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21年11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2022年4月16日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能源安全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电力供应保障是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为充分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在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供电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用户可靠性管理等。
第三条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对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
电力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开展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制度;(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岗位及职责;(三)采集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并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报送;(四)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创新、成果应用以及培训交流。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厂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提高发电设备的可用率和运行效率,满足社会对电力的需求,特制定本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与发电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相关的工作和活动。
二、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指标1、目标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减少非计划停运时间,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指标(1)设备可用率:年度内设备处于可用状态的时间与全年总时间的比值,应达到____%以上。
(2)非计划停运次数:年度内设备因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次数,应控制在____次以内。
(3)等效可用系数:综合考虑设备可用时间和发电能力的指标,应达到____%以上。
三、可靠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组织机构成立电厂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各生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可靠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审批可靠性管理工作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协调解决可靠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职责制定和完善可靠性管理制度和流程;收集、整理、分析可靠性数据;编制可靠性报告;监督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生产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执行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四、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1、数据收集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系统,收集设备的运行时间、停运时间、故障类型、维修时间等相关数据。
数据的收集应准确、及时、完整。
2、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设备故障的规律和趋势,评估设备的可靠性状况。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维修策略和改进措施的依据。
五、可靠性管理的工作流程1、设备运行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规程和操作规范,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加强设备的运行监视,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4.10•【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施行日期】2007.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4月1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
主席尤权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中心)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电力可靠性管理行业服务工作;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三条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以及从事电力生产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电力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包括下列内容:(一)制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规章和电力可靠性技术标准;(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三)组织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四)组织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检查;(五)组织实施电力可靠性评价、评估工作;(六)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和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七)推动电力可靠性理论研究和技术应用;(八)组织电力可靠性培训;(九)开展电力可靠性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作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开展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一)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三)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四)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五)开展电力可靠性成果应用,提高电力系统和电力设施可靠性水平;(六)开展电力可靠性技术培训。
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国 电信 息系 列
国 电法 规
可靠性指标,为各单位提供可靠性咨询和信息检索服务。 . 3 .归口管理电力系统可靠性分析、评价工作,为设计、制造、基建、生产等部门 提供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报告,提出提高可靠性的各项建议。 4 .制订发电厂、变电所以及输变电设施等新投产工程的可靠性标准,参与发、供
第五章 附 则
第.七条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 1 区、市) 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 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心备案。 } , 第i , 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电力部。 的问题和意见, 各地执行, i ‘ 可随时向中心反映。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 ! 一 起生效。&
国电信息系列
国电法规
统;
( 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本厂 ( 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2 ) 局) 设置可靠性工作岗位, 配置专责工程技术人员和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及数据传输设备;
