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设备交接及放箱无纸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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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集装箱运输组织

第3章集装箱运输组织

2.装载方法(检查、固定) 检查箱体:强度、结构、清洁 装载:固定材料要安全,做到货物绝对固定,不
能突出箱外,装卸时严禁抛扔、摔碰、坠落、翻滚, 避免货物之间的碰撞、摩擦
3.混载的限制(禁混载、同等级、单品种)
① 不同等级危险货物能不能混载? ②同一等级的危险货物能不能混载? ③危险货物和非危险货物能不能混载? ④危险货物与杂货混载时,危险货物应该装在哪 里?
集装箱运输总 公司
箱管部
箱管分部门
统一管理整个公司的 集装箱,与各航线经 营者密切配合,合理
调配集装箱
检查所管辖地区的港 口集装箱保有量,制 定区域内港口间集装 箱平衡及调运计划, 并报箱管部统筹解决
二、集装箱的分配和使用 原则:
(1)当港口集装箱充裕时,按船舶离开时间顺序分 配
(2)当港口集装箱不足时,应首先保证本月调进空 箱量大的航线经营人所属船舶用箱,在考虑运距长 的集装箱用箱
二、危险货物的装载
所谓危险货物是指具有引火爆炸或货物本身具有 毒性、腐蚀性、氧化性,并可能使人体的健康和财 物遭受损害的运输对象的总称。 1、了解危险货物的装载规则 ①装载时,了解和遵守目的港所在国的有关规则
②在接收危险货物时,先要调查清楚该危险货物 的性质、危险等级、标记、装载方法、包装容器、 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等。另外,还要核对装卸 港的危险货物规则。
记载事项包括:
(1)集装箱号。 (2)发货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3)收货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4)危险货物的分类、项目、品种、货名以及
容器和包装的名称。
(5)危险货物的件数、重量或容积。 (6)装载检查。
6、装箱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局船舶载运外贸危 险货物申报规定》中规定,凡船舶载运下列危险货物进 港或过境,船舶或其代理人在申报时应提供有关货物特 性、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人员防护及其他有关资料。这 些货物有:

【物流运输】集装箱堆存保管标准

【物流运输】集装箱堆存保管标准

1 目的1.1 为了规范集装箱码头的集装箱堆存保管操作,保证集装箱在堆场的堆存安全。

同时通过利用计算机操作系统对堆场实行有效地管理,从而进一步提高码头堆场的利用率和装卸船效率,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2.1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堆存、保管和有关技术文件处理所依据的标准。

2.2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的全体成员3 集装箱码头堆场应具备的条件3.1 集装箱码头堆场的地面必须平整和能承受所堆空箱或重箱的压力,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必要的消防设施、足够的照明设施和通道,并具备必要监控及通迅设备。

3.2 外贸集装箱码头应符合码头保安计划监管要求。

3.3 集装箱码头堆场应有足够的集装箱专用机械设备。

3.4 集装箱码头堆场应有足够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3.5 集装箱码头堆场应有相配套的计算机操作管理系统。

3.6 集装箱码头堆场应有专门堆存特种箱的场地。

4 码头堆场管理的主要职责4.1 码头堆场管理的主要职责:堆场作业计划的安排和管理、进口卸船场地管理、出口装船场地管理、移箱管理、空箱管理和码头堆场内集装箱的有关箱务管理等等。

5 堆场的堆存保管标准及要求5.1 堆场基础知识5.1.1 堆场位置标识5.1.1.1 箱区:又称段位,在集装箱堆场上,按照集装箱相应的标准尺度画成有规则的用以指示堆放集装箱的格状位置,并在箱贝位上编写号码。

