有考虑到全部因素,都会导致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

2.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缺乏经验对于没有编制过工程量清单的人员,可能由于其缺乏经验,无法准确把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和要求,这也很容易导致漏项的出现。

例如,有些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不会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需求,他们可能只是根据常规的方式来编制工程量清单,这就很容易忽略一些重要的细节。

3.工程量清单审核不够严格工程量清单审核环节非常重要,如果审核不够严格,就容易出现错漏。

例如,审核人员没有看到某项工程量漏掉的一些细节,或者审核人员认为漏掉的细节并不重要,就容易出现漏项的情况。

4.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在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调整或修改,这就容易导致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的情况。

例如,设计图纸中没有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或者设计图纸中的结构不合适等问题,都会导致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

二、对策建议1.工程量清单要求细致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够细致的问题,可以通过对编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制定清晰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则等方式来加强工程量清单的细致程度。

2.编制人员要求专业化对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的要求,建议可以通过招募专业的工程师或者对现有员工进行专业化培训等方式来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编制能力。

3.审核环节要求严格针对工程量清单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可以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并且设置多级审核制度,以确保工程量清单完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漏项的处理原则1、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在该规中明确: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容。

2、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定要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容,有疑问的要及时与招标方沟通,并在对招标图纸的审核基础上提出图纸疑问,待这些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再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围的要求,计算工程量。

在编制清单时,对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对工程量清单特征项目的描述时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同时,要按不同工程专业进行划分,以每一个单位工程为对象,显示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名称、工程量以及单位,并且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将投标方需注意的地方进行明确解释。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规定:4.0.9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水利工程清单漏项的处理

水利工程清单漏项的处理

水利工程清单漏项的处理一、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产生的原因1.1业务不精漏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写人员经验、精力有限,不能对图纸中各个细节及施工工艺、流程全面熟悉,或者由多人编写,彼此之间衔接不畅,导致工程量清单中出现遗漏。

1.2人为故意漏项为简化复杂的编写过程,同时也为发包方规避施工后的价款风险,甚至设置陷阱,使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简化。

1.3招标图纸不完善漏项招标图纸可能由于设计深度问题,与施工图纸有偏差,或施工图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增减、变更。

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往往直接漏列这部分项目。

二、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处理措施在工程量清单中,上述水利枢纽工程中有采用固定总价的项目,有采用固定单价的项目。

总价项目往往不只是基于过程实际,更多时候由于发包方认为项目总价对于工程价款的结算简便而易于操作,同时,也希望通过固定总价来规避风险,从而控制工程造价;在固定单价项目中,招标图纸中存在而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在工程结算时发包方也会根据相应的文件认为该项目已经考虑在工程报价中。

因此,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的解决尤为重要,如果此类问题未在招标投标阶段得到很好的解决,或者被双方忽略,甚至发包方有意为之。

在施工过程中无疑需要增加项目的实施费用,甚至耽误工期。

所以,作为投标方和将来的承包方,在其参与的各个阶段均需要及时并妥善处理好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

2.1招标投标阶段中工量清单漏项的处理措施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员以及造价人员,应具有充分的敏感性、洞察力和责任心。

在招标投标阶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a.全面熟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相应的各类文件和相应的施工规范。

对存在的疑义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检查。

b.研究本单位将投入的施工资源以及本单位成熟的施工工艺、施工流程。

c.需要充分踏勘现场,主要了解施工现场环境,包括现场工况条件,工程所在地人文、社会、自然、经济等环境,现场水文、地质情况。

对前面提到的泵站施工进场道路基础处理以及固定总价和其他以项为单位的项目更要充分详细了解相对应的工况。

清单漏项怎么处理,只要知道一个方法就能搞定

清单漏项怎么处理,只要知道一个方法就能搞定

清单漏项怎么处理,只要知道一个方法就能搞定很多人在碰到清单漏项这种状况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为此这里整理了相关的处理方法,包括:保证工程量计量范围与招标文件的承包范围一致;仔细查看图纸的每个细节,特别是图纸说明,并增加校对、审核环节等方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保证工程量计量范围与招标文件的承包范围一致具体研读作为编制依据的有关资料是确保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首要一步。

