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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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怎么制定?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县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县xx镇滨江西路三支路3号附2号。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种植、养殖、收购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二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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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开发有限企业章程范本拟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企业章程需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例,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生态农业开发有限企业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照。

生态农业开发有限企业章程范本依照《*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其余有关法律、行政法例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建立*****农业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全体股东议论,并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企业的名称和住处第一条企业名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企业第二条企业住处:*****************************第二章企业经营范围企业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养殖业的投资,农业技术开发、转让,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研究、转让,林业机械栽种、机耕、挖穴,花卉、不再分包装种子、肥料、农业机械、农具、农副产品(除粮油)的销售。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允许经营的凭允许证经营)。

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例或许*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赞同的项目的,应该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赞同。

第三章企业注册资本第三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许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未依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该向企业足额缴纳外,还应该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肩负违约责任。

第五条股东缴纳出资后,一定经依法建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企业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企业的机构及其生产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企业的权益机构,履行以下职权:(一)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改换非由员工代表担当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赞同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赞同监事会或许监事的报告;(五)审议赞同企业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赞同企业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方案;(七)对企业增添或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八)对刊行企业债券作出决策;(九)对企业归并、分立、解散、清理或许更改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改正企业章程;(十一)对企业对外投资或许为别人供给担保作出决策。

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制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由***和***共同出资设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养殖业的投资,农业技术开发、转让,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研究、转让,林业机械种植、机耕、挖穴,花卉、不再分包装种子、肥料、农业机械、农具、农副产品(除粮油)的销售。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贵州大地印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贵州大地印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贵州大地印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和经营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邱模强、王智正二人出资设立贵州大地印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性质为麵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专.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四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公司的财产使不断增值,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六条章程对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颂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箄八条公司名称:贵州大地印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第九条公司住所:责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医区府南路与南环路交汇处西北角(恒维房开综合楼)第三章公司经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农业科技技开发、服务、种植瓜果蔬菜、中药材、农业观光旅游、销售农用器械、农具、园林绿化.、大棚技术、园林技术服务、草坪盆景培育及销售。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帀1000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方式、i人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时间第十二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三条股东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权査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十五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岀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六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榆树市水泉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榆树市水泉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XX市XX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赵文清出资设立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名称:XX市XX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八条住所:XX市城发乡泉水村7组,公司以自己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农业项目开发;畜禽养殖;大田及其他作物的种植、蔬菜、园艺、香料作物的种植;豆类、果品、蔬菜、农业机械、土畜产品(不含保护动物)、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饲料豆柏批发兼零售;餐饮服务,包装农作物种子、农药(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农业公司章程

农业公司章程

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四川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四川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万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1。

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2。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4。

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5。

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剩余财产。

毛驴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毛驴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石家庄毛驴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办公室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石家庄毛驴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小李庄村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果、蔬菜、园艺作物种植及销售;豆类的种植销售;初级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产品配送、仓储;园林绿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1个。

名称与住所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梁云凯石家庄市路号室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本章程规定领取红利;4.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询和质询;5.增资优先认购权;6.转让出资权;7.公司清盘解散后,股东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1.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2.以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承担补交其差额的责任;3.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4.公司经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5.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6.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一条股东权利受到公司侵犯,股东可通过执行董事书面请求公司限期停止侵权活动,并补偿由被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资本金第十二条公司资本总额为三佰万元人民币。

股东出资额及所占比例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形式:梁云凯第十三条股东所认缴出资必须在2018年3月日公司设立前足额投入。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丽江农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丽江农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址:丽江市玉雪大道中泰苑J1-401。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养殖、农副产品销售,经济果木种植。

四、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认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一佰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会的姓名第八条:几持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规定代理人行使股东的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的股东其二人,均自然人股东。

股东名录:1、股东姓名:关文新现住所:丽江市中泰苑认缴出资额:6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60%。

出资方式:货币认缴时间:2014年10月25日2、股东姓名:张太光现住址:丽江市中泰苑认缴出资额:4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40%。

出资方式:货币认缴时间:2014年10月26日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4、公司新增资本是,可优先认缴出资;5、按规定转让出资;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3、以其出资定员度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6、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7、公司成后,发现作出资额的实物的实际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该出次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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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县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县xx镇滨江西路三支路3号附2号。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种植、养殖、收购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二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注:公司无自然人股东的,无需保留此条)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依本章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六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

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三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

(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一名(注:或两名)。

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注:或职工 * )民主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三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三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五) * 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七条公司因章程第三十七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八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四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首届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20xx年x月x日会议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决议内容:在重庆丰都县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次股东会上,形成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司章程;2.选举XX为本公司执行董事;3.选举XX为本公司监事;4.聘任XX为本公司经理;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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