5.1.1.2 贝位:又称间位,集装箱在专用堆场上的纵列位置。

由堆场的东面至西面(或由西面至东面),单号为:01、03、05……,双号:02、04、06……。

5.1.1.3 列位:又称行位,集装箱在专用堆场上的横排位置。

编号的标准方法是从堆场的南面至北面依此标明:01、02、03……。

5.1.1.4 层位:集装箱在专用堆场上的横排位置。

编号的标准方法是从堆场的下层至上层依此标明:01、02、03……。

5.1.2 当前箱位标识5.1.2.1 标准箱位:数字(字母)+字母(数字) 数字数字;如:4A 02 01 01;5.1.2.2 箱区(段位):数字+字母或字母+数字;如:2A、5B或C5;5.1.2.3 箱贝位(间位):数字;连续自然数表示20’;连续偶数表示40’;如:28、33;5.1.2.4 列位(行位):数字;如:01 ,02 、03;5.1.2.5 层位:数字;如:01 、02、03;5.1.2.6 层高:使用不同机械作业的场地其堆存的层高限制不同,堆高机场地限高8层以内;龙门吊场地限高6层以内;正面吊场地限高4层以内。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集装箱发放与交接的依据及交接责任的划分33》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集装箱发放与交接的依据及交接责任的划分33》

集装箱发放与交接的依据及交接责任的划分一、集装箱发放和交接的依据集装箱的发放和交接,应根据?进口提货单??出口订舱单??场站收据?以及这些文件内列明的集装箱交付条款,实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制度。

从事集装箱业务的单位必须凭集装箱代理人签发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办理集装箱的提箱、交箱、进场、出场等手续。

二、交接责任的划分参加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企业应对各自掌管期限内的集装箱和集装箱货物负责,加强各环节的管理,明确交接责任。

承运人、港口应按以下规定办理集装箱交接:1、海上承运人与港口的交接由外轮理货公司代表海上承运人与港口在船边交接。

2、经水路集疏运的集装箱,由水路承运人与港口在船边交接;在船驳直取作业时,由外轮理货公司代表海上承运人与水路承运人办理交接;在国内中转的集装箱,由外轮理货公司代表水路承运人与港口在船边交接。

3、经公路集疏运的集装箱,由港口、内陆中转站、货运站与公路承运人在其大门交接。

4、经铁路集疏运的集装箱,由铁路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或受委托的港口、内陆中转站、货运站在集装箱装卸现场或双方商定的地点交接。

集装箱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当检查箱号、箱体和封志。

重箱凭封志和箱体状况交接;空箱凭箱体状况交接。

交接双方检查箱号、箱体和封志后,应做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集装箱的发放、交接实行?设备交接单?制度,从事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各有关单位必须凭?设备交接单?办理集装箱发放、交接手续。

托运人、收货人、内陆承运人或其从事集装箱业务的有关单位,不得将集装箱用于?设备交接单?规定外的用途,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交箱和还箱。

集装箱提离场站后,严禁随意套箱、换箱。

凡需要套箱、换箱,必须事先征得集装箱所有人同意,否那么套箱、换相者应承当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

集装箱及其箱务管理

集装箱及其箱务管理

▪ 练习:某公司有一个集装箱,成 本价为55000元,预计残值为2000 元,预计使用寿命8年。分别采用平 均年限法和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
2.6 箱务管理
五、集装箱码头内中转箱的箱务管理
(一)一程船卸船 (二)二程船装船 (三)中转箱跨区拖运 (四)危险品中转箱转存 (五)中转箱倒箱
2.6 箱务管理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接手续均在码头 堆场大门口办理。
出码头堆场时,审核内容: 用箱人名称和地址,出堆场时间与目的,集装箱箱号、规
格、封志号以及是空箱还是重箱,有关机械设备的情况,正 常还是异常等。 进码头堆场时,审核内容:
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日期、具体时间及归还时的外表状 况,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人的名称与地址,进堆场的目 的,整箱货交箱货主的名称和地址,拟装船的船次、航线、 卸箱港等。
用一个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的特征
如:G0表示一端或两端有箱门等等。
国际铁路联盟标记
国际铁路联盟标记(UIC Mark),指的 是欧洲铁路联盟制订的集装箱标示记号。
1922年成立.是世界铁路最大的国际性 标准化机构。
国际铁路联盟标记由两部分组成,上半 部分是“i”和“c”两个字母。这两个字 母是法文“internationale”和“Chemin Defer”的字头。下半部分是各国的国铁 代号。
单位里程折旧额 =60000*(1-5%)/500000=0.114(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 =4000*0.114=456元
三、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
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 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 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发布单位】交通部【发布文号】交通部令第35号【发布日期】1992-06-09【生效日期】1992-07-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2年6月9日交通部令第35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及与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经营活动亦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是指从事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航运企业、港口装卸企业和承运海上国际集装箱的内陆中转站、货运站(以下简称内陆中转站、货运站)。

