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制度笔记

合集下载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要点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要点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1、名词解释(1)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狭义主要指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

”(2)比较政治制度:就是运用比较的方法对古今中外不同类型政治制度的个性进行对比,借此,发现不同政治制度的个性和共性。

(3)宪政:宪政是以良宪为前提,民主为基石,法治为载体,人权实现为宗旨的一种政治理念、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政即有限政治,即以宪法规定政治权力、国家政府、公共领域与社会生活、公民、私人领域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宪政的主要内容是限制国家公共权力和保护公民个人权利。

(4)政治文化:是人们“对于政治体系及其各个部分的态度,对于在该系统中自我角色的态度。

”(5)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6)间接民主制:是指公民通过特定的形式指定特定人员代表自己管理国家事务,公民的代表或其代表的代表是国家事务的直接管理者,而公民则凭借自身对其代表的监督、罢免等权利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7)代议民主制:代议民主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它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制度。

(8)法治:就是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完全受法的约束,政府机关的一切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一切公民都是权利的主体,并受法律的保障。

(9)国家结构制度: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安排。

国家结构制度则不仅包括国家整体与部分及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处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也包括这种关系模式的制度安排及具体形式。

(10)国家元首:在形式上是最高国家权力的执掌者和国家在对外关系中的最高代表。

(11)司法:司法,简而言之,就是法的适用或执行,也是司法活动的简称。

具体而言,是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特定的职权和程序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性活动。

比较政治制度 考试复习重点

比较政治制度 考试复习重点

1.政治制度: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来维护其统治的原则和方法的总和。

2.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占领原则,人民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全体人民具有平等的参与政治决策过程的权利。

(2)代议民主制:密尔最推崇(3)分权制衡原则:洛克首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孟德斯鸠继承并创立了较为完整的分权制衡论,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较为成熟,成为现代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理论依据及其政权组织结构的基本原则。

(4)政治统治与管理的法治原则:卢梭和洛克1>法律是公民行为是非和正当与否的标准2>自由和法律是密不可分的3>守法和执法都是法制的重要原则4>在守法和执法方面公民人人平等3.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1)人民当家做主的原则(2)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3)议行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政治制度的根本(4)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5)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我国政治制度运作的基本准则重点:中国的议行合一和美国的三权分立的异同:相同点:(1)国家机构分立(2)国家机构分别拥有一定的独立处理权不同点:(1)法律地位:从权力结构看,只有一个权力中心(全国人大),而另外三个机构是派生的,因此四个机构在法律上出于不平等的地位;而美国三个机构无权力中心,处于相对独立相对分散的状态。

(2)产生渠道不同:美国参议院由各州直接选举选出,中国全国人大代表由间接选出行政:国务院由全国人大产生,美国总统享有最高权,带有直接选举性质的间接选举司法:(3)授权方式不同:议行合一体制是单一授权方式,三权分立是复合授权体制(4)相互间活动方式和功能体现的不同议行合一体制:全国人大制约着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而后者无权对全国人大进行相应的或交叉性的制约,因此可将此特征概括为单向式集中式;而三权分立体制内,,立法、行政、司法三机构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同时,三个奇偶股的权力又有交叉性,管理权和责任权分散于三机构之中,其特征可概括为双向式分散式。

比较政治制度期末复习重点

比较政治制度期末复习重点

比较政治制度名词解释:联邦制:是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之一。

是指国家权力的最终归属权由全国性政府和区域性根据宪法分享,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改变宪定权力分享格局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类型。

政治制度:所谓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政府:政府是指国家进行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机关,是国家表示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的机关,实际上是国家代理组织和官吏的总称。

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 狭义的政府是指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

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以英格兰普通法为基础,在英国对外贸易、军事征服和殖民统治过程中,随着英国法的域外传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世界性法律传统之一,因其以英国法、美国法最具代表性,故称英美法系。

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制度处于核心地位,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英国法就是在司法实践中产生、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单一制:是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之一。

是指国家权力的最终归属权属于全国性政府(中央政府),区域性政府(地方政府)所行使的国家权力完全由中央政府赋予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类型。

