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制度
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综治维稳工作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部分管领导牵头,由部办公室人员做好相关工作,相关人员要主动了解掌握系统矛盾纠纷的情况、不稳定因素和治安突出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排查内容包括:社会不稳定因素;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苗头及其他矛盾纠纷。
三、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前夕集中排查。
准确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并及时化解。
四、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矛盾纠纷防范机制,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接访制度一、接访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
接受群众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受理或转交群众来访事宜。
接访人员实行轮流值班接访制度,当值人员应当在接访室候值。
遇有较大规模集体上访时,要及时上报。
二、接待来访群众必须做到“三个一”: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张板凳;“三个心”:热心、耐心、细心;“三个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笑声。
三、首接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对来访人的合法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在接访过程中要做到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用语文明,并严格执行信访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接待来访群众,首先要问清楚来访人的姓名住址及事由,核对来访人身份证。
属精神病人或传染病人的来访者,应通知有关部门将其带离。
五、接访工作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清楚主要问题,可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属于协调解决的问题转交部门处理,重大的群众集体上访可要求相应主管部门领导到现场做解释疏导工作;对不属于本部门协调范围的应告知来访人,并帮助联系有关单位。
六、对来访反映的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摘报、信访反映、转送、交办、发函、立案、调查等形式进行处理。
对需要领导批示的,经办人拟稿后送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1一、院综治组工作职责1、按照省机械行办综治组的部署,结合院的实际制订工作规划和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本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2、领导院综治办、治保会、联防队开展以治安管理、治安防范和治安巡逻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工作。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认真做好民情民意的收集和上报下传工作,掌握本单位的社会动态。
4、指导开展对外来人员的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对高危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和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年青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职工见义勇为,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组织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
8、组织开展防火、防交通事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故。
9、全面负责领导本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10、做好省机械行办交办的其它综治工作。
二、综治办工作职责2、应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帐,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台帐包括《综治办工作日志》、《安全生产记录》、《创平安建设记录》等。
4、建立规范、科学、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将个人考核成绩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保安联防队员职责和任务1、向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以防爆、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性事故的“四防”安全检查;2、在指定区域开展治安巡查、预防、制止和查处各类现行违法犯罪;3、维护职工生活区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4、发生各类案件和事故时,主动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5、参加应急救灾、救险活动,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6、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布置的其他任务。
四、门岗值班制度1、按时值勤,不迟到、早退,认真做好交接班;2、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3、严格执勤纪律,文明礼貌待人,办事公道,不假公济私,以权谋私;5、携带证件、佩带标志执勤,在履行职责时主动出示证件;6、遵守群众纪律,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制度

区直工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制度为了牢固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动权,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危害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根据我委领导的指示,特制定如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制度。
一、建立情报信息4A级管理制度单位对情报信息要实行4A级管理A级(存在不稳定隐患、涉及人数少、矛盾较为缓和的信息),每5天向工委及派出所值班室报送。
2A级(有闹事苗头,矛盾在短期不可能激化,通过做工作可化解矛盾的信息),每2天向工委及派出所值班室报送。
3A级(正在闹事的,通过做工作已无法缓和矛盾的信息),必须在事件发生前3小时内向工委及派出所值班室报送。
4A级(正在发生的危险事件的信息),必须立即向工委主要领导及主管工作的领导、派出所值班室报送。
二、建立重大群体性事件信息日报制度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必须在每天下午4:00向社区上报本单位本部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由社区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街道办事处值班室报告,相关单位及部门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和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查究制度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工委将不定期予以通报,并列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
对瞒报、漏报、误报、越报、压报、迟报信息的,视情况予以通报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因上述原因造成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严重后果的,对事件发生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治安动态,排查治安隐患及不安定因素,并负责建立“治安、不稳定隐患”台帐,对掌握的及时向社区、街道综治办、派出所报告,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治安维稳信息员有权利和义务指导社区、居民进行治安防范知识培训,拟定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措施并执行。
三、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每月25日前必须到社区报告一次本辖区的治安情况和维稳情况,如该辖区治安秩序好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如不能履行按时报告职责,年终考核每缺一次取消该信息员的年终评优。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队和维稳工作信息员队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队和维稳工作信息员队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队和维稳工作信息员队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一、工作职责(一)负责调查研究、搜集信息、掌握情况、排查不稳定因素,全面分析辖区的维稳工作形势和社会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介入、调解、处置,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并定期上报各类矛盾纠纷及调解化解情况。
(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及维稳相关部门反映敌社情动态以及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各类纠纷和苗头性问题。
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解决好辖区内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重大疑难纠纷,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维护本辖区社会安定稳定。
(三)组织和参与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认真研究相关措施对策,加强舆情引导,指导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置。
(四)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加有关专项整治行动。
(五)向乡党委、政府及政法综治部门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工作制度(一)定期排查和月例会制度。
坚持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每月安排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并做好工作记录。
每逢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都要提前组织各村调解组织和维稳工作信息员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专项大排查。
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将维稳工作信息员日常排查收集到的矛盾纠纷信息整理后报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汇总,及时掌握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联席会议制度。
由乡维稳工作队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所有村干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一些重大疑难和牵涉面广的复杂矛盾纠纷以及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进行研究协调,明确牵头领导,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三)维稳信息4A级管理制度。
对维稳工作信息员收集和报送的维稳信息实行4A级管理制度。
A级(存在不稳定隐患、涉及人数少、矛盾较为缓和的信息),每5天向村及派出所报告。
综治信息员管理制度

