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归纳总结
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总结

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总结一、背景病历是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的重要工具和记录,对于患者的健康状况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然而,由于医生对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不一,常常出现病历内容不完整、信息不准确、书写不清晰等问题,影响了病理的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为了提高医生的病历书写水平,增强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本院组织了病历书写规范培训。
二、培训内容本次病历书写规范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病历的意义和要求:介绍病历的重要性,强调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和连续性等要求。
(二)病历书写的基本要点:讲解病历书写的基本要点,包括病历顺序、模板使用、书写工具、规范术语等。
(三)病历书写的技巧:分享病历书写的技巧,包括书写清晰、简明扼要、适当使用符号等。
(四)常见病历书写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常见的病历书写问题,分享改进的措施和经验。
(五)病历书写的重要性及风险:强调病历书写对于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性,指出病历书写不规范可能带来的风险。
三、培训效果培训中,医生们积极参与,学习热情高涨。
通过理论讲解和实践指导,医生们对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掌握了一定的书写技巧。
他们纷纷表示培训收获颇丰,将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病历的书写规范,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四、总结本次病历书写规范培训在医生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提高了医生的病历书写水平。
然而,培训内容较为简单,仅为初级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拓展。
今后,我们将定期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不断提高医生的书写水平,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全保障。
五、改进计划为进一步推动病历书写规范,提高医生的书写水平,我院计划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培训力度:今后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病历书写规范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更广,安排更详细。
(二)建立病历审查机制:引入专业人员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指导和纠正。
(三)制定病历书写规范标准:制定具体的病历书写规范标准,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将其纳入医院的管理系统中。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是医生在诊断、治疗和记录患者信息时的重要工作之一。
它不仅是医疗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医疗质量的重要评估指标之一。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可读性,以下是一些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 标题:每一份病历都应具有明确的标题,表示该份病历的类型和内容,例如“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等。
2. 个人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方式。
患者的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不应出现在病历中。
3. 主诉:患者的主诉应该简明扼要地描述患者的症状和不适。
主诉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并指导医生进一步进行检查和诊治。
4. 现病史:记录患者当前就诊时的病情发展过程,包括病程长短、症状表现、治疗情况等。
对于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应在病历中单独列明。
5. 查体与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医生进行的身体检查和各种辅助检查的结果,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应注意记录检查方法、结果和医生的诊断意见。
6. 诊断与治疗: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明确诊断并指导治疗方案。
确诊的疾病应注明疾病的名称和代码。
7. 治疗过程:详细记录每一次就诊和治疗的过程,包括给药途径、剂量、频次、使用时间等。
同时记录患者的治疗反应和不良反应。
8. 随访与复查:记录患者治疗后的随访情况和复查结果,包括症状变化、体征改善情况、辅助检查结果等。
9. 总结与建议:患者诊断和治疗结束后,应对疾病的病情演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康复情况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指导。
10. 签名与日期:病历应由医生亲自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总之,病历书写是医生诊治患者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严格遵守规范化的病历书写规范,不仅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还能为医生提供科学的医疗依据,进一步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因此,医生应重视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书写技巧和知识水平。
病历书写的规范总结

病历书写规范有关要求及重点归纳总结目录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2、对书写时间的要求3、对病历中签字的要求二、病历书写格式与内容要求1、入院记录2、病程记录3、有关下医嘱后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下病危医嘱2)下特殊诊疗(即有创操作)医嘱3)下会诊医嘱4)下手术医嘱5)下输血医嘱6)下介入、导管置入等医嘱4、医嘱记录5、出院记录6、院感调查表7、其他内容要求三、首页填写要求四、病历排列顺序五、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六、病历中需使用红笔处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1)病历书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年、月、日和时间,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2)各种记录开始皆应顶格书写。