政治文化:政治文化是政治群体在历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一套特定的政治态度、政治信仰和政治情感;它属于人类政治生活的主观意识范畴,反映的是政治心理层面的内容,这些心理层面的内容聚集、凝结,形成一定社会的政治文化,开具体表现为人们对政治生活各个方面的态度、情感、认识和评价;它既是现实的政治关系在精神领域内的投影,同时,又对人们的政治行为模式以及对政治系统的要求产生潜在而深远的影响。

国家元首:国家元首指主权国家形式上或实际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即首脑部分,国家元首通常是君主或总统。

2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

2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

第一章:比较政治制度研究对象: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即国体问题),其重点在于研究哪个阶级在国家政权中占统治地位;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问题),主要研究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形式),重点研究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的关系;国家机关体系;其他具体的政治制度。

研究政治制度的方法:比较研究方法 2)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研究方法 3)行为主义研究方法 4)系统的研究方法第二章:历史与国情英国确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原因:①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革命初期就建立了稳固的同盟关系,革命的矛头对准了实行专制主义的国王和旧贵族,不可能把消灭所有贵族阶级作为革命的最终目标,因此,保留王权和新贵族的既得利益成为统治集团的共识;②英国传统的信奉保守主义的政治文化的影响;③君主立宪政体符合英国国情和民意影响政治体制建构的因素:①自然环境国土面积和地理位置②历史传统和习俗民情③传统的法律习惯与法律制度④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⑤政治制度建构者的个人素质试举例说明一国政治体制的建构与一国历史与国情的内在联系以英国为例,英国确立君主立宪政体,有它的历史原因。

一方面,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早在革命初期就建立了稳固的同盟关系,革命的矛头对准了实行专制统治的国王和旧贵族,却不可能把消灭所有的贵族阶级作为革命的最终目标,因此在革命以后,保留王权和新贵族的既得利益很快成为统治集团的共识。

另一方面,英国传统的信奉保守主义的政治文化在君主立宪制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政治妥协传统和独特的法治文化的影响,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没有带来一部全新的成文宪法,英国统治精英们惯用的“旧瓶装新酒”的统治模式大道其行,造就出一种在保留封建外表的前提下实行“两权分离”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模式。

当然,英国政治制度的变迁是始终与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革命联系在一起的。

美国总统制国家政治制度建构的国情: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美国横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具有气候复杂、气候类型多样的特点。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

比较政治制度复习资料

第九章 政府行政制度
• 政权组织形式的四种基本类型及其特点: (1)议会制的特点:议会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主导地 位,拥有产生包括政府在内的其他国家机关并监督其 运行的权力。 (2)总统制的特点:议会在国家机关体系中与其他国家 机关地位平等,它是国家权力配置关系中最具分权制 衡色彩的政权组织形式。 (3)委员会制的特点: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采取委员会制, 并以合议制的形式行使职权。 (4)人民代表制的特点:人民代表机关作为国家的权力 机关,在法律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一切其他国家 机关均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第八章
议会制度
• 立法机构的功能 – 立法功能 – 审议功能 – 监督功能:提问和质询;紧急辩论;委员会调 查 – 服务选区的选民 – 代表 – 政治社会化功能/公共教育功能 – 产生政府(仅限于议会制国家)
• 立法机构的类型: 两院制:是指议会设有两个议院并由两院共 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 一院制:是指议会只拥有一个议院并由它行 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 • 委员会:是议员组成的小型工作组,负责处 理议会的大量事务。委员会通常有三重功能: 1)审议法案和财政提案;2)审查政府行 政和过去的支出;3)调查公众关注的一 般事务。
• 政府 广义:指的是一种政治制度形式,包括立法机 关、国家元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 要素。 狭义: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 • 国家的五个个关键特征:
国家是至高无上的。 国家机构是“公共的”(区别于市民社会的“私人” 机构) 国家的活动暗含合法性。 国家是统治的工具。 国家是一个领土单位。
• 利益集团:也称压力集团。是以影响政府政 策或行动为目标的组织化社团。利益集团与 政党的区别在于,它们试图从外部施加影响, 而不是想赢得执政权。利益集团与社会运动 的区别在于它们是具有更高层次的正式组织。 • 利益集团发挥影响的三种渠道 1、直接与政府打交道 2、通过政党间接影响政府 3、通过大众传媒和公众舆论间接影响政府

