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常见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律规范的补充适用: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 后,对于道路交通事故 案件的处理,需要补充 适用相关的法律规范, 以保障案件的公正处理。
漏洞填补:在道路交通 安全法施行后,对于道 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 需要填补法律规范的漏 洞,以保障案件的公正 处理。
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 后,对于道路交通事故 案件的处理,需要明确 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 以保障案件的公正处理 。
法律解释: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理解和解释,包括对法条的解释、适用范 围、法律原则等
法律推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推理和 分析,包括因果关系、责任认定、赔偿责任等
法律适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适用, 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程序等
法律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原则性 处理,包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等
预防和减少道 路交通事故的 发生
保护道路交通 参与者的合法 权益
提高道路交通 管理的效率和 质量
0
0
0
0
1
2
3
4
单击添加项标题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
单击添加项标题
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
单击添加项标题
警方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事故经过
单击添加项标题
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交通秩序
单击添加项标题
警方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单击添加项标题
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事故责任
单击添加项标题
警方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确定车辆状况
事故发生后, 立即报警
保护现场,防 止破坏
协助警方调查, 提供证据
法院工作人员交通事故案件处理

法院工作人员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交通事故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事件,当事人往往需要法院的介入来解决纠纷。
作为法院工作人员,他们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角色。
本文将探讨法院工作人员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的职责、挑战以及应对策略。
首先,法院工作人员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的职责是确保公正和公平。
他们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
这包括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等。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需要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其次,法院工作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交通事故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事实和证据,需要法院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例如,他们需要了解交通法规、车辆行驶规则以及事故现场勘察等方面的知识。
其次,交通事故案件常常引发当事人的情绪和争议,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沟通和调解能力,以平衡各方的利益和诉求。
此外,由于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庞大,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也较大,需要高效地处理大量的案件。
针对这些挑战,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采取一些应对策略。
首先,他们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例如,参加交通法规和车辆行驶规则的培训,学习现场勘察和证据收集等技巧。
其次,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共同推进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工作。
例如,与交警部门合作,共同开展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此外,法院工作人员还可以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和利用信息化技术等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除了职责、挑战和应对策略,法院工作人员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还需要注重一些伦理和法律原则。
首先,他们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法院工作人员需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隐私。
例如,在调解交通事故案件时,法院工作人员应尊重当事人的自愿原则,鼓励他们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
此外,法院工作人员还需要保守案件的机密性,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细节。
交通肇事案件的常见问题

