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场秩序的政策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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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忻政〔2020〕27号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忻政〔2020〕27号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正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山西省人民政府: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23号)下发后,我市高度重视,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定为重点工作任务,把清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治统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组织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对2019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一、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市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忻州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忻政办发〔2020〕27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重点、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彻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召开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对具体承办人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清理水平、落实清理责任。

市卫健委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本单位实施方案,建立了单位内部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机构,对自查中发现的疑难件进行认真分析,交由法律顾问审查,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准确性。

互联网行业政策环境分析与对策建议报告

互联网行业政策环境分析与对策建议报告

互联网行业政策环境分析与对策建议报告一、背景介绍互联网行业在过去几十年中快速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变革的重要动力。

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应用,相关政策和法规也需要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

因此,本文将分析当前互联网行业的政策环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政策环境1.监管政策的趋势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监管政策逐渐从限制与管理向鼓励与规范转变。

政府鼓励创新、引导资源配置、保护用户权益的政策取向,在整个互联网行业产生了积极的效应。

2.数据隐私保护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使得用户的个人信息得到了大量的采集和利用。

政府对数据隐私保护的重视已从过去的空白转为加强监管。

相关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数据隐私保护的要求,互联网企业应积极配合并落实相关措施。

3.网络安全防范随着网络攻击的不断增加和进化,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的重要关注点。

政府提出网络安全防范的要求,并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

互联网企业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投入,完善内部安全体系,确保用户信息和业务安全。

4.公平竞争与市场准入为了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反垄断法规,限制互联网巨头的垄断行为,鼓励新兴企业的发展。

政府还加大了对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在获得执照前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

三、政策环境的影响1.机遇政府对互联网行业的支持和鼓励,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政策环境的积极向好将为其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扶持,助力其快速成长。

2.挑战政府对数据隐私保护和网络安全的要求提高,对互联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需要加大投入,完善安全体系,保护用户信息和业务安全。

此外,政府对市场准入的限制也对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挑战。

3.市场规范化随着政府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市场将逐渐规范化。

互联网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自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四、对策建议1.强化数据隐私保护互联网企业应加强用户数据隐私保护,完善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机制,确保合法合规。

中国市场监管现状分析报告

中国市场监管现状分析报告

中国市场监管现状分析报告摘要中国市场监管是一个关键的领域,对于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中国市场监管的现状进行分析,包括监管机构的组织结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等方面,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

1. 引言近年来,中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效的市场监管成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

市场监管不仅需要强化监管力度,还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以应对新兴市场和新型违法行为的出现。

2. 监管机构的组织结构中国市场监管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市场监管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地方市场监管局负责在本辖区内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多个部门,如市场监管司、反垄断局等,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监管工作。

然而,目前中国市场监管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上下级之间的分工不明确、资源分配不合理等,需要加以改进。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形成一体化的监管体系。

3. 法律法规中国市场监管依法开展工作,多个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场监管进行了规范。

例如《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等,这些法律为市场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然而,目前中国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不足。

有些法律的具体执行细则尚不完善,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因此,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并加强对法律执行的监督和检查,是中国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任务。

4. 监管手段中国市场监管采用了多种手段来开展工作。

其中,主要包括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

监督检查是一种常见的监管手段,通过对市场主体进行抽查和评估,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程度。

投诉举报是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式,有效的投诉举报制度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然而,目前中国市场监管的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

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报告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市场监管也变得更加复杂和重要。

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法律,市场监督管理法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下面对近年来的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和总结。

1. 加强立法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法至今已经修订了两次,反映了我国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视和对市场监管法律的完善。

其中,第一次修订主要是针对市场主体分类管理的体制机制进行的,第二次修订则进一步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明确了市场主体的基本义务和规范了行政处罚的程序等方面。

此外,我国还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从不同角度为市场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持。

2. 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为确保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我国在市场监管机制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例如,取消了原来的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分级管理市场监管体系,完善了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和风险监测机制等。

此外,我国还成立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化了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能力。

3. 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并保护消费者权益。

因此,提高监管能力水平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

我国通过加强人才和技术的引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等方面不断提高了监管能力水平。

这对于保障市场秩序稳定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综合来看,我国在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例如,对于市场监管的判断和处理还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某些监管手段不够有效、不够精准,进而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因此,在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同时,还需要不断深化监管改革、提高监管机制的透明度和效力,以实现市场监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解读报告

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解读报告

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解读报告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的挑战日益复杂。

为了应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深化改革,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分析其背后的意义和影响。

一、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市场准入的放宽,取消和下放一大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有效降低了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

首先,放宽市场准入使得各类企业更容易进入市场,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

这不仅带来了更多的竞争活力,提高了市场效率,也提升了就业机会和创新的空间。

其次,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在面临更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时,更容易获得资源配置的公平,激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市场活力和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一直以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法律保护。

