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级排污权交易流程
山西排污权交易金融政策

并银发【2011】183号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太原辖区各县(市)支行,各市环保局,各政策性银行山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太原分行,晋商银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为鼓励金融创新,推进绿色信贷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与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制定《山西省排污权抵押贷款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排污权抵押贷款暂行规定山西省排污权抵押贷款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绿色信贷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配置环境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09]39号)、《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环发[2011]222号)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环保厅关于我省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26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以及氨氮等四项指标;所称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以下简称“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核定的范围内,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权利,其实质为对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权。
排污单位的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确认。
第三条排污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排污权为抵押物,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向贷款人中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
用于抵押贷款的排污权指标数量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登载的排污权指标数量。
第四条排污权抵押贷款对象为持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依法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排污权交易程序

出让程序:1 .企业通过减排措施,有剩余的 COD 和 SO2交易量;2 .企业提出主要污染物出让申请表 ,並提交:(一)排污许可证副本;(二)排污权有偿使用证明材料;(三)出让排污权指标的核定技术报告;(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出让排污权指标的证明文件;(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等规定需提交的资料。
3 .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受理;4 .环保局对出让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5 .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联系单;6 .到交易中心签订排污权交易受让合同、支付交易款项;7 .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许可证。
申购程序:1、一、环保局对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指标进行核定和分配,并向排污单位出具初始排污权核定确认书。
二、排污单位向排污权交易中心递交:1、初始排污权购买申请表; (申请表见附件 1 )2、环保部门出具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确认书;3、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4、质监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必须持有单位授权证明) ;6、其它有关文件。
三、如同意转让排污权,交易中心签发交款核定通知单。
(通知单见附件2 )四、凭通知单到指定银行支付交易款项。
五、交易中心出具交易终结联系单。
(终结联系单见附件3 )六、凭终结联系单审领新排污许可证(期现从交款日开始计算)2一、企业向环保局污控中心申领《衢州市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申请表》 (申请表见附件1 ),污控中心出具《衢州市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意见单》 (意见单格式见附件2 )二、向行政中心环保窗口提交《衢州市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意见单》作为环评评审依据。
三、在企业环评报告评审后,向衢州市排污权交易中心提交:1、排污权交易中心排污权交易申请表 (排污权交易申请表见附件 3 )2、《衢州市排污总量和替代方案意见单》3、环评报告审批文件4、该项目环评报告(电子版)。
四、如同意转让排污权,交易中心签发交款核定通知单。
2024年排污权交易制度(三篇)

2024年排污权交易制度一、案例介绍位于长江三角洲的____省,经济发展迅速,用电需求量与日俱增,扩建、新建电厂的呼声越来越高。
____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就是因苏州市用电需求缺口较大而兴建的重点发电工程。
由于公司需要扩建发电供热机组,因此每年将增加____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
在建厂期间,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虽然____了二氧化硫的脱硫装置,仍然还有____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标的缺口没有解决,导致工程项目建设一度停滞。
而____的下关发电厂由于引进了先进的芬兰治理技术,使下关电厂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硫实际量比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减少了____吨。
一个因扩建将造成排污量突破许可指标的上限,一个因脱硫成功实现了排污量指标剩余,面对两个不同地区的发电企业,经____省环保厅协调,通过排污权交易制度,两家企业最终达成了二氧化硫排污权的异地交易。
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每年从下关发电厂购买____吨的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并以每公斤____元的价格,向下关发电厂支付____万元的交易费用。
两个公司通过排污权交易,在没有排污超标的前提下满足了各自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背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严峻的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要求,都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随着节能减排和污染整治工作的推进,实行与时俱进的环境政策,采取浓度、总量和质量相结合的综合控制手段来进一步实现污染减排的任务。
现行的排污收费政策,实际执行中演变成“付费即可排污”的后果,无法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有效控制,环境质量难以改善。
惟有探索市场对环境资源的配置、保护机制,方是治本之道。
我国各地都相继出台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制度办法,如湖州市政府出台的《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____市出台的《____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都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规定,从而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工作步入正轨。
排污权交易流程图

排污权交易流程图
排污权交易(pollution rights trading):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它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具体形式和做法:
(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
(2)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
(3)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
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山西

