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介绍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其中:电力企业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要求如下: ☆ 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
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 ☆ 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明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责任部
门,设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 ☆ 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统计、审核、分析、报送
报告和电力可靠性技术分析报告;
*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发生后最迟一个月内报
送事件分析报告。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特别说明 电力企业报送的电力可靠性信息有 变化或有错误时,应当及时更正,并 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更改的信息应 根据报送规定逐级报送。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其中: 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报送要求
一、发电机组重大非计划停运(300小时及以上)事件; 二、输变电设施重大非计划停运(变压器非计划停运时间
超过500小时;断路器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架 空线路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100小时,以及其它设施非计 划停运超过1000小时)事件; 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事件。
电力可靠性发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为电监会24号主席令,2007年5月 10日起实施。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电力可靠性 工作正式纳入了我国电力监管体 系,标志着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该“规范”明确了可靠性监 督管理的内容和职责,明确了电 力可靠性管理中心、电力监管机 构、电力企业开展可靠性工作的 责任和内容,并对可靠性管理的 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21年11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2022年4月16日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能源安全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电力供应保障是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为充分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在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供电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用户可靠性管理等。
第三条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对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
电力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开展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制度;(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岗位及职责;(三)采集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并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报送;(四)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创新、成果应用以及培训交流。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厂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提高发电设备的可用率和运行效率,满足社会对电力的需求,特制定本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与发电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相关的工作和活动。
二、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指标1、目标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减少非计划停运时间,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指标(1)设备可用率:年度内设备处于可用状态的时间与全年总时间的比值,应达到____%以上。
(2)非计划停运次数:年度内设备因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次数,应控制在____次以内。
(3)等效可用系数:综合考虑设备可用时间和发电能力的指标,应达到____%以上。
三、可靠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组织机构成立电厂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各生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可靠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审批可靠性管理工作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协调解决可靠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职责制定和完善可靠性管理制度和流程;收集、整理、分析可靠性数据;编制可靠性报告;监督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生产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执行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四、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1、数据收集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系统,收集设备的运行时间、停运时间、故障类型、维修时间等相关数据。
数据的收集应准确、及时、完整。
2、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设备故障的规律和趋势,评估设备的可靠性状况。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维修策略和改进措施的依据。
五、可靠性管理的工作流程1、设备运行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规程和操作规范,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加强设备的运行监视,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供电可靠性管理实施办法

神木供电分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实施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章对可靠性专责人的基本要求第四章提高可靠性的管理及技术措施第五章可靠性数据、报表及台帐资料要求第六章检查与考核第一章总则1.1 电力可靠性工作是定量反映电网供电能力、设备运行状况及电力生产全过程管理质量的现代化管理工作,是电力企业“双达标”、“创一流”的必备条件。
根据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榆林供电局关于供电可靠性管理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2 神木供电分公司供电可靠性工作的基本任务:(1)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完成上级规定的可靠性指标。
不断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电力可靠率。
(2)在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运行诸环节中,按可靠性准则检验预期目标和效益的完成水平,并作为这些环节技术进步、技术改造的依据。
(3)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统计上报各项可靠性数据。