首先,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效果。

这为企业提供了创新和投资的安全环境,为企业提升技术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了支撑。

其次,我国加强了知识产权执法,打击侵权行为。

通过强化执法力度,提高司法保护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为企业的创新投入提供了更好的回报机制。

三、简化税收制度,减轻企业负担税收制度是国家经济运行的调控和宏观调节手段之一。

我国在近年来的改革过程中,注重优化税收体制,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首先,通过调整税率,降低企业税负。

调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结构,适度降低税率水平,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同时,对小微企业实施差别化税收政策,提高了其生存和发展空间。

其次,简化税收流程,提高纳税便利度。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0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新的制度安排?运用法治手段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既是企业所盼,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要求。

《重点举措》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新举措。

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提出了优化新业态、新领域经营主体登记制度,研究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基础法律制度和商事相关法律制度。

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强化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研究商号保护法律制度。

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方面,提出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等配套制度,制定出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研究制定《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工作指引》。

在完善市场秩序制度方面,提出修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帮助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平台收费行为。

在完善“三品一特”制度方面,提出加快制修订《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老旧市场整治情况总结汇报

老旧市场整治情况总结汇报

老旧市场整治情况总结汇报老旧市场整治情况总结汇报一、引言老旧市场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一块“毒瘤”,其狭小的空间、陈旧的设施以及混乱的秩序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形象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改善老旧市场的环境,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我市积极开展老旧市场整治工作。

本次报告将对老旧市场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汇报,为相关工作部门提供参考和启示。

二、原因分析1. 设施老化:老旧市场建设在历史条件下,设施年久失修,严重制约市容市貌提升和市场经济发展。

2. 管理不善:在老旧市场中,存在无序经营、乱设摊位、拥堵等问题,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和消费者体验。

3. 环境脏乱差:老旧市场的环境卫生差、垃圾随意丢弃、污水排放等问题严重影响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三、整治工作进展1. 政策引导:制定了相关政策,明确了老旧市场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政策的发布为整治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2. 建立领导小组:成立了老旧市场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与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3. 老旧市场改造:针对老旧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造和升级工作。

对市场内部进行重新规划和布局,提升地面硬化、绿化和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

4. 优秀摊主评选:通过评选优秀摊主的方式,鼓励市场内经营者自觉遵守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5. 垃圾分类推广:在老旧市场周边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市场内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提高市场环境卫生水平。

6. 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老旧市场的监管力度,增加执法人员的配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7. 宣传教育: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争取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四、效果评估1. 环境改善:通过整治工作,老旧市场的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空气质量得到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

2. 市场秩序改善:经过整治,老旧市场的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摊位整齐有序,消费者买菜更加便捷,市场活力得到提升。

3. 社会效益提升:老旧市场整治工作对于改善城市形象及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总结报告XX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总结报告XX市烟草专卖局:按照XX市局《关于全市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开展了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报报如下:一、召开会议,统一部署为了更好的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县局于20xx年11月1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XX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自身实际制订了《开展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此次专项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步骤、措施、工作纪律等。

二、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成立了以专卖局副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指导、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于县局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确保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工作开展情况按照《XX烟草专卖局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分三个阶段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县局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并向全体专卖执法人员传达了市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局、本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卷烟市场整顿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在全县范围内通过电视、流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

为确保调查摸底工作取得实效,首先由各稽查中队对辖区市场进行自查,然后将情况上报县局,县局专卖科再对各中队核查的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掌握数据真实,为下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

1.加强沟通协调,行动取得实效。

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积极与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零售户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196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卷烟零售户2100户,查获涉烟违法案件17起,查扣涉案卷烟60.3条,案值23140.08,罚款2257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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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市场秩序的政策分析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发展是首要目标,而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则是其根本保障。

本文是“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期间市场秩序法制化、规范化问题研究”课题总报告1的第四部分。

该报告前三个部分主要研究了市场秩序的基本理论、中国现实市场运行秩序的现状和我国市场秩序不完善的成因等问题。

该报告的研究结论是: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是转型时期市场秩序建设的基本思路。

本文作为总报告的对策研究部分,主要从加强法制、重塑市场主体、明确界定产权、坚持市场运行原则、健全市场监管法规、设计市场交易规则和竞争规则、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节管理职能,以及确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非正式规则等主要方面探讨了市场秩序的建立和完善问题。

市场秩序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达到的,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表明,市场从无序到有序至少有待于以下几个方面条件的实现:一是商品交换关系和商品经济的更大发展;二是人们对市场经济规律的不断认识和把握,以及按经济规律办事自觉性的提高;三是完成产权制度改革,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法规等。