内陆中转站、货运站是指在港区以外,从事海上国际集装箱转运堆存和集装箱货物装箱、拆箱,办理集装箱及货物交接等业务的企业。

海上国际集装箱是指经由海上运输的外贸进出口和国内中转的集装箱。

与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是指海上国际集装箱的托运人、收货人、装箱人、拆箱人和外轮代理、外轮理货机构。

承运人是指承运海上国际集装箱的海上、水路、公路、铁路承运人或契约承运人。

集装箱经营人是指从事海上国承集装箱租赁业务的人。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主管全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事业,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有关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二)制定有关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执行;(三)对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四)组织国家指令性运输计划的实施;(五)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六)协调与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有关各方的业务关系。

第二章企业开业、变更与终止第五条设立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航运企业,应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报交通部审批。

但设立经营珠江(不含港澳线)、长江、黑龙江水系干线运输的航运企业,由交通部派驻水系的航务(运)管理局审批。

集装箱调配与箱务管理知识

集装箱调配与箱务管理知识

集装箱调配与箱务管理知识一、集装箱空箱调运及管理集装箱空箱调运及管理关系到集装箱的利用程度、空箱调运费的开支、适箱货物的及时发送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集装箱运输航线货源不帄衡的情况下,空箱调运在所难免。

通过合理的空箱调运,可以降低船公司航线集装箱需备量和租箱量,从而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船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据统计,仅美国每年因空箱调运而产生的各种费用高达35亿美元,如按每个标准箱2400美元购置费计算,可以购买145万个标准箱。

因此,必须研究合理调运空箱,同时可考虑租箱策略,以求最大限度地节约空箱调运费。

产生空箱调运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原因:1〃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产生空箱调运。

如由于单证交接不全,流转不畅,影响空箱的调配和周转;又如货主超期提箱,造成港口重箱积压,影响到集装箱在内陆的周转,为保证船期,需要从附近港口调运空箱。

2〃进、出口货源不帄衡,因而造成进、出口集装箱比例失调,产生空箱调运的问题。

3〃由于贸易逆差,导致集装箱航线货流不帄衡,因而产生空箱调运。

4〃由于进出口货物种类和性质不同,因而使用不同规格的集装箱,产生航线不同规格集装箱短缺现象,需要调运同一规格的空箱,以满足不同货物的需要。

5〃其它原因。

如出于对修箱费用和修箱要求考虑,船公司将空箱调运至修费低、修箱质量高的地区去修理。

由于客观货物流向、流量及货种的不帄衡,产生一定数量的空箱调运是必然的。

通过加强箱务管理,实现箱务管理现代化,减少空箱调运量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空箱调运应综合论证空箱调运费用与租箱费用的比较,根据二者费用的高低,再考虑航线集装箱配备量因素,决定采取空箱调运或租箱的决策。

当租箱费用大于或等于空箱调运费时,船公司可采取空箱调运,否则,可考虑租箱。

由于空箱调运费用大且影响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因此应研究减少空箱调运的组织技术措施。

目前行之有效的途径主要有:1〃组建联营体,实现船公司之间集装箱的共享。

联营体通过互相调用空箱,可减少空箱调运量和航线集装箱需备量,节省昂贵的空箱调运费和租箱费。

集装箱 管理制度

集装箱 管理制度

集装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集装箱的管理,维护集装箱的安全和质量,提高集装箱的利用率和效益,保护环境和保障用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装箱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集装箱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生产、运输、装卸、存储、使用和维修等活动。

第三条集装箱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环保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集装箱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并接受监督。

第五条集装箱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集装箱的质量和安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第六条集装箱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集装箱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装箱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集装箱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宣传,提高集装箱管理的法治水平。

第二章:集装箱的生产管理第九条集装箱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集装箱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集装箱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和控制。

第十一条集装箱生产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集装箱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的采购管理,确保原材料的合格和可追溯。

第十三条集装箱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制度,对产品可追溯至生产环节和原材料来源。

第十四条集装箱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

第三章:集装箱的运输管理第十五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加强对集装箱装卸和运输过程的监管和控制,确保集装箱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六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和可靠。

第十七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加强驾驶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整体运输水平。

第十八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第十九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运输保险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得到合理的保障。