综治信息员管理制度一、总则综治信息员是指帮助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城市和谐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群众。
为了规范和加强综治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员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形成综治信息员与公安机关的良好互动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性质综治信息员是由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的自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群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力助手。
三、综治信息员的范围及条件1. 信息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2.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愿意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贡献;3. 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4. 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关系网络;5. 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6. 具备一定的信息收集和反映能力,有熟悉居住或从事工作的地方和行业的情况;7. 其他综治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四、综治信息员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实施和管理;(2)享有公安机关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3)享有公安机关提供的工作保障和安全保障;(4)参与公安机关组织的大型综治活动和社会公益服务;(5)其他综治信息员的合法权益。
2. 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2)严守综治信息员的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公安机关工作信息;(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4)按规定履行社会责任,不得以综治信息员身份谋取私利;(5)维护公安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象。
五、综治信息员的管理1. 综治信息员的组织形式:可以是个人、可以是社区、单位的集体,也可以是业主、物业等社会群体。
2. 综治信息员的选拔:公安机关通过网格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员、社区干部以及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等渠道,选拔符合条件的综治信息员。
3. 综治信息员的登记:公安机关应建立综治信息员的登记档案,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社会资源、从事工作或居住地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治安信息员管理制度

治安信息员管理制度治安信息员是指在社区或单位内担负治安信息获取和反馈的重要角色,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力量。
为了有效管理和发挥治安信息员的作用,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相关的参考内容:一、治安信息员的定义与作用1. 治安信息员是指经相关部门认定,具备一定社会威望和影响力,并具备一定责任心和时间精力投入的志愿者,负责收集、筛选和反馈社区或单位内的治安信息。
2. 治安信息员的作用包括:及时了解社区或单位内的治安状况,协助相关部门发现和解决治安问题,宣传法律法规和社会安全知识,促进社区或单位的和谐稳定。
二、治安信息员的选拔和培训1. 招募要求:招募有一定社会威望和较强责任心的人员参与治安信息员工作,可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单位内部推荐、自荐等渠道进行。
2. 选拔程序:经过初步推荐或自荐,进行面试、背景调查等程序,综合考量个人品德、社会影响力、时间精力等因素进行选取。
3.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社会安全知识、情报收集技巧、信息反馈方式等培训,提高治安信息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治安信息员的权责1. 权利:享有获取和处理社区或单位内的治安信息的权利;享有与相关部门协同工作的权利;享有单位或社区给予一定荣誉和奖励的权利。
2. 责任:遵守法律法规、社区或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治安信息;及时、准确地收集和上报治安信息;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应急响应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治安信息员的管理机制1.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治安信息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履职情况、奖惩记录等,用于评价和管理治安信息员的工作表现。
2. 治安信息员应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工作会议,了解最新的治安工作情况,同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建议。
3. 部门应为治安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如提供通讯工具、专业培训、法律咨询等,确保他们顺利开展工作。
4. 相关部门应通过多种途径,如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群等与治安信息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红石崖街道社会治安信息网格员管理办法》

