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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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3.28•【文号】交运发〔2022〕38号•【施行日期】2022.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规范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促进国家公交都市提质扩面,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2年3月28日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规范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公交都市)管理,促进国家公交都市提质扩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交都市创建申报、组织实施、验收命名、动态评估等工作。

第三条公交都市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人民满意的原则。

第四条公交都市建设以城市为实施主体,创建周期原则上为3年。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公交都市建设工作,建立评估体系,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城市开展公交都市建设,因地制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交都市建设。

第二章建设内容第六条公交都市建设要根据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出行需求,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交通出行结构,逐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超大、特大城市要确立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常规公交+轨道+慢行”网络融合;大城市要确立大、中运量公共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骨干地位,推进“公交+慢行”网络融合;中小城市要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导、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统筹发展的绿色出行体系。

公交智能化应用建设实施方案

公交智能化应用建设实施方案

公交智能化应用建设实施方案公交智能化应用建设实施方案──公交汽车乘运集团职能部门×××:为贯彻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切实推进公交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水平,现就我省公交示范创建城市智能化应用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达到如下三个目的:一是改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运行监管方式,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状态与数据采集体系,提升企业智能调度与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动态监测、指挥协调、服务监管、异常预警和辅助决策效能;二是改进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出行信息服务方式,构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及时可靠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警的优先。

(4)支持多个屏幕的显示,可组成全方位的显示墙。

窗口可以在所有屏幕上任意移动。

同时接受操作员的控制。

(5)支持大屏幕投影仪。

(6)可查询并显示道路、水系、铁路、机场、标志性建筑物、机关单位、酒店、居民小区、旅游景点、加油站、警力分布点等目标的位置与信息。

(7)可查询移动目标(运行的公交线路车辆)的分布状况。

(8)能动态显示经纬度坐标、比例尺。

(9)不同类型的车辆可以选用不同的图标显示。

(10)具有辅助决策功能:距离测定、路线查询、建筑物查询、其他信息查询等(12)自动缩放功能:在不同比例尺显示不同的地物信息。

(13)支持地图打印:可随时打印实时显示的地图图样及窗口显示的信息。

(二)推进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积极建设公交门户网站、微信服务公众号、官方微博、服务热线等多种信息服务载体,及时向乘客提供包括公交站点分布、线路查询、票制票价、换乘等静态信息;大力发展移动终端(手机APP)、电子站牌,为乘客提供车辆位置、车辆到站预报(站距或时间)、运行异动、首末站时问等动态信息;大力推进无线WIFI进车厢,稳步推进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的出行信息化、智能化服务。

(三)推进公交企业信息化管理开展城市公交企业数据资源库建设,利用大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服务;利用互联网+,加强服务监督管理、安全应急管理;开发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办公自动化系统(0A),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3.07.15•【文号】交运发[2013]428号•【施行日期】2013.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3〕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部决定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给予政策支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部重点支持与城市公共交通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

主要包括:一是城市公共交通与两种及以上对外交通方式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二是城市公共交通与城际客运站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三是城市公共交通与城乡公路客运站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四是适当考虑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衔接的综合换乘枢纽。

城市公共交通有关设施应当与综合客运枢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二、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继续在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

加强对示范工程建设的指导,在总结第一批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建设思路,确定并启动新一批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

部重点支持公共交通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相关支撑系统建设、数据资源与交换系统建设,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等工作。

三、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将创建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纳入部支持范围。

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快速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快速公交信息化应用系统和相关支撑系统等,并完善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四、支持创建城市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将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推广应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纳入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城市交通公共交通智能化调度系统建设方案

