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细则
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范本)

一、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平台商户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等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商户签订《电子商务(平台)商户不经销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承诺书》,各商户应严格履行承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第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设立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保护办公室")负责受理本平台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以下简称为“涉嫌侵权”)的投诉,并协助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开展执法。
第五条投诉人可通过拨打的举报投诉电话、向公布的邮箱递交投诉材料、向保护办公室提交《投诉请求书》等形式开展举报投诉。
投诉人也可以直接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第六条电子商务平台内商户的商品、商品包装、宣传品及其他展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当提交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制作《知识产权信息备案表》以备必要时接受检查。
平台内店铺类型标注为“旗舰店”“品牌店”“专营店”“专卖店”等字样的经营者,商户应当提供相关权利证明。
第七条平台内商户如违反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签订的相关协议,在其商品、商品包装、宣传品及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而引起投诉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当事人由此而引致的合理费用与损失。
第八条投诉人如按照本制度向保护办公室提出投诉,并要求保护办公室对被投诉人按本办法处理,应当同意支付保护办公室各相关单位因处理该投诉而引致的费用,并赔偿被投诉人可能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投诉人向保护办公室投诉专利侵权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核对原件:(一)投诉书。
列明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地址、侵权事实、投诉要求、法律依据以及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日期、代理人相关文件。
(二)权利人身份证明。
(三)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专利法律状态证明。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在广交会这样的大型贸易展览会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参展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成果需要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贸易的健康发展。
当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及时有效的投诉和处理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的途径1、现场投诉广交会通常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接待站,投诉者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现场进行投诉。
在投诉接待站,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协助处理投诉事宜。
2、线上投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广交会也提供了线上投诉的渠道。
投诉者可以通过广交会的官方网站或相关的线上平台,填写投诉表格并上传证据材料,提交投诉申请。
二、投诉所需的材料1、身份证明投诉者需要提供个人或企业的身份证明,以证明其合法的投诉主体资格。
2、知识产权权利证明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以证明其对所投诉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权利。
3、侵权证据包括涉嫌侵权的产品照片、宣传资料、交易记录等,能够清晰地显示侵权行为的存在。
4、投诉书投诉书应详细说明投诉的事项、理由和诉求,格式和内容通常会有一定的规范要求。
三、投诉受理的条件1、投诉主体适格投诉者必须是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2、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投诉者需要清楚地指出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或个人的名称、展位号等信息。
3、有具体的侵权事实和证据投诉所依据的侵权事实应当明确、具体,所提供的证据应当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4、投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广交会通常会规定投诉的受理时间范围,投诉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投诉。
四、广交会对投诉的处理流程1、受理投诉工作人员对投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投诉者出具受理通知书。
2、调查核实受理投诉后,广交会会组织专业人员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对被投诉方的展位进行检查,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等。
3、通知被投诉方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会及时通知被投诉方,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辩和提供相关证据。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展览设计组织者为处理广交会期间,发生于展馆内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投诉,制订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1.投诉管理“办法”明确,广交会展览设计业务办设立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站(以下简称投诉站),负责当期展会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投诉及处理。
2.投诉程序“办法”对投诉人的资格进行了限定,只有“持有参加当届广交会有效证件的与会人员”在展馆发现其他参展商的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以及任何展示部位涉嫌侵权,才能向投诉站提出申诉。
同时,“办法”为了促进投诉站处理的效率,明确规定上届展会投诉站如己处理过某个知识产权投诉,而本届展会再次发现了相同的侵权行为,则投诉人投诉时还需出示在上届展会闭幕后通过法律途径跟踪处理的法律文件。
假如投诉人不能出示上述法律文件的,投诉站可以对其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站一般不受理同投诉人就同知识产权向同被投诉人提出的重复投诉。
投诉站在受理投诉后立即进行处理,查验涉嫌侵权的物品,有权要求被投诉人提供证明其不侵权的证据。
如其无法举证,则投诉站有权对涉嫌侵权的物品作暂扣或撤展处理。
3.制裁措施“办法”根据侵权方的侵权情形以及配合程度,规定了暂扣涉嫌侵权物品、取消下届参展资格、永久取消参展资格等不同的制裁措施。