1.3 神木供电分公司成立供电可靠性管理小组,组成人员如下:1)组长:王志刚2)副组长:刘建军张继忠3)组员: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全体组长负责领导全公司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副组长组织制定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方案等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日常工作由刘玉明、张艳、张元庆负责。
1.4 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是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主管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可靠性工作,按职责范围对有关班站及人员进行检查与考核。
生产技术部设可靠性专责人具体负责可靠性管理日常工作。
1.5可靠性专责人可以兼管其他相关工作,但应以可靠性管理工作为主。
1.6 电力可靠性分为两类:一是供电系统用户可靠性,简称供电可靠性,考核与统计的对象是供电系统对用户的停电情况。
二是输变电设施可靠性,简称输变电可靠性,考核与统计的对象是电力系统10KV输变电设施的运行情况。
1.7本办法适用于神木供电分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2.1生产、用电副经理(1)在局长的领导下,指挥全公司可靠性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可靠率指标;(2)掌握全公司可靠性工作的指标,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可靠性方面的工作,指导解决存在的难题;(3)适时地对可靠性工作做的好的部门、班站和个人进行适当的奖励,对不负责任,长期无起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国 电信 息系 列
国 电法 规
可靠性指标,为各单位提供可靠性咨询和信息检索服务。 . 3 .归口管理电力系统可靠性分析、评价工作,为设计、制造、基建、生产等部门 提供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报告,提出提高可靠性的各项建议。 4 .制订发电厂、变电所以及输变电设施等新投产工程的可靠性标准,参与发、供
第五章 附 则
第.七条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 1 区、市) 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 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心备案。 } , 第i , 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电力部。 的问题和意见, 各地执行, i ‘ 可随时向中心反映。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 ! 一 起生效。&
国电信息系列
国电法规
统;
( 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本厂 ( 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2 ) 局) 设置可靠性工作岗位, 配置专责工程技术人员和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及数据传输设备;
2 .职责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贯彻执行部、公司颁布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制订本厂 ( 可靠性管理的实 1 ) 局) 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 ( 负责将本单位的可靠性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生产岗位,并采取措施,保 2 ) 证其完成, 以可靠性指标的升降, 作为考评本厂( 各级管理水平优劣的一个重要依据; 局) ( 负责采集统计、报送各项可靠性数据和信息,信息的采集、统计、报送必须做 3 ) 到及时、准确、完整; ( 定期分析本厂( 的运行可靠性,制订提高可靠性的措施,并向主管公司提出 4 ) 局)
督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2 .负责电力行业各项可靠性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存储,建立全国性的门类齐全的 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 制订并完善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编码、 统计方法以及统计 程序,定期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及时向规划、设计、制造、建设、生产部门公布有关
光伏电站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

光伏电站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我国对新能源的重视和发展,光伏电站已成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光伏电站的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设备使用寿命不足、设备故障率高等问题。
为了提高光伏电站电力设备的可靠性,保证光伏电站的运行稳定和安全,本规定制定。
二、管理目标提高光伏电站电力设备的可靠性,满足光伏电站长期稳定运行的需求,保证电力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通过对电力设备的管理,延长电力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光伏电站的经济效益。
三、管理内容1.设备选型选择适合光伏电站的电力设备是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的重要环节。
在设备选型时,应考虑光伏电站的特殊环境和工艺要求,选择具有可靠性、高效、可维护性好的电力设备。
2.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是确保电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应进行设备调试和试运行,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性能符合要求。
3.设备维护设备维护是可靠性管理的重要环节,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清洁、设备润滑、设备紧固件的检查和紧固、设备电气元器件的检查等。
对于设备的故障,在及时维修之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故障不会对整个光伏电站造成影响。
4.设备更换设备的更换是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设备使用数年之后会出现老化,故障率会逐渐增大,为了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需要及时更换老化设备。
5.设备记录设备记录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
光伏电站应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和设备维护记录,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进行记录,为对设备性能的监测和维护提供有效数据。
四、管理要求1.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互动机制。
2.制定计划性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
3.对高价值、高风险的设备进行更加密切的监控和维护。
4.建立健全的设备记录,对设备故障进行准确记录,追踪设备历史记录,为设备的运行和更换提供参考。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doc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发电企业(包括:内部核算企业,全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受委托代管的发电企业)。
第三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大力宣传、普及、贯彻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使可靠性管理理念被公司员工所认知;(二)用可靠性指标对发电厂及其送出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及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三)用可靠性指标分析和评价电力生产过程的可靠性水平;(四)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拟订可靠性目标,并实施目标管理;(五)建立符合集团公司特点的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开展项目的可靠性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并积极摸索综合效益最佳的可靠性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由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实行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发电企业分级管理模式。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
