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77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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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9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

600879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公告编号:临2020-044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普利门电子公司”)100%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航天时代”)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时代远望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对普利门电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情况进行审议●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时代远望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一、关联交易概述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普利门电子公司”)100%股权协议转让给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时代远望公司”)。

因时代远望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时代远望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时代远望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6,688.07万元,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天时代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涉及超微细二氧化硅、重金属吸附剂材料等生产、研发与销售;国际贸易与进出口代理服务业务、电视卫星通讯业务及物业资产管理服务等。

ST电能: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ST电能: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公告编号:2020-026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及相关进展的公告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人员近日使用公司账户进行支付时发现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新增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1、资金冻结情况近日,公司财务人员获悉公司新增一般银行账户资金被法院冻结情形,被法院申请冻结的资金总额为50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0.86万元,占公司2019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3‰。

2、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原因经公司进一步核实,上述一般银行账户资金冻结的原因系重庆九方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方铸造”)与公司的诉讼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4月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该诉讼的进展情况,详见《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20-007号)。

按照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安排及公司2019年4月29日与重庆嘉陵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陵”)、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签署的《资产交割确认书》,上述诉讼所对应的权利与义务已经转移至重庆嘉陵并由兵装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此前基本银行账户资金21.62万元已被法院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0-02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银行账户累计实际冻结金额为22.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7%。

公司目前为控股型经营模式,公司主要资产为所持有的两家子公司控股权,公司生产经营主要通过两家子公司独立开展,公司合并范围内的货币资金存放及业务收支结算主要通过两家子公司各自银行账户进行,目前相关账户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不涉及两家子公司,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基本无影响。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尊敬的各位股东、投资者: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_____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__________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_____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_____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_____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_____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_____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_____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项目 1|_____|_____||项目 2|_____|_____||项目 3|_____|_____|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_____元,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项目 1|_____||项目 2|_____||项目 3|_____|四、募集资金置换的原因及必要性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788946)分别于2019年3月7日和3月9日,发布《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披露拟将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摩鸿信息”)100%股权以12,834.06万元转让给你公司关联方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预计产生投资收益为130.36万元,本次交易对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你公司转让摩鸿信息分别获得投资收益226.5万元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6,303.96万元,该交易产生的利润总额占你公司2019年一季度净利润的114%。

你公司转让摩鸿信息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20年11月17日。

2020-09-28 长电科技 关于子公司星科金朋部分闲置老旧固定资产处置的进展公告

2020-09-28 长电科技 关于子公司星科金朋部分闲置老旧固定资产处置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20-05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星科金朋部分闲置老旧固定资产处置的进展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对子公司STATS ChipPAC Pte. Ltd.(以下简称“星科金朋”)部分闲置的老旧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本次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处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处置概述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使用效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子公司星科金朋(含其子公司)部分闲置的老旧生产设备及韩国闲置的厂房进行处置。

本次资产处置涉及资产原值共12.94亿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7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为1.54亿元人民币,资产预计售价为3.22亿元人民币,较账面价值溢价109.88%,预计产生资产处置收益1.69亿元人民币。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星科金朋部分闲置老旧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1、交易对方一Aurora world,注册地址:624, Teheran-ro, Gangnam-gu, Seoul,法定代表人:Kiseon Hong,主营:毛绒玩具生产。

2019年总资产:114,076.7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7,247.5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68,490.7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770.33万元人民币。

2、交易对方二SURPLUS GLOBAL INC.,注册地址:78-26, Gyeonggi-daero, Osan-si, Gyeonggi-do,法定代表人:Jeongwoong Kim,主营:半导体制造机械。

2019年总资产:99,811.2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2,120.5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7,634.8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435.46万元人民币。

603988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603988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公告编号:临2021-057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二次问询函》之回复公告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清智慧”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所持其全部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并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1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636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

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就《二次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现就《二次问询函》相关内容作如下回复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公告中的简称均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中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截至本回复公告日,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

本回复公告中所涉及的标的公司财务数据未经本次重组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与最终审计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1、预案及问询回复披露,标的公司存在与天津富清等主要股东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18至2020年末以及2021年一季度末,标的公司向关联方资金拆出余额分别为75.24亿元、108.33亿元、101.11亿元、19.89亿元;拆入余额分别为106.50亿元、158.78亿元、158.57亿元和73.90亿元。

2021年以来,标的公司采取现金偿还及抵账等方式逐步清理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款项,预计截至2021年6月末标的公司将不存在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600877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2020-12-12

600877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2020-12-12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由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组成(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情形的,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于2019年6月27日由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变更为中电力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力神”),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将由中电力神变更为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声光电”),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述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具体如下:(一)控股股东由兵装集团变更为中电力神2019年6月27日,上市公司原控股东公司兵装集团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全资子公司中电力神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并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由兵装集团变更为中电力神。

上市公司上述控股股东变动前,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兵装集团100%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控股股东变动后,上市公司股东变更为中电力神,中电力神为中国电科的全资子公司,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电科100%股权,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前述无偿划转事项已经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意见1号》”)中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的认定要求。

000958东方能源: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000958东方能源: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公告编号:2021-024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能源)拟终止公司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财务)34%股权的委托管理(2021年4月30日,国家电投财务完成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国家电投集团对国家电投财务的持股比例由42.50%下降至40.86%,其中持有的托管股权比例为34%)。

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终止受托经营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交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的规定,如公司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波动,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重组最终获得通过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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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
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天津空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力神特种电源科技股份公司85%股份与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四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所合计持有的重庆西南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45.39%股权、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深圳市瑞晶实业有限公司49%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1、在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2、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2020年11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30日起停牌。

4、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发布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

5、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重组预案。

6、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认真审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议案并予以事前认可,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上审议相关议案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将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签署页)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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