城市交通公共交通智能化调度系统建设方案

城市交通公共交通智能化调度系统建设方案第1章项目背景与意义 (4)1.1 城市交通现状分析 (4)1.2 公共交通智能化调度需求 (4)1.3 项目建设目标与意义 (4)第2章公共交通智能化调度系统总体设计 (5)2.1 系统架构设计 (5)2.1.1 基础设施层 (5)2.1.2 数据层 (5)2.1.3 服务层 (5)2.1.4 应用层 (5)2.1.5 展示层 (5)2.2 技术路线与标准规范 (5)2.2.1 技术路线 (5)2.2.2 标准规范 (6)2.3 系统功能模块划分 (6)2.3.1 实时监控模块 (6)2.3.2 调度管理模块 (6)2.3.3 预测分析模块 (6)2.3.4 安全管理模块 (6)2.3.5 信息发布模块 (6)2.3.6 数据管理模块 (6)2.3.7 用户服务模块 (6)2.3.8 系统管理模块 (6)第3章数据采集与处理 (7)3.1 数据来源与类型 (7)3.1.1 数据来源 (7)3.1.2 数据类型 (7)3.2 数据采集技术与方法 (7)3.2.1 数据采集技术 (7)3.2.2 数据采集方法 (7)3.3 数据处理与分析 (8)3.3.1 数据预处理 (8)3.3.2 数据分析 (8)3.3.3 数据可视化 (8)第4章乘客需求分析与预测 (8)4.1 乘客出行特性分析 (8)4.1.1 出行目的 (8)4.1.2 出行时间分布 (8)4.1.3 出行空间分布 (8)4.2 乘客需求预测方法 (9)4.2.1 经典预测方法 (9)4.2.2 机器学习预测方法 (9)4.2.3 深度学习预测方法 (9)4.3 预测结果与应用 (9)4.3.1 预测结果展示 (9)4.3.2 预测结果应用 (9)4.3.3 预测结果评估与调整 (9)第5章调度策略与算法 (9)5.1 调度策略概述 (9)5.2 车辆调度算法设计 (10)5.2.1 车辆调度目标 (10)5.2.2 车辆调度算法 (10)5.3 线路调度算法设计 (10)5.3.1 线路调度目标 (10)5.3.2 线路调度算法 (10)第6章智能调度中心建设 (11)6.1 调度中心硬件设施 (11)6.1.1 硬件架构 (11)6.1.2 服务器及网络设备 (11)6.1.3 存储设备 (11)6.1.4 安全设备 (11)6.1.5 调度台及辅助设备 (11)6.2 调度中心软件系统 (11)6.2.1 软件架构 (11)6.2.2 数据采集与处理 (11)6.2.3 智能调度 (11)6.2.4 监控与报警 (11)6.2.5 统计分析 (12)6.3 调度中心运行管理 (12)6.3.1 运行管理制度 (12)6.3.2 人员培训与管理 (12)6.3.3 系统维护与升级 (12)6.3.4 应急预案 (12)第7章公交车辆智能化改造 (12)7.1 车载设备选型与安装 (12)7.1.1 设备选型 (12)7.1.2 设备安装 (12)7.2 车载信息采集与传输 (13)7.2.1 信息采集 (13)7.2.2 信息传输 (13)7.3 车辆智能调度功能实现 (13)7.3.1 车辆运行状态监控 (13)7.3.3 车内视频监控 (13)7.3.4 驾驶员行为分析 (13)7.3.5 智能调度策略 (13)第8章系统集成与测试 (14)8.1 系统集成策略与方法 (14)8.1.1 集成策略 (14)8.1.2 集成方法 (14)8.2 系统测试与调试 (14)8.2.1 测试目标 (14)8.2.2 测试内容 (14)8.2.3 调试方法 (15)8.3 系统验收与交付 (15)8.3.1 验收标准 (15)8.3.2 验收流程 (15)8.3.3 交付内容 (15)第9章项目实施与运营管理 (16)9.1 项目实施组织与进度安排 (16)9.1.1 实施组织架构 (16)9.1.2 进度安排 (16)9.2 运营管理模式与策略 (16)9.2.1 运营管理模式 (16)9.2.2 运营策略 (16)9.3 项目评估与优化 (17)9.3.1 项目评估 (17)9.3.2 优化措施 (17)第10章项目效益与风险分析 (17)10.1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7)10.1.1 投资回报分析 (17)10.1.2 成本效益分析 (17)10.1.3 潜在经济效益 (17)10.2 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18)10.2.1 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18)10.2.2 优化城市交通结构 (18)10.2.3 促进节能减排 (18)10.3 项目风险识别与管理 (18)10.3.1 技术风险 (18)10.3.2 政策风险 (18)10.3.3 市场风险 (18)10.3.4 运营风险 (18)10.3.5 财务风险 (18)第1章项目背景与意义1.1 城市交通现状分析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交通需求持续增长,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和出行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严重。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1.引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是当前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创新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优化乘客出行体验,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本指南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引,为城市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指导。

