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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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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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修订稿)为正确引导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方法,现依照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结合本市实践,对原《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修订)》进行修订:第一条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第二条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如实报送审批材料。

第三条以下情形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上建筑物(含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及有围护结构的底层车库、杂物间等)结构层高在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结构层高在米以下的,按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米的集中地下室,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加上米计算(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不一致,以低的城市道路标高为标准,高差大于米以上的除外)。

(三)设在底层临街商业的后半部分架空层及底层之外其他楼层的架空层,其面积应当计入容积率。

(四)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非避难空间(如楼梯间、电梯井、其它功能性用房等)面积应当计入容积率。

(五)商业、办公、旅馆等公共建筑项目的地下室除停车及设备用房以外的其它功能性用房面积应当计入容积率。

(六)公共建筑宜在南向设置门厅,北向门厅应设门斗或其他防寒设施,门斗面积应当计入容积率。

第四条以下情形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一)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

(二)主体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米的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的地下室。

(三)住宅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四)结构层高不超过米、通透的、无围护结构的五层(含五层)以上住宅、中小学等公益性建筑的底部架空层;临江、临湖的住宅底部架空层结构层高,经规划管理部门认可,可适当提高。

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用处比较广泛,从征地开始、工程估算、设计概算、工程招投标、施工过程中、竣工决算、成本分析都需要建筑面积,无论你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咨询公司都需要了解建筑面积相关知识。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

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24

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24

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24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24
首先,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地
上部分的总面积。

南昌市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主要是根据建筑物平面形状和高度计算得出。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考
虑建筑物各个层面的投影面积以及减除非建筑面积的部分,如楼梯间、电
梯井等。

其次,容积率是指用于衡量建筑物容积与土地面积之间的比例关系。

南昌市的容积率计算规则是根据南昌市建筑市容管理条例确定的,一般根
据建筑物的用途、所在区域的规划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因素确定。

容积
率可以用来调控建筑物的层数、高度、体量以及建筑物与用地之间的空间
关系,以确保建筑物在土地利用上的合理性和城市的整体景观效果。

最后,建筑密度是指用于衡量建筑物在单位面积上的建筑体量。

南昌
市的建筑密度计算规则是结合南昌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制定的,主要考虑建筑物的用途、功能、布局等因素。

建筑密度的计算可以通过比
较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的比值得出。

建筑密度的设定可以保证
建筑物的合理布局和开敞度,以及保障城市的开放性和景观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只是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
筑密度计算中的部分内容,具体计算规则还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
划文件。

此外,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调整,相关的计算规则也可能
随之改变,因此在进行具体建筑工程设计时应及时关注最新的规定和标准。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包括室内使用面积、外檐面积和附属建筑物的面积等。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1.室内使用面积计算方法:室内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各个房间、走廊、厨房、卫生间等区域的面积之和。

计算室内使用面积时,一般采用“外墙面积法”或“内墙面积法”。

(1)外墙面积法:建筑物在平面上的外墙线是参考,将建筑物外墙线以内的面积计算为室内使用面积。

(2)内墙面积法:建筑物在平面上的内墙线是参考,将建筑物内墙线以内的面积计算为室内使用面积。

2.外檐面积计算方法:外檐面积是指建筑物外部各个楼层外墙投影面积和屋顶投影面积的总和。

计算外檐面积时,一般采用“拓扑法”或“线框法”。

(1)拓扑法:将建筑物外部各个楼层外墙的形状投影到平面上,然后计算投影面积之和,并加上屋顶的投影面积。

(2)线框法:将建筑物外部各个楼层外墙的线条连接,形成一个闭合的线框,然后计算线框内部的面积,并加上屋顶的投影面积。

3.附属建筑物的面积计算方法:附属建筑物是指主建筑物之外的其他建筑物,如储藏室、车库、花园等。

计算附属建筑物的面积时,一般采用“实测法”或“平均分摊法”。

(1)实测法:对每个附属建筑物进行实际测量,计算其面积之和。

(2)平均分摊法:根据主建筑物与附属建筑物之间的比例关系,将主建筑物的面积按比例分摊到附属建筑物上。

三、建筑面积计算的相关标准和规范1.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标准和规范,如《建筑工程量清单应用技术规范》等。

2.建筑面积计算应采用统一的单位,一般以平方米为单位。

3.建筑面积计算应按照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不能故意夸大或缩小计算结果。

4.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

总结: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关系到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合理布局、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等问题。

因此,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规定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建筑物的使用效果和质量。

江西南昌规范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方法

江西南昌规范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方法

江西南昌规范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方法江西南昌是我国江西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近年来,南昌市的城市建设在不断发展壮大,规范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计算方法也成为了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的重要内容。

下面,我将介绍江西南昌规范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一、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对于江西南昌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建筑主体面积、附属用房面积、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和绿化面积。

1.建筑主体面积建筑主体面积是指用于居住、办公、商业、工业等功能的主体建筑的总面积。

其计算方法可以采用三种形式: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系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2.附属用房面积附属用房面积是指用于配套服务的建筑的总面积,包括公共设施、机房、消防通道、风亭、地下车库等。

