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
河北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河北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河北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确定是为了促进施工工地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根据河北省施工企业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工地的规模和难易程度确定相应的费率。
具体费率如下:
1. 小型施工工地:工地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或项目总投
资额小于500万元的,每月应交纳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额不低于工程造价的0.1%。
2. 中型施工工地:工地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至2万平方米
之间或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至2亿元之间的,每月应交纳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额不低于工程造价的0.2%。
3. 大型施工工地:工地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或项目总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每月应交纳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额不低于工程造价的0.3%。
施工单位应按照上述费率每月向有关部门缴纳安全文明施工费。
同时,施工单位还需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费率仅为参考,具体费率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施工单位应随时了解最新的规定,并及时缴纳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同时,施工单位也应积极探索
安全和环保工艺,提高施工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
通过合理确定和缴纳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以有效地提升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工程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

4、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
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85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90分。
2、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不单独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评价的专业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详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第六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
(2)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者,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低于80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
3、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现场评价:
1、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检查和打分,并根据历次检查得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获奖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基数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基数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基数一般是根据施工项目的总投资额来确定的。
具体的计费基数可以根据地区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一般来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基数是按照施工项目的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的,通常在1%到3%之间。
也就是说,施工项目的总投资额越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金额就越高。
此外,有些地区还可能根据施工项目的特殊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比如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复杂性、施工难度、工期等因素都可能会影响到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费基数是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根据当地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所以在具体工程项目中,还需要与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了解具体规定。
关于调整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
厦建筑〔2016〕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5】39号),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现将我市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作相应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厦门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相应费率计算,费率标准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一类二类三类
安全文明施工费率 3.34% 4.8% 5.86%
二、桩基础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轨道交通等其他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5】39号)执行。
三、单独发包的桩基础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如实际有设置施工围挡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计取围挡费用,并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
编制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时,其单价可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砖砌施工围挡 850元/米
装配式施工围挡 680元/米
四、厦门市扬尘防治措施费计算办法参照《厦门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市场计价参考》201502期执行。
我局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五、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2016年2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及2016年2月1日以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5】39号)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1月28日。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提取标准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提取标准
第四条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提取标准按照《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 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 号)和《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0]27 号)文执行。
若省里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省外工程按照当地标准执行。
第五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数额、预付数额、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负总责,并监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施工取费标准计算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09]406号摘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二、施工措施项目费1.通用措施项目(1)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措施费);(2)二次搬运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包括基础及轨道铺拆费);(5)施工排水费;(6)施工降水费;(7)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2.专业工程措施项目第一篇建筑工程(1)高层建筑增加(2)脚手架搭拆费(3)垂直运输机械费。
(4)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第二篇装饰装修工程(1)高层建筑增加(2)脚手架搭拆费(3)垂直运输机械费。
(4)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第三篇安装工程(1)组装平台费(2)高层建筑增加费(3)设备、管道施工的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费(4)高压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5)焦炉施工大棚费(6)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7)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费(8)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增加费(9)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10)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措施费(11)长输管道施工便道费(12)长输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费(13)长输管道地下穿越地上建筑物的保护措施费(14)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队伍调遣费(15)格架式桅杆增加费第四篇市政工程(1)围堰费(2)筑岛费(3)脚手架、支架、工作平台搭拆费(4)施工便道费(5)临时便桥费(6)驳岸块石清理费(7)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费(8)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管路、动力照明及通讯设施增加费(9)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测、监控、保护费(10)原有路基、管线保护费(11)临时用地占用费第五篇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1)施工因素增加费(边施工边维持交通、防游人干扰和路面保护等)(2)苗木养护费附件二:施工企业管理费及利润附件三:安全文明增加费注: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文明措施、安全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
江苏各地费用说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江苏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用是在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是在招标人部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江苏省的不同地区取费参照349号文对照如下表:
备注:宁建基字(2005)252号南京地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率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获市级文明工地增加0.5%,获省级文明工地增加1。
0%.在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按基本费率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获得省、市文明工地增加的措施费用,与基本费率合并列入工程结算。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方法

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必要资金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1.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点击附件名查看内容)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系数表(点击附件名查看内容)二○○五年二月三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安全费用通知(共印600份)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2月18日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系指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以直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相应系数计算确定的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改善所必须的费用。
第四条市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和划拨。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建筑〔2004〕640)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详见附表)。
在工程概算未编制的,按附表最高限额取费。
第六条建设单位按标段所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资金,应于办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之前一次性存入指定的建设银行专项帐号。
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时,应当将建设银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存款凭证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建设单位提供所需费用的书面承诺”的附件一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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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费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
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七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环境保护” 、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评标时应按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重新计取该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结果,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不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评价的工程,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该工程情况确认。
4、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
4、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
(2)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者,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低于80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
3、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管理:
1、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现场评价:
1、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检查和打分,并根据历次检查得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获奖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
四川省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85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90分。
2、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不单独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评价的专业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详见附件3)测定的费率执行。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评价情况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