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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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知识产权法律体现状

展会知识产权法律体现状

展会知识产权法律体现状随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颁布和实施,地方各级政府以及公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知识产权中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申请以及授权数量年年升高的同时,如何行使获得的权利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心。

在通过司法诉讼或实施许可传统的行使权利的情况外,展会知识产权维权也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权利具体行使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有幸代理了广交会知识产权维权案例,希望通过该案例窥视一下中国展会保护现状,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中国展会知识产权法律现状·国际公约展会行业在国际上的划分属于服务贸易。

目前,涉及展会知识产权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有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

·国内法律法规2004年8月,国务院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2005年8月,中国国际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和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以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展览会知识产权规则》及其配套措施;2005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管2006年1月,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系发布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并于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展览和展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从此有法可依;该办法中明确了展会中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展会级别、给予保护的知识产权种类、以及具体知识产权投诉站设立等一系列问题。

地方政府以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分别制定了辖区内符合自身展会特点的部门规定。

例如: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

而作为国内规模最大、历史最长、影响力最大的《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即,广交会也最早地注意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展会专利侵权投诉处理及应对

展会专利侵权投诉处理及应对

展会专利侵权投诉处理及应对作者:暂无来源:《汽车维修与保养》 2017年第10期2017年3月在北京举办的“2017北京国际汽保展览会”上,平谷区知识产权局指派执法人员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共处理专利侵权投诉纠纷及展会现场假冒专利40余件。

那么,在展会上发生专利侵权或被投诉情况下,参展商应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可能存在的侵权以及被诉侵权是参展企业迫切关心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简要阐述,以供行业内参考。

一、展会期间,权利人发现专利侵权应如何投诉1. 权利人向谁投诉根据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投诉也可直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通常是指展会举办地的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等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

其中“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根据该《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应由展会主办方、展会管理部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接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投诉,暂停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在展会期间展出;将有关投诉材料移交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和督促投诉的处理等。

但并非所有展会均会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如该《办法》第六条规定,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展会,且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会主办方才有义务成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未设立投诉机构的,展会主办方应当将展会举办地的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在展会场馆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因此权利人可以选择向展会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如有)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2. 投诉被受理的条件根据该《办法》第八条规定,权利人向投诉机构投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即个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专利权有效的证明,即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范本)

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范本)

一、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平台商户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等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商户签订《电子商务(平台)商户不经销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承诺书》,各商户应严格履行承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第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设立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保护办公室")负责受理本平台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以下简称为“涉嫌侵权”)的投诉,并协助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开展执法。

第五条投诉人可通过拨打的举报投诉电话、向公布的邮箱递交投诉材料、向保护办公室提交《投诉请求书》等形式开展举报投诉。

投诉人也可以直接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第六条电子商务平台内商户的商品、商品包装、宣传品及其他展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当提交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制作《知识产权信息备案表》以备必要时接受检查。

平台内店铺类型标注为“旗舰店”“品牌店”“专营店”“专卖店”等字样的经营者,商户应当提供相关权利证明。

第七条平台内商户如违反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签订的相关协议,在其商品、商品包装、宣传品及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而引起投诉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当事人由此而引致的合理费用与损失。

第八条投诉人如按照本制度向保护办公室提出投诉,并要求保护办公室对被投诉人按本办法处理,应当同意支付保护办公室各相关单位因处理该投诉而引致的费用,并赔偿被投诉人可能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投诉人向保护办公室投诉专利侵权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核对原件:(一)投诉书。

列明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地址、侵权事实、投诉要求、法律依据以及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日期、代理人相关文件。

(二)权利人身份证明。

(三)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专利法律状态证明。

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程序(含表格)

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程序(含表格)

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程序(GB/T29490-2013)1.0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和监控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选取适宜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方式,并预防或者减少可能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研发、生产、采购、销售或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