贵州大学政治学考研复习资料 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考研笔记

贵州大学政治学考研复习资料 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考研笔记

比较政治制度考研笔记曹沛霖一、名词解释1、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规范人类政治生活的规则体系,由正式和非正式规则构成。

2、代议制:作为一个特定的术语,是指代议在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中具体运用后形成的一种国家政治制度。

3、政治文化:是指政治群体在历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党的一套特定的政治态度、信仰和情感,它属于人类政治生活的主观意识形态范畴,反映的是政治心理层面的内容。

4、代议民主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它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议会或国会)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制度。

5、间接民主制:是指公民通过特定的形成指定特定人员代表自己管理国家事务,公民的代表或其代表的代表是国家事务的直接管理者,而公民则是凭借自身对其代表的监督、罢免等权利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6、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7、选民登记:是选举程序的一种。

是指选民资格的法律确认,是确认合格选民的必经法律手续。

选民登记是选举的普遍性、透明性、平等性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便于对选举工作进行管理的需要。

第一,有本人登记与非本人登记之分;第二,从选民册的编制方法看,有按期造报制与随时订正制之分。

8、秘密投票选举:也称无记名投票选举,是指投票人填写选票不对他人公开,为使选民不受干涉地进行选举,整个投票过程完全保密。

它包括:选民不在选票上署名,本人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等。

9、多数代表制:是指候选人只要在一个选区内获得多数选票就可当选的制度。

10、相对多数代表制:也叫简单多数制、一轮选举制。

是指在一个选区,候选人或候选人代表的政党只需要取得较多数的选票,无须超过或达到一定比例,即可当选或取得该选区的全部议席。

如英国、加拿大、印度等国家。

11、绝对多数代表制:也叫过半数选举制、两轮选举制。

是指候选人或候选人所代表的政党所获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全部有效投票选票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行政管理《比较政治制度》复习总结资料

行政管理《比较政治制度》复习总结资料

⾏政管理《⽐较政治制度》复习总结资料各国政治制度之综合⽐较⼀、宪政民主国家的政体⽐较1、议会制国家(主要代表:英国、德国、瑞⼠、⽇本)(1)主流模式:英式议会制包括:德国、⽇本、澳⼤利亚、印度、⼟⽿其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来进⾏安排和运作,国家权⼒⼀般分为⽴法、⾏政与司法三部分,分别由议会、内阁和法院所主要掌握,其中司法独⽴,内阁则由议会选举产⽣,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旦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投票或者未通过对内阁的信任投票,则内阁要么集体辞职,要么提请国家元⾸解散议会重新⼤选。

除此之外,内阁向议会负责并受其监督,还表现为内阁成员接受议会质询、调查甚⾄弹劾等形式。

(2)⼀般模式包括:瑞⼠、南⾮、匈⽛利它不采取信任或不信任投票、或者因此⽽解散议会的形式。

瑞⼠以联邦委员会作为集体国家元⾸;瑞⼠联邦议会实⾏两院制,两院地位平等,共同形使相同的权⼒;联邦委员会作为瑞⼠联邦政府的⾏政部门,是由联邦议会的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的,并且联邦委员不得兼任联邦议会任何⼀院的议员,联邦委员会还对联邦议会两院负责,受两院监督,但联邦议院两院却不能对联邦委员会进⾏不信任投票,反过来,联邦委员会也不能解散联邦议会的任何⼀院。

(3)共同特征在分权制衡的结构之下,⾏政部门对⽴法部门负责并受其监督。

a.分权在三权之外还分出了国家元⾸权和违宪审查权。

只要⼀个议会制国家为这五权均单独设置了相应的政府机构,那么就可以明确地说,该国就是实⾏的五权分⽴的,⽐如德国和匈⽛利。

b.制衡分权是在各国家权⼒机关之间划分权限范围,这就相互限制了权⼒;各国的分权都不是绝对的,各权⼒机关只是主要掌握某⼀种权⼒,从⽽导致各权⼒机关所掌握的权⼒之间有所交叉,这也形成了权⼒制约。