此处需提及的是,“办法”对相应制裁措施规定的细化条款也特色鲜明。
如“办法”第18条规定:“一个企业在一期广交会内涉嫌侵权3个以上权属号的,予以交易团通报。
对在同一展区内,连续两届或两年内累计三届发生专利、版权涉嫌侵权行为或累计两届发生商标侵权行为的参展企业,进行交易团通报。
获两次通报企业,按侵权摊位占该参展企业摊位比例扣减或取消该企业六届广交会参展摊位,并进行大会通报。
”其中所规定的交易团通报、大会通报、酌情扣减其下一届广交会摊位、按侵权摊位占该参展企业摊位比例扣减或取消该企业六届广交会展览设计参展摊位等处罚措施,很少在我国其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出现,值得我国其他展会组织者借鉴。
公司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与维权制度

公司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与维权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合法权益,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保护知识创新成绩,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与公司存在合作或业务关系的各方,包含但不限于雇员、供应商、合作伙伴、代理商、客户等。
第二章投诉渠道与流程第一节投诉渠道公司设立了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渠道,接受各方对公司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投诉。
投诉渠道包含: 1. 线上渠道: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投诉,具体方式请参考公司网站上相关说明。
2. 线下渠道:投诉方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信函或邮件至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或指定负责人。
第二节投诉流程1.接收投诉: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或指定负责人接收投诉,并对投诉信息进行核实。
2.调查取证: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取证,包含但不限于收集证据、调查涉事方情况等。
3.处理投诉:依据调查结果及相关法规、合同商定等,对投诉进行处理并做出相应决策。
4.维权措施:依据公司订立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发出警告函、提起诉讼、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
5.反馈和解决:对于投诉方提出的要求或建议,公司将及时予以回复并尽力解决问题。
同时,公司将保护投诉方的相关信息,遵守保密义务。
第三章合作方知识产权管理第一节合作合同商定与公司存在合作或业务关系的各方,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知识产权归属、使用范围、保护义务等事项。
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订立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第二节监督与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合作方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进行监督与检查,包含但不限于对合同商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
第三节知识产权培训公司将组织合作方的员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培训,提高其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本领。
第四章雇员知识产权保护第一节应知应做公司要求雇员遵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订立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保护本身及公司的知识产权。
同时,公司将供应相应的培训和教育,加强雇员对知识产权的认得和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处理制度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处理制度1. 编制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编制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对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处理流程,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并确保侵权投诉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和解决,维护企业的商誉和利益。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员工,以及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合作伙伴和第三方机构。
3. 定义1.知识产权:指企业所拥有的包含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一切与知识相关的权益。
2.侵权投诉:指他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侵害的行为,并对此提出正式投诉。
3.侵权保护:指企业采取各种合法手段,包含诉讼、调解、协商等,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4. 投诉处理流程4.1 投诉受理1.任何人发现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了侵害,可以通过书面投诉的方式向企业投诉。
2.投诉应明确指出侵权的具体内容、侵权行为的时间和地方,供应相关证据料子,并留下投诉人的联系方式。
3.投诉料子应直接提交给企业标识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4.2 投诉受理确认1.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确认投诉料子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假如投诉料子不完整或存在疑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投诉人供应进一步的解释或增补证据。
3.在确认投诉料子完整和真实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正式受理投诉,并向投诉人确认受理时间和方式。
4.3 调查取证1.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刻组织相关人员打开调查取证工作。
2.调查取证可以包含但不限于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料子、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分析等。
3.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将调查结果及时记录和备档。
4.4 结果评估1.调查取证完毕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估。
2.结果评估应包含对侵权行为的性质、程度、影响范围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推断。
3.依据评估结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推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理决策。
4.5 处理决策1.处理决策包含但不限于采取法律诉讼、行政投诉、协商解决等方式进行。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广交会作为中国目前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采购商最多且分布国别地区最广、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企业参展。