3.0职责和权限3.1管理者代表负责决策处理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

3.2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发生时的组织工作,并不断总结、完善本管理办法。

4.0程序4.1发现和监控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4.1.1营销部在走访客户、市场推广、市场销售、参加展会等活动过程中,当发现有侵犯我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时,及时将侵权信息进行反馈给知识产权办公室,并对侵权线索进行跟踪,对侵权的证据和记录予以及时的固定、收集和保留;知识产权办公室不定期的通过网络了解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其他部门的人员当发现有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至知识产权办公室;4.1.2知识产权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判别,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当构成侵权时,上报管理者代表,在适当的时候可以采取行政(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局等部门进行协调处理)或者司法途径进行处理。

4.2公司发现专利侵权4.2.1准备工作无论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任何人发现公司的专利权被侵害的事实时,须立即通报知识产权办公室。

知识产权办公室首先确认公司专利权是否有效、专利权是否成立,确认专利权有效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预分析,判断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内,初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初步确定专利侵权成立后,由知识产权办公室报管理者代表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如果管理者代表决定暂时不采取进一步措施的,由知识产权办公室保存获得的证据材料,等待时机。

管理者代表决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的,由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聘请对行业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由专利律师、知识产权办公室和专利发明人组成应急小组。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在广交会这样的大型贸易展览会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参展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成果需要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贸易的健康发展。

当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及时有效的投诉和处理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的途径1、现场投诉广交会通常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接待站,投诉者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现场进行投诉。

在投诉接待站,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协助处理投诉事宜。

2、线上投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广交会也提供了线上投诉的渠道。

投诉者可以通过广交会的官方网站或相关的线上平台,填写投诉表格并上传证据材料,提交投诉申请。

二、投诉所需的材料1、身份证明投诉者需要提供个人或企业的身份证明,以证明其合法的投诉主体资格。

2、知识产权权利证明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以证明其对所投诉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权利。

3、侵权证据包括涉嫌侵权的产品照片、宣传资料、交易记录等,能够清晰地显示侵权行为的存在。

4、投诉书投诉书应详细说明投诉的事项、理由和诉求,格式和内容通常会有一定的规范要求。

三、投诉受理的条件1、投诉主体适格投诉者必须是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2、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投诉者需要清楚地指出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或个人的名称、展位号等信息。

3、有具体的侵权事实和证据投诉所依据的侵权事实应当明确、具体,所提供的证据应当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4、投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广交会通常会规定投诉的受理时间范围,投诉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投诉。

四、广交会对投诉的处理流程1、受理投诉工作人员对投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投诉者出具受理通知书。

2、调查核实受理投诉后,广交会会组织专业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对被投诉方的展位进行检查,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等。

3、通知被投诉方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会及时通知被投诉方,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辩和提供相关证据。

知识产权维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维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维权管理办法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关乎企业的创新与发展,也严重影响着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制定了《知识产权维权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知识产权维权的程序和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维权主体和机构第一条,知识产权维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办法》,自然人可以通过终端设备或者互联网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委托律师、行业协会等维权机构代理维权事务。

第二条,知识产权维权机构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

政府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和执法,行业协会可以协助企业进行集体维权,律师事务所则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代理服务。

二、知识产权维权的程序第三条,知识产权维权的程序包括线上维权和线下维权。

线上维权是指在互联网上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包括网络投诉、网络监测等;线下维权是指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包括起诉、仲裁等。

第四条,知识产权维权的程序应当遵守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

具体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举证、听证、裁决等环节,确保维权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理第五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是指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复制、发行、传播等;间接侵权是指为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引导等行为。

第六条,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维权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处理,包括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等法律手段来维权。

四、知识产权维权的保护措施第七条,知识产权维权的保护措施包括法律保护和技术保护。

法律保护包括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技术保护包括加强技术防范手段,提高知识产权的可辨别性和可追溯性等。