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工作,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发挥市场机制对排污单位污染物减排的促进作用,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
本办法所称的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交易主体通过交易系统对进入市场的排污权进行买卖的行为。
现阶段纳入山西省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暂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颗粒物。
根据国家政策以及环境质量改善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种类。
第三条受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省级排污权交易机构负责建设和管理排污权交易系统,履行排污权交易登记鉴证职能,开展排污权交易统计分析;负责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支持;受理全省范围内排污权回购、出让、受让等排污权交易业务;指导各市排污权交易工作。
各设区市应设立排污权交易业务受理窗口,受理本辖区内排污权交易业务。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交易机构是指省级排污权交易机构及各市排污权交易业务受理窗口。
第四条排污权交易基准价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
排污权交易成交价格不低于排污权交易基准价。
第二章排污权的取得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单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原则上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现有排污单位无偿获取的排污权暂不实行有偿使用,条件成熟后逐步开展。
第六条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的变化情况及排污权交易信息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记录。
排污许可证核定许可排放量变化时,排污单位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不超过原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的基数)原则上不进行变更,予以保留。
排污单位实际排放量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的许可排放量。
第七条可交易排污权包括排污单位可出让排污权和政府储备排污权两部分。
排污单位可出让排污权包括有偿取得的排污权超过排污许可证载明许可排放量的部分,以及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设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后形成的富余排污权。
排污权交易操作手册

排污权交易操作手册一、概述排污单位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办理完后可自行在网上进行注册,获取注册账号,具体注册流程详见【注册须知】,然后登录网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排污权交易系统(/tpbidder/memberLogin?type=8),填写单位信息,自行在系统中绑定CA锁,绑定后可直接用CA锁进行登录。
二、排污权交易2.1.1、交易委托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交易立项受理、审批后,主管部门会将审批后的项目信息推送至交易系统,交易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操作】进入项目委托页面,如下:交易人需选择交易类型,若选择“挂牌公告”,则需要填写起始价及加(减)价幅度(起始价自主决定,加(减)价幅度不超过起始价的5%,均取整数);若选择“非挂牌公告”,则毋须填写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环保部门审批件由主管部门推送或交易人点击【电子件管理】进行上传,点击生成交易委托书并进行签章,完成之后点击【提交审核】即可,如下:2.1.2、竞价列表当某项目挂牌公告发布后,选择【非挂牌公告】的交易人可参与此项目的报价,选择【竞价列表】菜单下的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如下: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点击【同意】按钮,如下:进入竞价系统操作页面参与报价,选择加/减价幅度倍数后,点击【提交报价】按钮完成报价(一旦报价完成,将不能撤回),如下:2.1.3、成交公告及交易合同项目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成交公告及交易合同,选择【成交公告及交易合同】菜单,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成交公告及交易合同,如下:点击合同下方的【查看】按钮,如下: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签章】按钮在相应地方进行签章,然后再点击【签章提交】按钮完全签章操作,如下:2.1.4、交易资金结算凭证选择【交易资金结算凭证】菜单,点击【操作】按钮,如下:选择【电子件管理】菜单点击【选择电子件上传】按钮,上传资金结算凭证电子件,如下:2.1.5、进场交易确认书进场交易确认书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起,待审核通过之后可在此菜单下进行查看、打印。
2023年排污权交易制度范本

2023年排污权交易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排污权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排污权交易是指由排放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一定的条件和规则,在政府监管下,将其未使用、剩余或超额的排污指标或配额进行买卖交易的行为。
第四条排污权交易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各方积极主动降低污染排放,并促使各方采取技术升级和科学管理,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第五条排污权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和绿色发展,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第六条年度排污指标和配额的分配由政府部门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注重科学性、公平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交易规则第七条排污权的交易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平台应依法申请设立并由政府指定。
第八条排污权交易的交易方式可以是竞价交易、挂牌交易或协商交易,具体交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排污权交易的交易对象可以是排污权所有者、排污权使用者或第三方排污权交易参与者。
第十条排污权交易的交易价格应当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政府可以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进行适度引导和调整。
第十一条排污权交易的交易周期可以是一年、半年或一个季度。
第十二条排污权交易的方式、时间、地点、合同内容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制定。
第三章:监管措施第十三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排污权交易的监管,建立健全交易平台的管理制度,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排污权交易的参与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信息登记和备案。
第十五条参与排污权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交易规则,及时履行交易合同,按时缴纳交易费用。
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排污权交易的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交易数据和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对违反排污权交易规则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罚。
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申请书