3)包括上级医师审签均应用红笔,签名注明签修日期年月日时分。
4)使用笔为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麻醉记录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可用兰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5)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6)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用外文。
7)经治医师、值班医师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各级医师。
2、对书写时间的要求1)入院记录:24小时内完成2)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成3)入院诊断:48小时内完成4)抢救记录: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5)修改病历:72小时内完成6)长期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7)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8)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死亡后一周内讨论9)阶段小结:每月一次,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10)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11)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后即时书写12)麻醉后:对患者应进行随访,术后72小时内完成麻醉后随访记录和麻醉总结。
13)接班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14)转入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15)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16)死亡记录: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17)医院感染调查记录:入院后24小时内将楣栏内容填写并签名,凡手术或操作或病原学检查或细菌室对药敏出报告均应在24小时内填写18)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写在长期医嘱内19)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20)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三甲标准)21)急会诊:应以最快速度赶到并及时会诊,不超过十分钟到场。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疾病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为患者提供正确的诊疗方案以及医疗纠纷的解决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病历书写必须符合一定的规则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帮助医务人员正确书写病历。
一、患者信息的准确性病历的首要内容是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医务人员在书写时应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写错或漏写患者的个人信息。
这样可以确保医学档案的完整性,并便于医生日后查阅和联系患者。
二、病史的详细记录在书写病历时,医务人员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包括既往病史、家族病史、个人病史等。
医生需要了解患者过去的疾病情况,以便更好地制定治疗方案。
因此,有关既往疾病、手术、药物过敏等信息应详细记录,以便医生准确评估患者的健康情况。
三、主诉、现病史的详细描述在病历中,医生需要详细描述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
主诉是患者自己对疾病的描述,而现病史则是医生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的综合分析。
在记录主诉和现病史时,医务人员应准确描述患者的症状、持续时间、发病原因等,以便医生做出正确的诊断。
四、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病历还应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体格检查可以通过触诊、视诊、听诊等方式进行,以获取患者的身体状况信息。
实验室检查结果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检验项目的具体数值和解读。
这些信息对医生判断疾病的严重性以及制定治疗方案非常重要,因此需要详细记录。
五、诊断和治疗计划在病历中,医生需要明确患者的诊断和制定治疗计划。
诊断应基于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准确描述患者所患疾病的类型和程度。
治疗计划应详细描述医生对患者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使用、手术治疗等措施。
此外,还应记录对患者的进一步观察和随访计划。
六、书写规范和清晰度病历的书写应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清晰度要求。
医务人员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缩写,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晦涩难懂的语句。
同时,书写应整洁美观,利于阅读和理解。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门诊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就诊信息、诊断和治疗方案的重要文书,直接关系到医生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完整、规范,下面总结了门诊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
一、病历的纸张和格式病历纸应选用透明度适中、质地较好的白色纸张。
格式一般为A4纸,横向排列,方便书写和查阅。
二、病历的页眉和页脚病历的每页页眉处应标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码等;页脚处标明页码,便于整理和归档。
三、病历的书写要点1. 病历的主述部分应包括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等内容。
主诉要简洁明了,准确反映患者的病情;现病史要详细、全面,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变化、相关检查结果等;既往史要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及药物过敏史等;个人史要包括个人生活和工作环境等;家族史要包括家族中是否有类似疾病的发生。
2. 体格检查部分应记录患者的一般情况、神志、面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方面的检查结果。
要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避免废话和主观色彩。
3. 辅助检查部分应记录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检查等结果。
要标明检查项目、方法和结果,以及对患者诊断和治疗的影响。
4. 诊断部分应准确明确患者的主要诊断和鉴别诊断。