2 .职责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贯彻执行部、公司颁布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制订本厂 ( 可靠性管理的实 1 ) 局) 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 ( 负责将本单位的可靠性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生产岗位,并采取措施,保 2 ) 证其完成, 以可靠性指标的升降, 作为考评本厂( 各级管理水平优劣的一个重要依据; 局) ( 负责采集统计、报送各项可靠性数据和信息,信息的采集、统计、报送必须做 3 ) 到及时、准确、完整; ( 定期分析本厂( 的运行可靠性,制订提高可靠性的措施,并向主管公司提出 4 ) 局)
督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2 .负责电力行业各项可靠性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存储,建立全国性的门类齐全的 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 制订并完善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编码、 统计方法以及统计 程序,定期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及时向规划、设计、制造、建设、生产部门公布有关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1. 引言电厂是能量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电力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电厂的连续稳定运行,提高电厂设备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电厂可靠性管理提出一系列措施和建议。
2. 设备健康监测为了预防设备故障并及时采取措施修复,电厂应建立设备健康监测系统。
通过实时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信息,可以提前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从而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停机和损失。
3. 定期维护和保养定期维护和保养对于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电厂应制定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清洁和维护。
特别是对于一些易于磨损和老化的设备部件,应加强维护和保养。
4. 备品备件管理备品备件的储备和管理对于设备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电厂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合理储备备品备件,并建立备件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备件的及时调配和替换,以便在设备故障时快速修复。
5. 风险评估和管理电厂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对设备运行中的潜在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管理。
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降低设备故障带来的影响,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6. 培训和人员素质提升电厂的可靠性管理不仅仅依赖于设备和技术手段,还需要有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队伍。
电厂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维修能力,从而提高电厂的可靠性管理水平。
7. 数据分析和改进电厂应积极采集和分析设备运行数据,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通过持续改进的方式,不断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性能水平。
8.电厂的可靠性管理是电厂运行的基础,通过建立设备健康监测、定期维护和保养、备品备件管理、风险评估和管理、培训和人员素质提升以及数据分析和改进等措施,可以提高电厂的可靠性,确保电厂稳定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供电能力。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管理工作应覆盖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调度、营销、农电、物资、制造、发电等各管理环节(以下简称各环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及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第五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按照管理层次分为国家电网公司、网省电力公司、地市级电力企业、县供电企业和工区(部室)、班站(站所)五级管理。
第六条主要办法。
(三)组织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及各网省公司、相关直属单位可靠性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建议,统一纳入公司规划和综合计划管理。
(四)组织建设公司统一的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公司系统内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和发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组织开展可靠性指标诊断分析,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并监督落实,形成可靠性管理闭环工作机制。
工作开展情况。
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制定本单位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协调组织本单位各业务部门可靠性管理工作。
(三)根据上级单位确定的可靠性目标,组织制定本单位可靠性目标。
(四)组织应用公司统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单位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并在上级单位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可靠性数据分析预测和评估,分析查找各环节存的完成。
(二)规划(设计)部门在开展电网规划、设计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可靠性指标,提高电网系统可靠性水平。
电网规划和重大技术改造应有可靠性论证的相关内容。
(三)生技部门应将可靠性指标作为设备评价的重要依据,重大技术改造、检修项目应有可靠性论证和评估;要加强综合检修计划和停电计划管理,完善设备检修工时定额,加强设备状态评价和缺陷管理,强化停电作业中可靠性关键点控制;应大力开展状态检修和不停电作业,提高设备可靠性水平。
议,关停运事件原因分析,提高新投设备(系统)可靠性水平。
光伏电站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

光伏电站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我国对新能源的重视和发展,光伏电站已成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光伏电站的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设备使用寿命不足、设备故障率高等问题。
为了提高光伏电站电力设备的可靠性,保证光伏电站的运行稳定和安全,本规定制定。
二、管理目标提高光伏电站电力设备的可靠性,满足光伏电站长期稳定运行的需求,保证电力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通过对电力设备的管理,延长电力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光伏电站的经济效益。
三、管理内容1.设备选型选择适合光伏电站的电力设备是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的重要环节。
在设备选型时,应考虑光伏电站的特殊环境和工艺要求,选择具有可靠性、高效、可维护性好的电力设备。
2.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是确保电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应进行设备调试和试运行,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性能符合要求。
3.设备维护设备维护是可靠性管理的重要环节,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清洁、设备润滑、设备紧固件的检查和紧固、设备电气元器件的检查等。