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重要依据的施工图纸与招标文件应反复比对,特别是招标文件中关于承包范围的章节应与依据施工图计量的工程量清单反复比对,保证范围一致。

应当重点关注承包范围中关于施工总承包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及独立承包合同之间施工界面的划分是否存在漏项或重复。

二、仔细查看图纸的每个细节,特别是图纸说明,并增加校对、审核环节有些工作内容,〔制定〕仅在制定说明中表述,而这些工作又是完成项目不可缺少的工作。

编制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仅看平面图、系统图,不重视制定说明则可能会造成此类工作内容的清单漏项。

常见的项目有:电伴热、门窗的特别五金件、抗震支架等。

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必须要编制人员非常细致、严谨且耐心,认真对待图纸中的每个细节。

另外增加校对、审核环节是减少此类漏项失误的有效手段。

三、了解施工现场状况,确保措施项目编制全面工程造价主要由构成实体的费用、措施项目费用、规费和税金组成。

实体项目的费用施工图纸可计量计价,而措施项目费用不仅与施工图纸有关,还与项目施工现场状况及施工方案有关。

而关于后者,〔建筑工程〕项目之间有共性,也有差异。

关于共性问题计价规范的都有明确的列项,但关于项目的特别性的把握,则必须要编制人员深入了解施工现场状况,并结合制定内容编制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措施项目,以确保措施项目的全面性。

特别的施工措施费包括以下几方面:1.施工场地相关的:如场地是否狭小、是否具备排水、临时施工用电、临时施工用水等条件、施工周边交通、居民状况等;2.基坑深度相关的:如是否为深基坑、场地是否具备放坡条件、是否必须要降水排水等;3.是否存在重大危险项目:如大型钢结构的吊装、外幕墙、深基坑作业等;4.发包人对项目质量的特别要求。

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错漏

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错漏

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错漏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随着建筑市场的日益发展,总价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总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按照约定的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总价,具有简化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任等优点。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工程量清单的错漏问题时常出现,给双方带来一定的困扰。

本文将对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错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工程量清单错漏的原因1. 编制顺序不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可以按照施工顺序、定额子目设置或图纸顺序进行。

如果编制顺序不规范,容易导致清单错漏。

2. 定额与清单设置不同:定额子目是按工序设置,而清单子目是将若干工序组合起来。

这种设置方式容易导致清单错漏项。

3. 清单与定额混淆:招标工程量清单只计设计图示尺寸净量,不包括施工方案及措施损耗。

由于招标时无法确定施工方案及损耗控制水平,容易导致清单工程量错误。

二、工程量清单错漏的影响1. 影响合同履行:工程量清单错漏会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工程量的理解和计算产生分歧,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2. 增加合同纠纷:工程量清单错漏容易引发合同纠纷,增加双方的法律风险和合同争议解决成本。

3. 影响工程质量:工程量清单错漏可能导致施工过程中,承包商为了弥补损失而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工程质量。

三、应对工程量清单错漏的策略1. 强化编制质量:发包人应要求编制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明确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量清单错漏的责任和处理方式,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3. 加强合同管理:双方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量清单错漏问题。

4. 完善审批流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清单质量。

5. 引入第三方审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计,以确保清单的准确性。

6. 加强沟通与协调:发包人和承包商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解决工程量清单错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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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漏项问题产生的原因漏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按照土木工程合同类型分类中,常用的合同类型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八条对固定总价适用范围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只是基于工程实际特点,更多时候由于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若在施工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结算简便且节省了计量核价工作;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

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设方的优势地位和对于竣工结算的考虑,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方来说,所要承担的风险比建设方更多。

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的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

