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制度

合集下载

比较政治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

一、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规范人类生活的规则体系,主要涉及政治权利如何分配以及社会秩序如何维护等问题。

二、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1、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

2、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3、国家结构形式。

4、国家机关体系。

5、其他具体的政治制度。

(选举制度、公务员制度、政党制度)三、第一部不成文的宪法: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2、“主权在民”原则。

3、“法治”原则。

4、分权与制衡原则。

5、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原则。

五、民主制经历的三个发展阶段:1、代议民主制。

其主要特点是公民普选制和候选人竞选制,就其形式来看,体现了平等和自由的政治理念。

2、行政集权民主制。

它是以行政集权、行政首脑专权为特点的。

3、共同参与民主制。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以及个人独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当代社会的人们越来越要求以民主的分配方式分配政治资源,采用以民主参与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民主制。

六、国家元首:在形式上是最高国家权力的执掌者和国家在对外关系中的最高代表。

七、国家元首的权限:1、公布法律权。

2、发布命令权。

3、召集和解散议会权。

4、外交权。

5、任免权。

6、军事权。

7、司法权。

8、国家荣典权。

八、美国总统的主要权力:1、广泛的行政权 2、握有事实上的立法权 3、司法权 4、军事权 5、外交权 6、以政党领袖身份握有的权力。

九、法国总统的权力超过美国总统,拥有更大的权力,除以上六个,还有三个特殊权力,即 1、解散国民议会权 2、举行全民公决的权力 3、紧急状态权。

十、选举制度的含义和作用:含义:选举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议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原则和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的作用:1、有助于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 2、有助于提高公民政治素质 3、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十一、直接选举原则:由选民以直接投票的方式产生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选举方式。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要点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要点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1、名词解释(1)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狭义主要指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

”(2)比较政治制度:就是运用比较的方法对古今中外不同类型政治制度的个性进行对比,借此,发现不同政治制度的个性和共性。

(3)宪政:宪政是以良宪为前提,民主为基石,法治为载体,人权实现为宗旨的一种政治理念、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政即有限政治,即以宪法规定政治权力、国家政府、公共领域与社会生活、公民、私人领域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宪政的主要内容是限制国家公共权力和保护公民个人权利。

(4)政治文化:是人们“对于政治体系及其各个部分的态度,对于在该系统中自我角色的态度。

”(5)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6)间接民主制:是指公民通过特定的形式指定特定人员代表自己管理国家事务,公民的代表或其代表的代表是国家事务的直接管理者,而公民则凭借自身对其代表的监督、罢免等权利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7)代议民主制:代议民主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它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制度。

(8)法治:就是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完全受法的约束,政府机关的一切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一切公民都是权利的主体,并受法律的保障。

(9)国家结构制度: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安排。

国家结构制度则不仅包括国家整体与部分及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处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也包括这种关系模式的制度安排及具体形式。

(10)国家元首:在形式上是最高国家权力的执掌者和国家在对外关系中的最高代表。

(11)司法:司法,简而言之,就是法的适用或执行,也是司法活动的简称。

具体而言,是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特定的职权和程序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性活动。