对于设备的故障,在及时维修之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故障不会对整个光伏电站造成影响。
4.设备更换设备的更换是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设备使用数年之后会出现老化,故障率会逐渐增大,为了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需要及时更换老化设备。
5.设备记录设备记录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
光伏电站应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和设备维护记录,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进行记录,为对设备性能的监测和维护提供有效数据。
四、管理要求1.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互动机制。
2.制定计划性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
3.对高价值、高风险的设备进行更加密切的监控和维护。
4.建立健全的设备记录,对设备故障进行准确记录,追踪设备历史记录,为设备的运行和更换提供参考。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doc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发电企业(包括:内部核算企业,全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受委托代管的发电企业)。
第三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大力宣传、普及、贯彻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使可靠性管理理念被公司员工所认知;(二)用可靠性指标对发电厂及其送出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及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三)用可靠性指标分析和评价电力生产过程的可靠性水平;(四)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拟订可靠性目标,并实施目标管理;(五)建立符合集团公司特点的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开展项目的可靠性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并积极摸索综合效益最佳的可靠性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由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实行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发电企业分级管理模式。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
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立可靠性负责人员。
第六条各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发电企业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包括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生产部等相应部门负责电力生产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可靠性负责工程师。
第七条各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公司(电厂)、部门和班组三级可靠性管理网络。
第三章工作职能第八条集团公司主要职能:(一)贯彻政府及电力行业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适合于集团公司特点的可靠性管理规定;(二)组织可靠性工程师业务培训,以及有关领导、专业人员的可靠性知识培训;(三)建立可靠性统计信息系统,按时汇总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包括:内部核算企业,全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受委托代管的发电企业)的可靠性指标数据,并对其进行审查和分析;(四)根据可靠性数据,对集团公司的设备健康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进行总体分析,对运行、检修、改造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向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下达指导性的年度可靠性目标;(六)从可靠性的角度对重大的检修、更新改造、科技进步项目进行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七)检查、监督、指导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可靠性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八)开展可靠性应用课题研究,介绍和推广国内外可靠性管理先进技术、经验,推动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可靠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九)定期组织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促进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间的交流、协作;(十)积极配合政府和电力行业组织在可靠性管理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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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管理制度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电力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的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本电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各部门以及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和统计工作。
第二章电厂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三条坚决贯彻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使可靠性管理理念被电厂职工所认知。
依据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对电站范围内的电力设备进行可靠性数据的采集、统计。
第四条用可靠性指标对电站电力设备的运行、检修、维护以及设备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
为电站提供设备大小修、临检、运行、维护、消缺以及技改等各个环节的可靠性数据。
第五条用可靠性指标分析和评价电力生产过程的可靠性水平。
并为上级提供电站可靠性管理的各类报表、总结。
第六条结合电站情况,拟订和实施可靠性目标管理。
第七条建立符合电站特点的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开展项目的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并积极摸索综合效益最佳的可靠性目标,目的旨在完成提高电力设备的运行可靠性、经济性的职能。
第三章管理结构第八条为加强电力设备可靠性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电站设立可靠性管理工作小组直接受电站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管理,全面负责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一切事务,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小组设置,由项目公司运维主管担任组长,管理成员主要包括电站运维人员及其它相关负责人第十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电站、部门和班组三级网络管理,并建立电站可靠性三级管理网络。
电站可靠性管理网络成员由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电站文件形式签发确定。
第四章工作职能第十一条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一)负责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执行原电力部及网省局颁布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和落实下达可靠性管理的文件、规定、通知、细则等,制定电站可靠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二)负责电站可靠性管理的目标控制,并通过承包合同形式分解到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保证完成所实施的必要细则、考核惩奖条例。