其计算方法为附属用房面积=建筑主体面积×附属用房面积系数。

3.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是指用于居民生活、社区服务的公共设施的总面积,包括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公园等。

其计算方法为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建筑主体面积×公共服务设施面积系数。

4.绿化面积绿化面积是指小区或建筑物周围的绿地和植被覆盖的总面积。

其计算方法为绿化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绿化率。

二、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容积率是指用地上可建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是衡量用地利用效益的重要指标。

南昌市的容积率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方式:1.总容积率总容积率是指用地上所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

其计算方法为总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2.综合容积率综合容积率是指用地上所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净面积之比。

其计算方法为综合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用地净面积。

3.单体建筑容积率单体建筑容积率是指单个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

其计算方法为单体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南昌市针对不同功能用地的容积率有一定的限制,例如住宅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 1.8-2.5,商业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 3.0-4.0,工业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1.0-1.5、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需要根据规划和用地性质合理确定容积率。

南昌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南昌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第十条 本规则所称总建筑面积是指在建设用地 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以下各层建 筑面积之和。 第十一条 本规则所称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 是指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 不同,采用不同的结构(设备管道)类型,并通 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设备管道)转换,称该楼层 为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 第十二条 本规则所称避难层是指建筑高度超过 100米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 们疏散避难的楼层。


(三)住宅建筑女儿墙的高度应小于2.2米(当立 面设计确有需要时,局部可适当加高,其加高部 分的面宽应小于该总面宽的30%)。 (四)多、低层地下室设置通风采光井以改善地 下室室内环境的,通风采光井宽度(取采光井围护 结构外围至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宜超过1.8 米(含1.8米),下沉庭院及采光井的面积之和不得 大于地下室(除停车部分)建筑面积的30%;采 光井的外墙周长之和不得大于地下室(停车部分 除外)的外边周长的30%;。超过1.8米的,采光 井地坪标高视作该建筑的地坪标高。


(三)住宅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 1.5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四)层高不超过4.5米、通透的、无围护结构的五层 (含五层)以上住宅、中小学等公益性建筑的底部架空层; 临江、临湖的住宅架空层层高,经规划局认可,可适当提 高。 (五)无围护结构的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层高不超 过4.5米)。 (六)超高层建筑的无围护结构的避难间(非避难空间除 外)。 (七)出挑宽度大于2.1米的公共建筑悬挑雨篷;出挑宽 度大于2.1米、高度大于6米的公共建筑有柱雨篷。



(三)北向外廊原则上要求统一封闭,按其水平 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四)入户花园为阳台的一种形式,其计算方法 同本条第一款。进深大于3米的入户花园按全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 (五)与阳台相接的附属构件(如花台等),其 底板与阳台底板高差小于0.6米、有围护结构、位 于房屋建筑结构围合范围以内、外挑宽大于0.6米 的,视为阳台,其计算方法同本条第一款。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附件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4 修订)为正确引导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 2013 ),结合本市实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 [2012 ] 第1 号)进行修订:第一条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第二条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

第三条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上建筑物(含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及有围护结构的结构转换层、设备管道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结构层高在 2.2 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结构层高小于 2.2 米者按 1/2 面积计入容积率(二)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 1.5 米的集中地下室,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加上 0.3 米计算(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不一致,以低的城市道路标高为标准,高差大于 3 米以上的除外)。

(三)底层临街商业的后半部分架空层应当计入容积率。

(四)超高层建筑避难层的其它非避难空间(如楼梯间、电梯井、其它功能性用房等)应当计入容积率。

(五)商业、办公、旅馆等公共建筑项目的地下室除停车及设备用房以外的其它功能性用房应当计入容积率。

第四条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一)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

(二)主体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 1.5 米的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的地下室。

(三)住宅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 1.5 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四)结构层高不超过 4.5 米、通透的、无围护结构的五层(含五层)以上住宅、中小学等公益性建筑的底部架空层;临江、临湖的住宅底部架空层结构层高,经规划局认可,可适当提高。

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

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

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基底面与顶面之间包围的建筑物三维体积。

南昌市按照国家标准计算建筑面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物外墙表面的面积:包括建筑物各个墙面的面积,不包括窗台、窗户等部分。

2.屋面面积:指建筑物的顶面面积,一般是指闭合建筑物的顶面总面积,不包括投影区域。

3.地下室面积:指建筑物地下室的面积。

4.各层面积:按照建筑物各层的平面面积计算,不包括阳台、挑廊、底层走高等部分。

5.共用面积:指整个建筑大厦内需要共同使用的部分,如电梯间、楼梯间、走廊等。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不同建筑类型有所不同,常见的计算方法有:户内面积法、投影面积法、公摊面积法等。

具体计算方法需要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建筑形式进行细化。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应该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并且需要经过验收和备案。

二、容积率计算规则: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是衡量建筑密度的重要指标。

南昌市容积率的计算按照《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规则如下:1.容积率计算公式: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土地面积2.建筑总面积: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层面积之和,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