2、总统制国家(主要代表:美国、法国、俄罗斯)(1)⼀般模式特点:政治制度设计遵循分权制衡原则;作为国家元⾸的总统同时掌握⾏政权,是宪法明确规定或未明确规定的最⾼⾏政⾸脑;总统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但不是由掌握⽴法权的国会选举产⽣的;总统有任期限制,并受⽴法、司法等其他政府机关的权⼒制约,但⽆需对作为⽴法机关的国会负责。

比较政治制度笔记2

比较政治制度笔记2

比较政治制度一.名词解释1.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

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狭义主要指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

2.政治体制:是指政权结构的组织形式及相关法律和制度,简称政体。

3.国家:国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时期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工具,是人类社会组织的一类形式。

4.宪法: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根本法,它是一定政治斗争的终点和起点,(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5.政治文化:政治文化是一国国民长期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对于生活其中的政治体系和所承担政治角色的认知、情感和态度,它与政府、政治组织等制度性结构相对应,成为政治体系的主观因素。

政治文化属于政治社会的精神范畴,它是一个社会关于政治体系和政治问题的态度、信念、情绪和价值的总体倾向。

政治文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成分:政治文化的认知性成分,政治文化的情感性成分,政治文化的评价性成分。

6.议会党团:议会党团指由议会中属于同一政党的议员组成的、以统一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的行动为目的的政党集团。

但也有同一政党的议员分别组成几个不同的议会党团,或几个政治纲领相近的政党的议员组成一个政党联盟的议会党团。

7.代议制度:代议制度,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

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

代议制度是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核心,是现代民主不可或缺的载体和形式。

(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主要行使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行政机关的制约。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比较政治制度笔记导论一、比较政治制度的课题与方法1、比较对象威洛比认为,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关于政府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探讨如何解决有关政府的问题。

前者是静态的,相对简单;后者是动态的,比较复杂。

制度是有生命的,指制度是变化的,灵活的,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以政治机构为比较的重点,最核心的是政治制度。

2、比较方法历史考察法、比较宪法史法、国别比较研究法、比较制度史(专题或专项比较研究)、综合分析比较研究。

二、政治机构的历史考察1、分类标准A构成基础:寡头政治民主政治B经济基础:非社会主义政府社会主义政府C社会基础:氏族政府都市警察政府民族政府世界政府D主权构造:单一政府复合政府2、政治权力的变革导致政治机构的更替政治权力的变革的外部形态有三种:(1)统治机构内部的变革(2)最高统治者的变革(3)统治关系的变革三、政治制度建立的思想文化背景1、西方政治制度的文化基础(1)人性:看作自然属性,把人归属为动物。

伊壁鸠鲁,功利主义的创始人,从功利主义的视角探讨人性,“趋乐怕苦”;马基雅维利,从经验主义的视角探讨人性,“自私,贪得无厌”;霍布斯,从机械主义的视角探讨人性,“自我保护”,欲望与理性(欲望的派生)。

(2)作为目的和手段的民主阿尔色修斯,人类天生要结成“社会联合体”,才能过上幸福舒适的生活。

社会联合体包括家庭、自由联合体、村镇、城市、国家。

国家具有至高无上性,主权属于人民。

密尔顿,从自然权利的基础上论述人民主权。

公共权利来自人类自我保护、追求的自然权利。

官员为人民服务,是人民的代表。

卢梭,人民主权。

(3)法治亚里士多德,寻求统治必须寻求正义,正义需要权威,权威来源于法治;西塞罗,官员是法律的创造物,权威是法律给予的,必须依据法律来统治,否则是合理、不道德的;哈林顿,共和国应该是一个法治的共和国,法治才能保证权利;洛克,人的财产、公共利益通过法律来保护;孟德斯鸠,法律是事物本质的必然联系。

(4)为法律所包含或保证的道理亚里士多德,国家的主要目的就是道德,通过中心权威即法治来保证;哈林顿,权威的原则是理性,理性就是法律,是一种善;卢梭,国家是公意的表现,是具有“总意志”的道德存在;黑格尔,国家是高于社会的,国家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的理性典范,精神和道德功能只有通过法律才能实现。

2、中国政治制度的思想文化基础(1)将人社会化,从社会属性解释人性;(2)集权主义;(3)人治,带有个人色彩,对人权威的崇拜,对社会运行的恐惧;(4)将政治道德化,“以德辅天”。