在这个盛大的商业交流平台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广交会中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一、广交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广交会上,企业展示的新产品、新技术往往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创新企业的研发投入将无法得到合理回报,这会严重打击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同时,侵权行为也会破坏展会的公平竞争环境,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加强广交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创新发展、保障展会的正常秩序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常见的展会知识产权侵权类型1、专利侵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
例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商标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行为。
3、著作权侵权例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
4、不正当竞争包括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等行为。
三、投诉的主体与条件1、投诉主体通常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2、投诉条件(1)投诉方拥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
(2)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和具体的投诉请求。
(3)提供涉嫌侵权的初步证据。
(4)投诉应在广交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四、投诉的受理机构与流程1、受理机构广交会通常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负责受理相关投诉。
2、投诉流程(1)投诉方填写投诉表格,详细说明投诉事项、侵权事实、证据等。
广交会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参展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广交会期间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广交会通过交易团与参展企业签定《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各参展企业应在广交会上严格履行承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第二章投诉管理第四条大会业务办设立的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以下简称投诉站)是广交会唯一接受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投诉的机构。
广交会邀请当地政府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驻会参加投诉站的工作。
第五条投诉站仅受理当届广交会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以下简称为“涉嫌侵权”)的投诉。
第六条广交会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知识产权纠纷,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投诉程序处理。
对不通过投诉站,擅自与涉嫌侵权方进行交涉而影响展馆秩序的人员,按违反大会展场秩序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广交会参展企业的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当带上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前来参展,以备必要时接受大会的检查。
第八条参展企业如违反与大会签定的相关协议,在其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上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赔偿当事人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第九条投诉人如按照本办法向广交会提出投诉,并要求广交会对被投诉人按本办法处理,应当同意支付广交会各相关单位因处理该投诉而引致的费用,并赔偿被投诉人可能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投诉程序第十条持有参加当届广交会有效证件的与会人员,在展馆内发现展位上陈列摆放的展品、宣传品及任何展示部位涉嫌侵权,可到投诉站投诉。
第十一条投诉人投诉,应当首先向投诉站工作人员出示权属证明。
对上届已经投诉站处理过的专利、版权投诉,而本届继续发现的同一侵权个案,投诉人还应出示在上届广交会闭幕后通过法律途径跟踪处理的法律文件。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广交会的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广交会作为我国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采购商最多且分布国别地区最广、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企业参展。
然而,在这个盛大的展会中,也可能会出现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为了维护展会的正常秩序,保障参展商的合法权益,建立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投诉及处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设立专门的投诉窗口广交会通常会在展会现场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窗口,由专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和处理投诉。
参展商或相关人员可以直接前往该窗口进行投诉。
2、在线投诉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广交会也会提供在线投诉平台,方便投诉人随时随地提交投诉材料。
投诉人需要按照平台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文件等。
3、电话投诉广交会会公布专门的投诉电话,投诉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投诉。
但在电话投诉时,需要清晰准确地表达投诉内容。
二、投诉所需提供的材料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投诉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以证明其合法的投诉主体资格。
2、知识产权权利证明这是投诉的关键材料之一,包括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以证明投诉人拥有相关的知识产权。
3、涉嫌侵权的证据例如涉嫌侵权产品的照片、宣传资料、交易凭证等,能够清晰地显示被投诉方的侵权行为。
4、投诉书投诉书应详细说明投诉的事项、理由、要求等,格式通常包括投诉人的基本信息、被投诉人的基本信息、侵权事实的描述、相关证据的清单等。
三、广交会对知识产权投诉的受理条件1、投诉主体适格投诉人必须是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
2、投诉材料齐全投诉人提供的材料应满足上述要求,且真实、有效、完整。
3、侵权事实初步成立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被投诉方存在侵权行为。
