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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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第二节 法国教育的发展

现代第二节 法国教育的发展

四、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这一时期,法国的职业技术教育也得到了 一定的发展。1919年议会通过《阿斯蒂埃 法》。
《阿斯蒂埃法案》内容:
教育管理上,由国家代替个人承担职业技术 教育任务。规定在中央由教育部设置主管职 业技术教育的部门,各省设立专门的机构负 责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机构设置上,全国每一市镇设立一所职业学 校,经费由国家和雇主各付一半。私立如果 接受国家规定,可得到国家认可和国家颁发 的补助金。
第二节 二战后法国教育改革思路
最重要的改革有:1947年的朗之万改革、五
六十年代戴高乐政府的教育改革(包括1959
年的中等教育改革和1968年的高等教育改
革)、70-80年代的教育改革(包括1975年
的普通教育改革和80年代的综合性教育改革)
一、1947年《郎之万一瓦隆教育改 革方案》
该《方案》批评了法国教育的弊端,对各级 各类学校的组织和制度以及教育内容和方法 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意见。 1、《方案》提出了六条教育改革原则 其一,社会公正,强调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 利; 其二,承认社会上一切工作的价值平等,任 何学科的价值平等;
2、《国家与私立学校关系法》
它实质上是为调解国家与宗教团体及个人 在办教育问题上的矛盾而又一次作出的努 力。 其主要内容是:国家采取“简单契约”或 “协作契约”的形式,分别给予私立学校 财政资助;但私立学校必须采用公立学校 的生活规则和教学大纲,接受国家监督。
(二)1968年的教育改革
1968年,戴高乐政府又开始推行新的教育改 革。这次改革的重点是中等和高等教育。 1、中等教育改革 在中等教育改革中,法国开始在教学组织形 式方面推行能力分组的改革实验。能力分组 实验主要有三种类型。 经过五年能力分组实验之后,评估得出的结 论是肯定的。

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已处理)

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已处理)

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第一阶段:17至18世纪法国的高等教育特点是旧大学的兴衰与高等专科学校的兴起。

高等专科学校是法国高等教育的精华,它的出现标志着法国近代工程技术教育的开始,同时也使法国高等教育进入独具特色的高等专科学校与大学并存且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的历史新阶段。

最早开办的高等专科学校是军事学校。

第二阶段:19世纪法国的高等教育第一:拿破仑与帝国大学拿破仑非常重视对教育实行垄断。

提出教育改革必须遵循的三条原则:“忠于皇帝”、“终于帝国政策”、“遵守天主教戒规”。

第二:高等专科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其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很少涉及科研。

总之,现代法国高等教育中央集权制确立于拿破仑帝国时期,高等专科学校也是在拿破仑帝国时期确立了其在法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高等教育的复兴 1.拿破仑下台后直至第二帝国,高等教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70年代前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民主运动的兴起以及欧洲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到来,高等教育开始复兴。

2.19世纪末高等教育的复兴。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学观念的转变,把原本孤立的学院组成互相联系的大学。

第二、大学自主权的扩大。

第三、高等教育经费的增加。

第四、大学生人数的增加。

第五、大学教师数量和待遇的提高。

总之,在高等教育的复兴中,法国高等教育开始了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过渡。

第三阶段:20世纪前半期法国的高等教育在20世纪上半叶法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是十分缓慢的,并且这种发展不时的因种种灾难的来临被迫暂时中断甚至倒退。

从总体上看,这一阶段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数量的增加。

学校数量的增加以及经费的增加。

第二,科学研究受到进一步的重视。

第三,在教学和课程方面进行了一些局部的调整和改革。

第四,建立应用科学技术型学院。

第三阶段:20世纪后半期法国的高等教育第二次世界大战对法国的高等教育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战后的高等学校到处是一片破败衰微的景象。

1945年,法国大学仅有大学生12.3万人。

法国和意大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研报告

法国和意大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研报告

法国和意大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研报告第24卷第5期2005年10月理工高教研究Journa l of Technology College Educa tionV o l.24 N o.5O ctober2005法国和意大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研报告范文曜马陆亭杨秀文摘要: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新世纪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建设面临的根本性任务。

法国和意大利是现代高等教育的发源地,了解这两个国家的经验,对于把我国建设成为高等教育发展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开展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在事先进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2004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教育部高教管理考察团赴法国和意大利进行了访问研究。