3.土地面积:土地面积是指用于建设建筑物的地块的总面积。

容积率是反映建筑物开发强度的一个指标,不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容积率会有不同的要求。

在南昌市,容积率一般根据土地的用途划分为不同的指标,如住宅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1.0-2.5,商业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1.0-4.0。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计算告诉我们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在保证安全和舒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因此,南昌市和其他地方政府会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进行规划管理,以确保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居住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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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筑物阳台、外廊、突出主体结构 的外挑等按以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 容积率 (一)南向或东西向进深不大于1.8米的主 阳台、北向或东西向进深不大于1.2米的次 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 积;超出此规定的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 面积。 (二)高度为两层的阳台,计算方法同上 款;但建筑物北侧原则上不设置高度为两 层或两层以上的阳台。


(三)住宅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 1.5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四)层高不超过4.5米、通透的、无围护结构的五层 (含五层)以上住宅、中小学等公益性建筑的底部架空层; 临江、临湖的住宅架空层层高,经规划局认可,可适当提 高。 (五)无围护结构的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层高不超 过4.5米)。 (六)超高层建筑的无围护结构的避难间(非避难空间除 外)。 (七)出挑宽度大于2.1米的公共建筑悬挑雨篷;出挑宽 度大于2.1米、高度大于6米的公共建筑有柱雨篷。




第六条 建筑层高计算标准 (一)普通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最低不小于2.9米,但最 高不大于3.2米;当层高大于3.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 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k=h÷3(h 为建筑层高)。 (二)套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住宅建筑标准层层 高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大于3.6米;当层高大于3.6米时,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 筑面积,k=h÷3(h为建筑层高)。 (三)办公、宾馆建筑标准层层高最低不小于3.2米,但 最高不大于4.2米;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2米时,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 筑面积,K= h÷3.2(h为建筑层高)。门厅、大堂、中厅、 内廊、采光厅、会议室等不列入超层高控制范围。(高档 酒店、宾馆除外)
第一条 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 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 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第二条 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 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计算,如实 申报送审材料。



第三条 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并计 入容积率 (一)地上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小 于2.2米者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含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 及有围护结构的结构转换层、设备管道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二)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含覆土)的集中地下室, 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 市道路标高加上0.3米计算(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不一致,以低的城市道 路标高为标准)。

第七条 部分计入建筑占地面积的建筑物 (一)无顶盖且无围护结构的室外楼梯,按水平 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占地面积。 (二)高于室外地坪4米以上住宅的有柱雨篷,按 柱外边围合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占地面积。 (三)临城市道路骑楼按柱外边围合面积的一半 计建筑占地面积。




第八条 不计算建筑占地面积的建筑物 (一)考虑南昌气候特征,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 应设置顶盖。顶盖应尽可能低矮,为轻巧的玻璃 或结合绿化设置的,不计算建筑占地面积。 (二)高于室外地坪4米以上的悬挑阳台(不论凹 凸)、平台、过道等,不计算占地面积。 (三)二层出挑建筑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占地面积,高于室外地坪十米以上部位出挑不计 算占地面积。 (四)无柱雨篷不计算占地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容积率计算规则(修 正)
调整原因及依据

为正确引导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 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现依照 《建筑工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结合本市实践,对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 (洪规技字[2007] 第1号)进行修订



(三)北向外廊原则上要求统一封闭,按其水平 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四)入户花园为阳台的一种形式,其计算方法 同本条第一款。进深大于3米的入户花园按全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 (五)与阳台相接的附属构件(如花台等),其 底板与阳台底板高差小于0.6米、有围护结构、位 于房屋建筑结构围合范围以内、外挑宽大于0.6米 的,视为阳台,其计算方法同本条第一款。
(三)临街建筑底层架空层、底层临街商 业的后半部分架空层应当计入容积率。 (四)超高层建筑的其他非避难空间(如 楼梯间、电梯井、其他功能性用房)应当 计入容积率。



第四条 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一)因特殊原因(人防、地质、管线等)地下 室整体抬高作为大空间停车使用的,应进行竖向 设计并组织好排水并与相邻地块平接,抬高不超 过2.6米。 (二)主体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 不超过1.5米的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的地下室。




(四)单层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或分隔成小间的沿街商业 (含商业街)建筑层高不大于4.5米;当建筑层高大于4.5 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 计算建筑面积,K= h÷3.2(h为建筑层高)。 (五)单层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或分隔成 小间的沿街商业(含商业街)建筑层高不大于4.8米;当 建筑层高大于4.8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 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K= h÷3.2(h为建筑层 高)。 (六)单层面积大于1000平米的商业建筑层高不宜超过6 米,且不得分割;当建筑层高大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 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 算,K=h÷3.6(h为建筑层高)。临街分割成小间的商业 部分按本条第四款标准计算建筑面积。 (七)电影院、剧场、体育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层高可 按功能要求适当加高。
第九条 其它 (一)阳台面积 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 其各类阳台面积总和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 的7%。 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户型, 其各类阳台面积总和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 的6%(超高层住宅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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