第八条,知识产权维权的保护措施还包括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全球知识产权的安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5.1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规定和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为统一规范投诉与举报处理程序,提升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效能,更好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市场监管总局在整合原工商、质检、食药监、价监、知识产权等部门(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热线及平台)的投诉举报制度基础上,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立法意见征集”栏目下的“进入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9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5月10日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规定和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为了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一和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程序,提升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效能,更好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公众利益,总局在整合原工商、质检、食药、价监、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投诉举报制度基础上,经反复调研论证,组织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理办法》)。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处理办法》的必要性(一)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受理处理投诉举报是市场监管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消费者至上理念的前沿阵地、为民服务的一线窗口和民心工程,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124.9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17亿多元,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查处了大量违法行为,得到社会认可。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规范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遵循职能部门指导监管、展会主办方具体负责、参展方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所举办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维护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第二章展前保护第五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技术咨询,帮助参展方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六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参展合同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加强指导,推动相关方在约定条款中明确以下内容:(二)参展展品、展品包装、展位设计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分等参展项目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Ξ)参展商主动公开参展项目权利证明、配合查验等义务;(四)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七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应展会主办方的请求,指导展会主办方对参展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状况核查。

第八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展会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置工作站,并应展会主办方请求协调相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进驻工作站。

工作站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一)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投诉;(二)调解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三)提供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四)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提供判断意见,协调展会主办方进行处理;(五)将有关投诉情况及材料移送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涉嫌违法线索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六)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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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承诺书
本人向 SOLARCON China 承诺:
1. 陈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2. 提供的技术文件、专利证书和资料真实、可靠,技术成果真实存在。 3. 本人专利的知识产权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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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7.1 总则 7.2 投诉管理 7.3 投诉程序 7.4 处罚 7.5 术语释义 7.6 附则 7.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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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7.1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SOLARCON China 2011(以下简称 SOLARCON) 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正常 交易秩序,保护参展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在 SOLARCON 期间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 参展商应在 SOLARCON 上严格履行承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7.2 投诉管理 第四条 主办单位设立的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中心 (以下简称投诉中心) 是 SOLARCON 唯一接受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投诉的机构。SOLARCON 邀请当地政府有关知识产 权行政执法部门驻会参加投诉中心的工作。 第五条 投诉中心仅受理当届 SOLARCON 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 (以下 简称为“涉嫌侵权”) 的投诉。 第六条 SOLARCON 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知识产权纠纷,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投诉程序处 理。对不通过投诉中心,擅自与涉嫌侵权方进行交涉而影响展馆秩序的人员,按违反大会展 场秩序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 SOLARCON 参展企业的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应当带上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前来参展,以备必要时接受大会的检查。 第八条 参展企业如违反与大会签定的相关协议,在其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 展示部位上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赔偿当事人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费 用与损失。 第九条 投诉人如按照本办法向 SOLARCON 提出投诉,并要求 SOLARCON 对被投诉人按本 办法处理,应当同意支付 SOLARCON 各相关单位因处理该投诉而引致的费用,并赔偿被投 诉人可能因此造成的损失。