四、中西思想文化的冲突1、第一次冲突:资产阶级改良派与集权派;2、第二次冲突:革命派与顽固派;3、第三次冲突:五四运动;4、第四次冲突:“八九”自由派与保守派。

第一章近代各国政治机构原理一、国民主权原理1、国民主权的表示方式:代议制直接民主制(选举方式可分为:限制性选举普遍性选举)2、国民主权与君主制二、权力分立原理1、洛克与孟德斯鸠(1)洛克将权力分为立法权与执行权,两权之间是从属关系,立法权高于执行权,从而解释了国家的作用:解释自然法并宣布其意义;使法律具体化。

(2)孟德斯鸠主张三权分立,是平衡制约关系;权力分立的类型可分为:美国类型英国类型(以权制权)。

2、权力分立的历史性质权力分立论的特点:(1)为了自由而限制权力,是政治自由主义的组织原则;(2)不是积极增进效率,而是消极防止滥用权力;(3)以对国家权力以及权力拥有者的不信任、猜疑为出发点;(4)具有中立与调和性质。

洛克主张立法权的优先,即市民阶级参加议会的优越性,这样更具民主性;卢梭主张权力和自由是一致的。

三、代议制原理代议制的特点:(1)体现的是“代表”的概念,是一个现实性的概念,通过一系列的具体保证制度体现;(2)议员的一切权力来自于国民,通过选举制度加以保证。

真正的选举是自由的、秘密的、竞争的。

四、两院制1、两院制存在的理由(1)削弱议会的权力,成为防止议会专制的保障;(2)缓和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冲突;(3)代表国内存在的各种利益和阶层;(4)能纠正一院的错误。

2、两院制的效用与上院的任务对立、补充、制约、合作是上院存在的基本基调五、议院内阁制(政府的存在以议会为基础,并保证政府与议会之间共同行动?)1、特点:(1)以议会决定政府、内阁的去留为核心;(2)以阁员对议会负责为目的和归宿;(3)阁员一般是由占多数的政党担任;(4)保持内阁的共同性与统一性。

2、在立法与行政权关系方面的类型(考)(1)议院内阁制:相互依赖性强;(2)美国型:相互制约;(3)瑞士型:行政从属于立法;(4)旧德意志型:行政优先于立法。

(1)(2)(4)的共同点:承认立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

第二章比较宪法制度一、宪法概念及特征1、宪法概念(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2)宪法必须是建立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而且要服务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3)宪法与民主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其产生与发展与民主制度的建设是同步的。

2、特征(1)阶级性;(2)法律特征,与普通法律相比较而体现出来,内容、效力、修改程序等;(3)内容特征,表现在宪法是对国家权力做出的制约性规定,一方面,防止国家权力机构权力的相互渗透,另一方面,防止政府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4)形式特征。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1、“主权在民”原则最早布丹提出国家主权,霍布斯发展为君主主权,洛克继续发展为议会主权,卢梭将之发展为人民主权;林肯提出美国政府是“民享、民有、民治”的政府。

2、“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洛克认为财产权是自然权利;个人财产权利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联系在一起,通过国家干预来实现,进行再分配,并以一系列政策来保护。

3、法治原则亚里士多德、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1)必须保证公民的自由权利不受侵犯;(2)国家权力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3)司法独立,法治原则的保证。

4、分权与制衡原则(1)美国类型,以权力的均衡与制约为特点;(2)英国类型,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具有讨论和表达意愿的自由,一切法律要通过议会表决生效;法官是终身任职,只有议会才有权力解除;(3)法国类型,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吸收了两者的优点,结合法国的国情而创设。

5、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原则宪法规定本国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1)人权,自由权、平等权(西方),生存权、发展权(中国);(2)人权与公民权,人权是通过公民权来表现与落实,实现条件:一是与他所在的具体生活环境联系在一起,二是必须成为某个具体国家的公民才会得到具体法律的保护;(3)权利的基本内容:财产权、平等权、自由权、受益权、参政权。

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收益和支配的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地受到法律的保护;积极的收益与消极的收益;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罢免权。

三、宪法的保障制度1、宪法的修改(1)修改宪法的方式,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谁有权提出修改宪法的动议(动议权),谁有权决定修改宪法(决定权);(2)修改宪法的限制,原则性限制、时间的限制、全部修改宪法的限制。