考察团成员有: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范文曜(团长)、高教室主任马陆亭、助理研究员杨秀文、教育部人事司干部胡炜。

考察团在法国访问了巴黎一大,巴黎十一大,马赛工程师学校,法国教育部评估和规划司,马赛学区,法国大学校长协会等部门。

在意大利访问了米兰大学,博洛尼亚大学,意大利教育、大学与科研部的学生事务司、大学司和国际司,大学校长委员会,学位质量咨询信息中心等机构。

考察团和这些单位的政府官员、负责人、大学校长和学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在巴黎期间,考察团还拜访了O ECD组织,与其副总干事和教育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现将法国和意大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国高等教育的制度特点法国地处欧洲西部,本土划分为22个大区和96个省,国土面积55.16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6140万;为发达工业国家,国内生产总值居世界第五位;它还是全球第一旅游大国和欧盟最大的农业生产国。

法国教育划分为26个学区,学区和大区相互独立、互不隶属。

1.法国高等教育现状及机构特点。

法国高等教育具有悠久的文化历史和深厚的传统积淀,欧洲最古老的大学之一诞生于法国,高质量的大学教育、高素质的人力资本、高水平的科学技术支撑了法国的发展。

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历史进程:(一)第一帝国建立之前17世纪,法国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封建君主制国家,天主教会是法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教育的领导权主要掌握在天主教会特别是耶稣教会手中,18世纪中期,启蒙运动的兴起,宗教统领教育的局面才开始改变。

1764年,耶稣教会被解散,结束了长期垄断法国中、高等教育的局面,直至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之前,国家颁布的教育法案都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剥夺教会权利。

(二)第一帝国的建立到法兰西共和国法兰西第一帝国建立后,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拿破仑先后于1806 年、1808 年颁布了《关于创办帝国大学以及这个教育团体全体成员的专门职责的法令》和《关于帝国大学条例的政令》,其中规定:帝国大学总监作为全国教育界的最高首脑,由帝国大学任命,负责学校的开办、取缔,教职员任免、提升等诸项事宜。

并且将帝国大学作为法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组织全国的教育工作,确立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中央集权制的基本特色。

同时,也拉开了以教会为代表的传统势力与资产阶级政权掌管国家教育的拉锯战。

期间经过波旁王朝复辟、七月革命、二月革命、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和法兰西第三帝国的建立,教会和政府之间对教育行政的权力此起彼伏,教会在的教育权利虽然被逐渐瓦解,但仍占有很大的领导权。

(三)法兰西共和国到二战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成立。

在教育行政体制上基本沿用了拿破仑时期的中央集权制。

中央政府成立公共教育部,为了加强中央对教育的集中领导,法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地削弱教会对教育事业的控制,1902年法国政府解散了50多个从事教育活动的教会组织,封闭了3000多所教会学校。

1905年废除1850年颁布的《法卢法案》,实行教会与教育分离政策,加上《费里教育法》中国民教育制度的义务、免费、世俗化三原则的确立,逐渐实现了教会与教育的分离,强化了国家队教育的领导,为现代教育行政体制奠定基础。

一战二战期间,法国政府一直支持教育改革,教育行政体制并没有什么改变,只是国家教育部的职权在不断扩大,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

集权与自治: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述介

集权与自治: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述介

大学之母” 巴黎大学的建立为标志, 而巴黎大学便
人资格和自治权 的印章 , 大学人员与神职人员地 位等 同, 不纳税金, 不服兵役 等, 他们甚 至可获教 会法院的轻罪豁免 , 并有罢教权 。可 以说 , ” 在黑暗 的中世纪 , 大学成为唯一独立的净土, 大学成为 了 具有独立行使 自治权的学术机构, 这种情形几乎
完成时授予不 同的学位 。应 该说, 当时的“ 教授 会” 是大学 自 的核心, 治 尽管这时还不具备现代大
学的全部特征 。
二、 中央集权式管理体 制的由来
法 国是个中央集权制 国家, 这种集权也体现
在教育管理方面 。如狄德 罗的国民教育管理思 想: 要求 国家建立完整的国民教育制度 , 由国家管 理学校 。在教育行政管理上应实行大学 区制 , 加 强国家对各级学校教育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这一 理念深刻地影响了拿破仑的教育改革 。 19 年 , 7 9 拿破仑通过“ 雾月政变” 登上 了法 国