集装箱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集装箱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装箱存放安全管理,确保货物和人员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存放集装箱的区域及活动。

第三条集装箱存放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集装箱存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集装箱存放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集装箱存放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集装箱存放安全。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集装箱存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八条集装箱存放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九条集装箱存放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因通风不良导致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十条集装箱存放区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集装箱存放区域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集装箱存放区域应严格按照货物性质、重量、体积等因素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货物安全。

第十三条集装箱存放区域应加强门卫管理,非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十四条集装箱存放区域应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集装箱存放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集装箱存放安全管理,保障货物和人员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各部门、车间、班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集装箱存放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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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设备交接及放箱无纸化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辽宁省通关(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化水平的若干措施》的要求,提升港口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港口竞争力,推进信息化与港口的深度融合,打造低碳环保的口岸物流环境,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完成集装箱设备交接及放箱无纸化系统,并通过了业务验收测试,具备推行条件,拟于2018年9月20日起,在大连水运口岸推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及放箱无纸化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下属集装箱码头、码头物流、南岸场站、毅都场站内提取进口集装箱时的设备交接及放箱无纸化业务。

三、职责权限
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指导集装箱设备交接及放箱无纸化业务的开展。

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大连集发南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大连港毅都冷链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推广集装箱设备交接及放箱无纸化系统,并对系统提出改进型意见。

大连口岸物流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系统的开发、维护,并负责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及安全性。

四、电子放箱业务规范
1、无纸化实现形式:
以系统提供电子放箱单报文形式或在线创建放箱指令两种形式实现放箱单无纸化,船公司(代理)可根据各自系统情况及实际需要灵活采用,具体技术细节请与DPN确认。

系统在船公司(代理)确认放箱后,将放箱指令分发至集装箱码头、码头物流、南岸场站、毅都场站。

集装箱码头、码头物流、南岸场站、毅都场站接收系统分发的指令,并在各自操作系统中进行标示,并替代原有纸质放箱单。

任一链路出现故障时,由运维人员切换到另一条链路即可
2、无纸化实施计划
船公司(代理)在无纸化初期或试运行期,可通过纸面与电子其一的方式放箱,同时检验系统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拟于2018年年底取消纸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及放箱单,并正式实施无纸化放箱。

五、电子设备交接业务规范
1、无纸化实现形式:
集装箱码头、码头物流、南岸场站、毅都场站在集装箱设备交接及放箱无纸化系统中维护箱损信息。

场站(车队)在集装箱码头、码头物流、南岸场站、毅都场站提箱后,如发现箱损,与集装箱码头、码头物流、南岸场站、毅都场站业务人员确认后,业务人员在系统中确认箱损信息。

系统通过“资源享当当”微信推送箱损的电子设备交接单,场站(车队)确认后完成双方设备交接。

船公司(代理)、场站(车队)可在系统中通过电子设备交接单查询箱损信息。

2、无纸化实施计划:
拟于2018年9月20日,无纸化业务正式开展后,集装箱码头、码头物流、南岸场站、毅都场站将不再签署纸面设备交接单,改为电子设备交接单。

六、应急方案
1、应用服务器故障应急预案
集装箱设备交接及放箱无纸化系统目前有两台服务器,当任意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时,由运维组手动修改代理服务器的配置文件,将电子放箱的应用服务器指向进行修改即可。

2、网络及链路故障应急预案
电子放箱系统与码头直接的数据传输主要通过内网,码头访问也是通过内网访问电子放箱系统,并且DPN同时保持与联通、移动两条链路,如果内网出现故障,运维组将码头访问电子放箱系统的方式调整为外网访问,如任一链路出现故障时,由运维人员切换到另一条链路即可。

内外网、链路均出现故障后,码头和场站将采用应急措施,认可船公司(代理)出具的纸质放箱单,并可签署纸质设备交接单。

4、业务应急预案
应急执行人员:应急负责人,各码头单位人员,客服中心人员。

业务应急的启动及终止:出现故障后若预估45分钟内无法解决则由应急负责人通知各相关单位人员启动业务应急。

业务应急方案:
当应用系统故障,由船公司船代邮件通知码头及场站,采用纸面放箱模式(具体单据形式待确认)。

待故障解决,恢复电子放箱模式。

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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