2、宪法的解释(考)不同的国家解释机关不一样:(1)立法机关解释,一般是议会制国家,如英国、比利时、瑞士;(2)司法机关解释,即司法审查权,针对具体司法问题,不针对政治问题,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如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3)专门机关解释,一般采取司法程序进行,如法国、瑞典。

3、违宪审查制度始于美国,“马伯里诉麦迪逊”,1803年。

一般有司法机关进行,又称司法审查制度。

宪法解释为了准确应用宪法条文而做的正面解释,对宪法条文的限度性说明宪法审查就某一具体法律而引起的对宪法条文的说明,防止具体法律与宪法抵触,在说明是否违宪时还要阐明宪法的意义宪法审查的方式:(1)具体的宪法审查,又称“附带的违宪审查”,针对某一具体的诉讼案件而进行,实行普通法院进行违宪审查的国家适用,如美国、日本;(2)抽象的违宪审查,事先审查(预防性审查)生效之前对其是否违宪进行审查,如法国事后审查(惩罚性审查)由宪法法院就某一法律是否违宪做出一般裁决,在政府或议会提出请求时进行(3)由宪法诉讼引起的违宪审查,始创于联邦德国,如瑞士。

制裁方式:(1)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2)由普通法院进行违宪审查的国家进行附带性违宪审查,并不宣布撤消或停止生效,高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3)总统违宪——弹劾。

四、美国宪法1、美国宪法的产生偶然性(制定者的意图)与必然性(美国的文化)的统一(1)《独立宣言》,理论依据是社会契约论,作者杰斐逊,第一部分,表述革命原理:人人生而平等,是不可转让的;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与生具来,不可剥夺;政府的权力的正当性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体现了民主共和的原理)。

第二部分,列举英国国王和政府的罪状。

(2)邦联,1777年《邦联条款》定邦联名为美利坚合重国,是一个松散的、临时性的条款,其弱点为:A不是现代意义的民族国家;B在财税方面,无法向各州征税,经费是按照各州土地的价值摊派;C无权管制州际之间的贸易。

2、美国宪法的制定充满一致、分歧、妥协、斗争的过程。

分歧建立民主共和国还是贵族共和国麦迪逊VS汉密尔顿保持邦联还是建立一个民族共和国(中央政府的权力的权限)反联邦派VS联邦派妥协“大妥协”,参议院每州享有平等表决权,众议院按人口比例来分配议席奴隶制问题上的妥协两个方案“弗吉尼亚”方案,“大州”方案,全国议会享有最高立法权,并有权否决州的立法;议会的两院至少有一院有直接选举产生。

人民主权与全国性政府“新泽西”方案,“小州”方案,对邦联条款修改而不是取代;国会筹集经费的权力增强。

州的主权与有限的国家权力3、批准宪法的斗争斗争的焦点——保障个人权利。

4、宪法的改变(1)宪法修正案;(2)国会两院2/3以上议员提议;(3)3/4州的制宪会议同意。

5、美国宪法的惯例(1)宪法本身及修正案并没有规定,但是有先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依然发挥作用,如两党制;(2)宪法的原有某种制度名存实亡,如选举人团制;(3)同宪法规定相对立的惯例仍然在行使,如宣战权。

6、宪法当中所体现的美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1)天赋人权;(2)人民主权和有限政府;(3)法治而非人治;(4)代议制政府;(5)权力分立与制约平衡;(6)联邦制(纵向分权制,分权的准则:联邦授予权力,只能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力;州保留权力,只要宪法没有反对的州就可以行使);(7)文官控制军队。

7、美国宪法的评价(1)首先体现了独立宣言的精神和建立民主共和国的目标;(2)确立和体现了限权政府的原则;(3)对个人权利的尊重;(4)最大的缺陷在于确立了黑人奴隶制。

第三章比较选举制度一、普选权的实现及其意义1、英国2、美国3、法国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1、选举权,即参与选举的资格问题,分为选民资格与候选人资格;享有选举权的条件:(1)国籍条件,一般条件下只赋予本国公民;(2)年龄条件,一般条件下要满18周岁,日本20岁,比利时21岁,古巴、巴西16岁;(3)居住期限条件,一般只能在居住地参加投票选举;(4)排除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