法 国大学 自治的传统
的支持。事实上 , 当时的大学也取得了“ 现代大学
不可 能有 的一定 程 度 的独 立 ” 。这一 时期 大 学 自 治 的权力 , 括 “ 包 学衔 的独 自授予 权 , 有 象 征法 具
法 国的 高 等 教 育 之 起 源 , 以被 称 为 “ 洲 应 欧
接 连颁 布 了两 个 重 要 的 教育 法 令 。10 86年教 育
权, 但是大学在 内部管理方面却发生一 系列重大
变 化 , 取消 校长 由上级任 命 , 由大学 教职 员 包括 改
法决定建立 由帝 国统管 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工直接选举产生等, 这种变化被称为 “ 结构 性改
帝 国大学 , 这是法国第一个代表 中央集权管理 的

法国高等教育制度

法国高等教育制度

政府非常重视教育,确立了教育的优先地位,强调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均等;规定中小学实行学校、家长、学生合同制;设立“国家教学大纲委员会”,定期审查修改教育内容,改革学制,简化考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大学毕业生从教,建立教师培养学院,强调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必要性;重视教育改革,重点放在消除教育治理中的官僚主义和加强技术教育上,强调教育、科研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

教育制度立思辰留学360介绍,法国强调教育治理要统一,教育部垂直治理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结构全国统一,小学为五年制,初中为四年制,高中为三年制。

初中分为适应阶段、中间阶段和专业定向三个阶段。

高中阶段分为确定阶段和最后阶段。

尽管法国基础教育是统一治理,但在小学、初中拓宽知识的基础上,高中教学越来越注重学科选择的多样化,共有文科、经济与社会、科学三大类专业和第三产业科学技术、工业科学和技术、实验科学和技术以及医学社会科学四个技术专业供学生选择。

法国的职业高中属于短期教育,学制为二年,通常出路只有就业,做普通技术工作,但对进入职业高中的优秀学生,政府为其打通了进入普通与技术高中的通道。

法国借鉴地方分权制国家的教育治理经验,将部分权利下放给地方。

地方教育行政分为大区、省和市镇三级治理,大区负责高中和一些专科学校;省负责初中;市镇负责小学和幼儿学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中小学的教育规划,分级负责中小学的基建和日常教育经费投入及其日常教学治理。

例如,里昂玛利王市政府拨付学校的日常经费,以一所只有200名学生的小学为例,一年就支出40万法郎。

与此同时,在人事治理上实行减政放权,将中小学教师由国家治理改为由学区治理;赋予小学教师新的职责,教师在教学安排和教学方式上有更大的自主权。

其他诸如学制、教学大纲、教材治理等方面也逐步下放权力,有步骤地进行改革,形成了教育治理体制的多样化。

法国中小学实施校长负责制。

校长作为学校的一员,既是校长又是任课教师。

简答法国政治结构下的教育控制 -回复

简答法国政治结构下的教育控制 -回复

简答法国政治结构下的教育控制 -回复
在法国的政治结构中,教育控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

法国教育制度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全国性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并对整个教育体系进行监管和评估。

法国的教育体系分为几个层次,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

教育的目标和内容由中央政府在《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但地方政府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也有一定的自主权。

法国的教育控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现:
1. 教育法规的制定: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全国性的教育法规,包括教育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标准等。

这些法规对全国范围内的学校和教育机构都具有约束力。

2. 教育资源的分配:中央政府负责对教育资源进行分配,包括教师编制、教育经费等。

地方政府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并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和合理利用。

3. 教育监管和评估:中央政府设立了教育部门,负责对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监管和评估。

他们负责检查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等,以确保教育质量的提高和规范。

4. 教育改革的推动:中央政府负责推动教育改革,对教育体制、课程设置等进行调整和改进。

这些改革通常需要与地方政府进行协商和合作,共同参与教育改革的实施。

总的来说,法国的教育控制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中央政府制定教育政策和法规,分配教育资源,进行监管和评估,推动教育改革;地方政府则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负责教育资源的二次分配和具体的教育实施。