4、在规定的时间内投诉广交会通常会规定投诉的时间范围,投诉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投诉,逾期可能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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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只适用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期间发生在展馆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投诉及处理。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包括涉嫌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以广交会委托各交易团与参展企业签订的《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在广交会《参展手册》中有范本)中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内容作为管理和规范参展企业的依据。
第四条广交会邀请广东省、广州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派员以专家身份进驻广交会,作为广交会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安全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以下简称投诉站)的工作人员,指导和协助投诉站依据大会有关规定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广交会期间在馆内从事知识产权涉嫌侵权投诉代理工作的机构,应当持代理机构资格证到投诉站进行备案,接受投诉站的工作指导,自觉遵守广交会的有关规定。
未经备案的代理机构,投诉站可以不受理其投诉。
第六条各交易团、商(协)会应当依据广交会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展前和展中加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参展企业的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任何展示部位的自查自纠,以防止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并积极配合投诉站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参展企业的处理。
第七条投诉站可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到涉嫌侵权的参展展位现场取证,也可以配合行政、司法部门进行现场取证,或者配合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参展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投诉站对拍照、录音录像所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广交会有权对不予配合的参展企业视情况从重处理。
第八条投诉人投诉必须到广交会指定的投诉站工作地点提交《提请投诉书》,投诉站不受理电话或者电子等其它形式的投诉。
第九条投诉人投诉,应当提交广交会规定的投诉资料,并且符合投诉站规定的有关专利、商标、版权的投诉条件。
有关投诉条件在广交会《参展手册》和广交会官方网站()的《广交会专利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广交会商标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广交会版权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对于产品内部结构涉嫌侵权的投诉,立案时,投诉站可以要求投诉人除提交规定的投诉资料外,还要求投诉人提交证明涉嫌侵权的进一步证据。
投诉人提交不出的,投诉站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投诉站受理投诉后将出具受理号给投诉人,受理号是查询投诉案件处理情况和获取处理结果的依据。
投诉站根据案件受理的先后和轻重缓急等情况处理投诉案件。
第十二条投诉站受理投诉并经调查审议后,初步认定为涉嫌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从展会上撤出涉嫌侵权产品及宣传材料。
如被投诉人认为自己没有侵犯投诉人的知识产权,则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就自己未侵犯投诉人的主张提供相关证据予以抗辩。
如被投诉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自己不侵权的证据或者虽然提供了证据,但经投诉站审议认定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不侵权的,投诉站仍按涉嫌侵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投诉站根据案件情况要求被投诉人出示的证据,除包括证明权属的文件外,还包括相关进出口海关单据、供货合同或协议、发票、检测检验报告、公开出版刊物(专利文献、教科书、杂志等)等有效证据。
第十四条对参展企业不遵守承诺书规定,对自撤的涉嫌侵权展品在没有抗辩成功的情况下在本届广交会再次展出的,投诉站工作人员可立即没收该展位当事人的参展证件,并可没收涉嫌侵权展品。
展会结束后,对这些被没收的展品作销毁处理。
第十五条被投诉人应当积极配合投诉站工作人员对涉嫌侵权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并按照广交会的规定在《处理通知书》和《承诺书》上签字,如拒绝配合且不签字的,投诉站应将情况向所属交易团通报,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处理办法》的第十九条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被投诉人、参展企业以及案件相关人无视大会纪律,对投诉站的案件查处工作拒绝合作、态度恶劣且劝说无效的;或者公然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阻止投诉站工作人员调查处理案件的,投诉站可以会同大会保卫处收缴当事人的参展证件,取消其参展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对该企业酌情采取向交易团通报、大会通报、酌情扣减其下一届广交会摊位或者直接取消下一届参展资格等处理方式。
第十七条对投诉站认定为涉嫌侵权的展品,投诉站工作人员可作出“自撤”或“暂扣”
的处理决定。
自撤是指投诉站要求参展企业立即自行撤下摆放在展位内的涉嫌侵权展品,并承诺不再展出的处理方式。
暂扣是指投诉站工作人员将参展企业摆放在展位内的涉嫌侵权展品扣回投诉站并登记在册的处理方式。
对于涉嫌侵权的大件物品,投诉站可以采取遮盖或者贴封条的方式处理,同时作出“自撤”或“暂扣”的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处理办法》所指的“报交易团”,是指投诉站将当届涉嫌侵权的企业名单进行电脑记录备案并通报给相关交易团。
第十九条《处理办法》所指的“交易团通报”,是指投诉站将涉嫌侵权行为达到《处理办法》规定次数的当届涉嫌侵权的企业名单通报给相关交易团,相关交易团应当按照广交会的规定在团内采取一定形式对涉嫌侵权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处理办法》所指的“大会通报”,是指投诉站根据参展企业涉嫌侵权的严重程度及接受处理的态度等情况,将涉嫌侵权的企业名称、侵权情况及处理意见刊登在《广交会通讯》上,以达到警示教育全体参展企业的作用。
第二十一条《处理办法》所指的“同一展区”是指根据广交会商品大类划分的参展区域。
第二十二条《处理办法》所指的“大面积侵权”,是指当届广交会同期投诉人就同一知识产权一次性投诉10家以上参展企业,并经查实存在10家以上参展企业涉嫌侵犯同一知识产权的群体性侵权情况。
第二十三条处理办法所指的“一个企业在一期广交会内涉嫌侵权3个以上权属号”,“涉及10家企业以上同时侵犯1个权属号的”,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联营企业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比照参展企业进行处理,名单一并送交易团。
投诉站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受到两次交易团通报的联营企业,永久取消其与广交会参展企业联营的资格,并进行大会通报。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处理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