2.建设目标2.1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

通过智能化技术,优化公交线路规划和调度,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效率和准时率。

2.2提升乘客出行体验。

利用智能化手段,推进实时公交到站信息的提供,提高乘客出行预测准确度,减少等待时间。

2.3提高公共交通安全性。

通过智能化监控系统和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加强对公交车辆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公共交通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3.建设内容3.1公交车辆智能调度系统。

建立公交车辆智能调度系统,实现对公交车辆运营、调度以及线路优化的智能化管理和监控。

该系统应具备实时更新公交车辆位置和运行状态,能够快速响应突发事件,并调度合理的行车路线,提高公交车辆的调度效率。

3.2实时公交到站信息系统。

建立实时公交到站信息系统,通过安装车内和站台设备,实时提供公交车辆的到站时间和乘客数量,方便乘客选择最佳出行方案和减少等待时间。

3.3智能支付和票务系统。

建设智能支付和票务系统,实现公交车乘坐的无现金支付,提供电子票务服务,方便乘客购票和验票,提高交通票务管理效率。

3.4乘客出行大数据分析平台。

建立乘客出行大数据分析平台,对乘客出行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公交线路规划和乘车补贴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公交线路和服务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3.5公交车辆监控和智能驾驶辅助系统。

建设公交车辆监控和智能驾驶辅助系统,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和驾驶辅助设备,加强对公交车辆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公共交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建设步骤4.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公交站台设备,包括实时到站信息显示设备和票务设备;为公交车辆安装监控设备和智能驾驶辅助设备。

01 第1部分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

01 第1部分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2015年12月目 次目 次  ✋前 言  ✋✋✋ 范围 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 总体框架  技术要求 前 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分为 部分:——第 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第 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第 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 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 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第 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第 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第 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第 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 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 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 部分。

本部分按照☝❆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成软件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好德、刘向龙、钱贞国、王寒松、刘冬梅、周元峰、李伟、吴忠宜、李成、段胜勇、于洪涛、杨勇、黄凯、宜毛毛、李香静、贾文峥、王磊、刘荣先、张世强、吴骏、孟悦、周剑锋、郭建国、胡智勇、陈希、魏保祥、冯进彬、刘彤。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1.11.09•【文号】交运发[2011]635号•【施行日期】2011.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基础支撑。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规模迅速增长,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居民的出行总量和出行距离呈现大幅增长。

同时,城市交通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机动化出行比例迅速上升,非机动车出行比例持续下降,城市中心区的交通拥堵日益严重,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压力不断加剧。

在此背景下,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调控和引导交通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推进新时期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以来,城市公共交通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面临的土地、资金等硬约束依然存在,公交供给和需求的矛盾尚未根本消除,公交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与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的中心任务就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全面落实提供动力、创造经验,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滞后和被动适应的局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4.05.28•【文号】厅运字[2014]105号•【施行日期】2014.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厅运字〔2014〕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3〕428号)、《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文印发)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12号文印发),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规范示范工程建设思路、总体架构及系统功能等,保证示范工程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强化部、省、市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确保示范工程取得实效。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4年5月28日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文印发)确定的三个重点领域示范试点工程之一,是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的重要内容。

本工程将在整合现有相关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调度与管理效率,增强行业管理、决策与应急能力,提升乘客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并为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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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http:///zfxxgk/bnssj/dlyss/201406/t20140604_1628166.html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三个重点领域示范试点工程之一,是落实国家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的重要内容。