这种集中的教育控制体系旨在确保教育的公平、质量和合理性。

法国高等教育两大体系介绍

法国高等教育两大体系介绍

法国高等教育两大体系介绍法国教育体系完善,学习氛围浓厚。

法国高等教育分为两大体系,开放式体系和选拔式体系。

出guo的在这里为大家了法国高等教育两大体系介绍,欢迎阅读。

开放式体系指的是综合性大学(Université),目前法国有87所公立综合大学。

这类大学是培养大学生的主要机构。

法国的综合大学采用“宽进严出”的淘汰制,进入综合大学无需参加入学考试,这就要求学生在大学期间努力学习,以免耽误学业。

综合大学提供众多学科领域(法律、经济、管理、行政、艺术、文学、语言、人文科学、医疗卫生、技术学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培养课程(短期、长期、职业化及继续教育),颁发国家文凭(学士、硕士、博士) 和高质量的大学校颁文凭。

高等专业学院(Grande Ecole)。

要进入这类院校,学生须经两年预科学习后参加淘汰性竞考录取入学,或经两年、三年或四年高等教育学习后凭学历证书(加选拔程序)录取就读。

高等专业学院涉及的领域有管理、工程、法律和政治学、商业和金融等,学院大多同企业有密切的联系。

高等专业学院比综合大学享有更高的声誉,是法国精英的摇篮,其选择程序也较具竞争性。

例如,最负盛名的巴黎综合理工学院和巴黎高等师范学院,通常都有万余名高等学院预科班的精英竞争几百个名额。

专业学校(Ecole Spécialisée)。

学习内容涉及建筑设计、艺术、新闻、兽医学等,进入这类学校要经过激烈的竞争考试,学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得国家文凭或校颁文凭。

大学技术学院(IUT)。

目前有115所大学技术学院分布在大学校园内,主要提供短期(2年)的职业培训,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大学技术证书 (DUT)。