交通肇事案件的常见问题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那么你对交通事故了解多少?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肇事案件的常见问题:一、交通肇事罪的构罪标准是不是我开车撞伤人了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呢?并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只有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存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那么,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有没有数量上的要求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注:事故责任由交警大队根据事故情况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因此,只有满足上述要求才会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具体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概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引起的一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在民法理论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属于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之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受害人扶养的人、受害人的近亲属都可能成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相关损失,但是各权利主体享有的权利内容是不同的。
如: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收入减少或者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或者死亡的,受害人生前扶养的人可以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及受害人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存在的问题1.诉讼形式问题。
诉讼形式有单一诉讼和共同诉讼之分,所谓的单一诉讼就是原告、被告各方均是一人的诉讼,而共同诉讼是指原告或者被告中至少有一方是二人以上的诉讼。
前文已经述及,在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及其生前扶养的人、近亲属都可能成为权利主体,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由于有这么多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而这些人大多又是生活在一个家庭里,因而这些人就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解决其纠纷。
一起起诉到法院,就只交一份起诉状,多位原告都在起诉状的具状人栏处签名。
这样,所有原告的起诉就成了共同起诉,其诉讼形式就成了共同诉讼,而且还是必要共同诉讼。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共同诉讼有两类,一类是必要共同诉讼,一类是普通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如共有人一同起诉要求侵害其共有物的侵权人赔偿其损失。
公路管理机构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责任认定与赔偿问题

公路管理机构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责任认定与赔偿问题观点:1、对公路上的障碍物进⾏巡查、养护是公路管理机构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且应作更⼴义的解释。
不能仅理解为只是对路障的清理责任,还应理解为当公路管理机构⾃⾝⽆法⽆⼒清理路障时,其对路障存在负有采⽤科技⽅式远程发现、提⽰、标记、围挡及请求相关部门(如公安机关)帮助清理路障等义务。
2、公安机关具有治理查处打场晒粮⾏为的权利,但并不因此⽽免除公路管理机构保障路⾯安全、畅通的义务。
3、⽆论我国的公路交通管理体制如何变化,但对于公路管理机构在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的公众损害赔偿问题已统⼀法律适⽤,不会因为政府部门内部权⼒的设置争议⽽影响公众权利的保护。
4、保险公司代位诉讼中对公路管理机构主张的民事赔偿包括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
5、因动物窜⾏⾼速公路造成车辆受损事故的先前⾏为,致使车辆驾驶员因道路管理瑕疵坠亡,公路管理机构应承担违约责任。
6、路产损坏案件应按照民事法律规定处理。
案例1:2008年8⽉5⽇,陈某驾车从武汉市黄陂区⽯门店收费站缴费进⼊熊长线(黄陂区到黄冈市封闭公路),⾏驶⾄红安县觅⼉寺镇普安桥村袁家畈路段时,车辆起⽕燃烧致整车报废。
经公安局消防⼤队及交通⼤队认定,事故⽕灾原因系道路上晒粮的稻草卷⼊底盘起⽕所致。
此前车辆所有⼈胡某已为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额为258124元。
此之后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项下限额内赔偿胡某244282元。
因事发路段系黄陂公路局、黄陂养护中⼼、红安县公路段(以下简称三公路管理机构)的共管路段,故我们于2009年代理保险公司向三公路管理机构提出244282元的代位诉讼。
2011年,红安县⼈民法院⼀审判决驳回保险公司诉请,保险公司不服遂向黄冈市中级⼈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黄冈市中级⼈民法院⼆审维持了红安县⼈民法院的⼀审判决,保险公司不服遂向湖北省⾼级⼈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6年,湖北省⾼级⼈民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判决三公路管理机构向保险公司⽀付244282元。
交通事故常见30个问题的解答

1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也是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19、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否应该支持?
21、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2、机动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3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3、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而定。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第二种情况,就是多次转让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问题,在该司法解释没有颁布之前,各地法院的判决大相径庭,判什么的都有,大致有四种,(一)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判决被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损失应由实际车辆所有人来承担(三)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很多受害人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执行。(四)判决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方式也不能最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该司法解释是出台,会让各地法院有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就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做,可以更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交通事故处理常见错误