人们不可能超越这个过程,一蹴而就地达到有序阶段。

但应该尽可能地缩短这个过程。

对此,关键是要对市场秩序演化规律有清醒的头脑、正确的思路和实事求是的对策、措施。

一、对完善市场秩序的综合分析我们研究市场的失序和无序现象,不仅在于寻找市场失序和无序的外部特征和形成原因,而且要研究如何控制和治理市场的失序和无序问题。

为此,需要进行思考的问题是:1.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和市场体系不完善是我国目前市场失序和无序的根本原因,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培育市场体系,在发展中求得市场的有秩序和稳定,才是治理市场失序和无序的根本途径。

2.我国许多市场问题的发生是和我国的经济、政治、市场的制度与体制的不完善分不开的。

只有深化改革,不断健全与完善各种制度与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市场问题。

3.任何市场的失序和无序,都与管理不善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所以解决市场的失序和无序问题,从直接的途径看,还是靠加强管理。

最重要的是抓好三个环节:一是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二是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宏观协调。

改善微观管理,是解决市场失序和无序的重要途径,而加强宏观协调管理,对解决市场失序具有更大的价值。

秩序问题往往是相互关联、因果循环的。

只有注意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管理措施的综合配套,才能收到宏观治理效果。

4.还要注意市场失序和无序现象的预防。

预防包括市场秩序的预测和市场失序的防范两个方面。

就是通过科学的超前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市场不稳定因素采取预先防范措施,阻止市场混乱的发生与恶化。

预防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防止某些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市场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对那些在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出现的市场问题,采取预先防范措施,把市场问题发生的范围、程度都控制到最低限度,减少市场问题的消极后果。

二、强化法制,加快我国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演进通过对市场秩序评价标准和市场无序现象的分析,我们认为对我国市场无序运行问题只有“综合治理”、“对症下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才能卓有成效地使其向有序转化,不断接近理想秩序的目标。

就市场法规制度方面而言亟待加强以下内容。

1.产权制度。

因为市场交易从根本上说是产权的交易和调整,所以产权能否自由地交易,成为市场交易能否贯彻的基本前提。

而一种产权制度要能支持市场交易并维持其正常秩序,就必须使相应的要素的产权具有排他性和可让渡性。

2.契约制度。

契约是双方意志一致而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

而市场交易是买卖双方意志一致的行为,所以契约之于市场交易的作用就在于通过确立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使之秩序化。

这是因为,在人们之间的市场交易关系和过程愈来愈复杂多变的情况下,离开了契约,市场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没有确定性,从而市场交易也就无秩序可言。

3.货币制度。

所谓货币制度就是人赖以表现经济价值、彼此进行交易的一种安排。

正是有关这些方面的法律规定,才为货币有序有效地充当市场交易的媒介提供了最起码的制度保证。

4.进出制度。

市场进出指的是市场主体进入或退出整个市场或特定的生产经营行业和地区的行为。

市场主体的进出行为是推动竞争而制约垄断的力量。

一个市场体制越是能够允许比较自由地进出,它就越是具有开放性,从而也就越是具有竞争的活力。

因此,一个社会就应当尽可能地减少市场进出的障碍而扩大其自由度,以形成竞争性较强的市场结构。

5.竞争制度。

竞争是市场的必然伴侣和市场有序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

为此,竞争本身也必须是有序的。

这就要求必须对市场竞争进行规范,制定相应的竞争法规和制度。

6.产品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及用户在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要求作为第三者的国家制定相应的法规来强制生产经营者对自己生产和经营的产品与服务承担应有的责任。

否则,有关产品(服务)质量的责任纠纷就会越来越多,以致影响市场正常秩序。

7.舆论监督制度。

国内外维护市场秩序的实践都证明,社会舆论的监督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治标之方”,是一种强有力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包括新闻单位、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个人的监督作用,就能将市场秩序广泛纳入社会舆论网的覆盖之下。

这样,就会提高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和交易行为的自我约束能力。

当前的问题是要将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法规确立起来,使舆论监督者有法可依,执法无虑,敢于大胆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好地保护企业的正当经营活动和消费者的利益。

三、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发育基础重塑市场主体是市场发育的基础。

如果不培育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真正的市场主体,市场将名存实亡,市场秩序和市场效率更无从谈起。

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发育基础的内容有:(一)市场主体的培育是根本市场主体是市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市场主体就没有所谓的市场。

那么,谁可以成为市场主体呢?我们认为只有厂商(企业)和家庭(个人)才是市场主体,而政府不应成为市场主体。

因为市场主体必须拥有独立的产权,能够在市场活动中自主决策,同时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又是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