毕业后,1/3的人直接参加工作,1/3经过短期学习获得职业学士文凭,然后凭该职业文凭直接就业,1/3进入工程师学校学习三年获取硕士学位。

为了配合欧盟教育制度标准化,法国高校现在完全采用欧洲的3级学制,即学士、硕士、博士学制。

法国颁发给外国留学生和本国学生的文凭完全一样,且被全欧洲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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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教育部负责制定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分配 教育经费、领导教育科研等。实行专家管理型, 即教育行政领导者由获得一定学位、从事过教育 工作的专家来担任。法国国民教育部还在其属下 特设一个行政人员教育科,专门负责推进教育行 政管理人员专业教育工作。大学区总长必须持有 国家博士学位,而且是大学的校长或教授。大学 区总长以本大学区内各大学的总负责人的身份, 参加、监督各大学的管理机构。改革后政府对高 校实行合同制管理,通过国家评估委员会对高等 教育机构进行评估,但是大学的自治权仍然有限, 还是倾向于集权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第三阶段:20世纪前半期法国的高等教 育
• 在20世纪上半叶法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是十 分缓慢的,并且这种发展不时的因种种灾 难的来临被迫暂时中断甚至倒退。从总体 上看,这一阶段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数量的增加。 学校数量的增加以及经费的增加。第二, 科学研究受到进一步的重视。第三,在教 学和课程方面进行了一些局部的调整和改 革。第四,建立应用科学技术型学院。
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特点
• 第一、高等教育的管理的特点。 自1789年拿破仑建立中央集权、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来,强有力的中 央集权和专家领导便一直是高等教育管理的一个特点。虽然经过高等 教育民主化的洗礼,但其中央集权的特色依然鲜明,具体表现为:(一) 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对于地方的教育行政实行一元化领导。由国民教育 部属机构的大学区总长(管辖大学区)、大学区督学官(管辖省郡)以及国 民教育督学官等负责地方的教育行政。教育视为国家事业,各种教育 机构要受国家全力的指挥与监督,教育行政独立于一般行政,中央和 地方是一种垂直的指挥及命令关系。(二)中央政府统管的内容广泛而 具体,地方办学需要遵照中央政府的旨意。中央行政部门除了负责全 国的教育事务、编制预算、执行法令、制定法规以外,还要对教师资 格标准、教育人员任用、全国各公立学校的教育的方针和原则、教学 大纲、教学方法乃至考试的内容与时间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地方机构 则无权问津。(三)中央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有科学家或专业人 员参加,大部分人员都是专家或学者。法国政府规定,地方大学区的 行政长官和大学区长,要由有国家博士头衔的人担任,学区以下的县、 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官员和大学视导员,也要由具有大学博士或相应 学位的人担任。
第四阶段: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面向新世纪的适 变
• 从1984年《高等教育法》颁行至今为第四阶段。正如前文 指出的那样,1968年《高等教育指导法》只是推动大学内 部管理体制微观层面的变化,中央集权并没有多大削减。 1984年《高等教育法》(又称《萨瓦里法案》)则进一步鼓 励大学自治,关键措施便是赋予大学在财务方面的自主权。 1986年《德瓦盖法案》旨在鼓励大学之间、学生之间的竞 争,但其以竞争体现大学自治的努力因与大学生当前的利 益发生了极大的冲突,不得不宣告失败。作为社会发展需 要与社会保守势力妥协的产物,1989年通过的《教育指导 法》致力于扩大大学生数量的措施获得了成功。从法国最 近《构建欧洲高等教育模式》等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动向的 报告来看,其主旨是促进法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尤其是欧 洲一体化。虽然方案到底如何实施难以预料,但高教的管 理体制改革依然是基本主题之一。
2.19世纪末高等教育的复兴。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第一、大学观念的转变,把 原本孤立的学院组成互相联系的大学。第 二、大学自主权的扩大。第三、高等教育 经费的增加。第四、大学生人数的增加。 第五、大学教师数量和待遇的提高。 总之,在高等教育的复兴中,法国高等教育 开始了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过渡。
第三阶段:20世纪后半期法国的高等教 育
•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法国的高等教育的破坏 是极其严重的,战后的高等学校到处是一 片破败衰微的景象。1945年,法国大学仅 有大学生12.3万人。面对这种状况,恢复 和发展高等教育已迫在眉睫。
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概况
• 文艺复兴运动兴起前,一直是天主教会特别是耶 稣教会控制教育。1791年9月,制宪会议通过了 法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从而确立了法国君主 立宪体制。1804年,拿破仑通过政变建立了法兰 西第一帝国,他强调国家必须控制教育。1806年 拿破仑宣布建立“帝国大学”,并将帝国大学作 为法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组织全国 的教育工作,从而确立了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中央 集权制的基本特色。之后教会和政府对教育领导 权的争夺一直持续,直到1905年实行教会与教育 分离政策,才有力地削弱了教会对教育事业的控 制,强化了国家对教育的领导。
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形成与演变
• 法国高等教育之源,应以巴黎大学的建立(12世 纪初)为标志。而巴黎大学诞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便是寻求自由、实现自治。 • 但自拿破仑时代起.法国大学开始被置于国家的 严格控制之下。拿破仑于1806年5月10日颁布了 一项法令,建立“帝国大学” 。这是国家管理全 部教育的唯一机构,实际上为法国第一个教育部, 标志着法国中央集权的教育体制的建立。 • 拿破仑时期形成的这种中央集权制的管理模式和 指导思想一直延续到20世纪60年代。