主要诊断是对患者的疾病进行准确描述,鉴别诊断是排除其他类似疾病,确保准确诊断。
5. 治疗部分应详细记录医生为患者制定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中医治疗等。
要标明药物的名称、用法、用量和疗程。
6. 病程记录部分要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体温、心率、血压等生理参数的变化,以及症状的变化和治疗效果的评估。
7. 出院记录部分应详细描述患者的出院情况,包括病情的稳定、治疗的效果、饮食和活动指导等。
四、病历的书写注意事项1. 病历应真实客观,不得夸大或隐瞒病情,不得编造或涂改病历内容。
2. 病历要力求简明扼要,语言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生僻字和口语化词语。
病历书写总结规范培训学习

病历书写规范培训病历是医疗活动全过程的真切记录,不单反应患者就医、诊断、检查、治疗质量的好坏 ;反应医、技、护各环节管理和诊治水平的高低;反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正误。
仍是临床医、教、研工作不行缺的重要行为依据和可贵文件资料。
更是医患纠葛时医疗事故争议磋商谈判、判定评论、调停仲裁、庭审讯决等的重要书证和主要凭证根源。
病历质量的好坏 ,与医疗安全亲密有关,是医疗质量及时动向监控的主要对象和目标,也是终末医疗质量检查评论的依照和承载体。
所以,不停提升病历书写的内涵质量,是连续改良医疗质量、落实执行医疗中心制度、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举措和手段之一,这才是贯彻和实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更为完美,书写要求规定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较02年颁发的(试行)版有以下特色:◆丰富门急诊病历记录的书写 ,重申急诊留观记录 ,重点记录留观时期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诊断举措、患者去处 ,急救危重患者应书写急救记录。
◆护理记录极大简化,,删除大批一般护理记录把护士的时间还给病人。
◆病历改正有严格规定,不得采纳刮、粘、涂等方法掩饰或去除本来的笔迹,保存原纪录清楚可辨。
◆着重书写重点:时效性,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真切性,全面照实书写问诊、查体、协助检查及诊断操作等状况;完好性,各项内容项目齐备完好,语言流利逻辑性强;◆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须由注册医生批阅署名,上司医务人员有审察改正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重申执行见告义务,麻醉、输血、特别检查治疗赞同书、病危通知书等内容一定表此刻病历中。
◆医嘱不得涂改,需要撤消时,应该使用红色墨水标明“撤消”并署名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含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经过问诊、查体、协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取有关资料,并进行概括、剖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医院病历书写与记录规范

医院病历书写与记录规范病历是指医生在进行患者诊疗时所需填写的记录表格,它对于标准化医疗诊断和治疗流程、规范化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确保每个病历内容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医院对于病历的书写与记录规范要求很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阐述医院病历书写与记录的相关规范。
一、基本要求病历书写应当遵守的最基本要求包括病历的顺序、内容、表述以及规范化标准等多个方面。
首先,要求病历所涉及的信息必须有明确的先后顺序,按照过程记录和时间先后原则来填写所有病历内容,详尽准确地反映医生和患者所有的关键信息。
此外,病历内容也必须是完整的,不可漏填遗漏,要准确反映患者状况、症状、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等方面的所有重要内容。
此外,表述上也应简明、精确,避免出现含糊、模糊的表述,更不能解释和填写有误。
此外,病历规范的标准指医院对于病历常见术语、内容、格式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书写者应当严格依照规范标准进行病历记录,避免出现病历不规范情况。
二、病历书写医院病历书写规范,是医疗人员必须遵循的工作方针。
书写病历,应当开端信息内容符合临床常规,依据履行案卷规范的三大步骤,明确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主要症状、体征、入院原因、住院天数、既往病史、初步诊断、治疗方案、预后情况、医生签名等信息。
所有病历项均应按照标准表达,尽量避免上述基本要求所提到的书写不规范的情况。
在交叉感染等疾病时的病历亦必须认真书写,将患者个人信息准确无误的填写进去,尤其是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必须将患者感染病学敏感性、病原菌、病程、病变范围等准确反映出来。
三、病历记录除了书写,记录也是医疗诊断中多被忽视的要求之一,医生还需要采用标准化的方式将病历记录下来,以便于后续的临床分析、研究以及患者随访。
病历记录的规范是医学界多年经验的总结,从限制使用简称、解释意义、知识共享等多个方面加强规范。
例如,在记录诊断时,要求医生要详细、清晰地描述该诊断在科学上的定义、病因、症状、并发症等多个方面内容。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是医务工作者在记录和整理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规范的病历书写有助于医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以下是关于病历书写规范的一些建议和要求。
一、书写内容清晰规范1. 书写必须整齐清晰,字迹工整,不得模糊或有涂改。
2. 使用中文书写,避免使用缩写、外语词或病历本指定以外的文字。
3. 确保病历内容完整,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方案等。
二、信息准确严谨1. 描述患者症状时要准确详细,切勿造成模糊或歧义,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2. 辅助检查结果应包括检查方法、实验结果、正常范围及评估意义等。
3. 诊断要明确,可以使用国际通用的疾病名称或专业术语,避免使用中文简称。
三、书写流程清晰1. 病历书写应按照时间顺序,写明就诊日期、时间和科室名称。
2. 沿用医疗记录标准化的格式,如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等。
3. 在病历中应记录医生的主观看法和客观检查结果,以及医嘱和治疗方案。
四、记录签名齐全1. 医生在病历中应书写自己的姓名、职称、工号和联系方式,确保随时与其他医务人员联系沟通。
2. 签名要清晰可辨,不得用简称或代号,确保责任的明确和追溯。
3. 授权范围内的护士、实习生或住院医师等医务人员在病历中的记录必须署名,以明确责任。
五、保护隐私和保密1. 绝对保密患者个人信息,不得在病历中写入患者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
2. 病历中也不得出现任何可能泄露患者隐私的描述,如患者性别、年龄、职业、地域等。
3. 应将病历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传阅或外传。
综上所述,病历书写规范对医务工作者的专业素养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过遵守病历书写规范,医务工作者可以更好地记录和传递患者病情和治疗信息,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也能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构建起医患信任关系的基础。