附件3:红石崖街道社会治理信息网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治理信息网格员(以下简称网格员)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根据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网格员招聘简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管区依据本办法负责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员考核及工资奖金发放,落实关于网格员录用、奖惩等决定。
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各管区对网格员的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条各管区对网格员实行区域包干的管理模式,实施工作考核评议管理,不定期开展对网格员的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网格员奖惩和辞退。
网格员工作成绩突出的或受有关部门表扬的,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条网格员工作期间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按时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五条网格员实行聘任制管理,一年一聘。
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者可以续聘。
第六条网格员着统一制式服装上岗。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根据《红石崖街道社会治理信息网格员工作职责》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包干区域,网格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网格内社会治理工作集中巡查和统筹调度;2、围绕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信访稳定等网格内的工作每天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记录;3、分解落实上级安排事项,并将办理情况第一时间向一级网格部门反馈;4、定期开展上门入户走访活动,注重与居民沟通交流,主动了解社情民意;5、定期开展民情联席会,宣传网格内的正面信息,征询网格居民、单位代表的意见建议;6、负责网格内居民家庭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调查、核实工作,随时更新网格数据;7、定期开展网格工作小结,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
第八条每天认真填写网格员《网格运行日报表》,做到随时记录,格式规范、内容祥实,每天必须上报1条事件。
社会治理办公室每月按照网格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各管区参照《社会治理信息网格员管理办法》、《廉洁自律规定》等规定严格网格员工作纪律。
综治信息员管理制度范文

综治信息员管理制度范文综治信息员管理制度一、综合治理工作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一些突发事件和社会治安问题仍然存在,对社会的稳定和谐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了更好地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治安的管控水平,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纷纷设立了综治信息员,以收集、报告和处理社会治安问题。
综治信息员作为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一员,对社会的稳定和谐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为了更加规范和有效地管理综治信息员,建立起一套健全的综治信息员管理制度,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对综治信息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社会治安工作中的作用,确保综治信息员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综治信息员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综治信息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选拔出素质优良、能力过硬的综治信息员。
2. 鼓励、激励原则:对优秀的综治信息员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继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3. 免责、保护原则:对于因履职受到恶意攻击或遭受不公平待遇的综治信息员,要及时提供法律保护和免责待遇,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 学习、培训原则:对综治信息员要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他们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三、综治信息员的选拔和录用1. 综治信息员的归属单位可以是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担任综治信息员需要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 综治信息员的选拔要进行公开招聘,招聘条件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等。
并通过面试、考试、体格测试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估。
选拔工作要先行推荐,后综合评议,最后确定录用名单,并进行公示。
3. 综治信息员的录用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或志愿者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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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工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制度
为了牢固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动权,积极
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危害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根据我委领导的指示,特制定如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制度。
一、建立情报信息4A级管理制度
单位对情报信息要实行4A级管理
A级(存在不稳定隐患、涉及人数少、矛盾较为缓和
的信息),每5天向工委及派出所值班室报送。
2A级(有闹事苗头,矛盾在短期不可能激化,通过做
工作可化解矛盾的信息),每2天向工委及派出所值班室报送。
3A级(正在闹事的,通过做工作已无法缓和矛盾的信息),必须在事件发生前3小时内向工委及派出所值班室报送。
4A级(正在发生的危险事件的信息),必须立即向工
1
委主要领导及主管工作的领导、派出所值班室报送。
二、建立重大群体性事件信息日报制度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必须在每天下午4:00向社区上报
本单位本部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由社区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街道办事处值班室报告,相关单位及部门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和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查究制
度
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工委将不定期予以通报,并
列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
对瞒报、漏报、误报、越报、压报、迟报信息的,视情况予以通报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因上述原因造成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严重后果的,对事件发生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治安动态,排查治安隐患
及不安定因素,并负责建立“治安、不稳定隐患”台帐,
对掌握的及时向社区、街道综治办、派出所报告,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治安维稳信息员有权利和义务指导社区、居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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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治安防范知识培训,拟定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措施并执行。
三、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每月25日前必须到
社区报告一次本辖区的治安情况和维稳情况,如该辖区治
安秩序好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如不能履行按时报告职责,年终考核每缺一次取消该信息员的年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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