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立可靠性负责人员。
第六条各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发电企业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包括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生产部等相应部门负责电力生产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可靠性负责工程师。
第七条各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公司(电厂)、部门和班组三级可靠性管理网络。
第三章工作职能第八条集团公司主要职能:(一)贯彻政府及电力行业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适合于集团公司特点的可靠性管理规定;(二)组织可靠性工程师业务培训,以及有关领导、专业人员的可靠性知识培训;(三)建立可靠性统计信息系统,按时汇总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包括:内部核算企业,全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受委托代管的发电企业)的可靠性指标数据,并对其进行审查和分析;(四)根据可靠性数据,对集团公司的设备健康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进行总体分析,对运行、检修、改造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向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下达指导性的年度可靠性目标;(六)从可靠性的角度对重大的检修、更新改造、科技进步项目进行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七)检查、监督、指导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可靠性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八)开展可靠性应用课题研究,介绍和推广国内外可靠性管理先进技术、经验,推动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可靠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九)定期组织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促进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间的交流、协作;(十)积极配合政府和电力行业组织在可靠性管理方面的工作。
供电所可靠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供电所供电可靠性,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供电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供电所所有员工,以及与供电所业务相关的各方。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供电所可靠性管理体系,提高供电所供电可靠性,确保用户用电需求得到满足。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供电所成立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收集、整理、分析供电所供电可靠性相关数据;(二)制定供电所供电可靠性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三)组织开展供电所供电可靠性培训、考核和评估工作;(四)协调解决供电所供电可靠性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可靠性管理措施第六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供电可靠性管理制度,包括:(一)供电可靠性目标管理;(二)供电可靠性运行维护管理;(三)供电可靠性事故处理;(四)供电可靠性信息管理。
第七条供电可靠性目标管理:(一)制定供电可靠性目标,包括供电可靠率、供电质量、停电时间等;(二)分解可靠性目标,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三)定期对供电可靠性目标进行考核,对未达标者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供电可靠性运行维护管理:(一)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二)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加强设备备品备件管理,确保备品备件供应充足。
第九条供电可靠性事故处理:(一)建立健全供电可靠性事故处理机制,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供电可靠性信息管理:(一)建立健全供电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二)定期对供电可靠性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可靠性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供电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供电可靠性管理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供电可靠性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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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管理制度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电力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进一步实现规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广核太阳能开发的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本电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各部门以及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和统计工作。
第二章电厂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三条坚决贯彻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使可靠性管理理念被电厂职工所认知。
依据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对电站围的电力设备进行可靠性数据的采集、统计。
第四条用可靠性指标对电站电力设备的运行、检修、维护以及设备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
为电站提供设备大小修、临检、运行、维护、消缺以及技改等各个环节的可靠性数据。
第五条用可靠性指标分析和评价电力生产过程的可靠性水平。
并为上级提供电站可靠性管理的各类报表、总结。
第六条结合电站情况,拟订和实施可靠性目标管理。
第七条建立符合电站特点的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开展项目的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并积极摸索综合效益最佳的可靠性目标,目的旨在完成提高电力设备的运行可靠性、经济性的职能。
第三章管理结构第八条为加强电力设备可靠性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电站设立可靠性管理工作小组直接受电站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管理,全面负责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一切事务,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小组设置,由项目公司运维主管担任组长,管理成员主要包括电站运维人员及其它相关负责人第十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电站、部门和班组三级网络管理,并建立电站可靠性三级管理网络。
电站可靠性管理网络成员由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电站文件形式签发确定。
第四章工作职能第十一条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一)负责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执行原电力部及网省局颁布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和落实下达可靠性管理的文件、规定、通知、细则等,制定电站可靠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二)负责电站可靠性管理的目标控制,并通过承包合同形式分解到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保证完成所实施的必要细则、考核惩奖条例。