比较政治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

1比较行政制度的研究对象的核心内容是国家的政治制度,比较则是指研究视角,方法和范围2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狭义主要指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3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意义:1能够加深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科学认识,更加自觉地坚持社会主义2不仅可以在提高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的基础上增加其自觉性,减少盲目性,而且可以客观地认识资本主义制度为什么“腐而不朽”3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代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是非常纷繁复杂的4不仅可以揭示出政治文明,而且会在比较中鉴别什么是有益的政治文明成果4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方法:1国别比较研究2专题或专项比较研究3综合分析比较研究5国家是指一种政治联合的形式或日政治共同体6政权组织形式是在国家机构体制中横向配置国家权力并规范其运行的制度模式7国家结构形式是政治制度的纵向权力关系8宪法:宪法与政治制度的高度结合9宪法原为建立组织构造的意思10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英国至今没有成文宪法11近代以前的宪法概念:1古希腊时期将宪法等同于政治制度2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另一观点将宪法看作国家的最高法律3罗马帝国时期用宪法表示皇帝的各种建制和诏令4中世纪欧洲将君主,教会和封建领主关系的法律称作宪法12古希腊的城邦制:设防的中心居住地加上周围的农业区域构成了古希腊的城邦13城邦制度的特点:1城邦直接从部落或部落联盟演化而来2城邦实行集体剥削3小国寡民14为什么会产生雅典奴隶民主制度:1由当时的阶级力量对比状况所决定2梭伦和克里斯提及个人的作用不可忽视3希波战争的胜利和雅典海上霸主的地位的确定15雅典的政治家通过哪些手段影响民众:1凭借地位2履行“公益捐助“3演说才能4拉帮结派16雅典民主制度的缺陷:1几乎所有的公职都未规定有专门技艺的要求2无法防止极端化的发生17西欧封建制国家的产生:1日耳曼人进入西欧后的封建贵族民主制2西欧封建国家的发展变化的历史18王权通过什么途径加强:1教会和市民阶级的支援2王室势力的扩大3对封建割据的干涉4捐税,军队个司法制度的改革19国家主权的特点及内容:1从时间上来说,国家主权是一种永久的权力2从空间上说,它在整个国家范围内是不受任何限制的权力3它不受法律的约束,主权高于法律,法律来源于主权20主权的内容:立法权,宣战权。

比较政治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1、政治制度:在特定的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法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狭义上主要是指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

2、政党,就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根本利益的一部分最积极分子,为了通过执掌或参与国家权力,以实现其政治理想、维护其政治利益而结合成的政治组织。

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最早产生于英国,而且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并建立了代议制政府之后在比较广泛推行普选权的基础上才逐渐形成的政党。

3、政党政治,是指政党掌握或参与国家政权,并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和国家事务及体制的运行中处于中心地位的政治现象。

4、政党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中形成的有关政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

5、议会党团:是由议会中属于同一政党的议员或几个利益观点相同的政党组成的政党集团,也有一个政党的议员分别组成几个议会党团的。

6、选举制度:是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组成部分的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主体、客体、原则、程序等规定的总和。

7、司法:是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特定的职权和程序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性活动。

8、司法审判权:司法机关以中立的第三者身份对各种法律纠纷依法裁决的权力,为司法审判权。

主要审理各种民、刑事案件,有些国家还包括审理行政案件。

9、司法审查权:司法审查亦称违宪审查,是通过司法程度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一种基本制度,是司法、立法、行政三机关“制约与平衡”原则的体现。

10、行政裁判权: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官员在履行职务中,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侵权、失职等引起的诉讼案件,以及各种行政机关之间的权限冲突等进行裁判的权力。

11、多数代表制——候选人只要在一个选区获得多数选票就可以当选的制度。

12、相对多数代表制(简单多数):候选人或者候选人所代表的政党只需要取得相对多数的选票,即可当选或者取得该选区的全部议席的选票计算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人事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人事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人事制度
政治制度和人事制度是国家治理的两个重要方面。

在比较这两个制度时,需要从它们的定义、目标和运作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政治制度是指国家的政治组织和管理体制,包括政府机构的设置、权力分配以及决策机制等。

政治制度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的治理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福祉。

政治制度的运作方式一般是通过选举产生政府机构和领导人,并通过法律规范来管理政府行为。

人事制度是指国家和组织为了推进自身目标而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和选拔任用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人事制度的目标是使人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使国家和组织的运作更加高效和稳定。

人事制度的运作方式一般是通过考试、面试和评价等程序来选拔和评价人才,并通过晋升和选拔等机制来激励和培养人才。

在比较这两个制度时,可以发现它们存在一些相似之处和差异之处。

首先,政治制度和人事制度都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组织的目标而设立的制度。

其次,它们都是通过规范和程序来管理和运作,以保证公平公正。

然而,政治制度更加注重权力分配和决策机制,而人事制度更加注重人才的选拔和激励。

此外,政治制度的运作方式更加注重政府机构和领导人的产生和管理,而人事制度的运作方式则更加注重对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总而言之,政治制度和人事制度都是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两
个方面。