7.3 投诉程序 第十条 持有参加当届 SOLARCON 有效证件的与会人员,在展馆内发现展位上陈列摆放的展 品、宣传品及任何展示部位涉嫌侵权,可到投诉中心投诉。 第十一条 投诉人投诉,应当首先向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出示权属证明。对上届已经投诉中心处 理过的专利、版权投诉,而本届继续发现的同一侵权个案,投诉人还应出示在上 届 SOLARCON 闭幕后通过法律途径跟踪处理的法律文件。如投诉人不能出示相关文件的,不予 受理。投诉中心不受理同一投诉人就同一知识产权向同一被投诉人提出的重复投诉。 第十二条 上述有关文件经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审验有效后,投诉人应按要求填写《投诉申请 书》。《投诉申请书》样式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 投诉中心收到《提请投诉书》后,即安排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处理投诉。被投诉方应 以在 SOLARCON 正式备案的参展商代表协助投诉中心处理投诉事宜。 第十四条 投诉中心处理涉嫌侵犯专利或版权的个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投诉方在被 告知其展出的展品及宣传品或其他展示部位涉嫌侵权后,应当立即出示权利证书或其他证据 以证明其拥有被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属,作出不侵权的举证,并协助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对涉嫌 侵权物品进行查验。 第十五条 如被投诉方不能当场对被投诉涉嫌侵权的物品作出“不侵权”有效举证的,投诉中心 工作人员对涉嫌侵权的物品作暂扣处理。同时被投诉方应立即签署《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承 诺书》,承诺自被投诉起,如不能提供有效举证的,不再经营或展出该涉嫌侵权物品。《无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被投诉方和投诉中心保存。其样式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 如被投诉方对投诉中心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壹个工作日内 (以 SOLARCON 会 场作息时间表为准) 到投诉中心提出不侵权的补充举证。举证有效的,投诉中心立即发回暂扣 物品,并允许其继续展出;举证无效或不作补充举证的, SOLARCON 对暂扣物品予以没收, 终止该物品展出。
承诺人: 参展单位名称: 展位号: 联系电话:
2011 年 月 日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意支付 SOLARCON 各相关单位处理本 投诉而引致的费用;并同意赔偿因投诉不当对被投诉方造成的损失。
专利权人: 参展单位名称: 展位号: 授权人: 联系电话:
201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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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7.6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无论投诉中心有否对被投诉人作出处理,在当届 SOLARCON 结束后,投诉人拟 对被投诉人采取任何进一步法律行动的,应通过当事人当地的行政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投诉中心每届 SOLARCON 均会对有关投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涉嫌侵权参 展企业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 SEMI。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往 SOLARCON 的相关规定如与本办法有冲突的, 以本办法为准。
7.4 处罚 第十九条 发生在展位上的涉嫌侵权行为,由在 SOLARCON 正式备案分配使用该展位的参展 商承担侵权责任并接受大会的处理。合展商涉嫌侵权的行为比照参展商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涉及专利、版权的投诉,由投诉中心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对不能作出 “不侵权”有效举证的参展企业,认定为“涉嫌侵权”,终止涉嫌侵权展品展出,并按本办法的规 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如被投诉的参展商对投诉中心的查处工作拒绝合作,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可以 收缴当事人的参展证件,并可以对该企业进行大会通报警告或取消下一届参展资格。 第二十二条 投诉中心对涉嫌侵权展品作出初步处理后,如发现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在同一展 位再次展出同样的涉嫌侵权展品,大会可以立即没收该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参展商证,取消 其当届 SOLARCON 的参展资格。 第二十三条 对一届发生涉嫌侵权行为的参展商,大会将备案;对连续或累计两届发生专利、 版权涉嫌侵权行为的,取消该企业 SOLARCON 的参展资格。 第二十四条 对参展企业犯有假冒、冒充知识产权行为的,或者双方已经过行政或司法途径, 其中一方被判决或裁定为侵权而又将该侵权展品摆上 SOLARCON 展位的,取消 SOLARCON 参展资格。
7.5 术语释义 第二十五条 知识产权——根据世界贸易组织 (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本办 法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版权及相关权利; 二、商标权; 三、地理标志权; 四、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五、专利权;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拓朴图) 权; 七、对未泄露之信息的保护权。 第二十六条 参展商——本办法所指的承担涉嫌侵权责任的参展商,是指在 SOLARCON 正式 备案使用展位的参展商 (即展位楣板所列公司)。直接涉嫌侵权者为该参展商本身/子公司/联营 单位/供货单位/协作单位的,本办法第三条“处罚”所列各项对涉嫌侵权者的处罚,除由该参展 企业承担外,相关涉嫌侵权企业比照参展企业一并处罚。 第二十七条 证明文件——证明知识产权权属文书,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要求的证明文 件,以及投诉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诉方或被投诉方出示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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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7.7 附件
附件一
投诉申请书
SOLARCON 投诉中心:
本人现就 SOLARCON China 2011 中,展位号为
的参展公司
,展出的名称为
的展品,涉嫌侵
犯本人 (或权利人代表) 专利号为
专业类型为
的知识产权,
向 SOLARCON 正式提请投诉,本人对以上的投诉,承诺认可大会投诉站按照《SOLARCO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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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为维护 SOLARCON 的交易秩序,在投诉中心按照本办法作出处理且被投诉方接受 此处理后至当届 SOLARCON 结束前,投诉人不得在展馆内对被投诉方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 动。 第十八条 当届 SOLARCON 结束后,投诉中心将当届受到 SOLARCON 处理的涉嫌侵权的参 展商名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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