(三)负责主、辅设备可靠性数据报表的审批,以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四)负责电站可靠性管理设备检修三年滚动计划、进度与当年度大小修计划的审批工作。
(五)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网络的活动情况,对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提出提高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负责可靠性指标的目标管理,以可靠性指标指导全电站检修和运行工作,确保电站全年可靠性指标的完成。
(七)负责对电站可靠性指标计划的分解、下达及检查考核工作。
(八)对采集的各项数据,进行定期分析主辅设备可靠性指标的完成状况,制定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定期组织可靠性网络活动,并进行专题分析。
(九)重大技措项目的立项、重要设备的更新改造等用可靠性指标进行评估和论证。
对电站的重大技改项目进行可靠性管理的论证和目标管理,以便提高设备的可靠运行水平。
第十二条电站可靠性专职职能(一)在电站可靠性管理小组组长领导下,电站可靠性管理小组成员做好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电站可靠性指标的统计及上报广核集团、省公司工作。
负责采集统计、保送各项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三)负责组织参加网、省局开展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专业竞赛报表的报送。
(四)负责电站的主、辅设备检修的三年滚动计划、进度与当年度大小修计划汇总编制工作,并经电厂领导审批后,报送上级主管公司部门省局或华能公司。
(五)定期对主辅设备可靠性指标的变化进行研究,并作出设备可靠性指标的分析报告。
(六)定期通过电站的管理网络系统将可靠性指标分析报告公布,以便对影响可靠性大的设备进行重点治理,并作为电站消缺、检修、技改的重要依据。
(七)建立可靠性管理台帐,确保原始数据的连续性、准确性。
(八)负责编制上级主管部门所需的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汇报材料,经电厂领导审批后,上报省局中广核太阳能公司。
第十三条各部门可靠性管理员职能(一)加强本部门设备检修运行管理及检修质量管理工作,积极消除缺陷,减少事故发生。
(二)加强设备运行管理,避免设备超多数运行,减少设备磨损,充分利用低谷和调停机会安排消缺,减少临检次数。
(三)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加强主人翁责任心,及时发现设备状况及参数变化,认真执行运行分析制度,做好各种异常情况的分析。
(四)根据三不放过原则.对设备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等进行分析,并将事故经过、事故责任原因和技术分析提供给可靠性专职,确保可靠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五)负责建立本部门可靠性管理台帐,并负责及时提供给电站可靠性专职准确可靠的发、输变电主要设备与主要辅助设备的运行和备用状态时间记录、设备发生障碍、异常等时间记录,包括设备停运与降出力时间等设备状态更新数据,以及计算设备可靠性指标所需的原始设备状态统计数据,包括电站月度发电量数据。
一旦发生主要设备的非计划停运以及非计划降出力事件,运行维护成员应在24小时以报告电站可靠性专职,以便于及时向上级主管公司逐级上报。
(六)每月根据对照年度设备检修、公用系统大修以及生产建筑物、非生产设施大修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七)各部门应正确运用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变化,作出科学的分析,来评估设备的可靠运行质量、检修质量,并为设备或系统提供技改重要数据或方案,以便领导作出正确决策。
第五章可靠性管理专责工程师的任职条件第十四条电力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运行或检修实践工作经验,熟悉相关计算机应用软件的使用。
第十五条可靠性管理工程师须参加可靠性专业培训,并取得任职书。
第十六条可靠性管理工程师应熟练掌握可靠性统计评价规程,熟悉现场设备和生产管理。
第十七条可靠性管理工程师的职称、岗位均属技术系列,与其他相应职称、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相同。
第六章可靠性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第十八条可靠性数据的统计和报送要贯彻及时、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客观地反映设备健康状况和运行维护水平。
所有数据都要按《可靠性评价规程》和上级公司颁布与转发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统计、计算、分析和上报。
第十九条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设备注册要与实际设备一致,基础数据要和实际运行状况一致。
第二十条可靠性基础数据的来源必须可靠、规。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每月可靠性数据统计应由电站主管生产的运维主管即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以保证上报可靠性数据的客观性。
第二十二条对外提供的一切可靠性数据以审核后的策划部公布数据为准。
主管领导审阅后的可靠性数据每月定期在电站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的可靠性统计分析栏目上公布,成为本企业指导考核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依据。
第二十三条每月应以统计数据为基础编制月度可靠性指标分析报告,容应包括:主要可靠性指标月度和年累计完成情况,与往年同期主要可靠性指标等效可用系数的对比情况以及相关偏差分析;对发生事件的类别、原因和损失等分析,并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新设备自投产之日起开始进行可靠性统计。
第二十五条每月5日前(含5日)将上月主机、辅机、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报送上级公司中广核太阳能开发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对非计划停运、降出力事件必须客观、认真地分析原因,并详细地记录。
第二十七条应充分抓紧利用负荷低谷时段和机组备用时段进行设备维护和消缺,并将进行这段工作时机组状态变化,按照“可靠性评价规程”的规定,进行客观、准确地统计。
第二十八条可靠性统计工作中严禁出现虚报、漏报情况。
第七章可靠性管理培训第二十九条电站可靠性专职人员应熟知上级下发的可靠性文件、法规、通知、细则等,并经常参加上级举办的可靠性管理知识培训,力求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电站可靠性管理专责人以上人员,应熟悉《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和《输变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并有电站可靠性专职人定期培训。
第三十一条由电站可靠性专职工程师参与配合,电站培训工程师负责运行主值班员以上、检修班长以上,并列入上岗知识考核容,定期举办电站可靠性管理知识学习班,以便能正确判断电力设备的可靠性状态,确保事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电站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列入上级举办的各类可靠性管理知识学习培训。
第三十三条在电站培训工程师指导下组织可靠性管理的业务培训,电站可靠性管理规定在企业局域网上公布,便于对可靠性管理网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学习和培训。
确保相关人员熟悉设备的可靠性状态,以便准确填写可靠性记录数据或事件。
第八章可靠性管理考核第三十四条凡因设备问题引起障碍并中断全站安全记录的事故,全站取消当月奖励。
事故责任部门追加罚款次月安全奖的100%。
第三十五条凡因设备问题发生定事故,事故责任部门取消当月安全奖。
次要责任部门少奖50%当月安全奖。
第三十六条部门应控制障碍,做到部门不发生障碍。
第三十七条发生设备非计划停运以及造成一类障碍,人为责任部门当月不得安全奖。
非人为责任的部门少奖40%当月安全奖。
第三十八条发生二类障碍人为责任的部门一次少奖40%当月安全奖,当月累计二次不得奖。
非人为责任的部门少奖30%当月安全奖,当月累计三次不得奖。
第三十九条为保障设备可靠性,发生严重未遂一次,少奖部门10~30%当月安全奖。
第四十条凡部门发生障碍以上不安全情况,不论该部门是否享受安全奖,电站将在月度奖中给予同等考核。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认真填报相关可靠性数据事件的记录以及当班记事,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从严考核。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规定按照上级公司的有关文件制度以及本电站的制度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