因此,我们每位医务工作者都应切实履行病历书写规范,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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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有关要求及重点归纳总结目录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2、对书写时间的要求3、对病历中签字的要求二、病历书写格式与内容要求1、入院记录2、病程记录3、有关下医嘱后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下病危医嘱2)下特殊诊疗(即有创操作)医嘱3)下会诊医嘱4)下手术医嘱5)下输血医嘱6)下介入、导管置入等医嘱4、医嘱记录5、出院记录6、院感调查表7、其他内容要求三、首页填写要求四、病历排列顺序五、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六、病历中需使用红笔处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1)病历书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年、月、日和时间,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2)各种记录开始皆应顶格书写。
3)包括上级医师审签均应用红笔,签名注明签修日期年月日时分。
4)使用笔为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麻醉记录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可用兰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5)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6)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用外文。
7)经治医师、值班医师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各级医师。
2、对书写时间的要求1)入院记录:24小时内完成2)首次病程录:8小时内完成3)入院诊断:48小时内完成4)抢救记录: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5)修改病历:72小时内完成6)长期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7)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8)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死亡后一周内讨论9)阶段小结:每月一次,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10)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11)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后即时书写12)麻醉后:对患者应进行随访,术后72小时内完成麻醉后随访记录和麻醉总结。
13)接班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14)转入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15)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16)死亡记录: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17)医院感染调查记录:入院后24小时内将楣栏内容填写并签名,凡手术或操作或病原学检查或细菌室对药敏出报告均应在24小时内填写18)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写在长期医嘱内19)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20)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三甲标准)21)急会诊:应以最快速度赶到并及时会诊,不超过十分钟到场。
2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2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现要求主治24小时内首次查房,主任在48小时内首次查房)2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5)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对病历中签字的要求1)上级医师修改病历用红墨水笔签名。
2)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室性临床治疗,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经行的医疗活动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以本人签字或手印为证,注明何侧哪一指)。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代签者应注明与患者关系。
)为抢救患者,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3)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时,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代签字者应注明与患者关系。
4)初步诊断写在入院病历末页中线右侧由书写入院病历或入院记录者签名,写上日期时间。
5)入院诊断患者住院后48小时内,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第一次检查患者所确定的诊断,必须在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签名并注明日期时间,写在入院病历或入院记录中线左侧。
6)修正诊断(包含入院时遗漏的补充诊断)上级医师用红笔做出修正诊断,记录于病史末页中线左侧、入院诊断的下方,并签名,注明日期、时间。
7)实习医师、试用期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即病程记录),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执业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名,日期、时间。
上级医师有权利和义务修改下级执业医师书写的各种记录并签名,一律用红墨水笔,在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在签名的右下角注明修改时间,原则上修改应在72小时内完成。
8)长期医嘱:医师签(开医嘱者);临时医嘱:医师签(开医嘱者)。
9)日常病程记录,必须有上级医师及时做必要的修改、补充并签名。
10)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必须由查房医师本人审阅签名并注明时间(年月日时)。
11)抢救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或抢救者书写并签名,上级医师可以根据情况补充、修改审签。
抢救必须有主治医师以上参与。
12)特殊诊疗记录由实施医师书写,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书写,但第一助手书写的记录应由实施医师审签。
13)会诊申请,由申请医师签名,住院总或主治医师审签,被邀请科会诊医师应当有住院总以上资质,院外会诊需经科主任审签报医务科(处)审批,会诊医师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