第三阶段:高等教育管理的民主化
• 从1968年《高等教育指导法》颁行到1984年为第三阶段。 法国不断强化的中央集权愈来愈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加 上高等教育中其他问题的尖锐化,终于爆发了1968年的五 月学潮。时任教育部长的埃德加· 富尔主持提出并获得议 会通过的《高等教育指导法》确立了大学的三项原则:自 治、参与和多学科。由此引发的高等教育改革对于“打破 长期以来僵化的办学模式,建立新的办学机制,增加大学 的活力,加强大学与社会之间的联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是战后法国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通 过“参与”来改变法国的管理模式,并使之体现民主;大 学各级管理机构都要有包括教师、研究人员、学生、行政 和服务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参加;大学决策机构还要吸收 一定比例的校外人士。法案进一步规定了大学在教学、财 政和行政方面的自治,并规定大学有权决定本单位章程和 内部机构。尽管《高等教育指导法》的实施并不彻底,但 是体现了高等教育管理的民主化趋势,预示着弱化中央集 权、倡导大学自治成为时代的主流呼声。
• 第二、教育行政机构的任务与职能 • 法国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的根本任务,是确定方针和制度, 进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即确定整个国民教育及其各个组 成部分的结构、文凭、学制、专业、课程、布局,明确国 家的教育发展战略,根据国内外和教育内外的形势发展调 整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和检查所有这些原则的落实。 • 从理论上讲,教育的管理应当以宪法和有关法律为依据, 重大决策需由议会作出。实际上,作为执行部门的政府, 特别是教育部,不仅执行法律,而且在制订方针政策方面 也起着重要作用。因为法规越具体就越有约束力,所以中 央政府的决策,更多的是以内阁会议、一部分协调委员会 和各职能部门为核心,通过不同层次和形式的法规与政令 下达。教育部作为整个国民教育最主要的职能部门,一方 面制订方针政策,使之成为法律或政令;一方面制订实施 细则,组织落实和处理日常工作。当有特殊需要时,各职 能部门负责人,特别是教育部门,往往就有关问题直接发 表口头或书面文件(信件、声明等),或委托他人撰写报告, 向全国通报信息和意向。这些“非正规”的途径,也是中 央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
第二阶段:高等教育中央集权体制的分化
• 从1947年《朗之万一瓦隆计划》到1968年为第二 阶段。先后由物理学家朗之万和心理学家瓦隆主 持制定的战后教育改革计划 —朗之万一瓦隆计划, 仅“计划”而已,并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但是 其“公平”、“民主”思想对法国此后的高等教 育产生了重大影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法国为 促进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曾一度弱化中央权限, 但第五共和国成立后,在加强国家对公办大学管 理的同时,1959年通过了《国家和私立学校关系 法案》,规定国家以“简单契约”“联合契约” 的形式给子私立学校财政补助,从而加强了国家 对私立学校的控制。
第一阶段:高等教育中央集权制的初步形成
• 从1808年《帝国大学令》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是第一阶 段。法国高等教育管理的中央集权体制是近代社会发展的 产物。1799年拿破仑通过“雾月政变”掌握国家政权后, 通过强化中央权限以顺应社会求稳定的心态,并通过立法 使得国家集中管理高等教育。1802年《关于公共教育的基 本法》只笼统规定,国家管理高等教育,高等学校一律由 国家开办。1806年《帝国大学令》则明确:一,建立实为 法国第一个教育部的国家教育管理机构—帝国大学;二, 国家垄断教育,所有学校都必须置于国家和政府的监督和 控制之下。《帝国大学令》确定了建立中央集权体制的思 想,为两年后颁布从组织制度上实现中央集权的政令奠定 了基础。1808年颁布《大学组织令》,把全国分成26个 学区,数量与上诉法院相等,管理当地的各级各类教育。 同时,国家往学区,学区往省派督学,监督检查学校和教 育的工作;1808年的其他有关法令,具体规定了各级各类 教育机构的名称和任务。
• 1968年的《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开始了 以分权制为指导思想的法国高等教育管理 改革,该法确立的大学的三项原则之一便 是自治。所谓自治,即大学自己有权确定 自己的培养目标、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机制。 也就是说,大学可以自己决定自身的行为, 决定各学科教学活动及教学方法,决定科 研项目,决定行政与财务管理。但是,法 律的规定至今并末完全成为现实,大学的 自治仍是法国学者所奋斗的目标 。
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 第一阶段:17至18世纪法国的高等教 育
特点是旧大学的兴衰与高等专科学校的 兴起。高等专科学校是法国高等教育的精 华,它的出现标志着法国近代工程技术教 育的开始,同时也使法国高等教育进入独 具特色的高等专科学校与大学并存且相互 竞争、相互补充的历史新阶段。 最早开办的高等专科学校是军事学校。
• 另外,与这种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中央教育行政 部门有许多重要职能。大致概括如下:(1)预测和规划。提 出中长期发展战略并使之成为法律,如1989年《教育指导 法》即阐明法国到20世纪末教育发展的中期战略;提出教 育总预算和分项目预算;确定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布局,决 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开设和关闭;决定专业的开设、取消、 合并或调整,等等。(2)教学和认可。首先是确立根本制度, 包括各类学校的名称、学制、内部结构与管理原则等等。 其次,是制订和调整教学大纲。然后,组织招生,这涉及 师范学校和教育部属大学校;之后,组织国民教育系统工 作人员的招聘。(3)总务和财务。首先是分配经费;其次是 购置设备和修建校舍;最后是管理学生生活,这主要反映 在管理国家助学金方面。(4)改革和实验。这是法国中央教 育行政部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5)督导和评估。因督 导学局设在教育部,所以可算作行政部门的一项职能。因 自治传统,大学本不接受督导。但自主持评估的讲座制度 取消后,评估是一片空白,鉴于其严重性,1984年成立了 国家评估委员会,以评估大学和部分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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