本工程将在整合现有相关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调度与管理效率,增强行业管理、决策与应急能力,提升乘客出行信息服务水平,为乘客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出行服务,为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为更好指导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保证工程在不同层级间、不同城市客运方式间以及与相关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12号)(简称《推进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工程标准。

所需的数据交换、通讯协议、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规范由部另行组织制定。

本指南由工程技术支持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起草。

目录前言 (I)第一章总体要求 (1)一、建设目的 (1)二、建设范围 (1)三、建设定位 (2)四、建设思路 (2)五、建设原则 (3)六、建设目标 (4)第二章系统架构 (8)一、业务架构 (8)二、数据架构 (10)三、应用架构 (11)四、技术架构 (11)五、系统布局 (12)六、工程边界 (12)第三章系统功能 (14)一、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智能调度平台 (14)二、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平台 (15)三、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平台 (16)第四章信息资源 (20)一、信息内容 (20)二、信息采集 (22)三、信息整合 (24)四、信息共享 (25)第五章基础条件 (26)一、通信网络 (26)二、软硬件平台 (26)三、安全系统 (27)四、终端系统 (28)五、配套场所 (28)第六章标准规范 (30)第七章建设运行管理 (31)一、建设管理 (31)二、运行管理 (31)第一章总体要求一、建设目的通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达到如下三个目的:一是改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运行监管方式,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状态与数据采集体系,提升企业智能调度与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动态监测、指挥协调、服务监管、异常预警和辅助决策效能;二是改进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出行信息服务方式,构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及时可靠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出行信息服务能力;三是改进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共享方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不同客运方式间、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与行业管理部门间的业务协同联动效率。

二、建设范围本工程的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系统(含快速公交系统,下同)的企业智能监控调度、乘客出行信息服务、行业运行监管与综合分析,并考虑与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综合客运枢纽等其他城市客运系统之间的信息互通。

各地可根据当地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实际,适当扩展工程的建设范围。

三、建设定位工程建设应围绕深化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支撑“公交都市”建设,以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乘客、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为主要服务对象,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系统。

工程以完善构建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监测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交通行业的运行状态日常监测、服务监管、统计分析与异常预警,实现城市公共汽电车系统的协同调度,并提供及时可靠的出行信息服务。

各城市可根据当地实际需求与建设条件,相应拓展业务功能。

通过示范工程建设,为后续顺利开展多源客流数据的深度融合分析、城市多种客运方式的协同运行与指挥调度、异常状态的应急联动处置、综合出行信息服务等奠定基础。

四、建设思路采用“政府主导、互动协同、共建共享”的建设模式,遵循“强化数据建设,突出应用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设思路,确保工程满足近期需求,兼顾未来发展。

(一)强化数据建设。

以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场站、客流等运行状态的动态监测为核心,强化行业管理部门与运营企业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基本建成包含公共交通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两个层级的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体系,并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

(二)突出应用效能。

工程建设应着眼于为城市公交行业管理部门实时监测行业运行状态、增强服务质量与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综合决策水平等,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高运行效率,优化企业管理等发挥应用实效。

(三)提升服务质量。

工程建设应致力于为乘客提供及时准确、便于获取的出行与换乘服务信息,并改进与实时路况信息相结合的动态信息服务,让出行者切实感受到信息服务的便利。

(四)建立长效机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同步建立信息采集、交换和质量保障机制以及运行维护保障机制,以确保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良性发展。

五、建设原则(一)用户导向。

工程建设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调度与规范化管理,建设丰富实用、经济便捷的一体化出行信息服务体系,使出行信息服务惠及最广大的乘客。

(二)资源集约。

应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动态监测设备、数据资源中心、基础通信网络、数据交换平台、机房等信息化基础条件,整合各类数据资源,统筹规划和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强与已有、在建、待建系统间的功能接口设计和应用集成,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行业信息化的资源整合与规模效益。

(三)业务协同。

着眼于构建现代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工程顶层设计,明确不同城市客运方式间、公共交通企业与行业管理部门间、城市交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业务协作,保证行业、企业间相关业务的协调联动。