14)各种病例讨论记录,疑难危重、术前、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由记录者签名,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科主任主持,主持人修改补充并审查。
15)术前小结,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性记录,术前小结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审签或书写。
16)手术记录,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书写,但一助书写的手术记录必须由手术者签名。
17)术后病程录,术后首次病程录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及时书写,术后三天须每日书写病程记录,可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补充、修改、审签。
18)死亡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补充、修改、审签。
记录死亡时间到分钟。
19)院感表由经治医师填写并签名。
20)各种知情同意书由经治医师谈话,由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麻醉同意书由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21)报告单上检查者及审核者签名或盖印章,重要异常报告或特殊标本(如病理)的报告须经专业主管复核、签名或盖印章,进修医师必须在本专业主管人员指导下操作,其检查报告由带教者签名或盖印章(以上主要指检验科内容)。
22)X线报告单认真审核无误签名后发出,CT、MRI、DSA、EKG、脑电图、超声、内镜、核素扫描、ECT谁检查谁报告签名或盖章。
病理报告由病理科医师签名,尸检报告应有初验和复验医师签名并加盖科室印章。
23)手术安全核查记录,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如无麻醉医师参加,则由手术者主持并填写表格,术中用药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检查。
按每步填写此表,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麻醉方式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等内容进行核对并记录,输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及用血量进行核对确认并签字,此表归入病案中保管。
24)手术清点记录,指巡回护士在手术结束前对患者在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清点的记录,由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
25)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可另立单页,也可写在病程记录中,由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26)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可另立单页,或记在麻醉记录单另一页麻醉总结最下面随访记录栏中,也可写在病程记录中,由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27)出院记录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审签。
手术风险评估表医患沟通记录术后病人交接记录二、病历书写格式与内容1、入院记录1)主诉:①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部位及持续时间。
②导致第一诊断。
③不以诊断及检查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
④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能超过20字。
2)现病史:①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
②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原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③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发生发展变化过程。
④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应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⑤对患者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⑥发病以来曾在何处作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诊断、手术名称、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⑦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描述。
⑧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睡眠、大小便、体重等的变化。
3)既往史:按表格要求填写,不得遗漏。
食物或药物过敏史。
4)个人史、婚育史:男女患者均要填写。
月经史指女性患者,以表格要求填全。
5)家族史,指对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健康状况(三代人)描述,有无类似疾病有无家族病史、倾向的疾病。
6)体格检查:表格式不易遗漏,但均应各系统填全,尤其是肺、心、腹部的视、触、叩、听均应描述到,阳性体征不能遗漏,凡与诊断相关的体征一定要详细描述。
7)专科情况是指:外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妇产科、口腔科、介入放射科、烧伤科和神经、精神科以及临床各科根据专科需要记录的专科特殊情况,主要记录与本专科有关的体征,前面体格检查中的相应项目不必重复书写。
8)辅助检查:指入院前的做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分类按检查日期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如果在其他医疗机构做的检查,应当写明诊疗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入院24小时后检查不包括在内。
9)诊断:以ICD—10名称书写。
诊断名称确切规范,主次分清,按主要疾病在前、次要在后,并发病列于主病之后,伴发病在最后,尽可能包括病因诊断、病理诊断、解剖及功能诊断、疾病分型分期,若待诊,要注明一两个可能性较大病名作为参考。
首先接诊医生做出初步诊断并注明年、月、日。
入院诊断、修正诊断均要填写日期、时间。
2、病程记录1)首次病程记录,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确的写出鉴别诊断并对病情进行的分析评估),制定详细的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2)日常病程记录:首先表明日期、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对病危患者(特级护理)(一级护理)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具体至分钟;对病重患者(一级--二级护理),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三级护理)至少3天记录一次。
3)病程记录内容:指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要重点突出,有综合有判断,重要病情变化、体征变化记录及时描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