它们的目标和运作方式不同,但都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

在实践中,政治制度和人事制度需要相互配合和补充,以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

大二上学期末比较政治制度详细攻略

大二上学期末比较政治制度详细攻略

大二上学期末比较政治制度详细攻略政治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部的政治组织和管理体系。

了解和比较各国的政治制度对于政治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大二上学期末考试前。

本文将针对大二上学期末比较政治制度的学习提供一份详细的攻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应对考试。

首先,要全面了解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等组成部分。

在准备考试时,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教材、参考书籍和学术论文,系统地学习各国的政治制度,并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深入了解各国政治制度的演变和特点。

其次,要注重比较分析各国政治制度的异同。

政治制度的设计和运作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对这些差异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有助于加深对政治制度的理解。

可以选取几个代表性的国家,比如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等进行对比分析,探讨其在国家元首、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等方面的异同,找出各自的特点和优劣之处。

此外,要结合案例和事件进行实践性学习。

通过分析一些历史事件或当代政治事件,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各国政治制度的实际运作。

比如,可以选取一些国际性的政治事件,如美国总统大选、英国“脱欧”事件等,结合这些事件来深入探讨不同国家政治制度的影响和应对方式。

最后,要多进行讨论和交流,加深对政治制度的理解。

在学习过程中,可以组织小组讨论和辩论,让同学们围绕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展开深入交流,分享彼此的见解和心得体会。

这样不仅可以增进对政治制度的理解,还可以培养各种思维能力和沟通能力。

总的来说,大二上学期末比较政治制度的学习需要系统地了解各国政治制度、注重比较分析、结合实践性学习以及多进行讨论和交流。

希望本文提供的详细攻略能够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备战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

比较政治制度(2)

比较政治制度(2)

比较政治制度(2)第一章绪论一、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一)政治制度的涵义政治制度(political institution)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阶级专政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国家政治生活有序运行的一系列制度。

鲜明的阶级性是政治制度的最根本特点。

政治制度通常由一国的法律尤其是宪法(包括宪法性文件及宪法惯例)来反映和确认,它受法律强有力的保护。

(二)政治体制政治体制(political system)是指以国家政权组织为中心的各种具体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规范的总和。

政治制度决定政治体制,又由政治体制表现出来。

二、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产生14世纪末——16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17世纪资产阶级的思想启蒙运动(二)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发展1、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巩固完善的阶段(1)以资产阶级两党制、多党制轮流执政为特征的政党制度最终形成(2)文官制度的形成(3)法制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建立2、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是德、意、日等国走向法西斯的阶段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今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进一步变革与完善的阶段三、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一)“主权在民”原则君主主权论——议会主权论——人民主权论(二)实行代议民主制(三)国家权力机关实行分权制衡原则(四)政治统治和管理方式实行法治(五)人权原则四、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类型(一)西方政治制度的共同性和多样性共同性:1.经济基础 2.思想理论和文化渊源 3.民主制多样性决定因素:1.阶级力量对比因素的影响2.政治文化因素的影响3.国家经济结构的影响4.国际环境因素的影响(二)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类型以政治权力主体的设置为标准:1.二元君主制2.议会君主立宪制3.议会共和制4.总统共和制5.半总统共和制6.委员共和制(也称委员会制)五、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方法(一)比较政治制度研究目的(二)比较研究的原则(三)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方法第二章代议制度比较一、代议制度的概念(一)间接民主形式与代议制实现直接民主形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小国寡民。

比较政治制度重点总结

比较政治制度重点总结

1.政治制度与宪法关系的三种类型1)以制定新宪法的方式确定新的政治制度。

政治生活的任何一个微小变化都可能引起政治制度的变迁,而政治制度的任何一次细微调整都可能会动摇宪法,造成宪法的废弃与重建。

2)政治制度的改革与调整不涉及宪法更迭。

(1)在立宪观念上,美国的制宪者们着力强调宪法的最高效力和最高权威性。

(2)在修宪的态度方面,制宪者们极为谨慎,为此制定了近乎苛刻的修宪程序。

(3)完善的司法解释体制适时赋予宪法以新的含义,使之顺应已经发生重大改变的社会实际。

3)修改或制定新的宪法,基本政治制度保持不变。

在宪法与政治制度之间,之所以会出现后者基本不变而前者频繁更迭的关系,单从宪法的角度找原因,恐怕在于宪法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尚未取得权威地位,它更多的只是扮演了“宣言书”的角色,而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规范作用。