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申请书第一篇: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申请书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申请书编号: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根据《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核定,现向贵中心提出(标的物名称),数量吨(大写)受让申请。
本单位承诺:1、严格遵守《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和贵中心相关规定。
2、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我单位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授权代表,全权处理本次受让有关事务,其在此次受让过程中的签字与本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付款单位全称:付款单位账号:开户银行: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第二篇: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委托书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委托书编号: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根据《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环境保护局核准,现向贵中心提出污染物为(标的物名称),数量吨(大写)出让申请。
本单位承诺:1、严格遵守《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和贵中心相关规定。
2、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我单位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授权代表,全权处理本次出让有关事务,其在此次出让过程中的签字与本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申请。
委托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审核意见表》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第三篇: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实施细则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发布时间:2009-06-01 作者:嘉兴市环保局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权储备交易行为,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推进排污权有序流转,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根据《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嘉政发[2007]8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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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受理通知及公告
2、出让公告:自受理出让委托之日起3个工作日 内,由市级业务员在平台生成《山西省主要污染 物排污权出让公告》,并在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 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 上公示有关排污权出让信息。公告期为10个工作 日。
四
确定交易方式
1、出让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业 务室主任按照实施细则在平台确定相应的交易方 式及交易时间。 2、市级业务员在平台向交易双方出具《山西省主 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方式及时间通知书》,并在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 易方式公告》。
九
交易鉴证
1、中心交易室主任在平台审核交易情况。 2、中心主任在平台审定交易完成并鉴证交易。 3、市级业务员为交易双方在平台打印统一编号统 一印章的《山西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并留原 件一份存档。
十
资金交割
中心财务在《山西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出具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不计利息)转入 出让方指定账户。
十一
变更登记
出让方根据《山西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在10个 工作日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排 污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根据《山西省 排污权交易鉴证书》及有关材料办理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后,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排污许 可证手续或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
四
确定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分为三种。
1 公开竞价 (当有两个或 两个以上意向 受让方时) 2 协议出让 (当只有 一个受 让方时) 3 其他方式 (其他 特殊 情况)
五
协商价格/公开竞价
协议出让方式:由市级业务员组织交易双方进行 交易价格协商,并在平台初定成交价格。 公开竞价方式:由中心交易员组织交易方进行现 场电子竞价,并在现场初定成交价格。 排污权交易成交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山西省排污 权交易基准价(即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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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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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级排污权交易 流程介绍
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山西省市级排污权交易流程图
山西省市级排污权交易流程
1
2 3 4 5
山西省市级排污权交易流程
6
7 8 9 10
山西省市级排污权交易流程
11 10
8
一
出让委托/意向受让申请
出让委托申请:出让委托方在市级业务受理窗 口提交相关委托文件。 意向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在出让公告发布之日 起10个工作日内在市级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相关 申请文件。
二
四级审核
通过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对出让委托/意向受 让申请相关文件进行四级审核 1、市级业务员审核 2、市级业务受理负责人审核 3、中心业务室主任审核 4、中心分管副主任审定
三
受理通知及公告
1、出让委托/意向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在收到出 让委托/意向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对文件进行四级审核,经审核符合 条件的,市级业务员在平台为出让方/受让方出具 《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委托/意向受让申 请受理通知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 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
价格及结算清单确认
1、由中心主任在平台审定成交价格及结算清单。 2、由市级业务员在平台为受让方打印统一签章的 《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成交价格确认书 》和《受让方相关费用结算清单》,为出让方打 印统一签章的《出让方相关费用结算清单》。 3、受让方在《成交价格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留 原件一份由市级业务员存档。
七
成交签约
确定成交价格后,市级业务员在平台生成《山西 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组织交易双方 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留合同原件一份存档
八
价款结算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交 易资金转入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属政府储备排 污权出让的交易资金凭《一般缴款书》缴入国库 ),交易双方将交易手续费分别转入中心基本户 和市级指定账户。 2、中心财务和市级财务分别在平台确认价款结算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