由此导致的问题还延伸到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

如果此类问题未在招投标阶段得到解决,并被招投标双方忽略,或者是投标方有意隐瞒,施工过程无可避免要牵涉到项目费用增加,还可能由于二次订货耽误工程工期。

漏项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1.图纸不熟悉编写清单的人员毕竟精力和经验有限,不可能对大量的图纸事无巨细的一一把握,造成图纸上有的单项工程在清单中遗漏。

例如对某整个装饰物品的漏项或者数间教室的石膏板吊顶的数量只算了其中一间。

2.对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招标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招标图纸、清单、补遗等各种材料。

许多甲方要求的措施费或独立费就隐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桩基的监测费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完成消防验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担当地政府加收税收费用等等。

这些不小的费用往往不显示于图纸,也容易被清单遗漏。

3.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在一项清单组项中,要完成多个定额内容或一个施工流程包括多个施工步骤。

编制清单中往往注意工程量大的工作内容,而遗漏了数量相对小的工作内容。

例如打预制工程桩遗漏引桩,而地质条件又很不好;例如设计图纸规范用PE给水管,按规范PE给水管不能暴晒,但并未说明屋面部分要采用的保护措施。

另外定额和规范不符时,应以规范为准,因为验收时以规范为准。

4.图纸模糊或不完善造成报价偏差招标的施工图纸可能由于设计深度问题,部分内容未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编制清单人员往往直接遗漏了该项工作内容。

例如在平面示意图上有一个化粪池,而并无具体做法和大样图;例如在厕所隔断上画有扶手的示意图,却无文字说明,亦无材质尺寸等介绍等等。

从以上这些原因分析来看,投标方所处的位置相对比招标方有利,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因为施工企业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经验的承包商理所应当发现招标文件及清单中的问题和漏洞。

2. 漏项问题在招标阶段的初步预防招投标过程中预防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漏项的问题,招标文件经常会有几种要求投标人处理的办法。

(1)在清单后附表直接增加项目(2)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用的材料单价,作为评分时专家打分的一个依据。

①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②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投标方进行补充是应该被绝大部分招标文件允许的。

投标人这样做对业主至少有两点好处:一是今后若发生了类似项目的变更,就有了套价的依据,而且这个价由于竞争的原因不会高;二是总价包死报价,如果投标人在清单后面增加了一些项目,而总价又具有竞争力,那说明其他清单的综合单价也不高。

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该补充而投标人考虑竞争的原因没有做补充项,绝大部分招标文件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招标文件中预防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在选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就明确提示双方在专用条款中要对固定总价下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调整和计算等做出明确的约定,以避免日后引发纠纷。

在乙方容易以清单无列项的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从而使甲方承担其提供清单漏项的风险的基础上,甲方为了规避这种风险,达到在一次投标报价中完成其提供图纸的工程建设,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说明。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检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自行调整,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且招标人未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形式给予更正,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另行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予以调整。

如投标书中未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或偏离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项偏离内容,则投标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

3. 施工过程中漏项问题解决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及时与业主沟通,图纸上不明确的地方主动提出要求设计确认,以免耽误采购时间,延误工期。

这里牵涉到一个承包商内部部门协调的问题。

因为作为投标单位的时候由投标人员和预算人员与招标单位接洽,而进入施工阶段时则由承包项目组接手。

人员换了,资料交接是不是完整,造价人员如果也更换的话那么对工程的了解也要重新开始,招标阶段发现的问题可能被施工人员忽略。

因此承包商不应该有中标就万事大吉的观念,因为承接工程的最终目的是盈利,只有施工阶段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才能保证企业的持续成长。

具体讲就是,承包商在按照图纸施工时应不时查阅当时的报价表,当发现清单的漏项及时向建设方及设计方确认。

若确属于图纸不明确的地方,应尽快明确详细的做法、材质等等。

除了及早安排此项目施工的同时,保留建设方的确认依据,为申报款项做准备。

清单计价规范中说明: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②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 竣工结算中对漏项问题导致的造价问题进行复核这里应该明确几点内容。