2.战后宪法与政治制度的发展趋势(1)从宪法和政治制度的阶级属性看,随着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一种不同于以往任何时代的被称作社会主义的制度形式开始蓬勃发展,这种全新的国家类型在宪法与政治制度的发展史上增添了崭新的篇章。

(2)从宪法和政治制度的类型上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老牌帝国主义的殖民势力遭到了削弱,亚非拉三洲出现了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他们广泛吸收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经验,使之与本国的国情民情相结合,使宪法和政治制度的原生态类型得到丰富和扩展。

(3)资本主义与政治制度的原生态也发生了变异。

扩权与控权此消彼长,对西方国家宪法与政治制度的变化产生了不容低估的影响。

3.社会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关系的两种模式1)社会经济发展,建立资本主义政治制度。

(1)在生产关系上,全面推行“福利国家”政策,以此来调节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在经济政策和经济结构上,政府加大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力度。

(3)在政治传统方式上,政府以全社会的统治者的姿态对社会实施控制,其方式更为巧妙。

2)建立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社会经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1. 西方议会的立法程序。

答: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容。

答:党对于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作用是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的。

党的政治领导是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方向的领导,即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在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发展阶段上,为无产阶级制定并实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坚持党的领导,首先就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

党作为执政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力量。

党同各级政权组织、经济组织、军事组织、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党的思想领导主要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理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把党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党的组织领导是指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党员干部。

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各级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组织带领人民群众去实现党的各项工作。

要实现党的组织领导,就必须按照干部“四化”方针,搞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

要重视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要通过各级党组织教育和管理好党员,通过各条战线上的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的干部的骨干作用来带动群众,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决不可能将其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

党的政治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核心,是解决方向、道路的。

思想领导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的重要基础。

组织领导是服务于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重要保证,没有党的组织领导,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就不能落实。

总之,党的领导只能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全面领导,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

否认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是对党的领导的执政地位的削弱和否定。

3. 如何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会议、立法、监督、代表等制度和工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制度和工作,都需要按照健全、丰富和扩大的要求进行完善,实现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民主的程序和实体、形式和内容相统一,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2)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包括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监督权等.(3)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开放、互动、畅通的关系,使人大代表能够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使中国特色的代议制民主更具生机和活力.(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需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5)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政协干部之间的交流,优化人大领导班子的结构,逐步减少人大领导职数,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提供组织保证.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1.立法权。

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

主要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这样,除了宪法和基本法律外,大量的立法工作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

这样便于从立法的角度及时回答和解决宪法和法律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准确实施。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

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由它行使这一职权,便于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这对于保障宪法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由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国家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

这一职权包括: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职权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权执行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如: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并组织他们视察,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5. 如何理解政党政治中的“合法反对”原则。

答:合法反对原则是西方多党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对反对的认同,有组织的反对,以和平方式实现政权更替的充分自由。

合法反对原则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价值,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产生的,也必须在特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下才能有效运转。

二、论述题(50分)1.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答: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具有很大的优越性.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要做到符合国情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政权的根本标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一个根本问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质,就是要坚持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一切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60多年的实践一再证明,凡是符合实际的做法,都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都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充分认识少数民族的特点,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一条我们必须长期遵循的重要原则.。

第三,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一直是一件党非常重视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正如毛主席早就指出的,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干部是不可能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因为少数民族干部和当地干部与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他们的影响和作用是其他干部难以替代的,所以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特别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当地干部的培养.新时期对干部的要求更高了,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和领导骨干来充实干部队伍.只有不失时机地培养和提高干部素质,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顺利实现.。

第四,进一步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权,加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

配套健全的法规体系,是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的关键.用法律调整民族关系,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是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的保障.。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关系客观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具有极大的优越性,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把钥匙.民族区域自治从党的一项民族政策转变为国家的一项政治制度,再到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再到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表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在21世纪,我们仍然要继续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但是经历了丰富实践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而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在新世纪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对于加强我国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保持社会稳定,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加快民族地区实现小康的步伐,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