市场演进到今天可以是无形或有形,但其基本含义并没有改变,它是相互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在自愿互利、平等缔约的基础上,彼此交换财产权和关系的总和,这种复杂的交换实现了资源的配置。

所以市场主体的发育情况,就直接影响了市场的形成和市场的发育状况,培育市场主体是市场发育的首要环节。

计划体制的最大弊端就在于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因而也形不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

在传统体制下,政府不仅管制了价格而且也管制了企业的行为,甚至可以这样说,政府在试图成为市场主体的时候,反而扼杀了真正意义的市场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来源于改革开放所造成的大批极具活力的非国有企业,它们迅速成为市场中极为活跃的主体。

他们以清晰的产权结构,自主的经营行为,以及对利润的追求推动了我国市场的日渐发育成熟,成为提高效率、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新的动力源泉。

(二)市场主体、产权和激励机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靠的是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形成和兴起。

培育市场主体,为的是形成这样一个经济组织。

而一国经济有效运转的根本困难,在于经济激励和经济信息。

培育市场主体,其根本着眼点和理论基础就在于解决激励机制问题。

而一般的浅层次的调动积极性的效果极为有限,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激励,以诱导经济个体合理地与外界其他个体交往、贸易,从而高效率地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以达到一定的社会目标。

产权清晰及其所带来的剩余占有问题就成为解决经济组织的效率问题中市场主体发育问题的核心。

在市场经济中,剩余是经营的最终净成果,也就是利润。

经营者的一切努力和贡献,包括所承担的风险,将最终反映到利润(或负利润即亏损)之中。

剩余的强大激励作用,就在于让被激励者占有这种剩余。

因而他的任何贡献都通过剩余的增加而得到承认和报酬。

剩余占有者为扩大利润,会努力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迎合消费者以扩大销售,提高投资收益以吸引资本。

而与此相比,任何其他指标都难以达到如此全面而强烈的激励效果,包括计划体制中所设计的种种考核指标。

所以,明确剩余占有的归属问题即明晰产权,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终极的激励手段。

总而言之,就是谁占有剩余,谁就实质上享有对该经济组织的所有权,而谁占有剩余,谁就自然会对经营管理负全部责任。

所以,培育市场主体的中心问题就是明晰产权。

(三)产权与市场秩序市场秩序是强制性制度安排和非强制性制度安排相结合的产物,而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就是产权制度。

那么如何理解产权与市场秩序之间的相互关系呢?现实经济生活的最大特点是资源的稀缺性。

科斯教授曾举过土地的例子来说明产权和经济秩序的关系。

如果未在稀缺性资源中建立产权,就必然会导致混乱无序,混乱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人对没有建立产权的稀缺性资源的争夺。

所以,从经济人和稀缺性这两个假定出发,可以看到要解决经济生活中的混乱无序问题,就必须从界定实施产权入手。

而保障法律的效率,就是消除对法定权力和自由交换的障碍,含糊不清常常损害法定权利,使其难以得到正确估价,法律的效力是由明确法定权力并强制履行私人法定权力交换合同而得以保障的。

这实际上就是所谓科斯第一定理:在交易成本为零或相当小的情况下,不管选择何种规则,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界定的,都会出现有效配置资源的结果。

对界定产权与市场秩序之间关系说得最清楚的是詹姆斯·M·布坎南,他认为“在正确设计的法律和制度约束内,市场中追求个人利益的个人行为产生出一种自然秩序”1。

他又进一步表述了产权与市场秩序的关系:“如果没有包含有作了明确规定的无论是受到尊重的还是依靠强制实施的私人所有权,以及包含有保证契约得以实施的程序的适当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将不会产生一种价值极大意义上的‘有效率’的自然秩序。

”他接着说:“市场秩序只有在市场各个个人参与者之间自愿交换的过程中才能产生”2。

至此,我们已经清晰地看到了“产权——市场主体自愿交换——市场秩序”这一关键链,完成了对产权和市场秩序关系的第一层次的揭示。

然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存在着外部效应,同时交易费用实际上不是零值而是正值。

所以接下来的问题就如科斯第二定理所言:在存在着相当大的交易成本时,有效率的资源配置结果就不会在每种规则中出现,而合理的规则是使交易成本影响最小的规则。

这就回答了应该如何界定产权的问题。

在科斯看来,效率问题是由成本和效益相抵的差额来决定的。

为了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就需要有权力的调整即进一步界定产权,这样外部性问题才能通过权利的自愿交易借助市场机制来解决,才能使外部性领域的混乱消失,经济运行才能达到它的秩序状态。

这样就完成了对产权和市场秩序关系的第二层次的揭示。

四、坚持市场运行原则、健全市场监管法规市场秩序虽然不是市场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但却是重要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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