(四)标准统一。

严格遵守终端设备、应用系统、信息资源、信息交换、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工程标准规范,保证信息高效共享和业务有效联动,形成协调统一的有机整体。

(五)架构开放。

以保证系统可靠运行和持续发展为前提,采用开放式架构设计,满足业务功能扩展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架构统筹协调和有效融合,共建共享相关资源。

六、建设目标根据《规划》要求,确定本工程的建设目标如下:(一)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监测水平。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基础信息采集能力。

在工程确定的示范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系统的基础信息(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线路信息、专用道信息、站点信息、场站信息等)采集入库比率达到100%。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

其中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车载定位调度服务一体机、视频监测设备)、公共交通一卡通(以下简称IC卡)刷卡机、客流统计器应在工程确定的示范区域内实现全覆盖安装,示范区域应优先选择主要公交干线、客运走廊等重点线路,有条件的城市应实现市域范围内全覆盖。

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的平均上线率应不低于95%。

城市公共汽电车系统的运行信息(包括运营计划信息、运营服务信息、车辆运行信息和安全事故信息等)采集入库比率应达到100%。

——快速公交系统站台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应达到100%,并实现快速公交系统站台监控范围的全覆盖。

重点枢纽站及公共汽电车首末站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应达到100%,并实现场站服务范围监控的全覆盖。

——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等其他城市客运方式已实现智能化监控调度管理的,应实现公共汽电车系统与其他城市客运方式间的数据共享。

未实现的,应预留数据接口。

(二)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智能化调度水平。

——已安装车载智能终端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应100%实现智能调度、车辆动态监控、调度计划的自动生成以及动态排班等功能。

——建设有快速公交系统的,应全面实现快速公交系统与普通公共汽电车系统的协同调度。

(三)提升出行信息服务水平。

——能够通过网站、移动终端、电子信息服务屏等多种渠道,为乘客提供出行信息服务。

——应为乘客提供线路、首末班发车时间、换乘、票制票价等基础出行信息。

——已实现智能化调度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应向乘客提供车辆位置、车辆到站预报等动态信息服务,具体信息服务形式可根据各地建设条件确定。

——已实现多种客运方式信息共享的,应为乘客提供综合出行信息服务。

(四)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实现行业管理部门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基础信息以及运行状态信息的准确掌握,增强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能力,促进运营管理规范化。

——实现对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增强行业管理部门对服务质量考核、发展水平评价、线网优化调整等方面决策的科学性。

(五)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场站等重点设施的运行状态监测与安全防控。

——增强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状态异常监测与预警能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有条件的城市应加强与其他城市客运方式指挥调度与应急处置系统的协调联动。

工程建设过程中,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满足本指南所提出的建设目标基础上,适当外延工程建设内容,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设目标,并明确工程建设的效能性指标。

第二章系统架构一、业务架构根据工程业务范围,工程包括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调度管理、乘客出行信息服务、行业运营监管与决策三大业务。

本工程涉及三方面内外部业务协同关系:一是城市公共汽电车系统与其他城市客运方式(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间的运行协调与联动;二是城市公共汽电车系统与城市对外交通方式(如民航、铁路、长途客运等)间的运行协调与联动;三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与其他相关部门(如公安、消防等)间的监管协同与应急联动。

本工程还涉及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相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间的业务协同,并考虑与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对接。

各地应根据当地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状况、管理体制以及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合理确定工程业务架构,明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业务功能及分工协作关系,构建合理的业务运行管理机制。

工程业务架构如图2-1所示:图2-1 工程业务架构图二、数据架构本工程涉及城市公共交通的基础数据、运行监测数据、综合分析数据、出行信息服务数据。

数据架构采用行业、企业两级数据资源逻辑架构体系,如图2-2所示。

物理架构可根据各城市的建设条件、行业管理体制及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合理部署包括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两个层级的数据资源体系。

数据库建设应遵循信息资源规划思想,坚持“一数一源”的原则,避免重复采集。

图2-2 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架构体系由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构建涵盖企业和行业两个层级的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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