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资料
合伙企业申请表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现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合伙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合伙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由企业填写)被委托经办人 (或机构) 姓名(名称):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委托事项: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1、提交申请材料;□2、领取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3、领取营业执照;□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材料;□(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委托期限至年月日。
委托人:(全体合伙人签字)年月日经办人签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说明: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的需另行提交委托书一、申请登记项目(由企业填写)说明:1、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码;2、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二、全体合伙人名录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名单三、全体合伙人名录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详细资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委托书(由企业填写)经审查, (先生/女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委托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及合伙协议规定,委托其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委托期限年:全体合伙人签字:年月日。
合伙企业设立需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Sometimes I feel disgusted by what I do, because in front of others, I am not the real self and I am toohypocritical.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合伙企业设立需提交哪些文件材料导读: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4、合伙协议;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合伙企业设立需提交哪些文件材料(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合伙企业设立的要求有什么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成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是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什么文件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什么文件
1.《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合伙关系的权益、
责任、利润分成等事项。
2.合伙出资证明:合伙人需提供出资证明,证明合伙人已经缴纳或将
要缴纳的出资额。
3.合伙承诺书:合伙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履行各自的义务。
5.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有,则需提供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复
印件。
6.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合伙企业名称的通知书。
7.股东会决议: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其他企业,则需提供经股东会
或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关于出资的决议。
8.个人征信报告:合伙人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以证明个人信用状况。
9.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若合伙人为已注册
运营的企业,则需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10.其他相关的文件:根据具体申请要求,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
的文件,例如项目规划书、营业地址证明、税务登记文件等。
合伙登记办事指南

合伙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程序:名称核准→申请→审查→审批→发照二、申报资料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出资权属证明;(六)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三、变更登记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四、分支机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三)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五)经营场所证明;(六)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五、注销登记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解散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六、收费标准1、企业开业登记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的(含一千万元),按注册资金的0.8‰(最低50元);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按注册资金的0.4‰;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再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附带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承诺函、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到当地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在工商部门完成设立后,凭执照刻公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最后凭各证件和公章,在本地选择银行申请开设基本户、托管户;。
设立合伙企业的步骤及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一、审批机关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1)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的合伙企业;(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由市局负责登记的合伙企业。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除市局登记以外的其他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二、申请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材料目录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12、其他有关文件证书。
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4、登记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登记资料清单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
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7。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填表说明:(1)。
经办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公司总裁办的安排,并参考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特对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流程进行统一规范。
一、注册有限合伙企业名称规范在总公司领导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各经营店面(理财工作室)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均要遵循以下名称模式: (省市区域名称)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如:睿安恒泰(北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设立合伙企业步骤:第一步:领取(也可从工商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5个工作日);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0个工作日);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第六步:持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去公安局审批后,到指定单位刻制印章,然后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三、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伙协议(见附件1:协议参考格式);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四、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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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登记项目
全体合伙人签字:申请日期:
合伙企业资金认缴书
我自愿依“”合伙企业协议,将下列资金从年月日起投入“”企业。
按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认缴资金人民币总额(大写):元。
其中:1、现金元
2、资产(折币)元
3、其它资产元(附资产清单)
合伙人签名确认:
认缴人签名:
年月日
合伙企业
生产经营(住所)场地证明
(甲方)
租赁立约人
(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立约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主管部门(签章)
负责人
附租赁协议书、房产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件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
体董事签字发。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
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
为合伙企业(名称)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
年月日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
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填表说明:
1.经办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执行事务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一栏填写自然人姓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委派代表的姓名。
6.合伙企业类型填写“普通合伙企业”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
7. 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一栏可以不填。
8. 申请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数一栏不填。
9. 从业人员数一栏,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10.认缴出资金额填写各合伙人认缴的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金额的和。
实缴出资金额填写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金额的和。
认缴出资金额、实缴出资金额均以人民币表示。
11.经办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主要的经营场所”、“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12.填写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时,合伙人以货币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出资”,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出资金额,评估方式不填;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作价的,出资方式填写“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估价金额,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或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劳务”,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全体合伙人对该劳务出资的估价金额,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
13.缴付期限填写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
14.承担责任方式填写“无限责任”或者“特殊普通合伙人责任”或者“有限责任”。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旌德县工商局企业股邮箱jdqyzc@;索取电子版注册登记申请表格、表格填写的要求规范。
还可以将填写好的申请文书及身份证和有关许可证的影像文件发送到企业股邮箱申请预先审查。
对符合规范的申请文书,申请人可以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由投资人及利益相关人加签手工签名或加印公章,提交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鉴署《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最后到旌德县工商局注册大厅办理注册。
(填写样式可参看安徽企业登记网(/Page/FileSort.aspx?Type=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