交通事故处理常见错误近年来,随着车辆数量的急剧增加,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已成为一个社会难题。
而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很多人常常因为一些错误的处理方式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交通事故处理错误并提供正确的解决方案,以帮助大家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能够正确应对,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错误处理之逃逸现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一些驾驶员往往出于恐惧、紧张或其他原因,选择逃离现场。
然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且严重损害其他受害者的权益。
逃逸现场将使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变得复杂,也可能导致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
正确的做法是,在发生事故后立即停车,并确保自己和其他受伤的人得到及时的救治。
随后,应当与其他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提供必要的资料如驾驶证、保险信息,并等待交警的到来。
及时报告交通事故是维护自身利益和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一环。
二、错误处理之不与对方保持良好沟通在事故发生后,一些人由于情绪激动或不理智,往往直接责怪对方或争吵,使得交通事故的解决变得更加复杂化。
这种处理方式可能会导致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延长解决时间。
正确的做法是,保持冷静,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相互交流事故发生的经过,了解对方的情况以及对方的要求。
只有通过友好沟通,双方才能够积极解决问题,寻找合理的赔偿方式。
三、错误处理之不主动寻求目击证人有时候,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之间争议较大,难以确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目击证人的证词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很多人在事故发生后,往往不主动寻找目击证人,导致无法取得有效的证词。
正确的做法是,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尽可能地寻找目击证人并记录他们的联系方式。
对于已经了解到的目击证人,可以要求他们提供书面或录音证词。
这不仅能够为案件提供更加充分的证据,还能够帮助确定责任。
四、错误处理之违规处理保险理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许多人会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然而,一些人由于对保险规定的不了解或遗忘,往往会采取一些违规的处理方式,导致理赔申请被拒绝。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例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是指在车辆交通事故中,由于双方对于事故责任和赔偿的分配存在分歧,双方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是比较常见的一类法律案件,涉及范围广泛,由于每起交通事故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处理赔偿争议案件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探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处理方式。
一、案例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争议小明开车在城市的主干道上行驶,突然一辆私家车从辅路冲出并与其发生碰撞,导致小明车辆受损。
双方对于事故责任存在分歧,私家车驾驶员认为是小明违反交通规则,小明认为是私家车违反规定。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因此需要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首先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监控录像等。
其次,需要对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分析和比对,判断事故责任。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交通事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专业人员出具书面鉴定报告,作为裁判的参考依据。
最终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
二、案例二:交通事故赔偿金额争议小红驾驶电动车在市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双腿骨折,治疗费用及误工损失共计20万元。
小红认为对方全责,要求对方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但对方只愿意赔偿一部分费用。
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因此需要法律途径解决。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首先需要对受伤方的伤情进行鉴定,由专业医生出具伤情鉴定报告,确定伤残等级和治疗费用。
其次,需要梳理受害方的医疗记录和治疗费用,进行核实和计算。
如果双方对于具体费用存在分歧,可以通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费用鉴定,由专业人员出具书面鉴定报告。
最终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赔偿金额。