(三)负责主、辅设备可靠性数据报表的审批,以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四)负责电站可靠性管理设备检修三年滚动计划、进度与当年度大小修计划的审批工作。
(五)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网络的活动情况,对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提出提高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负责可靠性指标的目标管理,以可靠性指标指导全电站检修和运行工作,确保电站全年可靠性指标的完成。
(七)负责对电站可靠性指标计划的分解、下达及检查考核工作。
(八)对采集的各项数据,进行定期分析主辅设备可靠性指标的完成状况,制定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定期组织可靠性网络活动,并进行专题分析。
(九)重大技措项目的立项、重要设备的更新改造等用可靠性指标进行评估和论证。
对电站的重大技改项目进行可靠性管理的论证和目标管理,以便提高设备的可靠运行水平。
第十二条电站可靠性专职职能(一)在电站可靠性管理小组组长领导下,电站可靠性管理小组成员做好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电站可靠性指标的统计及上报广核集团、省公司工作。
负责采集统计、保送各项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三)负责组织参加网、省局开展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专业竞赛报表的报送。
(四)负责电站的主、辅设备检修的三年滚动计划、进度与当年度大小修计划汇总编制工作,并经电厂领导审批后,报送上级主管公司部门省局或华能公司。
(五)定期对主辅设备可靠性指标的变化进行研究,并作出设备可靠性指标的分析报告。
(六)定期通过电站的管理网络系统将可靠性指标分析报告公布,以便对影响可靠性大的设备进行重点治理,并作为电站消缺、检修、技改的重要依据。
(七)建立可靠性管理台帐,确保原始数据的连续性、准确性。
(八)负责编制上级主管部门所需的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汇报材料,经电厂领导审批后,上报省局中广核太阳能公司。
第十三条各部门可靠性管理员职能(一)加强本部门设备检修运行管理及检修质量管理工作,积极消除缺陷,减少事故发生。
(二)加强设备运行管理,避免设备超多数运行,减少设备磨损,充分利用低谷和调停机会安排消缺,减少临检次数。
(三)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加强主人翁责任心,及时发现设备状况及参数变化,认真执行运行分析制度,做好各种异常情况的分析。
(四)根据三不放过原则.对设备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等进行分析,并将事故经过、事故责任原因和技术分析提供给可靠性专职,确保可靠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五)负责建立本部门可靠性管理台帐,并负责及时提供给电站可靠性专职准确可靠的发、输变电主要设备与主要辅助设备的运行和备用状态时间记录、设备发生障碍、异常等时间记录,包括设备停运与降出力时间等设备状态更新数据,以及计算设备可靠性指标所需的原始设备状态统计数据,包括电站月度发电量数据。
一旦发生主要设备的非计划停运以及非计划降出力事件,运行维护成员应在24小时以内报告电站可靠性专职,以便于及时向上级主管公司逐级上报。
(六)每月根据对照年度设备检修、公用系统大修以及生产建筑物、非生产设施大修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七)各部门应正确运用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变化,作出科学的分析,来评估设备的可靠运行质量、检修质量,并为设备或系统提供技改重要数据或方案,以便领导作出正确决策。
第五章可靠性管理专责工程师的任职条件第十四条电力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5年及以上现场运行或检修实践工作经验,熟悉相关计算机应用软件的使用。
第十五条可靠性管理工程师须参加可靠性专业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可靠性管理工程师应熟练掌握可靠性统计评价规程,熟悉现场设备和生产管理。
第十七条可靠性管理工程师的职称、岗位均属技术系列,与其他相应职称、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相同。
第六章可靠性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第十八条可靠性数据的统计和报送要贯彻及时、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客观地反映设备健康状况和运行维护水平。
所有数据都要按《可靠性评价规程》和上级公司颁布与转发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统计、计算、分析和上报。
第十九条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设备注册要与实际设备一致,基础数据要和实际运行状况一致。
第二十条可靠性基础数据的来源必须可靠、规范。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每月可靠性数据统计应由电站主管生产的运维主管即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以保证上报可靠性数据的客观性。
第二十二条对外提供的一切可靠性数据以审核后的策划部公布数据为准。
主管领导审阅后的可靠性数据每月定期在电站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的可靠性统计分析栏目上公布,成为本企业指导考核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依据。
第二十三条每月应以统计数据为基础编制月度可靠性指标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主要可靠性指标月度和年累计完成情况,与往年同期主要可靠性指标等效可用系数的对比情况以及相关偏差分析;对发生事件的类别、原因和损失等分析,并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新设备自投产之日起开始进行可靠性统计。
第二十五条每月5日前(含5日)将上月主机、辅机、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报送上级公司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对非计划停运、降出力事件必须客观、认真地分析原因,并详细地记录。
第二十七条应充分抓紧利用负荷低谷时段和机组备用时段进行设备维护和消缺,并将进行这段工作时机组状态变化,按照“可靠性评价规程”的规定,进行客观、准确地统计。
第二十八条可靠性统计工作中严禁出现虚报、漏报情况。
第七章可靠性管理培训第二十九条电站可靠性专职人员应熟知上级下发的可靠性文件、法规、通知、细则等,并经常参加上级举办的可靠性管理知识培训,力求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电站可靠性管理专责人以上人员,应熟悉《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和《输变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并有电站可靠性专职人定期培训。
第三十一条由电站可靠性专职工程师参与配合,电站培训工程师负责运行主值班员以上、检修班长以上,并列入上岗知识考核内容,定期举办电站可靠性管理知识学习班,以便能正确判断电力设备的可靠性状态,确保事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电站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列入上级举办的各类可靠性管理知识学习培训。
第三十三条在电站培训工程师指导下组织可靠性管理的业务培训,电站可靠性管理规定在企业局域网上公布,便于对可靠性管理网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学习和培训。
确保相关人员熟悉设备的可靠性状态,以便准确填写可靠性记录数据或事件。
第八章可靠性管理考核第三十四条凡因设备问题引起障碍并中断全站安全记录的事故,全站取消当月奖励。
事故责任部门追加罚款次月安全奖的100%。
第三十五条凡因设备问题发生内定事故,事故责任部门取消当月安全奖。
次要责任部门少奖50%当月安全奖。
第三十六条部门应控制障碍,做到部门不发生障碍。
第三十七条发生设备非计划停运以及造成一类障碍,人为责任部门当月不得安全奖。
非人为责任的部门少奖40%当月安全奖。
第三十八条发生二类障碍人为责任的部门一次少奖40%当月安全奖,当月累计二次不得奖。
非人为责任的部门少奖30%当月安全奖,当月累计三次不得奖。
第三十九条为保障设备可靠性,发生严重未遂一次,少奖部门10~30%当月安全奖。
第四十条凡部门发生障碍以上不安全情况,不论该部门是否享受安全奖,电站将在月度奖中给予同等考核。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认真填报相关可靠性数据事件的记录以及当班记事,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从严考核。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规定按照上级公司的有关文件制度以及本电站的制度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