首先,总价合同的情况下,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按清单所报的综合单价仅仅是为了发生变更时计算变更造价,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具体内容就是按照招标时的图纸和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

图纸上有的都应当完成,而不是只看清单。

第二,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施工合同文件的各组成部分之间有严格的解释顺序,其中图纸解释工程量清单。

报价时以图纸为准。

图纸有图例,也有相应的画图规则和规范,应当以正常的方式理解图纸。

对读图导致的失误不是变更合同价格的理由,不明白的地方就应该提出疑问,否则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第三,设计变更和设计深化的概念是不同的。

设计变更是把已经有的变成另外的,增加或取消;设计深化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细化而不是引起新的变化。

对清单漏项项目的造价结算处理通过上面讨论的清单漏项原因,其中前三项原因造成的漏项,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模式下,按照上述的合同条件,很清楚承包商是不能以清单漏项向业主索赔的。

而针对第四种情况,由于图纸模糊或不完善引起的清单漏项,这在一定范围内属于设计变更,承包商是有权利进行相应的提出费用要求或索赔的。

对于图纸模糊或不完善的情况,建设方通常采取原图纸完善、变更或干脆取消这几种处理方法,于是对于价款结算也产生了不同的结果。

漏项项目原图纸完善的结算对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招标图纸的完善内容,原则上采用补差价的方式,即在此单项工程实际价格基础上扣除理应含在原投标价中的价格。

一般在图纸不完善的时候,采用扣除整个工程同档次品牌的价格。

例如某工程厕所隔断应附加安装残疾人扶手,可是图纸未明确此为扶手及扶手的材质尺寸等等。

只是在施工平面图上有一个扶手标志,同时清单没有此扶手内容。

业主工程师指定了品牌及样式,指定由承包商完成。

那么在结算时,业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表明图纸上有,隔断上有扶手的平面图,应该按图纸验收,属于清单漏项,不增加费用;承包商认为这图纸不明确,属于设计变更,应该费用增加。

建设单位在给承包商扶手的实际价格的同时,应怎么扣除清单组价的价格呢。

因为清单上没有明确,那么是按照普通扶手价格扣,还是按照整个工程同档次的品牌价格扣,或是按照我业主指定的品牌价格扣?按照工程量变更的调整规则,清单上有类似的扶手的相应报价,所以扣除时参照了此单价。

对漏项项目变更的结算原图纸的施工做法很清楚,但清单该项中遗漏。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又对此项内容进行变更。

例如某装修工程,图纸标有6扇木门,清单未提供此项目,招投标时承包商也未提出疑问。

在实际施工中,结合以后消防验收考虑,更改为防火门。

那么类似此类的变更结算应在实际发生的费用中扣除原招标图纸的工程量费用。

漏项项目取消时的追减原图纸做法可能模糊也可能清晰,但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表示,此项工程内容不必做了或另请施工单位完成。

那么在结算时,就应该按照上述原则追减相关部分费用。

关于清单计价风险责任承担的讨论施工单位有可能很怨,为什么同样属于清单漏项,叫我做吧,不给钱;不叫我做吧,倒扣钱,好像风险都在施工单位。

其实这正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精神所在,即施工单位只要理解,工程是按照图纸及规范来验收的,而不是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举个对承包商有利的例子,某建筑构件厂因上海欧尚杨浦一号项目的钢结构工程与上海某超市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800万元。

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较工程量价格清单少用钢材40吨(价值人民币约80万),在结算时业主以承包商少用钢材为由拒付该部分工程款,遂酿成纠纷。

最后处理结果:按合同结算。

因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业主来说,同样也有一定的风险。

作为施工单位能否获得盈利规避风险,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在招投标相对短的时间内完善工程量清单,规避自身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节约成本,才能创造出可观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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