三、案例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争议小李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和人身伤害。
小李购买了车辆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但保险公司认为小李存在过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国晖(广州、佛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注意事项
一、责任复核
1、对于责任复核,应坚定不移地去办理,并告知当事人除了复核这一关外,在诉讼中还有机会更改过来。
2、认为交警划分没有过错,而不进行责任复核是不对的,我们的目的就是要用尽一切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最终赢得市场。
二、主体问题
1、起诉状最好能囊括所有责任方,连带责任的一定要起诉全部有责任人。
若有责任一方为死者,则起诉死者方全部近亲属。
2、赔偿款有可能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一定要起诉被保险人,以便将来的商业险理赔和代位诉讼。
一定要注意车主与被保险人常常不一致。
3、原告方为小孩的,一定要父、母在起诉状上签字,父或母在起诉状上可相互代签。
4、植物人案件授权委托书与起诉状上的签字应注意符合受诉案件法院的要求。
5、佛山地区案件应注意将被抚养人列为原告。
6、死亡案件一定要提交结婚证、出生证等法律文件。
7、为避免案件复杂化,不可提交当事人电话给法院,除非特殊情况。
8、被告地址尽量从资料中寻找广州、佛山的地址,一定要有被告的电话,以便送达。
三、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
1、居住证明
如暂住证、居住证、派出所、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公司宿舍证明等,居住证明必须在事故发生时已有一年以上。
2、收入证明
农转非须提供事故发生前一年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卡交易清单、存折)等。
3、工作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4、常见错误有:工商注册时间不够(注意工作单位的注册时间,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前一年以上),与合同有矛盾;合同与收入证明明显粗制滥造,与形式要件不符。
四、诉讼请求
1、事故责任是否有意见,理由是否有事实和证据支持。
如案件较大,可按当事人的意见起诉,但应告知当事人我们将尽力而为,并申请调卷。
2、医疗费总额(自付?,车方付?,保险公司付?,当事人是否有写收条给对方)。
写诉讼请求时,只写原告方自己支付医疗费,医疗费在起诉状时不要分责。
3、是否需要复诊(一般预留,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预算金额),为预留原告的复诊费,诉讼请求医疗费部分一般多写3000元左右。
4、后续医疗费(拆内固定物,见医院材料或鉴定报告)。
若资料中未有体现,可告知当事人实际发生后再起诉,这样更有保障。
5、在医院的出院材料或诊断证明书上是否有营养,陪护,后续,全休方面的记载。
6、住院伙食补助费(需问清车方有没支付,是否有写收条)。
如收条没有注明伙食费字样的,一定要起诉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它费用同理。
7、护理费(需问清车方有没支付,是否有写收条,一般50元/天计算,若医院材料上有注明特殊或具体的陪护人员,并且该人员有误工损失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可以按实际损失计算,相关证明如:事发前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及事发后没有收入的证明)。
一般法院只支持50元/天,最好劝说当事人放弃按自己收入计算护理费的尝试。
8、伤残等级、鉴定费用(一般是我们委托鉴定,见鉴定报告和发票)。
无论当事人在任何情况下要取回证据原件,都需要汇报。
伤残鉴定报告尤其不可给当事人。
9、交通费用(一般情况下1000元,由法庭酌定,若由当事人提供则需告知用A4纸粘好,注明时间、地点、乘坐人、原因)。
10、被扶养人情况(①截止事故发生时,父母的年龄,兄弟姐妹情况,亲属关系的必须派出所出具证明,无收入来源的可由基层组织出具证明;注意老人一定要无收入来源证明。
②自已本人是否已有子女,截止事故发生时年龄情况,需注意是否单亲。
一般在广州只要原告本人是城镇或农转非,被扶养人均以城镇标准计算)。
11、是否购买残疾辅助器具(如拐杖、轮椅等,必须是原告姓名抬头的正规发票,是否由车方支付)。
12、财产损失(一般为车辆损失,需为原告本人所有,并且要有价格损失评诂报告、购买发票、维修发票等材料)。
非车辆损失须有交警部门证明。
13、是否产生误工费用,单位是否可以出具误工费证明(超过2000元/月或行业标准的,需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保清单予以证明)。
若低于最低工资标
准,则无需提供任何资料,误工费仍然有赔。
年满16岁未满18岁的误工费必须有误工证明才行。
14、车方交强险是否在有效期内(看保单或打保险客服咨询);只能提供商业险保单的,注意交强险与商业险可能不一致。
15、注意鉴定报告的诊断是否与医院的诊断一致。
16、若医院材料上有记载原告本身有其它疾病的,需提供费用清单;
17、当事人处是否已有对方的身份证或驾驶证、保险单等资料,立案时最好注明车方联系电话,以便加快送达。
18、与当事人讨论起诉状时,当事人一定要坚持其自己的诉讼请求时,可按其要求,但须书面告知其风险。
19、重点看车辆有无交强险;若赔偿款高于交强险的,则重点看有无商业险,并及时汇报。
除大巴车和出租车的乘客外,没有保险的案件一定要汇报后才能起诉。
五、其它
1、做完伤残鉴定后应在7天内立案;不能立案应作出说明。
2、开庭时要提前通知,并告知当事人最好不要参加;如当事人一定要参加,需告知要带上身份证。
3、对久拖不能判决的案件,应常常打电话催促。
当事人催的很急的,可与当事人一起去见法官。
4、案件和解时只能陈述当事人意见,不能陈述律师意见,不能让代理律师成为对立的一面,承担不必要的个人风险。
5、重大案件和解须当事人自己签字,律师不可主动代表伤者与肇事车方谈和解。
6、和解案件须告知当事人律师费按合同收取。
7、一审判决书下来后判决书未生效前,须告知当事人不可去找肇事车方私聊,以免谈话不愉快,从而导致对方上诉,认为拖长办案时间。
8、对当事人纠缠的误工费等小问题,谈话引导他们往残疾赔偿金等大处问题看。
9、案件有不明白的,先与办案业务助理联系。
10、在当事人面前,要有信心,展现自信的一面;对于专业问题,要有专业素质,能够引导当事人的谈话走向;最为重要的,要给当事人以希望的感觉。
具备一个专业律师的基本要求。
11、对于当事人不合理的要求,尽量使用曲折的方法解释,不要一口回绝。
千万不要生硬拒绝,让当事人明白法律是什么;实在不能拒绝,可指引另一条路,让当事人去求证。
一口回绝不仅不解决问题,反而把问题弄僵。
讲话时
应三思。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
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
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
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
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